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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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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5, 2-0,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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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发生的原因有哪些?\n\n(1)热射病:环境闷热,汗液蒸发困难,使正常体温平衡受到破坏造成的,体温升高、头昏、眼花、心慌、恶心和呕吐;(2)日射病:头部受烈日过分照射引起,患儿体温通常不高,有剧烈头痛、头昏、眼花、耳鸣,严重者有生命危险;(3)热衰竭及热痉挛:大量出汗所致,体温不高,面色苍白,呼吸弱、脉搏快,前者严重时可发热和晕倒,后者四肢痉挛,有抽筋样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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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的表现是什么\n\n中暑是指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等而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气温过高、湿度大、风速小、体弱、对热不适应、劳动强度过大和时间过长、过度疲劳等都易诱发中暑。中暑的症状可轻可重,轻症中暑可出现头昏、胸闷、心悸、面色潮红、皮肤灼热、体温升高等。一旦发展为重症中暑,则可出现大量出汗、血压下降、晕厥、肌肉痉挛,甚至发生意识障碍、嗜睡、昏迷等。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引起传染性红斑的原因是什么\n\n如果看到孩子的脸颊突然变红了,可能是得了传染性红斑,也叫细小病毒B19感染或第五病。传染性红斑与猩红热、麻疹、风疹、幼儿急疹等都是儿童常见的伴有红疹的疾病。传染性红斑由人类细小病毒B19引起。在学龄期孩子中最常见,通常在春季发病,大部分孩子都能顺利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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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可以分为哪几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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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2, 205-19, 2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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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的分型\n\n结核病分为五类:(1)原发性肺结核(Ⅰ型),包括原发综合症及胸内淋巴结核;(2)血行播散型肺结核(Ⅱ型),包括急性粟粒性、亚急性及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3)继发型肺结核(Ⅲ型),是肺结核病中的一个主要类型,病变可以含有增殖、浸润、干酪以及空洞等不同的病理改变;(4)结核性胸膜炎(Ⅳ型),包括结核性干性胸膜炎、渗出性胸膜炎和结核性脓胸;(5)其他肺外结核(Ⅴ型),按部位及脏器命名,如骨结核,结核性脑膜炎,肾结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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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散装即食食品?散装即食食品分为哪几类?\n\n散装即食食品是指提供给消费者可直接食用的非预包装食品(含预先包装但需要计量称重的散装即食食品)。散装即食食品分为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部分或未经热处理的散装即食食品、其他散装即食食品三类。 .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备案企业范围划分为哪几类?\n\n按行业分,分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企业三类。按规模分,分为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其他发卡企业四类。 ETC黑名单分为哪几类?\n\n现在黑名单类型分为三类:客服黑名单、清分黑名单、银行黑名单。(1)客服黑名单—通俗点说就是客服系统下的黑名单,包含车牌挂起(车牌占用)、挂失、无卡注销等。(2)清分黑名单—省中心下的黑名单,包含大车小标、信息不符、欠费等。(3)银行黑名单—银行扣款异常下发的黑名单(客服系统黑名单查询页面中黑名单类型栏显示止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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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潜在照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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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8, 179-11, 2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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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潜在照射?\n\n有一定把握预期不会受到但可能会因源的事故或某种具有偶然性质的事件或事件序列(包括设备故障和操作错误)所引起的照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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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照射实践,什么是照射干预?\n\n实践(practice)是指任何引入新的照射源或照射途径、或扩大受照人员范围、或改变现有源的照射途径网络,从而使人们受到的照射或受到照射的可能性或受到照射的人数增加的人类活动。其他一些人类活动能通过影响已存在的照射原因而降低总的照射,“干预”(intervention)是指任何旨在减小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行动。 什么是外照射?\n\n外照射是指源位于人体外对人体造成的辐射照射。外照射有X、γ射线照射,β射线照射,高能α粒子照射,中子照射;还有浸没照射,如放射性气溶胶或惰性气体的β、γ混合照射和污染的水体的β、γ混合照射等。外照射可以是全身受照或局部受照。 什么是外照射?\n\n外照射是指源位于人体外对人体造成的辐射照射。外照射有X、γ射线照射,β射线照射,高能α粒子照射,中子照射;还有浸没照射,如放射性气溶胶或惰性气体的β、γ混合照射和污染的水体的β、γ混合照射等。外照射可以是全身受照或局部受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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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2月龄时需要接种哪种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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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 67-9, 117-18] |
doc_Id: 313-1, score: 11.2022 doc_Id: 67-9, score: 10.9565 doc_Id: 117-18, score: 10.9565 doc_Id: 157-0, score: 10.8684 doc_Id: 124-5, score: 10.7635 doc_Id: 102-4, score: 10.6273 doc_Id: 295-13, score: 10.4838 doc_Id: 190-11, score: 10.4838 doc_Id: 66-12, score: 10.4054 doc_Id: 109-16, score: 10.3913 |
儿童在2月龄时需要接种何种疫苗?\n\n儿童在2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规划程序,应接种脊髓灰质炎(脊灰)疫苗第一剂,使用脊灰灭活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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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18月龄时需要接种哪些疫苗?\n\n儿童在18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程序,需要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不足可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可使用麻疹疫苗替代,还需要接种甲型病毒性肝炎疫苗。 儿童在3月龄时需要接种哪些疫苗?\n\n儿童在3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规划程序,需要接种脊灰疫苗第2剂,使用脊灰灭活疫苗;接种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第1剂。 儿童在4月龄时需要接种哪些疫苗?\n\n儿童在4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规划程序,需要接种脊灰疫苗第3剂,使用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接种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第2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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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容易患上钩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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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1, 316-1, 317-5] |
doc_Id: 127-11, score: 8.8460 doc_Id: 316-1, score: 7.6597 doc_Id: 317-5, score: 6.8823 doc_Id: 103-18, score: 6.8823 doc_Id: 71-13, score: 6.8823 doc_Id: 125-11, score: 6.8823 doc_Id: 133-17, score: 6.2878 doc_Id: 111-11, score: 6.2800 doc_Id: 116-15, score: 6.2800 doc_Id: 119-7, score: 6.0673 |
钩体病易感人群\n\n多发生于夏秋汛期的抗洪救灾和在田间作业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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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钩体病?\n\n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体病)是由致病性钩端螺旋体引起的人兽共患病。 钩体病的诊断\n\n钩体病的诊断主要依靠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从患者血液或尿液或脑脊液分离或检测到钩端螺旋体能明确诊断;检测病人恢复期血清抗体比急性期血清的钩端螺旋体抗体效价增高4倍或4倍以上,也能诊断为钩体病患者。 钩体病流行期措施\n\n在钩体病流行的疫点,对病人和钩体污染环境进行管理。对病人及时治疗,在疫点对传染源进行带菌率调查,如猪带菌率、鼠密度和鼠带菌率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流行的菌型进行鉴定,以便采取针对性预防和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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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5月龄时需要接种哪种疫苗? |
102 |
[295-13, 190-11, 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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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5月龄时需要接种何种疫苗?\n\n儿童在5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规划程序,需要接种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第3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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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儿童在18月龄时需要接种哪些疫苗?\n\n儿童在18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程序,需要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不足可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可使用麻疹疫苗替代,还需要接种甲型病毒性肝炎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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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种作业证件可以通过哪个网站进行在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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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19, 238-2,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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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种作业证件在什么地方?\n\n答: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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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n\n服务对象个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10工作日,法定时限10工作日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电话:0724-8882090受理条件1、1.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交本人的《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已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需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2、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受理: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由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大陆机组、船员赴台,须由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须由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可由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大陆居民经批准应邀赴台,可分别由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须由其生母(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应当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其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出具监护人签名的同意该未成年人出境的书面意见。父母不能陪同的,委托他人陪同办理的,还应提交父母委托同意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户口和未成年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但不能直接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4、国家工作人员、军人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需提交其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辖权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5、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需交验本人有效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国家工作人员除外)。;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定居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由组团单位代为申请;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7、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原件;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窗口:荆门市漳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可乘坐公交13路、58路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申请形式窗口申请在线申请结果样本1.予以许可的,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2.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申请人本人在出入境窗口提交申请(代办情形除外)。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复核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决定,不予签发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制证发证1.证件制作。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单独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由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并签发;单独申请签注的由荆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制作并签发。2.证件送达。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通过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证件送达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人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单独申请签注的,申请人可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教师资格认定\n\n一、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二、办事条件:(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及驻荆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提供函件。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按规定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4.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二)申请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为非合格学历。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在教育部未出台新的政策前,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可以视为合格学历,但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未经省教育厅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不能作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上述49所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以前入学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为非合格学历。(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3.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三、办理程序:1.网上申报(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具体办法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仅指参加全国笔试和面试统考两项合格人员),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2)申请人“任教学科”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一致。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一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2)。体检表上必须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体检表用A4纸正反打印。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指定医院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者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扫描修改)。(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10)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1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材料整理齐后按时提交到荆门市教育学院211办公室(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42号)进行现场确认。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受理部门:荆门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电话:0724-2346302。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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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省社保系统中一个人是否有多个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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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11, 180-13, 2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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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保系统一人多号如何查询\n\n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该人员参保明细情况。若要查询单位下全部人员一人多号情况,可点击【预约下载】按钮,等待页面进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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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保系统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补缴申报如何操作\n\n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补缴申报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职工办理个人统账结合时间之后累计补缴年限不超过36个月的补缴业务。1.用人单位职工因某种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中断缴费的,职工个人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单位承担单位缴纳部分;2.支持在职人员、暂停人员、有退休回退标识的退休人员、有死亡回退标识的死亡人员;3.支持同一正常单位下多人一起补缴。4.默认全险种,可勾选养老、失业、工伤。5.支持跨单位补缴。填写申报人、手机号码,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在单个添加中,先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和补缴信息录入(*为必填),输入证件号码,查询需停保人员信息,或点击证件号码右侧放大镜按钮。通过人员编号、证件号码或者人员姓名查(一个或者多个)【查询】出人员信息,鼠标双击选中数据,可将窗口信息显示到页面。在人员批量补缴时,点击【下载模板】,根据示例信息和要求填好信息。然后点击【选择报盘】导入填写的报盘,点击【上传校验】。若不符合条件,则会在补缴校验失败信息中显示校验不通过原因。若符合条件,显示出校验通过的信息,根据提示信息点击上传上传材料下方的+号。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年度考核表等其他原始凭据(二选一),上传附件后,点击【确定】。确认信息无误,勾选需要补缴的人,点击【保存】按钮。点击保存按钮后,生成申报明细表,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自动跳转到下一页面,表示业务办理成功(在我的办件记录可查看历史办件信息和打印业务相关单据,其他业务同理)。 省社保系统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补缴申报如何操作\n\n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补缴申报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职工办理个人统账结合时间之后累计补缴年限不超过36个月的补缴业务。1.用人单位职工因某种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中断缴费的,职工个人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单位承担单位缴纳部分;2.支持在职人员、暂停人员、有退休回退标识的退休人员、有死亡回退标识的死亡人员;3.支持同一正常单位下多人一起补缴。4.默认全险种,可勾选养老、失业、工伤。5.支持跨单位补缴。填写申报人、手机号码,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在单个添加中,先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和补缴信息录入(*为必填),输入证件号码,查询需停保人员信息,或点击证件号码右侧放大镜按钮。通过人员编号、证件号码或者人员姓名查(一个或者多个)【查询】出人员信息,鼠标双击选中数据,可将窗口信息显示到页面。在人员批量补缴时,点击【下载模板】,根据示例信息和要求填好信息。然后点击【选择报盘】导入填写的报盘,点击【上传校验】。若不符合条件,则会在补缴校验失败信息中显示校验不通过原因。若符合条件,显示出校验通过的信息,根据提示信息点击上传上传材料下方的+号。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年度考核表等其他原始凭据(二选一),上传附件后,点击【确定】。确认信息无误,勾选需要补缴的人,点击【保存】按钮。点击保存按钮后,生成申报明细表,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自动跳转到下一页面,表示业务办理成功(在我的办件记录可查看历史办件信息和打印业务相关单据,其他业务同理)。 省社保系统?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补缴申报如何操作\n\n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补缴申报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职工办理因某种原因应缴纳但未缴纳统账结合时间之前的社会保险费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在征集信息中,选择是否征集(若选择是,业务半结后可直接打印单据去税务缴费,若选择否,业务办结后需办理应缴认定单开具才能到税务缴费)。在补缴信息录入中,输入人员编号,查询出人员信息,并填写人员信息(*为必填),或点击证件号码右侧放大镜按钮。通过人员编号、证件号码或者人员姓名查(一个或者多个)【查询】出人员信息,鼠标双击选中数据,可将窗口信息显示到页面。确认此人信息无误后,点击【查询认证信息】。查询出本次补缴核定信息,勾选,点击【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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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泥石流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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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_Id: 235-14, score: 7.2986 doc_Id: 278-19, score: 6.3530 doc_Id: 102-6, score: 6.1255 doc_Id: 103-15, score: 6.1255 doc_Id: 90-8, score: 5.3378 doc_Id: 43-14, score: 4.1162 doc_Id: 103-2, score: 3.9700 doc_Id: 46-14, score: 3.9700 doc_Id: 41-11, score: 3.8809 doc_Id: 44-19, score: 3.5913 |
什么是泥石流灾害\n\n指山区沟谷或坡面上,由暴雨、融水等水源激发,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固体颗粒、水、气三相混合流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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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的气象灾害有那些?\n\n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连阴雨、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暴雨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n\n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什么是地质灾害\n\n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且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亚灾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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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接种在哪个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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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49-9, 1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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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在什么部位接种?\n\n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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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如何预防麻疹?\n\n接种疫苗是预防麻疹最有效的措施。儿童在8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未感染麻疹、且既往无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或麻疹疫苗免疫史不详的其他人群,推荐接种1剂麻疹-风疹联合疫苗或麻腮风疫苗。其他预防措施还包括:(1)维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着口鼻,并妥善清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3)保持双手清洁,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如打喷嚏后)要立即洗手;(4)彻底清洁麻疹患儿用过的玩具和家具;(5)患者在出疹后的4日内不应上学或上班,避免将疾病传染给无免疫力的人群。 鸡蛋过敏者是否需要接种麻疹疫苗?\n\n麻疹疫苗是由鸡胚成纤维细胞培养制备的,而不是鸡胚培养制备的,麻疹疫苗中并不含有鸡蛋卵清蛋白成分,而鸡蛋过敏者主要是对卵清蛋白过敏,目前国内外学者均认为,鸡蛋过敏者不是麻疹疫苗的接种禁忌。我国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已剔除了旧版《药典》将鸡蛋过敏者作为麻疹疫苗的接种禁忌的说明。含麻疹成分疫苗说明书中也不再将鸡蛋过敏列为接种禁忌。因此,鸡蛋过敏者可以接种麻疹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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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滑坡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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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14, 278-19,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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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滑坡灾害\n\n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各种自然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滑动,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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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的气象灾害有那些?\n\n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连阴雨、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暴雨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n\n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什么是地质灾害\n\n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且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亚灾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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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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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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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九类人员参与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顺利结业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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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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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热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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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疗猩红热?\n\n(1)一般治疗强调卧床休息,病愈后仍应观察至病程三周,以早期发现各种变态反应性并发症。(2)抗菌治疗青霉素G为首选。其他广谱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的应用并无必要。早期应用可缩短病程,减少并发症。抗生素治疗应持续10天,以避免发展为风湿性心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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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治疗糖尿病的方法有哪些?\n\n治疗糖尿病需要采取综合措施,目前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教育及心理治疗; (2)饮食治疗; (3)运动治疗; (4)药物治疗,包括中成药、西药治疗及胰岛素治疗。 (5)血糖监测。由于每个糖尿病患者的病情不同,所采取的治疗方法也不同。有的糖尿病患者采取一种治疗方法就能很好的控制病情,有的患者则需要采取几种治疗方法才能控制疾病的发展。但是有一点应该明确,不论是哪种类型的糖尿病,不论病情轻重都应配合饮食治疗,行动方便的应配合运动治疗。 目前治疗糖尿病的方法有哪些?\n\n治疗糖尿病需要采取综合措施,目前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教育及心理治疗; (2)饮食治疗; (3)运动治疗; (4)药物治疗,包括中成药、西药治疗及胰岛素治疗。 (5)血糖监测。由于每个糖尿病患者的病情不同,所采取的治疗方法也不同。有的糖尿病患者采取一种治疗方法就能很好的控制病情,有的患者则需要采取几种治疗方法才能控制疾病的发展。但是有一点应该明确,不论是哪种类型的糖尿病,不论病情轻重都应配合饮食治疗,行动方便的应配合运动治疗。 对子宫肌瘤有哪些治疗方法?\n\n根据患者年龄、子宫肌瘤发生部位、大小、引起的症状等确定处理方法。(1)随访观察:适用于肌瘤不大、月经量增多不明显,以及肌瘤生长缓慢,没有并发症者,尤其是对近绝经妇女。建议每3~6个月复查了解子宫肌瘤变化情况。(2)药物治疗:如口服米司非酮、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等药物,具体请医生指导治疗。(3)手术治疗:对于有保留生育要求的妇女可行肌瘤剥除术,对于无保留生育要求者行子宫切除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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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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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需要什么申请材料?\n\n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个人申请书3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急难型救助情形不提供此结果,只需提供急难事项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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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1、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2、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材料。(急难型救助对象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遭遇困难事项证明;支出型救助对象参照低保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受灾后,农作物和房屋倒塌的救助资金相关政策\n\n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湖北省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农田受灾主要涉及的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救助对象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对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一类对象主要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户;二类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一级、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灾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患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主要包括除上述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其它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存在困难的家庭等。倒损房涉及的是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过渡期生活救助、以及上述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以长期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受灾人员,按重建面积控制标准(家庭成员1-2人为50平方米、3-4人为70平方米、5人以上为80平方米),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照每平方米不低于500-800元、300-500元、300元以下的标准实施救助;因灾受损唯一住房修缮所需资金达4000元以上的,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户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这里的倒损居民住房是指因灾倒塌或损坏、以居住为目的农村居民的唯一住房,不包括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具体发放流程,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救助: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县级应急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及时通知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按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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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困人员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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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38-2, 2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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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困人员认定需要什么条件?\n\n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及授权书3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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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教师资格认定\n\n一、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二、办事条件:(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及驻荆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提供函件。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按规定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4.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二)申请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为非合格学历。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在教育部未出台新的政策前,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可以视为合格学历,但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未经省教育厅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不能作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上述49所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以前入学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为非合格学历。(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3.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三、办理程序:1.网上申报(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具体办法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仅指参加全国笔试和面试统考两项合格人员),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2)申请人“任教学科”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一致。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一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2)。体检表上必须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体检表用A4纸正反打印。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指定医院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者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扫描修改)。(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10)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1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材料整理齐后按时提交到荆门市教育学院211办公室(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42号)进行现场确认。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受理部门:荆门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电话:0724-2346302。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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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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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1, 275-19, 2-0] |
doc_Id: 269-1, score: 11.7528 doc_Id: 275-19, score: 10.7233 doc_Id: 2-0, score: 10.5570 doc_Id: 51-15, score: 10.3866 doc_Id: 132-11, score: 7.9026 doc_Id: 65-6, score: 7.5504 doc_Id: 10-0, score: 7.5444 doc_Id: 21-0, score: 7.2928 doc_Id: 109-2, score: 7.2315 doc_Id: 84-12, score: 6.6871 |
技能提升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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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不同,能否多次申请技能提升补贴?\n\n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不同,能否多次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取得同职业(工种)且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再次申领补贴。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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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毒时应该采取哪些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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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7, 186-4, 2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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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毒怎样救护?\n\n立即切断气源,打开门窗;呼吸停止者行人工呼吸;急呼120,速送医院抢救。①煤气中毒时,立即切断气源,打开门窗,将中毒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吸入新鲜空气,注意保暖。呼吸停止者,速进行人工呼吸。②昏迷者,应吸出口腔及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③心跳停止者,立刻胸外心脏挤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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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落水时的紧急脱险方法\n\n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提出了车辆落水时的紧急脱险方法。一、致险情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车辆因失控等坠入路侧时,容易导致车辆落入水塘、溪流等出现落水险情。二、处置措施及要领车辆落水后,驾驶员应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开门、砸窗、疏散、逃生”等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一)车辆落水瞬间,切勿急于解开安全带,防止落水时的冲击力造成人员受伤,不要试图关闭车窗阻挡车内进水或拨打急救电话,以免耽误逃生时机。(二)车辆刚落水尚未完全下沉时,驾驶员应尽快解开安全带,第一时间开启车门或车窗,组织乘客疏散逃生。当外部水压较大难以开启车门或车窗时,驾驶员要迅速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砸开车窗等,组织逃生。如果车上未配备应急锤,可将座椅头枕拔下,用尖锐的插头敲击侧面玻璃,或把座椅金属插头插入侧窗玻璃缝隙中,撬碎玻璃。(三)车辆完全下沉时,驾驶员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打开车门或打碎车窗玻璃,尽最大可能组织乘客逃生。三、注意事项(一)雨季或大暴雨后,桥涵路面出现积水时,切勿盲目涉水行驶,应先探明积水深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必要时选择其他路线改道而行。(二)从车内逃生时,要提醒乘客注意抓稳门框或窗框,防止被涌入的水流冲回车内。逃离车厢后,要第一时间寻找漂浮物,保持面部朝上,积极寻求救援。 目前治疗糖尿病的方法有哪些?\n\n治疗糖尿病需要采取综合措施,目前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教育及心理治疗; (2)饮食治疗; (3)运动治疗; (4)药物治疗,包括中成药、西药治疗及胰岛素治疗。 (5)血糖监测。由于每个糖尿病患者的病情不同,所采取的治疗方法也不同。有的糖尿病患者采取一种治疗方法就能很好的控制病情,有的患者则需要采取几种治疗方法才能控制疾病的发展。但是有一点应该明确,不论是哪种类型的糖尿病,不论病情轻重都应配合饮食治疗,行动方便的应配合运动治疗。 目前治疗糖尿病的方法有哪些?\n\n治疗糖尿病需要采取综合措施,目前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教育及心理治疗; (2)饮食治疗; (3)运动治疗; (4)药物治疗,包括中成药、西药治疗及胰岛素治疗。 (5)血糖监测。由于每个糖尿病患者的病情不同,所采取的治疗方法也不同。有的糖尿病患者采取一种治疗方法就能很好的控制病情,有的患者则需要采取几种治疗方法才能控制疾病的发展。但是有一点应该明确,不论是哪种类型的糖尿病,不论病情轻重都应配合饮食治疗,行动方便的应配合运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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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发生时应该采取哪些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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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 48-16, 122-19] |
doc_Id: 164-5, score: 7.8333 doc_Id: 48-16, score: 7.6371 doc_Id: 122-19, score: 7.6305 doc_Id: 235-15, score: 7.3221 doc_Id: 123-2, score: 6.9901 doc_Id: 252-17, score: 6.9304 doc_Id: 186-4, score: 6.2685 doc_Id: 284-3, score: 6.2685 doc_Id: 99-8, score: 6.2300 doc_Id: 151-10, score: 6.1870 |
中暑发生怎样救护?\n\n①迅速离开高温烈日环境,到通风阴凉地方,平躺仰卧,解开衣服和裤带,为其扇风;快降温,使宝宝的体温降至38度以下。具体做法是:用凉凉的湿毛巾冷敷宝宝头部,或给宝宝洗温水浴;有高热者,应用冷水或冰袋冷敷额头、脖子、腋下、大腿根处,也可用酒精擦拭身体。②患儿体温下降,意识恢复后,让其喝些淡盐开水或口服仁丹、十滴水等常用防暑药物;若恶心严重,喝不下水,甚至昏迷不醒,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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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如何预防中暑?\n\n预防中暑可以尝试以下几点:尽量避免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出行,尤其注意不要在阳光强烈照射下运动,如快走、跑步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穿透气性好、浅色衣服,有助于散热;如果长时间在户外活动,建议穿长袖衬衫;戴太阳镜,使用遮阳伞,或戴遮阳帽;对于裸露在外的皮肤,可涂抹防晒霜等,避免日光性皮炎或晒伤。应注意及时补水。由于高温天气会使体温升高,容易缺水导致中暑。空调温度不要设置过低。无论房间内还是汽车内使用空调时,内外温差不要过大。 中暑的预防和注意事项\n\n预防中暑可以尝试以下几点:1.尽量避免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出行,尤其注意不要在阳光强烈照射下运动,如快走、跑步等。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穿透气性好、浅色衣服,有助于散热;如果长时间在户外活动,建议穿长袖衬衫;戴太阳镜,使用遮阳伞,或戴遮阳帽;对于裸露在外的皮肤,可涂抹防晒霜等,避免日光性皮炎或晒伤。3.应注意及时补水。由于高温天气会使体温升高,容易缺水导致中暑。4.空调温度不要设置过低。无论房间内还是汽车内使用空调时,内外温差不要过大。 发现职业中毒后事发单位应该报告哪些内容?\n\n工作中当发现有人可能发生急性中毒时,事发单位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中心报告以下内容;中毒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者的临床表现、接触人员、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当地的气象条件以及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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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1月龄时需要接种哪种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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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 295-13, 19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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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1月龄时需要接种何种疫苗?\n\n儿童在1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规划程序,需要接种乙肝疫苗第2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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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18月龄时需要接种哪些疫苗?\n\n儿童在18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程序,需要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不足可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可使用麻疹疫苗替代,还需要接种甲型病毒性肝炎疫苗。 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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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出血热是如何传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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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8, 197-18, 1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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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出血热传播途径\n\n①带病毒鼠排泄物污染的灰尘飞扬在空气中,经呼吸道吸入而感染。②直接接触带病毒鼠的尿液,粪便或鼠窝,再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嘴巴等粘膜而感染;③被带病毒鼠咬伤,或接触鼠过程中,病毒通过损伤的皮肤侵入体内而感染。④吃了带病毒鼠的排泄物污染的食物和水而感染。⑤螨类吸了带病毒鼠的血后又吸人血引起感染。⑥直接人-人传播未见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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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主要传播哪些疾病?\n\n传播各种人畜共患疾病,能携带200余种病原体,其中能使人致病的有57种,对人类危害大的有: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经研究老鼠传播疾病有三个途径:一是鼠体外寄生虫作媒介,通过叮咬人体吸血时,将病源体传染给人;二是体内带致病微生物的鼠,通过鼠的活动或粪便污染了食物或水源,造成人类食后发病;三是老鼠直接咬人或病源体通过外伤侵入而引起感染。 老鼠主要传播哪些疾病?\n\n传播各种人畜共患疾病,能携带200余种病原体,其中能使人致病的有57种,对人类危害大的有: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经研究老鼠传播疾病有三个途径:一是鼠体外寄生虫作媒介,通过叮咬人体吸血时,将病源体传染给人;二是体内带致病微生物的鼠,通过鼠的活动或粪便污染了食物或水源,造成人类食后发病;三是老鼠直接咬人或病源体通过外伤侵入而引起感染。 流行性出血热症状\n\n起病急,表现为上呼吸道症状或胃肠道功能乱。典型临床表现为发热、出血及肾脏损害三大主征和五期病程经过。发热期:一般持续4-6日,伴全身中毒症状、毛细血管损伤及肾损害。发热常在39~40度之间,一般体温约高,病情越重。可伴或不伴头痛、腰痛、眼眶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困倦无力,恶心、呕吐、腰痛及腹泻等消化道症状,面部、颈部和胸部潮红(三红),淤点和结膜充血等症状中之一或多项者;发病前1个月内有鼠类接触史或看见过老鼠、鼠排泄物;或所处地区为流行性出血热告发区等,可高度怀疑流行性出血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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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一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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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17-0, 2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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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on/new_json_184.json wx/清廉掇刀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json json/new_json_288.json |
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点击蓝字关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n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掇刀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直有关单位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底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一)受理内容及受理单位\n(二)整治重点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丧葬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2)与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相关联的民政系统内外殡葬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2.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1)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主要包括: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2)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主要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3.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4.“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2)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5)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6)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5.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行为;(6)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6.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问题;(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问题;(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问题。7.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效体检健康证明、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上岗;(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消毒清理工作,保持场所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有序;(4)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送餐盒;(5)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是否生熟、荤素分区存放,是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材料;(6)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7)“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清理并保持正常运转;(8)是否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作为食品及食品原材料;(9)是否严格落实餐用具消毒保洁、食物留样及垃圾分类等管理规定。8.“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1)编造“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2)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3)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9.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不落实问题;(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的问题。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上述9个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电话:0724-2440015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掇刀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2021年9月13日\n编辑:周静编审:李在法 钱修海\n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教师资格认定\n\n一、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二、办事条件:(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及驻荆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提供函件。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按规定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4.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二)申请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为非合格学历。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在教育部未出台新的政策前,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可以视为合格学历,但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未经省教育厅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不能作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上述49所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以前入学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为非合格学历。(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3.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三、办理程序:1.网上申报(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具体办法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仅指参加全国笔试和面试统考两项合格人员),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2)申请人“任教学科”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一致。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一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2)。体检表上必须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体检表用A4纸正反打印。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指定医院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者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扫描修改)。(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10)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1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材料整理齐后按时提交到荆门市教育学院211办公室(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42号)进行现场确认。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受理部门:荆门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电话:0724-234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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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是由什么病毒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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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5, 45-13, 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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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概念\n\n登革热是登革热病毒引起、伊蚊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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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会致命吗?有后遗症吗?\n\n疾控专家:登革热一般为自限性传染病,并发症较不常见,病死率较低,一般无后遗症。但容易传播,如发生重症登革热,则可能出现后遗症甚至死亡,应引起人们足够程度的重视。 患者感染一种血清型康复后,产生的免疫对同一血清型病毒免疫力可持续1~4年,对其他三种血清型病毒感染无交叉免疫力,因此可以发生二次感染,感染不同型别的登革病毒,可能导致重症登革热。 传播寨卡病毒的蚊子是什么样的蚊子,我国有这种蚊子吗?\n\n传播寨卡病毒的蚊子主要是伊蚊,伊蚊不但能传播寨卡病毒,它也是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的传播媒介。传播效率最高的是埃及伊蚊,我国海南及雷州半岛地区有埃及伊蚊,这些地区是登革热的好发地区,因此也是未来发生寨卡病毒风险最高的地区;同时,白纹伊蚊也可传播寨卡病毒,而我国河北、山西、陕西等以南的广大地区都有白纹伊蚊(又称亚洲虎蚊)的分布,因此也需做好预防工作。 什么是艾滋病?\n\n艾滋病是由艾滋病病毒感染所引起的,艾滋病病毒又称为人类免疫缺乏病毒(HumanImmunodeficiencyVirus),简称HIV。艾滋病的三个明确定义:第一,获得性:表明在病因方面是后天获得而不是先天具有的,是由艾滋病病毒(HIV)引起的传染病。第二,免疫缺陷:表示在发病机理方面,主要是造成人体免疫系统的损伤导致免疫系统的防护功能减低、丧失。第三,综合征:表示在临床症状方面,由于免疫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系统的机会性感染、肿瘤以及神经系统病变等复杂征状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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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风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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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235-14, 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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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风灾害\n\n指因冷锋、雷暴、飑线和气旋等天气系统导致近地面层风力达蒲福风级8级(平均风速17.2~20.7米/秒)或以上的风,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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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风雹灾害\n\n指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及由其引发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包括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亚灾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的气象灾害有那些?\n\n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连阴雨、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什么是台风灾害\n\n指热带或副热带海洋上发生的气旋性涡旋大范围活动,伴随大风、巨浪、暴雨、风暴潮等,及由其引发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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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垃圾进行消毒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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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222-13, 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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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常用消毒方法\n\n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60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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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如何处理\n\n(1)指派专人负责垃圾的清扫、运输。(2)根据灾民聚集点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点,可用砖砌垃圾池、金属垃圾桶(箱)或塑料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并及时清理。(3)及时将垃圾运出,选地势较高的地方进行堆肥处理,用塑料薄膜覆盖。四周挖排水沟,同时用药物消毒杀虫,控制苍蝇孳生。(4)对一些传染性垃圾可采用焚烧法处理。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用户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如何安全取快递?\n\n1.尽量自取少上门,请快递员将包裹放至快递柜等固定地点,无接触交接。2.当面收发快递要戴口罩,与快递小哥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3.取(拆)快递包裹时,可用含氟消毒剂或医用酒精对外包装进行消毒;也可以戴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4.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5.处理完包裹后,及时摘手套,注意手部清洁,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和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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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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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233-1, 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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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雷电灾害\n\n指强烈的对流性天气导致云中产生电荷,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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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风雹灾害\n\n指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及由其引发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包括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亚灾种。 荆门市气象局主要职责\n\n荆门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的发布。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8、承担湖北省气象局和荆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规定,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哪一级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n\n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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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进行规范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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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5, 142-5, 1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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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是规范治疗?\n\n严格遵照医嘱要求用药,不漏服,不停药,不规律用药不仅直接影响近期疗效,还影响患者治愈后复发机会,而且往往产生耐药性。规律用药是保证治疗成功的关键,也是有效防止耐药的重要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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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n\n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已经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4月6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对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报告、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第三条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第四条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和发现:一是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二是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三是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四是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五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第五条规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级疾控机构接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解除医学观察日期。第六条强化信息公开。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天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各省(区、市)公布本行政区域的情况,本土传播和境外输入情况分别统计报告。第七条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者转为确诊病例。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者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第八条无症状感染者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当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确诊后及时订正。第九条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第十条组织专家组对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进行巡诊,及时发现可能的确诊病例。第十一条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第十二条有针对性加大筛查力度,将检测范围扩大至已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强化监测,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十三条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播隐匿性、症状主观性、发现局限性等特点,国家支持开展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性、传播力、流行病学等科学研究。第十四条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信息沟通、交流合作,适时调整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第十五条各地要加大新冠病毒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指导公众科学防护,广泛开展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等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2021年1月1日起荆门市执行分级诊疗新政\n\n▶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自行上转住院费用不予报销10月下旬,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规范首诊转诊、健全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双向转诊信息化建设、宣传引导、强化责任等6个方面对我市分级诊疗制度进行调整完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首诊转诊制度。《意见》明确,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纳入分级诊疗政策实施范围。荆门市统筹区域内基本医保(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病,按照“基层首诊,急诊就近就便”原则,在荆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接受首次诊查。遇急诊急救的危重病人,首诊医疗机构要在充分评估病情并做好就地抢救基础上,及时与上级医疗机构衔接,做好转诊工作。遇危重疑难病例处置困难且不能及时转诊的,要立即请上级医疗机构相关专家现场或远程会诊协助处理。荆门市范围内,患者在首诊医疗机构未能明确诊断的,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机构诊治。在首诊医疗机构能够明确诊断且属于首诊医疗机构病种目录范围内的,要就地直接收治,诊断明确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疗机构收治;不属于首诊医疗机构病种目录范围内的,要立即上转或下转至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疗机构收治。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允许同级医疗机构互转。患者在上级医疗机构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要及时转至下级医疗机构接续治疗。《意见》对市外转诊的权限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市级三级医疗机构(市一医、市二医、市中医医院)负责患者向市外三级医疗机构转诊,全市其他医疗机构不得向市外转诊。全市其他医疗机构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确需转市外三级医疗机构的,要及时提请市级三级医院远程会诊并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转诊。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级医院能够诊治的,要立即按程序转至市级三级医院诊治,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凡在我市统筹区域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入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按荆政办发〔2016〕9号文件执行。《意见》对分级诊疗进行了进一步的激励约束。基本医保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参保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为确保分级诊疗新政于2021年1月1日准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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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的接种程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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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1, 299-13, 1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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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的接种程序\n\n3岁和6岁各接种1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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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C群流脑疫苗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儿童在3岁和6岁各接种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且间隔≥3年,接种第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与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第2剂间隔≥1年。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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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的诊断主要依据哪些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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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 286-5, 1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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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体征\n\n主要根据流行病学史、腮腺和(或)其他唾液腺急性肿大,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腮腺肿大做出诊断。确证病例需要作实验室特异性检查。主要体征:1、腮腺或其他唾液腺非化脓性肿胀、疼痛,张口和咀嚼或含酸性食物疼痛加剧。2、伴脑膜炎时有头痛、呕吐、脑膜刺激征阳性或意识改变。脑脊液呈非化脓性改变。3、伴胰腺炎时有呕吐、伴中上腹部疼痛与压痛,局部肌紧张。4、伴睾丸炎时有睾丸炎或附睾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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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断是否得了流感,诊断方法是什么?\n\n流感的症状是临床常规诊断和治疗的主要依据,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身体疼痛、头疼、寒颤、疲乏、腹泻、呕吐等症状,可能患有流感。但由于流感的症状、体征缺乏特异性,易与普通感冒和其他上呼吸道感染相混淆。流感确诊有赖于实验室诊断,检测方法包括病毒核酸检测、病毒分离培养、抗原检测和血清学检测。 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是什么?\n\n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包括:(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测。具体而言,HIV抗体和病原学检测是确诊HIV感染的依据;流行病学史是诊断急性期和婴幼儿HIV感染的重要参考;CD4+T淋巴细胞检测和临床表现是HIV感染分期诊断的主要依据;艾滋病的指征性疾病是艾滋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是什么?\n\n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包括:(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测。具体而言,HIV抗体和病原学检测是确诊HIV感染的依据;流行病学史是诊断急性期和婴幼儿HIV感染的重要参考;CD4+T淋巴细胞检测和临床表现是HIV感染分期诊断的主要依据;艾滋病的指征性疾病是艾滋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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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码如何转码为黄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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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9, 160-12, 2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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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码如何转码?\n\n如何转码?红码转黄码标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并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解除集中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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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您的健康码会自动转码?\n\n当您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鄂返鄂或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在同一时间段内有过行程轨迹交集,您的健康码就会自动转码。根据您的暴露风险不同,健康码会转为“黄码”或“红码”,“黄码”提示您需要居家隔离,“红码”提示您需要集中隔离。由于健康码转码规则之一,是根据手机信号漫游信息制码,您的健康码也会自动根据手机信号曾漫游地区的风险不同,转为“黄码”或“红码”。如果您的手机号不是用您本人身份证办理,需要您及时向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转码手续。 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该怎么办?\n\n当您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荆或是返回荆门,或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在同一时间段内有过行程轨迹交集,您的健康码会自动根据手机信号曾漫游地区的风险不同,转为“黄码”或“红码”。“黄码”提示您需要居家隔离,“红码”提示您需要集中隔离。如果您的手机出现“红码”或“黄码”。您需要立即联系当地社区(村),按照防控规定,积极主动做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隔离期间要严格配合做好每天健康监测和管理,按规定频次,接受核酸采样检测。如果发现身体不适,及时报告。当您完成了规定的隔离期限且核酸检测阴性、身体健康,符合解除隔离的条件,向社区提出“转码”申请,社区(村)将会按程序办理,您的健康码将转成“绿码”。如果您的手机号不是用您本人身份证办理,需要您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村)申请办理转码手续。 群众对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有异议的,怎样申请转码\n\n2021年8月6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码赋码转码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转码管理员通过湖北健康码系统转码模块开展健康码转码工作。群众对红码、黄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鄂汇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发起转码申请。或向所在社区、单位提供申请,所在社区、单位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工作人员,根据当地掌握的健康管理个案信息及通信行程个案信息在湖北健康码转码审核系统内,对群众诉求作出审核。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审核通过群众诉求后,将群众身份信息、确定转码的结果和健康证明材料,一并通过系统上报市(州)防控指挥部;群众诉求审核不通过的,将不予转码的理由告知诉求人。市(州)防控指挥部收到县(市、区)防控指挥部上报的转码申请、复核材料和转码结果,审核通过后,更新群众健康码颜色;不予通过的,将该诉求退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并告知不予转码的理由,由县(市、区)防控指挥部转告诉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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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是否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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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4, 156-14,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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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收费么\n\n麻疹疫苗常规免疫和政府部门组织的补充面议活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时免费。 |
json/new_json_204.json json/new_json_213.json wx/清廉掇刀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json |
鸡蛋过敏者是否需要接种麻疹疫苗?\n\n麻疹疫苗是由鸡胚成纤维细胞培养制备的,而不是鸡胚培养制备的,麻疹疫苗中并不含有鸡蛋卵清蛋白成分,而鸡蛋过敏者主要是对卵清蛋白过敏,目前国内外学者均认为,鸡蛋过敏者不是麻疹疫苗的接种禁忌。我国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已剔除了旧版《药典》将鸡蛋过敏者作为麻疹疫苗的接种禁忌的说明。含麻疹成分疫苗说明书中也不再将鸡蛋过敏列为接种禁忌。因此,鸡蛋过敏者可以接种麻疹疫苗。 可不可以给我的孩子检查一下是否有抗体,然后再让我决定是否接种麻疹疫苗?\n\n从理论上讲,如个体产生了明确针对麻疹的抗体,可以不用再接种麻疹疫苗。但是,对群体而言,通过普查检测每个人是否有麻疹抗体,组织困难且不具有可操作性,从公共卫生的角度而言,也不具成本效益。 点击蓝字关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n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掇刀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直有关单位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底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一)受理内容及受理单位\n(二)整治重点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丧葬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2)与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相关联的民政系统内外殡葬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2.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1)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主要包括: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2)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主要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3.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4.“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2)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5)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6)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5.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行为;(6)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6.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问题;(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问题;(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问题。7.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效体检健康证明、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上岗;(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消毒清理工作,保持场所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有序;(4)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送餐盒;(5)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是否生熟、荤素分区存放,是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材料;(6)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7)“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清理并保持正常运转;(8)是否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作为食品及食品原材料;(9)是否严格落实餐用具消毒保洁、食物留样及垃圾分类等管理规定。8.“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1)编造“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2)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3)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9.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不落实问题;(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的问题。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上述9个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电话:0724-2440015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掇刀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2021年9月13日\n编辑:周静编审:李在法 钱修海\n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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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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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11-3, 2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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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免一补"补助标准\n\n补助标准:1、免费教科书:每生每期按实际书款减免;2、免杂费:小学每生每期70元,初中每生每期90元,特教每生每期70元;3、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每人每年750元。2011年秋季开始标准已调整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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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n\n市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市级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面向中心城区,支持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发展、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制造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的资金。工作流程如下:1.由企业向所在地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或经信局)申报,各地经信部门承担项目审核主体责任,负责项目真实性审核,并就项目未享受招商引资同类政策及合法性、真实性签署意见后,统一行文上报。(1)支持条件: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生产性设备(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在3年建设有效期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生产性设备投资主要包括: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生产、检测、研发等设备购置,含设备安装、调试,不含设备租赁;自制成套、成台设备原材料及测试费用,不含设备维修;与项目建设配套的工业软件(投资规模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20%),以及项目前期研发性投入(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40%)。(2)申报资料:①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企业申报表、绩效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企业背景、规模,主要产品、行业地位、技术水平以及发展规划等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主要介绍项目建设的背景、目的、意义,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已建成规模等情况,包括建设周期年度、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等具体数据,以及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支持方向,建设项目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分析等。②其他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文件;项目生产性设备购置清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经审计的项目法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项目工程审计报告等),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需要提供采购机器人的相关资料;佐证材料,包括第三方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专利证书、检验报告、产品成果鉴定等;申报单位对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各地经信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2.申报资料评审。由市经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批。评审人员由相关产业、财会、环保、安全生产、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过程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3.现场检查。到企业现场抽查对比设备与发票的一致性。由市经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对每一个申报企业的项目设备进行抽查,查看出厂铭牌的日期与该设备发票出具时间是否相符。3.党组研究。现场核查后形成项目清单,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4.网站公示。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将项目清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日。5.上报市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请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如何管理和使用\n\n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用于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国有林场、国有苗圃、自然保护区、森工企业等国有单位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和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公共管护支出用于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监督检查和评价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6元,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与承担管护任务的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管护人应按照管护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根据管护合同履行情况领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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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的定义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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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 161-8, 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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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化妆品?\n\n化妆品是以涂沫、揉擦、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不包括牙膏、香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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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化妆品皮肤病?\n\n化妆品皮肤病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包括: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甲损害等。其中接触性皮炎是最常见的。 什么是化妆品毛发损害?\n\n指应用化妆品后引起的毛发损害。化妆品损害毛发的机理多为物理及化学性损伤,可以是化妆品的直接损害,也可能是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对毛发本身和毛囊的正常结构和功能的破坏。临床上可表现为发质的改变和断裂、分叉和脱色、质地变脆、失去光泽等,也可以发生程度不等的脱发。 什么是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n\n指用化妆品后,又经过光照而引起的皮肤炎症性改变。它是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引起皮肤黏膜的光毒性反应或光变态反应。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可见于防腐剂、染料、香料以及唇膏中的荧光物质等成分中,防晒化妆品中的遮光刑如对氨苯甲酸(PABA)及其脂类化合物也有可能引起光感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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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森林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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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8, 318-19, 219-12] |
doc_Id: 225-8, score: 7.9264 doc_Id: 318-19, score: 7.5146 doc_Id: 219-12, score: 7.4675 doc_Id: 114-19, score: 6.9119 doc_Id: 219-13, score: 6.8933 doc_Id: 304-4, score: 5.9989 doc_Id: 200-14, score: 5.9989 doc_Id: 235-14, score: 5.6762 doc_Id: 225-2, score: 4.5893 doc_Id: 80-11, score: 4.2802 |
什么是森林火灾\n\n指因自然原因,林火在林地内蔓延和扩展,失去人为控制,对森林生态系统和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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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n\n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征收征用管理工作。(七)负责统筹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湿地和森林质量等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九)负责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批后管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竣工核实;指导乡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工作。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协助组织实施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监管。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十四)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十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和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十六)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十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林业安全生产。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指导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质资源、新品种保护。(十八)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十九)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二十)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对市、县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查处土地、矿产、林业、测绘和测绘信息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二十一)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二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三)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督察。(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地内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核)的初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业其他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 荆门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n\n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4.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在救灾时统一调度。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16.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遇到森林火灾如何逃生?\n\n1.如果火势较小,可以用水浇、土埋、树枝扑打等方法扑火,如果火势已起,一定要马上转移避险,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2.转移避险时,一定要先判断风向,逆风逃生,如果风停了或暂时无风,有可能是风向要发生变化,一定不要大意!3.注意远离密集灌木、草丛,寻找空旷的安全地带,进入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除周围可燃物,排除安全隐患,切记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4.森林火灾除了高温火焰会给人造成伤害,还有浓烟和一氧化碳,撤离时如果周边有水源,可用浸湿衣物等遮掩口鼻。5.撤离时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比人跑得快得多,火会跑到你前面。6.如果被大火包围,确实没有别的逃生办法,要选择火势较弱的地方,用衣物护住头部迅速穿越火线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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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如何申领健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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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 121-3, 1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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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健康码具体操作指南\n\n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健康码具体操作指南1、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在苹果商店或安卓应用市场搜索“鄂汇办”APP进行下载安装。2、不需注册用户,直接启动“鄂汇办”APP客户端,在首页点击滚动条“同舟共济抗击新冠肺炎”,进入后选择“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打开获取湖北健康码和湖北健康通行证的入口。3、如果是第一次使用,需要点击“湖北健康码”进行申报,需要完成个人信息、居住生活信息、健康信息申报。24小时内取得湖北健康码。后续点击“湖北健康码”直接显示湖北健康码,在通过卡口时亮码通行。在未登录鄂汇办的情况下,需要手动填写姓名和证件号。在已登录鄂汇办的情况下,使用注册鄂汇办的姓名和证件号自动填写健康登记表;点击获取健康码的界面如下:4、在鄂汇办显示健康码页面,可以选择修改健康信息,每天只允许修改一次。5、卡口核验人员在“鄂汇办”APP选择“健康码核验”,在打开的页面可以选择“湖北省内港澳台及外籍人员二维码核验”;6、卡口核验人员选择核验打开二维码扫码功能,扫描健康二维码后打开核验结果页面,可以对核验结果确认提交。7、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在通过需要出示湖北健康通行证扫码核验卡口时,点击获取“湖北健康通行证”,系统自动打开扫一扫功能,对准湖北省健康码位置二维码进行扫码。如果没有取得湖北健康码,将提示请完成湖北健康码申报。8、扫码后打开湖北健康通行证如下,可以在界面切换中英文显示,根据要求点击进入或者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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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申请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n\n1、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推出的湖北健康码有什么作用?为体现“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精神,方便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湖北健康出行、方便工作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精神,为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2、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申领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下载鄂汇办APP?鄂汇办APP是目前我省唯一为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的通道。需要下载鄂汇办APP。3、湖北健康码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在申领页面按照相关指引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填信息将会与系统后台进行比对,原则上24小时内比对完成。若后台比对一致,即可正常生成湖北健康码;若信息有出入,将无法生成湖北健康码。4、外籍、港澳台人员在卡口如何核验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在通过卡口核验时,被动核验时,可以通过鄂汇办APP亮码,供卡口人员查看放行或由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扫码核验功能扫描;主动核验时,外籍、港澳台同胞使用鄂汇办APP核验功能,扫描卡口的支付宝场所码,完成出入卡口亮码登记。5、能保障个人填报信息的数据安全吗?湖北健康码由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收集、使用相关数据,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6、申领流程完毕后,我的健康码在哪里查看?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鄂汇办APP开设了专门的健康码申领/查看入口,具体路径如下:1)打开鄂汇办APP,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一栏,进入湖北健康码查看页面。2)点击“湖北健康通行证”,即可查看湖北健康码实时状态。7、为什么我的健康码显示是灰色?如健康码颜色呈灰色,说明您的填报信息正在审核中或比对错误。按照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流程,原则上后台比对完成时间为24小时。8、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健康证明?用户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即可正常出行、复工、出入已开放的公共场所,无需另外开具纸质健康证明。9、外籍、港澳台人士申请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注册鄂汇办账号?外籍、港澳台人士通过鄂汇办APP申请湖北健康码无需注册鄂汇办账号,直接在首页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即可申请。10、为什么我申请健康码提示失败被退回?一是说明你的证件类型选择错误或是证件号码填写错误,目前受理外国护照、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3种证件。请用户认真填写提交。二是手机一号只能申请一个健康码。不支持外国电话。三是你的名单不在公安数据库里,无法比对。请你到当地派出所登记,上传信息到省公安数据库。四是目前申请健康码只针对在鄂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未回到湖北的外籍、港澳台人员暂时不能申请。五是对于持中国护照又被注销身份证的华侨,由省侨办登记、协调发放健康码。11、我申请的健康码为什么使用不便利?因为支付宝和微信不支持鄂汇办APP,所以给乘坐车船造成不便。技术单位正在协商支付宝;省指挥部正在通过武汉市指挥部与武汉轨交和公交集团沟通协商。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湖北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n\n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湖北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1、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推出的湖北健康码有什么作用?为体现“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精神,方便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湖北健康出行、方便工作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精神,为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2、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申领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下载鄂汇办APP?鄂汇办APP是目前我省唯一为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的通道。需要下载鄂汇办APP。3、湖北健康码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在申领页面按照相关指引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填信息将会与系统后台进行比对,原则上24小时内比对完成。若后台比对一致,即可正常生成湖北健康码;若信息有出入,将无法生成湖北健康码。4、外籍、港澳台人员在卡口如何核验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在通过卡口核验时,被动核验时,可以通过鄂汇办APP亮码,供卡口人员查看放行或由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扫码核验功能扫描;主动核验时,外籍、港澳台同胞使用鄂汇办APP核验功能,扫描卡口的支付宝场所码,完成出入卡口亮码登记。5、能保障个人填报信息的数据安全吗?湖北健康码由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收集、使用相关数据,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6、申领流程完毕后,我的健康码在哪里查看?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鄂汇办APP开设了专门的健康码申领/查看入口,具体路径如下:1)打开鄂汇办APP,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一栏,进入湖北健康码查看页面。2)点击“湖北健康通行证”,即可查看湖北健康码实时状态。7、为什么我的健康码显示是灰色?如健康码颜色呈灰色,说明您的填报信息正在审核中或比对错误。按照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流程,原则上后台比对完成时间为24小时。8、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健康证明?用户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即可正常出行、复工、出入已开放的公共场所,无需另外开具纸质健康证明。9、外籍、港澳台人士申请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注册鄂汇办账号?外籍、港澳台人士通过鄂汇办APP申请湖北健康码无需注册鄂汇办账号,直接在首页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即可申请。10、申请界面介绍申请界面有两个选项,1.“湖北健康码”2.“湖北健康通行证”(1)“湖北健康码”为湖北健康码申请界面具体如下:按照相关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即可。(2)“湖北健康通行证”外籍、港澳台人士成功申请湖北健康码后,可点击该模块向工作人员出示其健康码。11、其他(1)外籍、港澳台人士在申请湖北健康码时如出现系统问题,如无法提交、乱码等问题,请将这类问题转至省12345平台处理。(2)外籍、港澳台人士反映信息填写错误,可以通过申请页面修改,但每天只能修改一次。(3)外籍、港澳台人士对健康码颜色有异议,请让用户直接拨打027-87122256反映。 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湖北健康码有关事项和流程\n\n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进一步加强精准防疫、助力复工复产,体现对在鄂境外人员“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精神,现就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湖北健康码有关事项和流程通告如下:一、申领要求1.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可使用“鄂汇办”移动端申领湖北健康码。2.外籍人员使用入境时所持护照在我省公安机关完成备案后可申领湖北健康码;港澳人员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登记申领湖北健康码。二、申请流程1.手机搜索下载“鄂汇办”APP,点击进入“湖北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页面”。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3.提交后即可完成申领。一般24小时内,点击“我的健康码”即可亮码使用。三、核验通行1.按照“绿码通行”原则,卡口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APP软件扫码核验功能,识别持码人的健康信息,并对体温异常信息及时记录上报。持码人可主动扫描支付宝场所码,自助完成进出卡口登记。2.境外人员可凭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作为进入我省健康凭证。3.境外人员应积极申领湖北健康码,并服从卡口管理。4.咨询电话:027-87122256。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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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水痘疫苗需要注意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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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166-6, 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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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水痘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n\n(1)接种疫苗之前,应如实向预防接种医生告知儿童身体健康状况。若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2)接种疫苗后,须在预防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若儿童出现轻度发热等一般反应,通常不需任何处理。若高烧不退或伴有其他并发症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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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注意的事项\n\n接种疫苗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接种前注意事项1.接种疫苗要携带身份证,做好疫苗登记。2.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好好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按组织接种人员通知携带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佩戴好口罩前往。二、接种时注意事项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三、接种后注意事项1.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2.等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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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哪些部门主管或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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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哪些部门主管或负责?\n\n《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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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主要职能介绍及联系方式\n\n荆门市农业局是荆门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负责农业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47号),主要职责如下:1、拟订种植业、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2、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植物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12、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荆门市象山大道7号电话:0724-6082200 沙洋县农业农村局职责及联系方式\n\n沙洋县农村农业局职能职责及联系方式办公地址:沙洋县荆河路3号联系方式:0724-8561318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职能职责:(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出台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县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十四)划入职责。划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十七)有关职责分工1.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审批继续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对行政审批的实效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监管职责仍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机构设置: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政策改革股)、发展规划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科技教育股、种植业管理股、综合股、农田建设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职能\n\n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国农谷建设战略部署。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五)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7号电话:0724-6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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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化锌是什么颜色的?有什么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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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17, 121-3, 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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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化锌是怎样一种物质?\n\n磷化锌是目前常用的灭鼠药,呈黑色、粉末状,带有弱蒜臭味,遇酸很快分解产生磷化氢,遇水及阳光也会缓慢分解,生成磷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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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化锌中毒有些什么表现?\n\n磷化锌中毒后,呼出的气体和呕吐出来的东西都有磷化锌特有的蒜臭味。误服磷化锌中毒,表现有口腔咽喉灼热、胃烧灼痛、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心慌、气喘、手脚抽搐、全身麻木、皮肤黄染、昏迷以至死亡。吸入性中毒患者,多在24小时发病,呕吐、畏寒、胸闷,严重时可死亡。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湖北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n\n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湖北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1、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推出的湖北健康码有什么作用?为体现“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精神,方便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湖北健康出行、方便工作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精神,为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2、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申领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下载鄂汇办APP?鄂汇办APP是目前我省唯一为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的通道。需要下载鄂汇办APP。3、湖北健康码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在申领页面按照相关指引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填信息将会与系统后台进行比对,原则上24小时内比对完成。若后台比对一致,即可正常生成湖北健康码;若信息有出入,将无法生成湖北健康码。4、外籍、港澳台人员在卡口如何核验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在通过卡口核验时,被动核验时,可以通过鄂汇办APP亮码,供卡口人员查看放行或由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扫码核验功能扫描;主动核验时,外籍、港澳台同胞使用鄂汇办APP核验功能,扫描卡口的支付宝场所码,完成出入卡口亮码登记。5、能保障个人填报信息的数据安全吗?湖北健康码由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收集、使用相关数据,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6、申领流程完毕后,我的健康码在哪里查看?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鄂汇办APP开设了专门的健康码申领/查看入口,具体路径如下:1)打开鄂汇办APP,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一栏,进入湖北健康码查看页面。2)点击“湖北健康通行证”,即可查看湖北健康码实时状态。7、为什么我的健康码显示是灰色?如健康码颜色呈灰色,说明您的填报信息正在审核中或比对错误。按照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流程,原则上后台比对完成时间为24小时。8、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健康证明?用户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即可正常出行、复工、出入已开放的公共场所,无需另外开具纸质健康证明。9、外籍、港澳台人士申请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注册鄂汇办账号?外籍、港澳台人士通过鄂汇办APP申请湖北健康码无需注册鄂汇办账号,直接在首页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即可申请。10、申请界面介绍申请界面有两个选项,1.“湖北健康码”2.“湖北健康通行证”(1)“湖北健康码”为湖北健康码申请界面具体如下:按照相关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即可。(2)“湖北健康通行证”外籍、港澳台人士成功申请湖北健康码后,可点击该模块向工作人员出示其健康码。11、其他(1)外籍、港澳台人士在申请湖北健康码时如出现系统问题,如无法提交、乱码等问题,请将这类问题转至省12345平台处理。(2)外籍、港澳台人士反映信息填写错误,可以通过申请页面修改,但每天只能修改一次。(3)外籍、港澳台人士对健康码颜色有异议,请让用户直接拨打027-87122256反映。 磷化锌有些什么毒性和危害?\n\n磷化锌为高毒杀鼠剂,有腐蚀性。可经呼吸道吸入,引起肺充血、水肿,也可损伤神经系统、心脏和肾脏。人误服磷化锌后,可腐蚀胃,引起胃溃疡和出血,最终可致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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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体病是如何传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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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1, 316-1, 1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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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体病的传播途径\n\n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暴露于受感染动物的尿液而感染钩体:(1)间接暴露是通过接触受污染的水和土壤。(2)直接暴露发生在宠物饲养者、兽医和从事畜牧业的工作人员。(3)其他少见的感染方式尚有动物咬伤、手接触动物组织和摄入污染的食物和水等。(4)人们在抗洪救灾或抢割农作物时接触接触受污染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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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钩体病?\n\n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体病)是由致病性钩端螺旋体引起的人兽共患病。 钩体病的诊断\n\n钩体病的诊断主要依靠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从患者血液或尿液或脑脊液分离或检测到钩端螺旋体能明确诊断;检测病人恢复期血清抗体比急性期血清的钩端螺旋体抗体效价增高4倍或4倍以上,也能诊断为钩体病患者。 钩体病的特异性治疗\n\n钩体病的治疗原则是“三早一就”,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就地治疗。应重视以有效抗生素及时消灭机体内病原体,并应强调休息,细心护理,注意营养,酌情补充热能及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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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接种疫苗能预防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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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172-18,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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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接种疫苗能预防疾病?\n\n科学研究表明,当细菌或病毒侵入人体时,身体就会产生一种抵抗这种细菌或病毒的物质,这种物质叫做抗体。不同的细菌或病毒会产生不同的抗体,称为特异性抗体。病愈后,这种特异性抗体仍然存留在体内,如再有相应的细菌或病毒侵入体内,这种特异性抗体就能保护身体不受这些细菌或病毒的伤害。预防接种就是人为地将经减毒或灭活等工艺处理的少量细菌或病毒及其代谢产物接种给人,使机体产生特异性抗体或细胞免疫反应,从而产生针对该种病原体的抵抗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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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为什么接种疫苗能预防传染病?\n\n疫苗作为某种传染病独特具有的抗原接种于人体,引导人体产生特异性的免疫应答,产生能够对此抗原特异性识别的免疫能力,包括特异性的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当病原再次进入人体时,这些特异的免疫物质,就能及时识别这些病原体,并可通过中和、抑制、杀伤等多种形式对病原体进行阻断,从而控制疾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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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的诊断依据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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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8, 286-5, 1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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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的诊断依据\n\n根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的综合分析进行诊断,但确诊需要依靠抗体检查或病原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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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的确诊依据是什么?\n\n以下任何一条均可作为乙脑的确诊依据:l一个月内未接种过乙脑疫苗者,血或脑脊液中抗乙脑IgM抗体阳性。l恢复期血清中抗乙脑IgG抗体或中和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升高者,或者急性期抗乙脑IgG抗体阴性,恢复期阳性者。l从脑脊液、脑组织或血清中分离乙脑病毒阳性。 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是什么?\n\n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包括:(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测。具体而言,HIV抗体和病原学检测是确诊HIV感染的依据;流行病学史是诊断急性期和婴幼儿HIV感染的重要参考;CD4+T淋巴细胞检测和临床表现是HIV感染分期诊断的主要依据;艾滋病的指征性疾病是艾滋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是什么?\n\n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包括:(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测。具体而言,HIV抗体和病原学检测是确诊HIV感染的依据;流行病学史是诊断急性期和婴幼儿HIV感染的重要参考;CD4+T淋巴细胞检测和临床表现是HIV感染分期诊断的主要依据;艾滋病的指征性疾病是艾滋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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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港澳台人员如何申领湖北健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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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19-4, 115-4] |
doc_Id: 121-3, score: 32.4724 doc_Id: 119-4, score: 31.9357 doc_Id: 115-4, score: 25.9371 doc_Id: 117-2, score: 25.4800 doc_Id: 114-0, score: 13.7405 doc_Id: 325-14, score: 11.2640 doc_Id: 330-3, score: 10.2753 doc_Id: 222-13, score: 10.1454 doc_Id: 277-4, score: 9.0435 doc_Id: 27-0, score: 8.6488 |
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湖北健康码有关事项和流程\n\n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进一步加强精准防疫、助力复工复产,体现对在鄂境外人员“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精神,现就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湖北健康码有关事项和流程通告如下:一、申领要求1.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可使用“鄂汇办”移动端申领湖北健康码。2.外籍人员使用入境时所持护照在我省公安机关完成备案后可申领湖北健康码;港澳人员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登记申领湖北健康码。二、申请流程1.手机搜索下载“鄂汇办”APP,点击进入“湖北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页面”。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3.提交后即可完成申领。一般24小时内,点击“我的健康码”即可亮码使用。三、核验通行1.按照“绿码通行”原则,卡口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APP软件扫码核验功能,识别持码人的健康信息,并对体温异常信息及时记录上报。持码人可主动扫描支付宝场所码,自助完成进出卡口登记。2.境外人员可凭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作为进入我省健康凭证。3.境外人员应积极申领湖北健康码,并服从卡口管理。4.咨询电话:027-87122256。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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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湖北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n\n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湖北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1、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推出的湖北健康码有什么作用?为体现“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精神,方便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湖北健康出行、方便工作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精神,为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2、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申领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下载鄂汇办APP?鄂汇办APP是目前我省唯一为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的通道。需要下载鄂汇办APP。3、湖北健康码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在申领页面按照相关指引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填信息将会与系统后台进行比对,原则上24小时内比对完成。若后台比对一致,即可正常生成湖北健康码;若信息有出入,将无法生成湖北健康码。4、外籍、港澳台人员在卡口如何核验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在通过卡口核验时,被动核验时,可以通过鄂汇办APP亮码,供卡口人员查看放行或由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扫码核验功能扫描;主动核验时,外籍、港澳台同胞使用鄂汇办APP核验功能,扫描卡口的支付宝场所码,完成出入卡口亮码登记。5、能保障个人填报信息的数据安全吗?湖北健康码由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收集、使用相关数据,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6、申领流程完毕后,我的健康码在哪里查看?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鄂汇办APP开设了专门的健康码申领/查看入口,具体路径如下:1)打开鄂汇办APP,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一栏,进入湖北健康码查看页面。2)点击“湖北健康通行证”,即可查看湖北健康码实时状态。7、为什么我的健康码显示是灰色?如健康码颜色呈灰色,说明您的填报信息正在审核中或比对错误。按照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流程,原则上后台比对完成时间为24小时。8、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健康证明?用户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即可正常出行、复工、出入已开放的公共场所,无需另外开具纸质健康证明。9、外籍、港澳台人士申请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注册鄂汇办账号?外籍、港澳台人士通过鄂汇办APP申请湖北健康码无需注册鄂汇办账号,直接在首页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即可申请。10、申请界面介绍申请界面有两个选项,1.“湖北健康码”2.“湖北健康通行证”(1)“湖北健康码”为湖北健康码申请界面具体如下:按照相关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即可。(2)“湖北健康通行证”外籍、港澳台人士成功申请湖北健康码后,可点击该模块向工作人员出示其健康码。11、其他(1)外籍、港澳台人士在申请湖北健康码时如出现系统问题,如无法提交、乱码等问题,请将这类问题转至省12345平台处理。(2)外籍、港澳台人士反映信息填写错误,可以通过申请页面修改,但每天只能修改一次。(3)外籍、港澳台人士对健康码颜色有异议,请让用户直接拨打027-87122256反映。 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申请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n\n1、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推出的湖北健康码有什么作用?为体现“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精神,方便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湖北健康出行、方便工作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精神,为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2、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申领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下载鄂汇办APP?鄂汇办APP是目前我省唯一为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的通道。需要下载鄂汇办APP。3、湖北健康码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在申领页面按照相关指引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填信息将会与系统后台进行比对,原则上24小时内比对完成。若后台比对一致,即可正常生成湖北健康码;若信息有出入,将无法生成湖北健康码。4、外籍、港澳台人员在卡口如何核验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在通过卡口核验时,被动核验时,可以通过鄂汇办APP亮码,供卡口人员查看放行或由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扫码核验功能扫描;主动核验时,外籍、港澳台同胞使用鄂汇办APP核验功能,扫描卡口的支付宝场所码,完成出入卡口亮码登记。5、能保障个人填报信息的数据安全吗?湖北健康码由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收集、使用相关数据,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6、申领流程完毕后,我的健康码在哪里查看?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鄂汇办APP开设了专门的健康码申领/查看入口,具体路径如下:1)打开鄂汇办APP,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一栏,进入湖北健康码查看页面。2)点击“湖北健康通行证”,即可查看湖北健康码实时状态。7、为什么我的健康码显示是灰色?如健康码颜色呈灰色,说明您的填报信息正在审核中或比对错误。按照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流程,原则上后台比对完成时间为24小时。8、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健康证明?用户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即可正常出行、复工、出入已开放的公共场所,无需另外开具纸质健康证明。9、外籍、港澳台人士申请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注册鄂汇办账号?外籍、港澳台人士通过鄂汇办APP申请湖北健康码无需注册鄂汇办账号,直接在首页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即可申请。10、为什么我申请健康码提示失败被退回?一是说明你的证件类型选择错误或是证件号码填写错误,目前受理外国护照、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3种证件。请用户认真填写提交。二是手机一号只能申请一个健康码。不支持外国电话。三是你的名单不在公安数据库里,无法比对。请你到当地派出所登记,上传信息到省公安数据库。四是目前申请健康码只针对在鄂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未回到湖北的外籍、港澳台人员暂时不能申请。五是对于持中国护照又被注销身份证的华侨,由省侨办登记、协调发放健康码。11、我申请的健康码为什么使用不便利?因为支付宝和微信不支持鄂汇办APP,所以给乘坐车船造成不便。技术单位正在协商支付宝;省指挥部正在通过武汉市指挥部与武汉轨交和公交集团沟通协商。 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健康码具体操作指南\n\n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健康码具体操作指南1、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在苹果商店或安卓应用市场搜索“鄂汇办”APP进行下载安装。2、不需注册用户,直接启动“鄂汇办”APP客户端,在首页点击滚动条“同舟共济抗击新冠肺炎”,进入后选择“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打开获取湖北健康码和湖北健康通行证的入口。3、如果是第一次使用,需要点击“湖北健康码”进行申报,需要完成个人信息、居住生活信息、健康信息申报。24小时内取得湖北健康码。后续点击“湖北健康码”直接显示湖北健康码,在通过卡口时亮码通行。在未登录鄂汇办的情况下,需要手动填写姓名和证件号。在已登录鄂汇办的情况下,使用注册鄂汇办的姓名和证件号自动填写健康登记表;点击获取健康码的界面如下:4、在鄂汇办显示健康码页面,可以选择修改健康信息,每天只允许修改一次。5、卡口核验人员在“鄂汇办”APP选择“健康码核验”,在打开的页面可以选择“湖北省内港澳台及外籍人员二维码核验”;6、卡口核验人员选择核验打开二维码扫码功能,扫描健康二维码后打开核验结果页面,可以对核验结果确认提交。7、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在通过需要出示湖北健康通行证扫码核验卡口时,点击获取“湖北健康通行证”,系统自动打开扫一扫功能,对准湖北省健康码位置二维码进行扫码。如果没有取得湖北健康码,将提示请完成湖北健康码申报。8、扫码后打开湖北健康通行证如下,可以在界面切换中英文显示,根据要求点击进入或者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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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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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疫苗安全吗?\n\n预防接种的服务对象是健康人群,其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以确保其不对接种者造成危害。此外,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执行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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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接种狂犬病疫苗期间,是否可接种其他疫苗?\n\n正在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的儿童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接种狂犬病疫苗期间接种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日本乙型脑炎疫苗或脊髓灰质炎疫苗等计划免疫疫苗是安全的,可以同时接种,但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 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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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中毒性毒剂中毒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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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19, 189-2, 6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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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中毒性毒剂中毒该怎么处理?\n\n首先在有个人防护的条件下才能到毒区抢救中毒病人。可口服预防药抗氰胶囊并穿着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才能进入污染区域。如有抗氰急救针,应立即注射,并进行自救互救;然后迅速将中毒病人脱离污染区,防止继续接触中毒。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医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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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中毒性毒剂有什么毒性及危害?\n\n全身中毒性毒剂毒性强烈、作用也很迅速,也是一种速杀性毒剂,只要吸入几口就可引起抽搐、死亡。全身中毒性毒剂主要是破坏细胞对氧的利用,造成组织缺氧,导致出现呼吸困难、抽搐、全身肌肉麻痹而死亡。 全身中毒性毒剂有什么毒性及危害?\n\n全身中毒性毒剂毒性强烈、作用也很迅速,也是一种速杀性毒剂,只要吸入几口就可引起抽搐、死亡。全身中毒性毒剂主要是破坏细胞对氧的利用,造成组织缺氧,导致出现呼吸困难、抽搐、全身肌肉麻痹而死亡。 全身中毒性毒剂是怎样一种毒剂?\n\n全身中毒性毒剂经呼吸道吸入后,破坏细胞对氧的利用,造成组织缺氧,导致出现一系列全身中毒症状。主要代表毒物有氢氰酸和氯化氰。它们都是无色液体,有苦杏仁的气味,氯化氰刺激性更强烈。这类毒剂一般通过爆炸后汽化由呼吸道吸入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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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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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参加失业保险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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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人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怎样申请?\n\n申领失业保险金,首先是要按照规定在本地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其次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在沙洋县申请失业保险金,对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有义务告知其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沙洋县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可在窗口直接办理,或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网上申请的方式是打开微信或支付宝应用,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填写相关信息即可,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12333、“沙洋人社”公众号进行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当月申领,于次月起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n\n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失业的人员,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步办理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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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是否需要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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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27-18, 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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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是否收费?\n\n收费。狂犬疫苗属于二类疫苗,需自愿自费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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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接种的疫苗是否有效?\n\n使用合格的、正规途径获得的疫苗全程免疫后,一般情况下无需对免疫效果进行检测。要想知道接种的疫苗是否生效,可在全程疫苗接种完后半个月左右检查血清抗狂犬病毒抗体水平。如果血清抗狂犬病毒抗体是阴性,可再加强2-3注射针,可使抗体阳转。再不阳转时最好测定一下细胞免疫指标,一般而言,全程接种了合格的狂犬疫苗,尤其是并用血清后半个月以上未发生狂犬病,则狂犬疫苗免疫失败的几率极小,也就是说一般不会再发生狂犬病。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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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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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8-13, 2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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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申报、县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发放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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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请\n\n失业保险金申请一、受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社保卡三、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五、办事流程1.窗口受理时,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所在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核发失业保险待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所在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2.网上办理时,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 哪些人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怎样申请?\n\n申领失业保险金,首先是要按照规定在本地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其次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在沙洋县申请失业保险金,对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有义务告知其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沙洋县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可在窗口直接办理,或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网上申请的方式是打开微信或支付宝应用,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填写相关信息即可,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12333、“沙洋人社”公众号进行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当月申领,于次月起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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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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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符合政策即可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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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n\n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失业的人员,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步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申请\n\n失业保险金申请一、受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社保卡三、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五、办事流程1.窗口受理时,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所在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核发失业保险待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所在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2.网上办理时,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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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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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 2-0, 318-12] |
doc_Id: 93-11, score: 7.5872 doc_Id: 2-0, score: 7.0986 doc_Id: 318-12, score: 5.6453 doc_Id: 235-15, score: 5.2397 doc_Id: 120-18, score: 4.9770 doc_Id: 55-1, score: 4.7497 doc_Id: 169-14, score: 4.7497 doc_Id: 171-16, score: 4.6353 doc_Id: 171-2, score: 4.5963 doc_Id: 206-19, score: 4.5400 |
宫外孕如何处理?\n\n期待治疗:对于那些疼痛轻、出血少,随诊方便;无腹腔内出血的证据、HCG进行性下降,包块小、无胎心的病人可以。药物治疗:氨甲喋呤用于异位妊娠早期未破裂,无胎心搏动,生命体征平稳的患者,用量根据体表面积计算。手术治疗(腹腔镜手术、或开腹手术),输卵管切开,孕囊取出,或者根据情况,做单侧的输卵管切除。目前有条件的医院做腹腔镜下孕囊取出术,属于微创手术,保留生育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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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方法会增加宫外孕风险吗?\n\n一般讲,宫内节育器、避孕药、避孕针和皮下埋植剂等常用高效避孕方法都不会增加宫外孕风险。相反,由于其高效的避孕作用,还可以减少宫外孕的发生,但是在避孕失败者中,有可能发生宫外孕,总体上宫外孕的发生率与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人相比还是较低的。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早孕期阴道出血原因有哪些?\n\n自然流产:自然流产是准妈妈常见的病情,发生率约占全部妊娠的10-15%,多数为早期流产。表现阴道出血多,腹痛,胚胎组织或胚囊堵塞宫颈口,流产不可避免。宫外孕:指受精卵在子宫体腔以外着床,输卵管妊娠占宫外孕的95%左右妊娠滋养细胞疾病:来源于胎盘滋养细胞的疾病,包括葡萄胎、侵蚀性葡萄胎和绒毛膜癌等疾病。宫颈息肉出血:孕期由于血运丰富,宫颈息肉可以有出血情况,需要鉴别。宫颈癌:可以表现为出血,特别是孕前就有同房后出血,尤其需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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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性毒剂中毒后会有哪些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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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5, 49-18, 6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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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中毒性毒剂中毒后有什么表现?\n\n轻度中毒:头晕、视物模糊、恶心、呕吐及呼吸困难。中、重度中毒:头痛、头晕,视物模糊、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全身无力,大小便失禁,最后强烈抽搐,可因呼吸肌肉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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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性毒剂是怎样一种毒剂?\n\n神经性毒剂是毒性最强的一类军用毒剂,人员中毒后会迅速引起一系列神经系统症状。主要代表有:沙林、梭曼、塔崩(G类毒剂)和维埃克斯(V类毒剂)。沙林、梭曼、塔崩是无色的液体,有微弱的水果味。维埃克斯是无色的油状液体,有硫醇味。G类毒剂一般通过爆炸后汽化由呼吸道吸入中毒;V类毒剂通过爆炸后分散,由皮肤吸收中毒。其中维埃克斯的毒性最强,其次是梭曼、沙林、塔崩。 窒息性毒剂有什么毒性及危害?\n\n窒息性毒剂毒性较强、作用也很迅速,也是一种致死性毒剂,只要吸入几口高浓度的光气就可引起中毒。窒息性毒剂主要病变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导致出现呼吸困难、组织缺氧,肺水肿而死亡。毒性和伤害作用较前几种致死性毒剂低。 全身中毒性毒剂是怎样一种毒剂?\n\n全身中毒性毒剂经呼吸道吸入后,破坏细胞对氧的利用,造成组织缺氧,导致出现一系列全身中毒症状。主要代表毒物有氢氰酸和氯化氰。它们都是无色液体,有苦杏仁的气味,氯化氰刺激性更强烈。这类毒剂一般通过爆炸后汽化由呼吸道吸入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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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跟踪观察中,需要注意哪些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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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9, 2-0, 1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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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观察有哪些主要内容?\n\n一看伤口情况。例如伤口是否愈合等。 二看神经精神症状。例如是否出现易怒、恐惧等症状。 三看狂犬病典型症状。例如是否出现恐水、恐风、恐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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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购买肥料和种子时应注意哪些事项?\n\n在购买肥料产品时应注意的事项:1.注意包装标识。主要看产品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等标识是否清楚明白。2.讲究产品品牌。一般情况下,大型肥料企业、知名品牌产品质量可信度较高,养分配比更为合理。3.根据作物选择产品。虽然复混肥有通用性,但不同作物有各自需肥特性,在可能的情况下,根据作物选择知名品牌的作物专用肥料。特别注意,糖类、瓜果蔬菜等作物不要选择氯基复合肥。4.务贪便宜,拒绝忽悠。特别廉价,往往是有效养分含量不足;“买一送一”往往是推销劣质产品;标称“欧美技术”,往往是“挂羊头卖狗肉”。5.留存证据,方便维权。购买肥料,索要票据;使用肥料,保存包装;大量购买,可要求共同缄封样品。建议农民朋友坚持有机无机肥料结合施用,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配方施肥,适当调减化肥用量,提高肥料使用率,减少面源污染。购买种子应注意的事项:一是到合法的种子经营门店购种。合法种子经营门店是指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过“经营备案”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种子经营门店。二是选用适宜的农作物品种。主要农作物(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品种实行品种审定制度,审定通过的品种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适宜种植区域种植,使用安全,有推广价值。广大农民朋友可根据自己的地力条件、种植茬口、栽培方式,选用对路的农作物品种。三是不要购买散装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除了按规定不能包装的如块茎等种子外。四是查看种子包装袋上的标签,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和真实。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生产商、生产年月、质量指标、净含量、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品种审定编号、生产商地址及联系方式、植物检疫证明编号、适宜种植区域、主要栽培技术要点等。特别要注意标签中介绍的品种特征、特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适宜种植区域是否包括准备种植区域所在地,栽培技术要点是否符合自己的种植条件。农民朋友可以扫描种子标签上的二维码标识,核对种子标签真伪。五是购买时要索取发票,以作为买卖关系的存在凭证,并加以妥善保管,发票凭证要写明具体的品种和数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发票中注明。六是在播种后要保存种子包装袋、内外标签、发票,以便出现种子纠纷时好解决。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还没满1年,现在应该如何进行跟踪观察?\n\n如果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不满3个月,需要进行重点观察。群众可通过公布的地址,到接种单位设立的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点,向医务人员咨询并接受现场观察;也可以通过公布的接种单位联系方式,与医务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咨询。如果接种疫苗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建议进行自我观察,如有较大疑问,可以进行电话、网络咨询,或到接种单位现场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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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的临床症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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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3, 53-1, 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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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临床症状\n\n潜伏期长,发病于不知不觉之中。主要症状是由麻风菌侵犯周围神经而引起所辖区的感觉(触、痛、温觉),营养(皮肤干燥、闭汗)和运动(肌无力、麻痹)的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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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治疗原则\n\n用多种杀菌药物的泡板组装的联合化疗(MDT)(1板/月),在家规则治疗。在治疗中患者仍可从事其日常生活、工作、就学,不应令其退学或采取停职留薪等措施。在规则服MDT后每半年一次临床监测,每年一次细菌监测,并应告知患者,在有可疑情况(神经痛、新皮损、皮肤麻木等症状)时,及时就诊。 当发现周围有大量临床症状相似的病人时该如何报告?\n\n当发现你周围有发热、咳嗽或者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大量临床症状相似的人出现时,可能是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开始,这时你要及时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报告,也可以从12320公益热线获得疫情报告电话进行报告。报告时要讲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所发生的单位名称、出现了哪些临床症状、有多少人发病,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现场调查和医疗救助等工作。 西加鱼毒包括哪些?那些海洋生物中含有雪卡毒素?主要临床症状有哪些?\n\n目前发+A2693现的西加鱼毒包括雪卡毒素、刺尾鱼毒素、鹦嘴鱼毒素、腹泻性贝毒、神经性贝毒等。雪卡毒素的主要来源于海洋藻类(涡鞭藻),带有雪卡毒素的鱼种仅限于那些食藻类和珊瑚礁碎渣的鱼,以及吞食这些草食海鱼的食肉海鱼。临床症状:症状相当复杂,典型情况下中毒后1-6h出现症状,包括恶心、麻木及唇舌和咽喉疼痛,以后可能出现呕吐、腹绞痛、腹泻等,中毒患者恢复很慢,感到极度虚弱,患者体重减轻甚至数年后体力仍不能完全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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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病的方法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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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性病?\n\n(1)洁身自爱,不搞非婚性行为;(2)采取安全性行为,正确使用质量可靠的安全套;(3)平时注意个人卫生,包皮过长者可做包皮环切,预防感染。(4)不吸毒,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针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若必须使用时,要确认所用的血液及血制品已经过艾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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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安全套可以预防性病吗?\n\n安全套可提供一种物理屏障,避免直接接触性伴的体液或血液,可有效降低性病和艾滋病传播的危险性。但不正确使用或不坚持使用安全套可使其预防效果大大降低。因此,应坚持正确使用质量可靠的安全套。应该指出的是,有些性病病原体可能从阴茎、阴道以外的病损部位排出。 什么是性病?\n\n传统上的性病是指通过生殖器性交传播的疾病。早期,人们将梅毒、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四种疾病称为"经典性病"。传统性病的英文名称为"venerealdisease",简称VD。后来,性病涵盖的病种种类和范围逐渐增多,名称上也有了变化,被称为性传播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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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和艾滋病有什么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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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与艾滋病是不是一回事?\n\n性病包括的范围较广,包括了20多种与性行为相关的疾病,其中就包括了艾滋病。尽管如此,由于艾滋病的危害性大,对公共卫生的影响严重,我们常将艾滋病单独列出,并称"性病艾滋病"。性病与艾滋病有着密切的联系,表现在两者的传播途径相似,都是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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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控制性病是控制艾滋病的重要措施之一\n\n由于性病是艾滋病传播的协同因素,感染性病后会增加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性,也就是说性病会促进艾滋病的传播,性病的流行会促进和加速艾滋病的流行,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控制性病是控制艾滋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患有性病可能会感染艾滋病病毒吗?\n\n性病可增加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必须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性病患者或患有生殖器脓疮、溃疡、炎症的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也容易将病毒传染给他人。及早发现和规范治疗性病和各种生殖器感染,可以减少感染或传播艾滋病的危险。怀疑自己患有性病时,要尽早检查、及时治疗,争取治愈,还要动员与自己有性接触的人接受检查和治疗。 患有性病可能会感染艾滋病病毒吗?\n\n性病可增加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必须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性病患者或患有生殖器脓疮、溃疡、炎症的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也容易将病毒传染给他人。及早发现和规范治疗性病和各种生殖器感染,可以减少感染或传播艾滋病的危险。怀疑自己患有性病时,要尽早检查、及时治疗,争取治愈,还要动员与自己有性接触的人接受检查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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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月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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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9, 179-16, 28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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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月经?\n\n随着卵巢周期性地排出卵子和分泌女性激素,其他生殖器也发生周期性变化,其中以子宫内膜的变化最为明显,在雌激素影响下,子宫内膜开始修复、增生、增厚。排卵后,黄体产生雌激素和孕激素,在两种激素的共同作用下,已增生的子宫内膜转变为分泌期子宫内膜并富有营养,为妊娠做好准备。如果未受孕,黄体开始萎缩退化时,两种性激素明显减少,子宫内膜失去支持能力,发生内膜萎缩、坏死、脱落,表现为阴道出血,这就是月经。子宫内膜每月发生修复、增生、分泌、萎缩、坏死、脱落出血的周期性变化,称为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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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经异常需要孕前接受检查吗?\n\n月经异常者包括:月经紊乱或月经稀疏,即月经不规律,或周期常大于35天或小于21天;闭经,正常月经周期建立后月经停止6个月,或按自身月经周期计算停止3个周期以上者。月经量过少即每次经量少于20毫升;月经量过多,即经量大于80毫升的女性,可能存在不排卵或子宫内膜的病变。这些均可能影响怀孕,有月经异常的女性最好在怀孕前,接受相关检查,进而及早诊断和治疗。 什么是正常的月经?\n\n自出血的第1天算起到下次月经前一天为止,中间相隔的时间为月经周期。多数妇女的月经周期规律,一般为28~30天,少数妇女月经周期或长或短。同一妇女月经周期也会因各种原因(精神、体力等)出现变化,但周期在21~35天(3~4周)限度内均可认为正常。有人2个月行经一次,很规律,也属正常,俗称“并月”。一般月经周期又分月经期(第1~4天)、增殖期(第5~14天)、分泌期(第15~24天)、月经前期(第25~28天)。月经周期的不同时间,子宫内膜在性激素影响下发生变化。经期出血时间一般3~5天,2~7天内亦属正常 什么是正常的月经?\n\n自出血的第1天算起到下次月经前一天为止,中间相隔的时间为月经周期。多数妇女的月经周期规律,一般为28~30天,少数妇女月经周期或长或短。同一妇女月经周期也会因各种原因(精神、体力等)出现变化,但周期在21~35天(3~4周)限度内均可认为正常。有人2个月行经一次,很规律,也属正常,俗称“并月”。一般月经周期又分月经期(第1~4天)、增殖期(第5~14天)、分泌期(第15~24天)、月经前期(第25~28天)。月经周期的不同时间,子宫内膜在性激素影响下发生变化。经期出血时间一般3~5天,2~7天内亦属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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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除草剂中毒病人应该采取哪些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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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9, 316-11, 138-3] |
doc_Id: 122-19, score: 9.3410 doc_Id: 316-11, score: 9.3399 doc_Id: 138-3, score: 9.3399 doc_Id: 307-19, score: 8.1804 doc_Id: 197-2, score: 8.1804 doc_Id: 327-17, score: 8.1097 doc_Id: 124-1, score: 7.9148 doc_Id: 320-7, score: 7.9037 doc_Id: 35-16, score: 7.8013 doc_Id: 189-16, score: 7.2206 |
发现除草剂中毒病人该怎么办?\n\n皮肤污染者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眼污染后立即用水冲洗10~15分钟。百草枯经口中毒者应立即服用漂白土或活性炭,同时使用甘露醇、硫酸镁等泻药。其他除草剂中毒者,可催吐、洗胃、灌肠、导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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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职业中毒后事发单位应该报告哪些内容?\n\n工作中当发现有人可能发生急性中毒时,事发单位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中心报告以下内容;中毒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者的临床表现、接触人员、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当地的气象条件以及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发现硫化氢中毒病人时应该怎么办?\n\n迅速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果要进入中毒现场,必须配戴供氧式呼吸防护器,以免自己发生中毒。立即实施现场急救。如果病人没有了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眼睛出现刺激症状,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双眼。尽快将病人送到医院。注意保暖。 发现氨中毒病人时应该怎么办?\n\n将病人从中毒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果需要进入中毒现场,需穿戴个体防护装备。立即实施现场急救,脱去病人污染的衣物,用清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和眼睛15分钟以上,注意保暖。如有眼睛灼伤,早期用清水冲洗后涂金霉素眼膏。如有皮肤灼伤,早期用清水冲洗后,局部涂敷氯霉素地塞米松冷霜。送医院途中可用手帕等物遮盖病人眼部,避免光照。保持呼吸道通畅。烦躁不安者应密切注意,做到专人看护,防止意外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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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业生活补助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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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3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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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生活补助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当年到中心城区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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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沙洋企业吸纳就业有没有什么补贴政策呢?\n\n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可以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1.是对中小微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是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是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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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疫苗需要接种几剂次?接种的时间间隔是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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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102-1, 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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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对象\n\n乙脑减毒活疫苗共接种2剂次。8月龄、2周岁各接种1剂。乙脑灭活共接种4剂次。8月龄接种2剂,间隔7~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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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为什么有的疫苗接种1剂,有的疫苗要接种多剂?\n\n不同的疫苗接种后,产生抗体水平不一样,产生抗体持久性也不一样。为保证预防疾病的抗体水平和持久性,有些疫苗需要接种多剂次。根据各种疫苗免疫程序,有的疫苗需要接种1剂,如卡介苗。有的疫苗需要接种多剂,如乙肝疫苗、甲肝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等。在每种疫苗上市之前,都要经过科学、严格的临床试验,得出接种几剂、多大剂量、间隔多长时间可以达到最佳免疫效果的结论。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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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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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246-4] |
doc_Id: 2-0, score: 14.7024 doc_Id: 269-1, score: 13.5152 doc_Id: 246-4, score: 11.9373 doc_Id: 60-1, score: 11.3998 doc_Id: 125-17, score: 10.8749 doc_Id: 220-17, score: 10.6999 doc_Id: 242-17, score: 10.4991 doc_Id: 214-17, score: 10.3205 doc_Id: 212-4, score: 10.0409 doc_Id: 49-14, score: 9.8940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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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应届毕业生返荆创业是否有补贴。\n\n1.在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2.荆门籍大学生返乡创业,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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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成黄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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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9, 205-12, 16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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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黄码?\n\n什么情况下会变黄码?有发热症状的人员;正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治愈病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其他须纳入“黄码”管理的人员。根据防疫政策规定,“黄码”提示需要居家隔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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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您的健康码会自动转码?\n\n当您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鄂返鄂或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在同一时间段内有过行程轨迹交集,您的健康码就会自动转码。根据您的暴露风险不同,健康码会转为“黄码”或“红码”,“黄码”提示您需要居家隔离,“红码”提示您需要集中隔离。由于健康码转码规则之一,是根据手机信号漫游信息制码,您的健康码也会自动根据手机信号曾漫游地区的风险不同,转为“黄码”或“红码”。如果您的手机号不是用您本人身份证办理,需要您及时向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转码手续。 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为红码或黄码?\n\n2021年8月6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码赋码转码工作的通知》规定,湖北健康码采取“后台比对,每日更新”的工作方式,根据比对结果进行赋码。(一)赋红码:1.省疫情防控数据库中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3.集中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4.其他根据防控要求赋红码者。(二)赋黄码:1.正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治愈病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居家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3.发热病人。4.潜在的密切接触者。5.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 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该怎么办?\n\n当您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荆或是返回荆门,或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在同一时间段内有过行程轨迹交集,您的健康码会自动根据手机信号曾漫游地区的风险不同,转为“黄码”或“红码”。“黄码”提示您需要居家隔离,“红码”提示您需要集中隔离。如果您的手机出现“红码”或“黄码”。您需要立即联系当地社区(村),按照防控规定,积极主动做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隔离期间要严格配合做好每天健康监测和管理,按规定频次,接受核酸采样检测。如果发现身体不适,及时报告。当您完成了规定的隔离期限且核酸检测阴性、身体健康,符合解除隔离的条件,向社区提出“转码”申请,社区(村)将会按程序办理,您的健康码将转成“绿码”。如果您的手机号不是用您本人身份证办理,需要您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村)申请办理转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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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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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1, 2-0, 27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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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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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在沙洋县创业有哪些贷款扶持?\n\n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沙洋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增信用担保、联保担保、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创办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政府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1次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最多可享受3次。另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对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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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物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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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4, 306-14, 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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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氰化物\n\n氰化氢为无色略有刺激性的气体,其水溶液为氰氢酸。接触后中毒发病迅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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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及腈类化合物是什么?\n\n含有氰基团的化合物均属于氰化物,将其无机化合物归为氰类,有机化合物归为腈类。氰化物的毒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代谢过程中析出的氰离子的速度和数量。某些无机氰化物如氰化氢(氢氰酸)、氰化钾、氰化钠、氯化氰;有机氰化物如乙腈、丙烯腈、丙酮氰醇、偶氮二异丁腈等,均能在体内迅速析出氰离子,故其毒性大。氰化氢为无色气体,有苦杏仁的特殊气味,易扩散,剧毒,可燃烧,具有爆炸性。丙烯腈,又名氰乙烯,为无色、易燃、具有特殊气味的液体,高毒。 哪些工种接触氰化物?\n\n接触氰化物的作业有电镀、金属表面渗碳及摄影;从矿石中提炼贵重金属;化学工业中制造氰化物、草酸、活性染料;制造塑料、高级油漆、有机玻璃、人造羊毛、合成橡胶等;用普鲁士蓝印染花布;熏蒸仓库、船舱灭鼠、灭虫;雷汞爆炸;煤气发生炉、煤焦炉气体等。常见的氰化物有氰化钠、氰化钾、氰化氢(氰氢酸)等。 哪些工种接触氰化物?\n\n接触氰化物的作业有电镀、金属表面渗碳及摄影;从矿石中提炼贵重金属;化学工业中制造氰化物、草酸、活性染料;制造塑料、高级油漆、有机玻璃、人造羊毛、合成橡胶等;用普鲁士蓝印染花布;熏蒸仓库、船舱灭鼠、灭虫;雷汞爆炸;煤气发生炉、煤焦炉气体等。常见的氰化物有氰化钠、氰化钾、氰化氢(氰氢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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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生活补助需要向哪个部门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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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生活补助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向企业所在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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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如何申请“4050”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n\n如何办理“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一)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残疾人;(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四)成年孤儿;(五)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三、申领流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即可办理。线上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目前屈家岭管理区未落实原因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七条“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屈家岭管理区体制改革后,原农场企业除个别企业保留,其余全部改制,造成大量人员下岗,原有职工身份的下岗人员大部分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屈家岭管理区属荆门市派出机构,在省级无法开立专项资金账户,管理区每年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市局视资金情况进行部分划拨,因下拨的经费有限,管理区财政紧张也无力配套地方资金,社会保障局曾多次向上级反映此问题。由于就业补助资金不充盈,管理区暂未兑现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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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可以在哪些地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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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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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线下经办窗口及网上申报指南\n\n线下经办窗口: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大厅窗口网上申报指南: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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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n\n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创业,经营1年以上,按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人员在我市初次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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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生活补助政策的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中心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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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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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指的是哪些类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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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11-1, 2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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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四上”企业?\n\n“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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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申报\n\n“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申报“专精特新”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四大优势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则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排头兵,是瞄准市场空白、行业痛点进行钻研和深耕业务的中小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发布相关评价和认定标准,负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细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依据细则负责本地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其他机构不得开展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的评价、认定、授牌等活动。(一)创新型中小企业1.申报流程。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4月底前、10月底前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汇总各市州报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告为“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申报方法。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佐证材料。3.申报企业评价标准。依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申报方法及流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https://zjtx.miit.gov.cn/,为全国统一的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于已列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2.申报企业评价标准。依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申报方法及流程。初审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公示。工信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2.申报企业评价标准。申请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于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什么是涉企经营许可\n\n营业执照证明身份,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关系就像一个人有了身份证(营业执照),但没有教师资格证就不能当老师,没有驾驶证就不能开车一样。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般是指与企业经营事项相关,企业没有许可就不能进入特定行业或领域开展经营的行政许可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所许可的事情也是写到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事项的涉企经营许可,另一种是与经营范围无关的涉企经营许可,这种许可的内容不对应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第一种不用解释,经营食品要办食品相关许可,经营药品就办药品经营许可,都是要写在营业执照上的。第二种,比如企业要自己盖厂房,虽然是经有关审批才能盖,但属于企业内部管理事项,同样的,办人力资源公司需要涉企经营许可证件,但一般企业自己招聘人员,就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再如商场等公共场所虽然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等许可,其营业执照上也不会写消防、卫生等经营事项。此外,还包括购买特定设备的审批、特定型号商品或服务的准入等。也就是说,涉企“经营“”许可,虽有“经营”二字,但未必与“经营范围”有直接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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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埃博拉病人如何治疗?\n\n严重病人需要进行强化的支持性治疗。病人往往会出现脱水,从而需要静脉或者口服补液进行电解质补充。目前并没有特异性的治疗方法。部分病人在得到适当的医治后可康复。为控制病毒的进一步传播,疑似或确诊病人应当与其他病人隔离开来,由采取严格感染防护措施的医务人员对其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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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某些食物可预防或治疗埃博拉出血热感染的传言?\n\nWHO强烈建议,人们应从公共卫生当局获取埃博拉出血热方面的健康建议。目前没有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的特异性药物,最佳的治疗方法就是在严格的感染控制程序下,由医院的医务人员对病人进行强化性的支持治疗。按照推荐的保护性措施去做,就可控制感染的发生。 什么是埃博拉出血热?\n\n埃博拉出血热(以下简称埃博拉)是一种严重且往往致命的疾病,病死率最高可达90%。该病可侵犯人类和其它灵长目动物(猴子、大猩猩和黑猩猩)。1976年,在同时发生的两起疫情中首次发现埃博拉病毒,一起发生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博拉河附近的一个村庄,另一起出现在苏丹一个边远地区。病毒的起源尚不得而知。基于现有证据,果蝠(狐蝠科)被认为可能是埃博拉病毒的自然宿主。 怀疑感染埃博拉,人们应当何时就医?\n\n人们若去过已知存在埃博拉病毒的地区,或与已知或疑似携带埃博拉病毒的人员接触过,当开始出现症状时,就应立即就医。当怀疑病人患有该病时,应当立即向最近的卫生机构报告。及时就医对提高患者的生存率至关重要。同时应加强感染控制,以控制疾病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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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一起接种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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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93-5, 3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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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疫苗可与其它疫苗同时接种吗?\n\nVarV、MMRV与其它儿童疫苗同时接种是安全的,免疫原性不劣于单独接种。。(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水痘和带状疱疹疫苗的立场文件-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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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流脑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一起接种吗?\n\n流脑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其免疫原性及免疫效果不会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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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病的人可能会出现哪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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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93-5, 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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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知道自己得了性病?\n\n感染了性病病原体,有的人有明显的临床表现,有的人没有任何表现。一些症状提示可能感染了性病,如:男性尿道有分泌物;阴囊肿大;女性阴道分泌物异常(增多、颜色发黄、有异味、脓性或血性等);女性下腹痛;生殖器部位出现水疱、糜烂、溃疡;生殖器部位出现赘生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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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农药中毒有哪些危害?\n\n中毒较轻:一次性吃入较少数量的农残超标蔬菜时,不会出现明显症状,但往往会有头痛、头昏、无力、恶心、精神差等表现。中毒较重:一次性吃入较多量的农残超标蔬菜时,会出现明显的不适,如乏力、呕吐、腹泻、心慌等情况。严重者可能出现全身抽搐、昏迷、心力衰竭,甚至死亡的现象。慢性中毒:残留农药可在人体内积蓄,超过一定量后会导致一些疾病,如男性不育、消化功能紊乱、癌症、心血管疾病等,对孕妇而言,则会影响胎儿的发育,甚至导致胎儿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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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成“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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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灰码”?\n\n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灰码”?目前两类人群会赋“灰码”:一类是外省来(返)汉人员未及时落实三天两检落地核酸检测的人员;一类是在汉人员未落实72小时内核酸检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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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您的健康码会自动转码?\n\n当您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鄂返鄂或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在同一时间段内有过行程轨迹交集,您的健康码就会自动转码。根据您的暴露风险不同,健康码会转为“黄码”或“红码”,“黄码”提示您需要居家隔离,“红码”提示您需要集中隔离。由于健康码转码规则之一,是根据手机信号漫游信息制码,您的健康码也会自动根据手机信号曾漫游地区的风险不同,转为“黄码”或“红码”。如果您的手机号不是用您本人身份证办理,需要您及时向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转码手续。 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灰码”?\n\n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灰码”目前两类人群会赋“灰码”:一类是外省来(返)汉人员未及时落实三天两检落地核酸检测的人员;一类是在汉人员未落实48小时内核酸检测者。 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灰码”?\n\n什么情况下健康码会变“灰码”目前两类人群会赋“灰码”:一类是外省来(返)汉人员未及时落实三天两检落地核酸检测的人员;一类是在汉人员未落实48小时内核酸检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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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白破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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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白破疫苗后可能有什么不良反应?\n\n(1)常见不良反应有注射部位局部红肿、疼痛、发痒,和低热、哭闹、烦躁、厌食、呕吐、精神不振等。(2)罕见不良反应有重度发热反应、局部硬结等。(3)极罕见不良反应有局部无菌性化脓、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和抽搐、痉挛、惊厥、嗜睡及异常哭叫等神经系统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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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麻腮风疫苗后可能有什么不良反应?\n\n(1)一般接种麻腮风疫苗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2)接种疫苗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6~12天内,可出现散在皮疹,出疹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是可对症治疗。可有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3)罕见不良反应包括重度发热反应、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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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戒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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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习惯了,不吸烟浑身不自在,戒不了,怎么办?\n\n 的确,对烟瘾比较大的人来说戒烟是不容易的。 您有戒烟的想法很好,不知道您是否非常清楚的认识了吸烟给您及家人带来的健康危害。 如果还不了解的话,建议您通过网络等方式来详细了解一下,有助于增加您戒烟的意愿;如果您已经了解了这些,希望得到戒烟帮助的话,我们建议您拨打专家戒烟热线、使用一些辅助药物或者到当地的戒烟门诊来获得医生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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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强戒烟信心?\n\n 在干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有的戒烟者有意愿想戒烟,可是信心不足,对于戒烟信心低于5的戒烟者,咨询员首先要了解戒烟者担心、顾虑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帮助吸烟者发现尝试戒烟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并利用其生活中成功克服困难的经验,如成功戒酒、克服工作上的困难、学习新的语言、克服异乡生活的适应问题等; 通过了解别人成功戒烟的秘诀,怎么成功克服烟瘾等; 从小目标开始逐步戒烟,如先试着延迟起床后吸第一支烟的时间,再试着戒烟一天,慢慢增加戒烟的质和量。 制定一个适用的计划也有助于增加戒烟信心。 应该如何做好戒烟准备?\n\n 戒烟之前要先深刻认识到吸烟的危害,明确自己戒烟的目的,做好心理准备,下定戒烟决心,并征得家人和朋友的支持,清理掉与吸烟有关的一切物品,如烟、烟灰缸、打火机等。 准备戒烟所需的辅助用品,如口香糖、薄荷糖、水杯、吸管、胡萝卜等。如需使用戒烟药物应提前备好,并向专业医生咨询后按医嘱使用。 写下戒烟理由,放在可以提醒自己的地方,特别是曾放置卷烟及吸烟用具的位置。戒烟前多准备几个应对方案,多练习几次烟瘾应对策略。 如何认识戒断症状?\n\n 在停止吸烟或减少吸烟量后,吸烟者将会产生一系列不易忍受的症状和体征,医学上称之为戒断症状,包括吸烟渴求、焦虑、抑郁、不安、头痛、唾液腺分泌增加、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血压升高和心率加快等,部分戒烟者还会出现体重增加。 一般情况下,戒断症状可在停止吸烟后数小时内开始出现,在戒烟最初14天内表现最为强烈,大约1个月后开始减轻,部分患者对吸烟的渴求会持续1年以上。 戒烟药品可帮助减轻戒断症状,但不是灵丹妙药,能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戒烟者戒烟的信心、决心和意志力是戒烟成功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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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对冠心病有什么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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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与冠心病有何关系?\n\n在寒冷、潮湿和大风天气,冠心病发病率高,是因为寒冷刺激,特别是迎风疾走,易使交感神经兴奋,使心率加快,血压升高,体循环血管收缩,外周阻力增加,心肌耗氧量增多。同时,也可诱发冠状动脉痉挛,使管腔持续闭塞,或挤压斑块使内膜损伤,血小板聚集,血栓形成使管腔急性堵塞,也可导致急性心肌梗塞。因此,在高发季节里,冠心病患者应注意御寒保暖,减少户外活动,以防疾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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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气候变化的范畴?\n\n气候是指一个地区在某段时间内所经历过的天气,是一段时间内天气的平均或统计状况,反映一个地区的冷、暖、干、湿等基本特征。它是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等圈层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由大气环流、纬度、海拔高度、地表形态综合作用形成的。气候变化是指气候平均值和气候极端值出现了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变化。平均值的升降,表明气候平均状态的变化;气候极端值增大,表明气候状态不稳定性增加,气候异常愈加明显。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定义的气候变化是指基于自然变化和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气候变动,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定义的气候变化是指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改变。气候变化是一个与时间尺度密不可分的概念,在不同的时间尺度下,气候变化的内容、表现形式和主要驱动因子均不相同。根据气候变化的时间尺度和影响因子的不同,气候变化问题一般可分为三类,即地质时期的气候变化、历史时期的气候变化和现代气候变化。万年以上尺度的气候变化为地质时期的气候变化,如冰期和间冰期循环;人类文明产生以来(一万年以内)的气候变化可纳入历史时期气候变化的范畴;1850年有全球器测气候变化记录以来的气候变化一般被视为现代气候变化。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科室设置及职能\n\n办公地址:象山三路27号联系电话:0724-2334799网址:http://sthjj.jingmen.gov.cn/单位负责人:孙文力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跨县(市、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四)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负责配合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和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环境监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涉及生态环境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关于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具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控联防协作机制。(八)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九)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配合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十)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十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规章、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十二)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五)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荆门。机构设置:(一)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办公电话:0724-233397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重大政策建议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政策、重大课题调研。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配合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和协调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二)法规与宣传教育科办公电话:0724-2333290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三)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办公电话:0724-2364266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四)财务科(科技合作与生态环境监测科)办公电话:0724-2374357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牵头市承担的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指导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五)水生态环境科办公电话:0724-2367501指导和监督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考核,组织实施跨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六)大气环境科办公电话:0724-2361756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七)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科(固废和核与辐射监管科)办公电话:0724-2332290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市转移、危险废物经营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八)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办公电话:0724-2374267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根据市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承担相关生态环境审批工作。(九)生态环境应急和信访科办公电话:0714-2331096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机关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十)机关党委办公电话:0724-2332615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天气、气候、气候变化三者间有何差异?\n\n天气、气候、气候变化三者间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显著差异。天气是指某一个地区的大气中各种自然现象(风、雨、温度等)在某个时刻所处的状态,可以通过气象仪器或设备观测监测得到;气候是指各种气象要素和天气现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平均状况或统计状况,主要通过计算或统计获取相关信息;气候变化是指气候系统状态的变化,可通过其特征值及其变率的变化表现出来。当前人们最关注的是与未来生活息息相关的10~100年尺度上的气候变化。在时间尺度上,2周以内属于天气预报范畴,2周以上、年际以内属于气候预测范畴,而年代以上尺度属于气候变化预估范畴。由于时空尺度的不同,大气中主要有6种变化:高频变化,2周以内的属于天气尺度变化;季节内变化,主要有11~30天和30~90天两种模态;年变化,这是一种基本模态,由太阳的周年运动推动;年际变化,如厄尔尼诺事件及区域海气相互作用;年代际变化,10年、20年、30~40年、60年等振荡周期,主要由自然因素造成,如太平洋年代际振荡;气候变化趋势,由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引起,如全球变暖现象。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天气预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一般性气温和降水预报准确率达到优良等级,但极端天气的预报尚存在预报瓶颈需要突破。气候可以预测,随着人类对大气、海洋和陆面等物理过程的了解与气候动力学数值模拟,气候预测产品从2021年世界气象日开始,可以向社会、公众发布,提供了更长时段的生产、生活、出行的气象资讯。气候变化可以预估,通过五大圈层的相互作用与参数化过程,预估不同情景下未来气候的变化趋势,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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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传播疾病是什么?有哪些常见的性传播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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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性传播疾病?\n\n与性行为或性活动相关的疾病。20世纪70年代后,增加了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念珠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病、阴虱病、乙型肝炎及艾滋病等。性行为包括阴道性交、口交、肛交和身体的密切接触等。性传播疾病是一个英文翻译过来的名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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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影响婚育的疾病主要有哪些?\n\n①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而先天形成的、后代再发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遗传病是一种代代或隔代遗传的疾病。②指定传染病及一些性传播疾病:这类疾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③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④其他疾病:指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及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等。 什么是淋病\n\n淋病是由淋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化脓性感染的性传播疾病,近年来在我国发病率占性传播疾病的首位。主要临床表现是阴道脓性分泌物增多,外阴瘙痒或灼热,尿道口有脓性分泌物,有时伴有下腹痛。如果淋菌沿宫颈、子宫上行感染后,可引起输卵管炎、子宫内膜炎,并可导致宫外孕和不孕症。如果怀孕,则对妊娠结局有影响。孕早期可以引起感染性流产,和人工流产后感染;妊娠晚期可以发生胎膜早破,胎儿宫内感染,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窒息和死胎。新生儿可以在经阴道分娩过程中感染淋菌,导致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和肺炎,严重时出现淋菌性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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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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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的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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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政策每人可以享受几次呢?\n\n只要是在沙洋县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凡是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性16到60周岁、女性16到50周岁),到沙洋县依法创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均可在沙洋县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者反映反担保人难找的问题,沙洋县目前也是在现有全额财政工资人员担保的基础上,将医院、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烟草、盐业等7家单位的正式员工也纳入到了反担保人的范围。同时新增10万以内的信用担保、20万以内的自然人担保等。关于贷款贴息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有了新变化,对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减150BP以下部分,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则是由财政给予贴息。一次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人不超过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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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是指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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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0, 293-17, 3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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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离辐射?\n\n能使物质产生电离的辐射。在放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电离辐射可分为低传能线密度辐射和高传能线密度辐射,以表示其相对生物效能;或者分为强贯穿辐射和弱贯穿辐射,以表示其贯穿屏蔽体或人体的能力。在放射医学与防护领域,通常把电离辐射简称为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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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放射性疾病?什么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n\n放射性疾病是病因明确、病种多样的一类疾病,即电离辐射所致损伤和疾病的总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由电离辐射所引发的损伤或疾病。 什么是放射性疾病?什么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n\n放射性疾病是病因明确、病种多样的一类疾病,即电离辐射所致损伤和疾病的总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由电离辐射所引发的损伤或疾病。 如何询问自称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n\n⑴近期是否进入过医院、厂矿、车间、科研院校、废物间、陌生场所以及有可能应用电离辐射的场所?⑵是否打开过不明容器?⑶所在场所是否看见过电离辐射标志或电离辐射警示标志?⑷是否发现过、捡拾过、接触过不明金属物体?⑸如果是,在何时、何地、如何发现或接触的?⑹同时发现或接触的人,以及家人、同事、朋友是否同时具有类似症状?⑺你知道是怎么受到这种损伤的吗?⑻你现在有什么症状?是否看过医生?医生怎么说?是否有如下症状:恶心和呕吐;皮肤损伤;脱发或血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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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
133 |
[2-0, 55-7, 26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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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被企业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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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n\n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位招用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招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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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奖励政策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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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11-1, 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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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奖励政策\n\n《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4个文件的通知》(荆办发〔2022〕3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基本达到认定条件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奖励6万元(从企业申报开始的3个年度内,只享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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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申报\n\n“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申报“专精特新”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四大优势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则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排头兵,是瞄准市场空白、行业痛点进行钻研和深耕业务的中小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发布相关评价和认定标准,负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细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依据细则负责本地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其他机构不得开展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的评价、认定、授牌等活动。(一)创新型中小企业1.申报流程。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4月底前、10月底前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汇总各市州报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告为“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申报方法。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佐证材料。3.申报企业评价标准。依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申报方法及流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https://zjtx.miit.gov.cn/,为全国统一的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于已列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2.申报企业评价标准。依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申报方法及流程。初审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公示。工信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2.申报企业评价标准。申请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于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我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哪些奖励政策?\n\n《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对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获得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的,比照省级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基本达到认定条件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奖励6万元(从企业申报开始的3个年度内,只享受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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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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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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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n\n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位招用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招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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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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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的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退役3年以内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外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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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我们是二孩家庭,新购了商品房,如何领补贴?”“再婚家庭三孩,购房享受补贴政策吗?”昨日,晚报记者从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市民关心的关于生育二孩或三孩购房补贴的细则出来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n去年,晚报君发布了\n《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n▼▼▼\n☝点击上图可回顾详情☝\n其中明确“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具体如何申领?日前,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n根据规定,符合国家二孩(2016 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n01\n申请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n02\n申请人所购普通住房为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和五个组团(主城区范围: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n03\n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2日(含起日)以后;\n04\n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n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n01\n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荆 发[2022]15 号)印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此后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n02\n同一套住房已经享受生育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n03\n同一类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生育购房补贴政策的。\n此项补贴的标准为:\n01\n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n02\n三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n所有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后 6 个月内可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n购房补贴分区域按家庭申领\n据悉,此次“二孩”“三孩”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区域,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各区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进行查询,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n申请人申领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n01\n《荆门市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 http://zfhcxjsj.jingmen.gov.cn/下载);\n02\n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离异家庭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抚养关系有效证明;\n03\n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n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地点为:\n东宝区: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6858。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442158。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 B 座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8658024。\n在此特别提醒\n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且申请人应为我市户籍;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购房补贴发放后,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申请人要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同时,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n请点击下方\n关注荆门晚报\n👇👇👇\n荆门晚报原创微信 未经授权 其它公众号禁止转载\n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袁凯\n主编/张义 编辑/聂传翼\n微信广告合作:0724-2378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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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接种麻腮风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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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腮风疫苗接种的禁忌症\n\n(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妊娠期妇女。(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5)患脑病、未控制的癍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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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3)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如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人员,不能接种。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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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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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1.企业招用的,向社保所在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报。2.公益性岗位安置的,由用人单位向所在人社部门申报。3.实现灵活就业的,向户籍所在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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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如何申请“4050”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n\n如何办理“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一)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残疾人;(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四)成年孤儿;(五)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三、申领流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即可办理。线上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目前屈家岭管理区未落实原因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七条“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屈家岭管理区体制改革后,原农场企业除个别企业保留,其余全部改制,造成大量人员下岗,原有职工身份的下岗人员大部分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屈家岭管理区属荆门市派出机构,在省级无法开立专项资金账户,管理区每年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市局视资金情况进行部分划拨,因下拨的经费有限,管理区财政紧张也无力配套地方资金,社会保障局曾多次向上级反映此问题。由于就业补助资金不充盈,管理区暂未兑现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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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腮风联合疫苗适用于哪些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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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190-11, 2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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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腮风疫苗\n\n麻腮风联合疫苗为减毒活疫苗,具有很好的免疫原性,用于8月龄及以上的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的易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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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麻疹?\n\n接种疫苗是预防麻疹最有效的措施。儿童在8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未感染麻疹、且既往无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或麻疹疫苗免疫史不详的其他人群,推荐接种1剂麻疹-风疹联合疫苗或麻腮风疫苗。其他预防措施还包括:(1)维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着口鼻,并妥善清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3)保持双手清洁,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如打喷嚏后)要立即洗手;(4)彻底清洁麻疹患儿用过的玩具和家具;(5)患者在出疹后的4日内不应上学或上班,避免将疾病传染给无免疫力的人群。 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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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后需要注意什么? |
136 |
[299-13, 187-6, 67-11] |
doc_Id: 299-13, score: 14.4168 doc_Id: 187-6, score: 14.4168 doc_Id: 67-11, score: 13.2904 doc_Id: 169-19, score: 12.4010 doc_Id: 283-14, score: 11.9356 doc_Id: 178-5, score: 11.9356 doc_Id: 157-6, score: 10.9915 doc_Id: 136-2, score: 10.9915 doc_Id: 304-17, score: 10.3378 doc_Id: 202-3, score: 10.3378 |
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有什么注意事项?\n\n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出现轻微反应,一般可在1-2天内消退,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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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A群C群流脑疫苗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儿童在3岁和6岁各接种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且间隔≥3年,接种第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与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第2剂间隔≥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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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和避孕针是如何实现避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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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2, 110-14, 9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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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和避孕针为什么能避孕?\n\n甾体激素避孕机制主要有三方面:①抑制排卵,②使宫颈粘液变稠,阻止精子与卵子结合。③使子宫内膜变薄,干扰受精卵着床。这三方面的作用相辅相成,且都是可逆的,一旦停药即可恢复生育能力和服药前的生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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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口服避孕药和避孕针?\n\n目前国内外采用的女用甾体避孕药具是以人工合成的雌、孕激素复方制剂为主,也有单孕激素制剂。现避孕药具已达数十种,但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几类: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单纯孕激素口服短效避孕药(我国暂未用于临床)、长效避孕针、缓释系统(包括皮下埋植剂、阴道环、皮贴,以及释放孕激素的宫内避孕系统等)和紧急避孕药。 高效的避孕方法有哪些?\n\n世界卫生组织用了一种方式叫比尔指数PI(英文:PearlIndex)来评价避孕效果。比尔指数PI是每100名妇女使用某一种避孕方法一年所发生的妊娠数,当PI指数小于1的时候,这个方法就属于高效。高效的避孕方法指每一百名妇女正确使用1年的意外妊娠率低于1%,包括宫内节育器、宫内缓释系统、皮下埋植、长效避孕针、短效复方口服避孕药等都是高效、可逆的避孕方式。 避孕方法会增加宫外孕风险吗?\n\n一般讲,宫内节育器、避孕药、避孕针和皮下埋植剂等常用高效避孕方法都不会增加宫外孕风险。相反,由于其高效的避孕作用,还可以减少宫外孕的发生,但是在避孕失败者中,有可能发生宫外孕,总体上宫外孕的发生率与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人相比还是较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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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日本脑炎)的预防方法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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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5, 123-14, 6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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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预防乙脑(日本脑炎)\n\n旅游人士可使用简易的预防方法,如尽量避免在日出及黄昏期间停留室外,特别是在乡村地方。又可在身体外露部位涂上含DEET的驱蚊剂,驱蚊剂的浓度可按活动及环境而选用,一般含量在35%或以下已可,含量越高,效力越久,但须避免过量使用。在出发前可考虑接种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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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医治乙脑(日本脑炎)\n\n乙脑(日本脑炎)没有有效的专门治疗方法,主要方法是舒缓病征及透过各种辅助措施去料理病人。 乙脑(日本脑炎)是什么\n\n乙脑(日本脑炎)是由蚊传播的乙脑(日本脑炎)病毒所引起的疾病。此病主要在东南亚及西太平洋地区的乡村及农业地域发生。在温带地区如中国、日本及韩国等,流行季节为四月至十月。 乙脑(日本脑炎)怎样传播的?\n\n乙脑(日本脑炎)通过蚊叮咬而传播。三带喙库蚊是主要的传播媒介。库蚊主要在水源丰富的地区(如稻田)繁殖,当它们叮咬感染乙脑病毒的动物尤其是猪后,病毒进入蚊体内,蚊经过叮咬传给人和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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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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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 158-6, 8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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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应注意些什么?\n\n乳头移开:如果在哺乳结束时,孩子已经睡着,不可以生硬地把乳头拉出。这时,应轻压孩子的颏部,让孩子松开口,乳头自然就会滑脱。拍嗝:喂过奶之后,妈妈最好竖着抱起孩子,从下往上轻拍后背,待孩子打嗝后再将其放下平躺。注意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拍出嗝。排空剩余乳汁:每次喂奶之后,为减少乳汁淤积,妈妈应将乳房排空,这样可以有效预防乳腺炎,还可以促进乳汁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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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签收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n\n快件签收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外包装未破损且面单上未注明易碎品的快件,由消费者先签收,后验视内件;外包装有明显破损或面单上注明为易碎品的快件,由消费者先验视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冠心病老人的锻炼方式和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n\n冠心病老人锻炼的方式应该多种多样,主要有气功、太极拳、步行、慢跑、骑自行车、游泳、乒乓球、登山、羽毛球等。进行锻炼时应严格控制运动量,并注意循序渐进。运动量以不出现心绞痛为宜。运动后如感到轻快,食欲、睡眠较好,表示运动量适宜。如果运动后头晕、胸闷、心跳不适、气短,食欲减退、睡眠不佳、明显疲乏,说明运动量过大。锻炼时间最好在早晨,选择空气新鲜的花木林。在锻炼期间要加强医务监督,定期体格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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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是通过哪种蚊子传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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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3, 293-2, 189-1] |
doc_Id: 45-13, score: 10.9217 doc_Id: 293-2, score: 8.8433 doc_Id: 189-1, score: 8.8433 doc_Id: 314-5, score: 7.5543 doc_Id: 142-2, score: 7.3806 doc_Id: 137-14, score: 6.5181 doc_Id: 48-8, score: 6.4856 doc_Id: 144-1, score: 6.3302 doc_Id: 98-15, score: 6.3272 doc_Id: 296-11, score: 6.1739 |
登革热传播媒介\n\n登革热通过带有登革热病毒的雌性伊蚊叮咬而传染给人类,本病主要的媒介是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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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寨卡病毒的蚊子是什么样的蚊子,我国有这种蚊子吗?\n\n传播寨卡病毒的蚊子主要是伊蚊,伊蚊不但能传播寨卡病毒,它也是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的传播媒介。传播效率最高的是埃及伊蚊,我国海南及雷州半岛地区有埃及伊蚊,这些地区是登革热的好发地区,因此也是未来发生寨卡病毒风险最高的地区;同时,白纹伊蚊也可传播寨卡病毒,而我国河北、山西、陕西等以南的广大地区都有白纹伊蚊(又称亚洲虎蚊)的分布,因此也需做好预防工作。 如何预防寨卡病毒病?\n\n最佳保护方式就是切断寨卡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蚊子叮咬。这样不但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同时还能预防其他蚊媒传染病,比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应做好个人防护,例如穿浅色的裤子和长袖上衣,使用防蚊剂等;居室应安装纱网、并通过紧闭门窗、使用蚊帐等等物理屏障防止被蚊子叮咬;检查环境中水桶、花盆、废弃汽车轮胎等可能存留死水的容器,确保排空其中的存水使其保持清洁或者通过覆盖的方式消除蚊虫的滋生环境。(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如何预防寨卡病毒病?\n\n最佳保护方式就是切断寨卡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蚊子叮咬。这样不但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同时还能预防其他蚊媒传染病,比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应做好个人防护,例如穿浅色的裤子和长袖上衣,使用防蚊剂等;居室应安装纱网、并通过紧闭门窗、使用蚊帐等等物理屏障防止被蚊子叮咬;检查环境中水桶、花盆、废弃汽车轮胎等可能存留死水的容器,确保排空其中的存水使其保持清洁或者通过覆盖的方式消除蚊虫的滋生环境。(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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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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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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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服务,并引导到我市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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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n\n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专科生。2、在钟祥市内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3、承诺在钟祥市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就业人员工作服务时间自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自主创业人员工作时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4、在钟祥市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5、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位于钟祥城区。6、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起。7、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1.在本通知下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后,在补贴期间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2.购买商品住房属于人才公寓(住宅)等政策性住房或其他已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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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贴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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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1.企业吸纳退役3年以内退役军人,或企业、扶贫车间等载体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2.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中心城区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吸纳外地人员(非中心城区以外人员)就业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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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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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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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 143-4, 13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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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应急处置卡吗?\n\n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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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如何编写三种应急预案?\n\n答: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含有多层级组织机构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与现场处置方案衔接等内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需要评审吗?\n\n答: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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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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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7-14, 2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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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1.企业招用的,向社保所在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报。2.实现灵活就业的,向户籍所在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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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沙洋县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那吸纳高校毕业生能不能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呢?\n\n也是可以的,关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是这样的:1.是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我们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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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的潜伏期一般有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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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14, 189-4, 91-0] |
doc_Id: 299-14, score: 7.1898 doc_Id: 189-4, score: 7.1898 doc_Id: 91-0, score: 6.0600 doc_Id: 158-2, score: 5.5466 doc_Id: 138-8, score: 5.2398 doc_Id: 314-18, score: 4.9694 doc_Id: 122-15, score: 4.7526 doc_Id: 313-16, score: 4.6376 doc_Id: 161-16, score: 4.2167 doc_Id: 137-3, score: 4.2003 |
麻风病潜伏期\n\n潜伏期通常为2-5年,最长可达10余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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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潜伏期或无症状期有多长?\n\n从艾滋病病毒感染到出现艾滋病症状,其潜伏期的长短个体差异极大,这可能与入侵艾滋病病毒的类型、强度、数量、感染途径以及感染者自身的免疫功能、健康状态、营养情况、年龄、生活和医疗条件、心理因素等有关。一般为6~10年,但是有大约5~15%的人在2~3年内就进展为艾滋病,称为快速进展者,另外还有5~8%的患者其免疫功能可以维持正常达12年以上,称为长期不进展者。 艾滋病潜伏期或无症状期有多长?\n\n从艾滋病病毒感染到出现艾滋病症状,其潜伏期的长短个体差异极大,这可能与入侵艾滋病病毒的类型、强度、数量、感染途径以及感染者自身的免疫功能、健康状态、营养情况、年龄、生活和医疗条件、心理因素等有关。一般为6~10年,但是有大约5~15%的人在2~3年内就进展为艾滋病,称为快速进展者,另外还有5~8%的患者其免疫功能可以维持正常达12年以上,称为长期不进展者。 肺结核病的潜伏期有多长?\n\n肺结核是慢性传染病,感染结核菌以后,大部分人不会发病的。由于肺结核并没有固定的潜伏期,既使发病其时间也不固定。短者可以几个月发病,长者可以几十年才发病。其是否发病,与免疫功能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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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前需要进行哪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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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 148-19, 3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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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前应准备哪些工作?\n\n答: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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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展应急预案备案的相关工作会有什么后果?\n\n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n\n答: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危险性分析情况;(三)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四)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六)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七)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荆门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n\n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4.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在救灾时统一调度。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16.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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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有哪些常见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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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156-2, 2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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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的症状有哪些?\n\n由不同类型的子宫肌瘤可表现出不同的症状。一般有月经增多、阴道不规则流血、白带异常、下腹部包块、不孕不育,以及排尿、排便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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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子宫肌瘤能结婚、生育吗?\n\n性成熟期的女性应定期做妇科检查,尤其发现有子宫肌瘤后,更应该3个月~6个月做一次妇科检查,以便发现变化,及早处理。子宫肌瘤可以发生在子宫的任何部位,按其发生部位可分为:壁间肌瘤、浆膜下肌瘤和黏膜下肌瘤。子宫肌瘤最常见的症状之一是月经改变。还有经量进行性增多,经期延长等症状。浆膜下肌瘤往往没有月经改变,较大时可以有压迫症状,如尿频、便秘等。较大肌瘤压迫输卵管造成输卵管变形、阻塞,黏膜下肌瘤可使子宫腔变形,引起不孕。如果怀孕,在孕早期会引起流产,晚期会引起早产、胎位异常,产后还会出血或感染。 哪些子宫肌瘤患者需要手术治疗?\n\n具有下列症状者可以考虑手术治疗。(1)有明显症状,特别是月经过多导致贫血者。(2)子宫肌瘤大于3个月妊娠子宫者,或有明显的压迫膀胱(如尿频、尿急)或直肠症状(排便感)者。(3)子宫肌瘤增大迅速,可疑有恶变或子宫肉瘤者。(4)子宫肌瘤位于子宫颈部或突出于阴道者。(5)子宫肌瘤伴有急性下腹疼,可疑有浆膜下肌瘤蒂扭转或红色变性者。(7)由于子宫肌瘤导致不孕或流产者,可行子宫肌瘤切除术。(8)绝经后未行激素补充治疗者,随访观察中肌瘤仍生长者。 子宫肌瘤有哪些症状?\n\n可无明显症状。患者症状与肌瘤的部位、生长速度及肌瘤变性有密切关系。月经改变常见于粘膜下肌瘤,表现为月经增多、经期延长、淋漓出血及月经周期缩短,严重时可继发贫血。也可出现有阴道分泌物增多或阴道排液。肌瘤较大时可腹部触及包块,以清晨膀胱充盈时更为明显。肌瘤较大时也可出现压迫症状,如尿频、腹胀、便秘等。肌瘤变性时可出现腹痛伴发热。如子宫肌瘤影响了宫腔形态、或阻塞输卵管开口部位或压迫输卵管使之扭曲变形等还可能导致不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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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疫苗应该在哪个部位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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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 89-18,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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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疫苗接种部位\n\n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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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疫苗\n\n目前国内外应用的腮腺炎疫苗为减毒活疫苗,大多数国家使用MMR(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以预防腮腺炎。接种联合疫苗诱发的免疫应答与在不同部位或不同时间单独接种麻疹、腮腺炎或风疹疫苗产生的免疫效果相似。 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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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的安置地可以是哪些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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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 2-0, 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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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的安置地为哪里?\n\n(1)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2)父母现户口所在地。(3)配偶户口所在地(结婚满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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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直招士官在学校读书年限是否视同工龄?直招士官与非直招士官在安置待遇上有何区别?在岗位选取上是否会区别对待?\n\n《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规定:“士兵服现役的时间,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因此,大学生直招士官在学校读书年限不能视同工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规定,2011年11月1日之前入伍且服现役未满12年的直招士官转业,由安置地政府采取自谋职业或安排工作的办法予以安置。安排工作的直招士官和非直招士官岗位选取方式一样,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等规定和“阳光安置”要求,以退役士兵服役表现得分总和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实行公开选岗。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n\n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兵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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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酮血症和酮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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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42-13, 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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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酮体?\n\n酮体是脂肪大量分解而又未能充分氧化的产物,包括工程乙酸、丙酮和β-羟丁酸。正常情况下,肝内生成的酮体氧化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糖尿病时由于胰岛素缺乏,糖代谢障碍,体内脂肪分解代谢增加,产生大量酮体,当酮体产生的量超过机体氧化的能力,血中酮体增高,称酮血症;增多的酮体沿尿排出,尿中酮体阳性,称酮尿症;临床上称酮症和酮症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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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丙酮尿症的病因和临床表现是什么?\n\n苯丙酮尿症是一种伴有智力障碍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属于较常见的氨基酸代谢障碍性疾病。患儿因肝脏中缺乏苯丙氨酸羟化酶,不能将乳汁中摄取来的苯丙氨酸氧化成酪氨酸,而是变为苯丙酮酸随尿排出体外,故称其为苯丙酮尿症。过多的苯丙氨酸及代谢产物在体内堆积可产生强烈的毒性,这些毒性将影响脑组织的正常代谢,致出现智力障碍、惊厥、脑电图改变;过多的苯丙氨酸还影响黑色素的生成,使患儿皮肤、毛发色素缺乏,患儿表现为皮肤色白,毛发淡黄,尿和汗液有“发霉”臭味。 查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怎么办?\n\n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是引起小儿智力低下的常见原因之一,它们对脑细胞的损伤往往是不可逆的,因此要在症状出现前就开始治疗,而且治疗的时间越早效果越好。为了使患儿尽快尽早地得到诊断和治疗,在医院产科要留有详实、准确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以便有问题时及时得到通知;当接到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的复查通知时应按要求及时复查,不能心存侥幸,以免延误了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时机而悔恨终生;如果孩子不幸患上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或苯丙酮尿症,只要发现及时,积极配合医生并坚持长期治疗,孩子也能像正常孩子一样生长发育。 高甘油三酯血症与冠心病有关吗?\n\n目前认为,TG不仅是冠心病独立危险因子,而且是脂质三联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极低密LDL增加,HDL-C降低合称致粥样硬化脂蛋白(afherogenicliporoteinphenotypeALP)或脂质三联症(lipidtriad))的标志,还有富含胆固醇酯的残粒生成。加上高甘油三酯血症常伴有凝血功能异常,它与冠心病的关系密切,引起冠心病的作用是多方面的,非常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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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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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2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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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用工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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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如何申请“4050”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n\n如何办理“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一)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残疾人;(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四)成年孤儿;(五)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三、申领流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即可办理。线上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目前屈家岭管理区未落实原因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七条“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屈家岭管理区体制改革后,原农场企业除个别企业保留,其余全部改制,造成大量人员下岗,原有职工身份的下岗人员大部分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屈家岭管理区属荆门市派出机构,在省级无法开立专项资金账户,管理区每年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市局视资金情况进行部分划拨,因下拨的经费有限,管理区财政紧张也无力配套地方资金,社会保障局曾多次向上级反映此问题。由于就业补助资金不充盈,管理区暂未兑现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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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 293-2, 137-14] |
doc_Id: 189-1, score: 5.2708 doc_Id: 293-2, score: 5.2708 doc_Id: 137-14, score: 5.0081 doc_Id: 176-4, score: 4.7528 doc_Id: 142-2, score: 4.7137 doc_Id: 45-13, score: 4.5975 doc_Id: 138-15, score: 4.2373 doc_Id: 144-1, score: 3.8677 doc_Id: 44-19, score: 3.8493 doc_Id: 110-2, score: 3.6715 |
如何预防登革热?\n\n疾控专家:环境治理:清除各类积水,特别是清理庭院内处的水缸、瓶、罐、花盆内、废旧轮胎、泡菜坛等小型容器的积水。 防蚊措施:夏秋季悬挂蚊帐,点燃蚊香。野外作业时要加强防护,个人可涂驱蚊油。室内交替使用“敌敌畏”、“氰菊酯乳液”和“奋斗呐”喷杀,喷杀的重点是房屋的阴暗处,庭院积水。 阻断传播:病人患病期间应注意防蚊,避免再次被蚊子叮咬传染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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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寨卡病毒病?\n\n最佳保护方式就是切断寨卡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蚊子叮咬。这样不但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同时还能预防其他蚊媒传染病,比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应做好个人防护,例如穿浅色的裤子和长袖上衣,使用防蚊剂等;居室应安装纱网、并通过紧闭门窗、使用蚊帐等等物理屏障防止被蚊子叮咬;检查环境中水桶、花盆、废弃汽车轮胎等可能存留死水的容器,确保排空其中的存水使其保持清洁或者通过覆盖的方式消除蚊虫的滋生环境。(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如何预防寨卡病毒病?\n\n最佳保护方式就是切断寨卡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蚊子叮咬。这样不但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同时还能预防其他蚊媒传染病,比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应做好个人防护,例如穿浅色的裤子和长袖上衣,使用防蚊剂等;居室应安装纱网、并通过紧闭门窗、使用蚊帐等等物理屏障防止被蚊子叮咬;检查环境中水桶、花盆、废弃汽车轮胎等可能存留死水的容器,确保排空其中的存水使其保持清洁或者通过覆盖的方式消除蚊虫的滋生环境。(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登革热有没有疫苗可以预防?或者有特效药治疗吗?\n\n疾控专家:目前,没有效疫苗可以预防,对登革热也无特效疗法,只能对症和支持治疗,患者一般都会痊愈。因此,最简单的办法是避免被蚊子叮咬,发病时及时就医。 |
2 |
| 99 |
艾滋病病毒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传播? |
142 |
[172-1, 31-2, 115-19] |
doc_Id: 172-1, score: 14.3364 doc_Id: 31-2, score: 11.7093 doc_Id: 115-19, score: 9.2319 doc_Id: 98-19, score: 8.9025 doc_Id: 314-5, score: 8.3813 doc_Id: 90-5, score: 8.3528 doc_Id: 159-7, score: 8.1223 doc_Id: 87-7, score: 8.0473 doc_Id: 298-16, score: 7.7704 doc_Id: 192-5, score: 7.7704 |
日常接触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会被传染吗?\n\n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日常接触不会被感染。离开人体后,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蚊虫叮咬不会感染艾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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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有哪些传播途径 ?\n\n艾滋病病毒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性接触是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艾滋病病毒可通过性交(阴道交、口交、肛交)的方式在男女之间和男性之间传播。性伴侣越多,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越大。血液传播是输入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血液制品或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注射器或针头而感染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是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育龄妇女在怀孕期、分娩期或哺乳期时,可以将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有哪些?\n\n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艾滋病病毒可通过男女、男男之间的性行为传播,性伴越多,感染艾滋病病毒风险越大;共用注射器吸毒、使用被污染的针具或器械也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女性感染者可通过怀孕、分娩、哺乳把自己体内的艾滋病病毒传染给孩子。 狂犬病毒通过哪些途径进入人体并繁殖?\n\n病毒直接接触粘膜,或者破损的皮肤,就可能导致感染,咬伤、抓伤是最常见的途径;要注意,发病的动物舔舐口腔、会阴、肛门等粘膜,或者尚未愈合的伤口,都可以传播病毒;对狂犬病动物宰杀、剥皮,偶尔也会造成感染;移植狂犬病死亡患者的器官,也可以传播狂犬病(但是非常罕见);彻底煮熟的动物肉和巴氏消毒过的奶,不会传播狂犬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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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接种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 |
143 |
[67-11, 178-5, 283-14] |
doc_Id: 67-11, score: 21.0752 doc_Id: 178-5, score: 19.2512 doc_Id: 283-14, score: 19.2512 doc_Id: 101-0, score: 18.3128 doc_Id: 143-9, score: 18.1782 doc_Id: 136-16, score: 17.9075 doc_Id: 135-3, score: 17.1990 doc_Id: 109-0, score: 16.8315 doc_Id: 178-14, score: 15.9398 doc_Id: 286-2, score: 15.9398 |
接种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n\n(1)接种疫苗之前,应如实向预防接种医生告知儿童身体健康状况。若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2)接种疫苗后,须在预防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若儿童出现轻度发热等一般反应,通常不需任何处理。若高烧不退或伴有其他并发症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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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C群流脑疫苗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儿童在3岁和6岁各接种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且间隔≥3年,接种第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与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第2剂间隔≥1年。 A群C群流脑疫苗有几种?能够预防哪种疾病?\n\nA群C群流脑疫苗有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和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两种,可以预防A群、C群流脑。 A群C群流脑疫苗有几种?能够预防哪种疾病?\n\nA群C群流脑疫苗有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和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两种,可以预防A群、C群流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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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
哪些人容易患上糖尿病? |
143 |
[90-10, 130-18, 6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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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易患糖尿病?\n\n有糖尿病家庭史、中老年、肥胖者、高血压患者,高血脂、吸烟等都是糖尿病的易患因素。有以上情况的人群应定期到医院检查以便早期发现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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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是肺结核的易感人群?\n\n未经结核菌感染的人群,一旦在有结核菌传播的环境里生活和工作,有普遍的易感性。其中与还没被发现的肺结核患者或和治疗不彻底的排菌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最易感染结核菌。如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尤其是儿童)、与患者接触的医务人员。此外,在通风不良环境的集体生活和工作的人群中,一旦有人发生肺结核,其他人常可受到结核菌感染。幼儿、青春期、老年人和营养不良、尘肺、糖尿病患者、胃切除术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感染结核菌后容易患结核病。 如何避免将肺结核病传染给家人及朋友?\n\n家人患上结核病,是很让人痛心的事情,我们在照顾结核患者的同时,怎样防止感染上结核呢?(1)预防肺结核要从三个方面做起:首先要控制传染源,其次要切断传播途径,第三要保护容易受感染的人群。对痰液中带有结核杆菌的患者,把他们隔离起来好好治疗,肺结核主要经过呼吸道感染,有肺结核的患者出去行走时,最好带口罩,以免结核杆菌通过呼吸道传播给正常人。对于身体虚弱,容易感染者,如果结核菌素试验阳性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2)发现家人患有肺结核后,可以住院也可以不住院治疗,在患者的痰液中还有结核杆菌时,说明患者的病情还处在活动 哪些瘦人得糖尿病风险更高呢?\n\n1.有糖尿病家族史。糖尿病具有一定的遗传性;2.向心性肥胖或“隐性肥胖”的人。他们看上去不胖,但肚子上的脂肪却很多。体质指数看似正常甚至偏低,但内脏脂肪含量却过高,这类人需尤其警惕,更应注意监测腰围、腰臀比;3.有巨大儿生产史的女性。很多孕妈妈营养过剩,胎儿过大,这不仅加大了产妇分娩时的困难,而且也增加了产妇日后患糖尿病的危险。怀孕期间要注意检测血糖,做到营养均衡最重要,并非吃得越多越好;4.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的育龄女性。多囊卵巢综合征与内分泌激素代谢紊乱有一定的关系,而这也会增加患糖尿病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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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哪些情况下是禁止接种疫苗的? |
143 |
[93-5, 166-6, 17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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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的禁忌症\n\n(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妊娠期妇女。(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5)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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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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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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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5, 1-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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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医保报销条件及所需材料\n\n一、报销条件:1、申请人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员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产生了医疗住院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相关单据及资料。二、申报所需材料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1、收据原件;2、住院费用结算单;3、出院诊断证明;4、留院观察或死亡证明复印件;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及单位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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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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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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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n\n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1、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2、属于申请范围的,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检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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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户口迁入公共户流程及所需资料\n\n一、户口迁移原则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和条件准入原则。省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受理、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确认,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有关材料办结,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纸质《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迁入,公民应当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一)家庭户户口、集体户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1、户口登记在非本人近亲属家庭户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2、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在本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3、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变动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4、家庭户户口除本规范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或者社区公共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户。(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已离开单位的;(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二、迁移情形及所需材料1、租赁住宅用房的户口迁移(1)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租赁其他住宅房屋并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其本人及户内成员户口应当迁出。公民符合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已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并拥有当地不动产(住宅用房)产权(包括已购商品房、自建房、继承及其它方式取得不动产产权)的,不得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迁移落户。2、合法稳定就业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申请户口迁移的,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因工作调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部门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调动文件(《调动人员登记表》等)、《批准入户介绍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招(录、聘)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出具的招录文件等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人才引进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投资纳税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就业创业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就业合同、缴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准入条件的随迁人员,还应当提供共同迁入人员关系凭证。3、其他情形(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符合迁入条件的新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户口未迁出或者拒不迁出的,新住户可以按本条规定在同一地址申报另立一户登记,分别打印居民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新住户动员原户主将户内成员户口迁出,自新住户请求协助动员原住户迁出之日起超过30日原户主仍拒不配合迁出的,可以将原户主及其户内成员迁移至社区公共户。(2)租住他人房屋分户的,凭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分户至社区公共户。(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含学历认证)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居住地或就业地登记为社区公共户。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的,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记录);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近亲属投靠、无单位集体户的情况;婚姻状况相关证件或声明。以上情形仅为《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规范》中明文规定几种常见将户口迁往社区公共户的情形,工作中遇到的群众申请条件及需求千差万别,不胜枚举,工作中遇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户口迁移总体原则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原则具体分析办理。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政策\n\n6月我市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工作将启动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不变具体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这些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区域扩大,漳河新区再增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两个社区。具体保障区域包括:东宝区龙泉街道、泉口街道;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街道、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楚天城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申请门槛有所降低今年,我市对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的低收入家庭进一步降低门槛,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10元/月)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元/月以下),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的即可申请。但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及成员均为70周岁以上的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和标准不变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实行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今年住房保障改变了以往集中受理、集中分配的方式,实行常年受理、随时审核、分批保障,即根据房源实际情况,随时公布信息、及时分配入住,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具体程序包括:公开房源、分类申请、即时配租。每批次分配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坐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所有申请公租房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即启动下一批次配租,选房后又放弃的,本年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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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化妆品中使用防腐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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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94-18, 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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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剂有何功效?\n\n化妆品中含有的油脂、胶质、多元醇、蛋白质以及水分为微生物的生长创造了忍受好的条件。在制造过程、包装过程、包装物本身以及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时,都有可能使化妆品受到微生物污染。在化妆品中使用防腐剂的目的是保护产品,使之免受微生物污染,延长产品的货架寿命和使用寿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防止消费者因使用受微生物污染的产品而引起可能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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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是否可以不添加防腐剂?\n\n据了解,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一些化妆品公司推出了“新鲜”“天然”“不含防腐剂”等为强调特点的化妆品,这种化妆品用纯天然方法提取,或者用水提取法,或鲜汁压榨法,珊瑚颗粒提取。不能用化学试剂提取,即不含酒精、香料,更不能含防腐剂。这种化妆品一般都一次性使用,为真空包装,目前价格较为昂贵。防腐剂的添加一直是全球各大保养品公司致力想要解决的问题,但是至今各大厂商的研发仍无重大突破,所以目前市面上的产品均含防腐剂。 什么是安全的防腐剂?\n\n对化妆品的配方师来讲,防腐剂的选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防腐剂防腐效能的发挥还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浓度、溶解度、体系酸碱度、温度等。另外一些化妆品原料对防腐剂的性能还有抑制作用。因此,防腐剂的品种和加入量选择不当,就达不到预期的防腐目的,产品会照样变质发霉。世界各国对在化妆品中使用的防腐剂品种和用量都有明确规定,总的来讲,对人体健康无害是防腐的前提。同时,配方中的用量也是受严格控制的。 化妆品有哪些安全隐患(危害、不良反应)?\n\n①毒性。化妆品的毒性是由于化妆品的原料中含有超出规定允许限量的有毒性物质或违规添加了禁止使用的有毒性组分。②致病菌感染性。化妆品的原料有油脂、蛋白质、淀粉、维生素、水分等。这些营养性基体为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条件和良好的营养环境。化妆品虽然通过添加防腐剂来防止微生物污染变质,但是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还是很容易受到微生物污染的。微生物将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分解,致使化妆品腐败变质,不仅影响化妆品的色、香、味及剂型,而且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③刺激性。化妆品常含有酸、碱、盐、表面活性剂等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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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损坏或丢失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进行补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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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 2-0, 25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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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损坏补领、丢失补领指南\n\n一、申请条件: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的,应当换领、补领新证;二、申报材料:1、《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登记表》(必须);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3、异地申领需核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三、收费标准:办结成本(40元);四、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具体可拨打户籍科电话8882118进行详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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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如何异地换领和补领及无法异地换领的条件\n\n居民身份证如何异地换领及补领:办理条件: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件。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2、全国公民已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市就业、就读、经商外来人员,因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公民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需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由窗口民警查验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后,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付申领人签字确认,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证件之一;流动人口登记凭证。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省内可办理加急,省外不能。收费标准:1、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工本费20元/证;2、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工本费40元/证。以下六种情况不能在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户籍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2、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在异地办理;3、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不能异地办理;4、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做了美容手术,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能异地办理;5、有犯罪记录、在逃人员、不良行为黑名单人员,法院及银行公示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等,不能异地办理。6、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驾、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驾、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办理身份证流程\n\n办理居民身份需办理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身份证分三种情况: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凭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2、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或身份证损坏不能辨认的,需本人凭原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交回旧证。3、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之一,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要哪办理居民身份需要哪些材料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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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康码纳入新冠肺炎检测信息常见问题答疑\n\n近日,基于最新政策要求,为帮助离汉人员尽快复工复产复学,湖北健康码功能再次升级,将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纳入其中:已进行新冠肺炎检测的用户,可在健康码页面查看核酸检测时间、核酸检测机构、核酸检测结果信息。这也意味着,对于离汉前接受过检测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只需出示包含新冠肺炎检测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即可正常复工复产复学。目前,新冠肺炎检测信息正在加快整理中,并逐步向湖北健康码页面同步。快打开你的湖北健康码页面查看详情。湖北健康码纳入新冠肺炎检测信息常见问题答疑1.为什么湖北健康码要显示核酸检测信息?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防控指挥部为加强人员流动的科学管控、精准管控,要求湖北健康码“亮码”页面展示核酸检测信息。2.为什么我做了新冠肺炎相关检测,但湖北健康码没有显示检测结果?目前,湖北健康码新冠肺炎检测信息来源主要来源湖北省内检测机构提供的信息。相关数据汇聚并展示在健康码需要时间。3.为什么我做了两次(多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湖北健康码页面只显示了一次?因核酸检测有时间限制,湖北健康码核酸检测成阴性的结果只展示最近一次。4.我持有绿码也做了新冠肺炎检测,会不会有地方不认可?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能够出示包含以上检测结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应得到认可。5.湖北健康码纳入新冠肺炎检测信息后,外出还需携带纸质检测证明吗?由于各地防疫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离鄂离汉人员仍携带纸质检测证明。 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申领发放工作,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待证有关情况。优待证有什么优待,又如何申领?\n两种类型优待证,式样来了!\n优待证为全国统一式样,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n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发布了优待证式样↓↓↓\n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持证人性别、持证人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优待证全国统一编号并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提供数据服务使用。\n优待证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制发,首批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n持优待证可享有哪些优待?\n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优待证持证人可享受四方面优待:\n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n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n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n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提高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n优待证如何申领?\n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n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n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n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n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由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数量较大,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对象的申领时间,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信息,以便合理安排时间。\n更多优待证管理办法相关内容>>\n来源:央视新闻、央视军事、退役军人事务部\n编辑:熊谦\n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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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是为哪些家庭提供的?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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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76-3, 1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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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如何办理\n\n一、救助对象:1、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障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2、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二、申报材料:1、《临时救助审批表》2、本人书面申请且本人签字3、身份证户口簿(验明原件、留存复印件)4、困难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受灾证明等。5、申请人银行卡账号三、办理程序1、书面申请2、街道、社区入户调查、评议、公示3、街道办事处审批4、市(区)民政局备案5、互联网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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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受灾后,农作物和房屋倒塌的救助资金相关政策\n\n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湖北省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农田受灾主要涉及的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救助对象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对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一类对象主要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户;二类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一级、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灾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患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主要包括除上述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其它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存在困难的家庭等。倒损房涉及的是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过渡期生活救助、以及上述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以长期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受灾人员,按重建面积控制标准(家庭成员1-2人为50平方米、3-4人为70平方米、5人以上为80平方米),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照每平方米不低于500-800元、300-500元、300元以下的标准实施救助;因灾受损唯一住房修缮所需资金达4000元以上的,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户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这里的倒损居民住房是指因灾倒塌或损坏、以居住为目的农村居民的唯一住房,不包括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具体发放流程,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救助: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县级应急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及时通知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按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1、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2、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材料。(急难型救助对象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遭遇困难事项证明;支出型救助对象参照低保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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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后需要注意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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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 164-12, 87-9] |
doc_Id: 124-5, score: 12.2822 doc_Id: 164-12, score: 11.9846 doc_Id: 87-9, score: 11.4350 doc_Id: 147-8, score: 10.7474 doc_Id: 310-6, score: 10.0201 doc_Id: 166-6, score: 9.9430 doc_Id: 44-14, score: 9.6782 doc_Id: 148-18, score: 9.5271 doc_Id: 131-11, score: 9.3744 doc_Id: 125-4, score: 9.1408 |
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有什么注意事项?\n\n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出现轻微反应,一般可在1-2天内消退,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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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乙脑?\n\n接种乙脑疫苗是预防乙脑的有效措施。乙脑疫苗有乙脑减毒活疫苗和乙脑灭活疫苗2种。儿童在8月龄和2岁各接种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或在8月龄接种2剂乙脑灭活疫苗,且间隔为7~10天,而后在2岁和6岁各接种1剂。其他预防措施还包括:(1)防蚊、灭蚊,消灭蚊虫孳生地,灭越冬蚊和早春蚊,喷药灭蚊,使用蚊帐、蚊香,涂擦驱蚊剂等;(2)搞好饲养场所的环境卫生,人畜居住地尽量分开。 除了减毒活疫苗还有其他的乙脑疫苗吗?\n\n除了减毒活疫苗外,还有乙脑灭活疫苗,安全性好,但免疫原性较减毒活疫苗弱,所以要接种4剂次,才能达到保护性效果。且如果当地政府规定乙脑减毒活疫苗为免疫规划疫苗,要接种灭活疫苗则为自费疫苗。 接种乙脑疫苗有哪些禁忌?\n\n对于乙脑减毒活疫苗和乙脑灭活疫苗来说,下列4类人群均不宜接种:1.已知对疫苗所含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3.妊娠期妇女。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神经系统疾病者。此外,对于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不宜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可选用灭活乙脑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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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就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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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事宜\n\n一、补贴对象毕业3年内到非公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标准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2、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每人每月450元;3、取得大专毕业或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每人每月350元;对本科、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没有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补贴标准下降一档;期限为毕业满3年或终止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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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
2 |
| 111 |
哪些人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如何办理相关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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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0, 26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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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证明材料有何处用,在何处开证明材料\n\n按政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持灵活就业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书面承诺”的方式,办理相关登记。具体办理地点和办理方式,请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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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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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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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77-5, 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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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类处理方式\n\n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规定,当前医疗纠纷处理方式主要包括3条途径:一是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二是依托第三方调解机构(如市医调委)组织进行调解或行政部门组织行政调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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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n\n2018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2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n\n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将作为第一批开展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应用的省份,全省范围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权威回答:01:什么是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目的意义是什么?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通过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一方面,将减少纸质证明凭证,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更加方便通过手机等方式出示使用;另一方面,将更加便利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同时,检验标志电子化是机动车牌证电子化的创新探索,是推动公安交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实践。02:如何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下同)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1)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2)对六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3)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4)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5)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03: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何出示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1)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2)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3)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04:取得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是否还要在车窗上粘贴纸质标志,遇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如何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05:在交通事故协商处理、理赔等环节如何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在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06: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还可以在哪些场景下使用?在租赁机动车时,承租人可以要求租赁公司提供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并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避免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可能造成的法律和安全风险。同时,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以在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广泛应用,群众企业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07:如何保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安全、可靠?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通过统一的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进行验证管理,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同时,还采用了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电子凭证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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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都有哪些政策补贴\n\n一、士官退役费包括:基本复原费、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奖励工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伤亡保险金、退役医疗保险金。二、义务兵退役费包括:退伍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离队差旅费、退役医疗保险金、退休费、转业费、复原费、退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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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我们是二孩家庭,新购了商品房,如何领补贴?”“再婚家庭三孩,购房享受补贴政策吗?”昨日,晚报记者从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市民关心的关于生育二孩或三孩购房补贴的细则出来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n去年,晚报君发布了\n《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n▼▼▼\n☝点击上图可回顾详情☝\n其中明确“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具体如何申领?日前,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n根据规定,符合国家二孩(2016 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n01\n申请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n02\n申请人所购普通住房为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和五个组团(主城区范围: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n03\n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2日(含起日)以后;\n04\n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n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n01\n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荆 发[2022]15 号)印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此后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n02\n同一套住房已经享受生育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n03\n同一类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生育购房补贴政策的。\n此项补贴的标准为:\n01\n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n02\n三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n所有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后 6 个月内可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n购房补贴分区域按家庭申领\n据悉,此次“二孩”“三孩”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区域,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各区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进行查询,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n申请人申领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n01\n《荆门市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 http://zfhcxjsj.jingmen.gov.cn/下载);\n02\n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离异家庭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抚养关系有效证明;\n03\n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n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地点为:\n东宝区: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6858。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442158。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 B 座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8658024。\n在此特别提醒\n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且申请人应为我市户籍;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购房补贴发放后,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申请人要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同时,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n请点击下方\n关注荆门晚报\n👇👇👇\n荆门晚报原创微信 未经授权 其它公众号禁止转载\n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袁凯\n主编/张义 编辑/聂传翼\n微信广告合作:0724-2378897 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n\n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安置地点关乎军转干部未来工作、生活。选择安置地点,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其次要清楚自身具备的安置去向条件,在政策范围内做出慎重选择。本文对现行的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供军转干部参考。(1)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2.回配偶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3.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2)投靠配偶安置1.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2.配偶随军取得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落户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④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3.双军人单转或双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有的大城市基于实际还有一些规定,如上海市要求,双军人单转,一方在驻沪部队服役须满1年。重庆市规定,非主城区入伍的双军人夫妇,同时或一方转业进主城区安置,需有一方在主城区服役满2年。4.配偶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配偶(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系购房落户的,各地要求不一。如:北京市要求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满4年;天津市要求通过购房、投资方式将配偶落户天津的,须满足蓝本户口转红本户口满2年(蓝本转红本约需4年);重庆市要求,在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6年、落户须满3年,在非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4年、落户须满3年(如转业干部本人是重庆郊区县入伍的,在主城区购房落户,取得房产须满5年、户口须满2年);江苏省规定,配偶经引进人才、招聘、招考、调动来南京工作的,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通过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南京户口的,不予接收。(3)留在部队驻地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注: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非撤并降改移部队。相关文件规定: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4).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5.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正常渠道(随军、工作调动、离退休安置)取得的常住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6.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非正常渠道(购房、投资、投靠亲友、挂靠人才市场等)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父母(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系购房落户的,要求与配偶购房落户相同。部分省市要求,投靠子女安置的,子女须已成年、参加工作。(5)到有关地级市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新疆明确,地区、自治州比照地级市执行。(6)对立功和在艰苦边远地区长期服役人员照顾安置一些省对功臣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上有照顾。浙江、江西、贵州省规定,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可在全省范围选择安置地点,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贵州省荣立3次三等功亦可)的,可在所到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湖北省规定,凡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可照顾调整到武汉地区安置;青海省规定,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寒缺氧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或在海拔3000米以上边远艰苦地区连续服役满15年,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工作满10年的,可在西宁地区安置。(7)因国家或地区建设需要跨地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申请跨地安置的,须出示有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小贴士需要理清几个概念祖籍:依中国民俗文化,祖籍追溯三代,指爷爷奶奶稳定生活地及父亲出生长大的地方。籍贯:一般指本人出生并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地方。原籍:多指籍贯。入伍地:一般指本人有稳定生活基础(有常住户口)并通过兵役机关应征入伍的地方。各省军转安置政策普遍规定,从高校毕业接收入伍的,高校所在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违反征兵规定异地入伍的,征接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一般来讲,原籍和入伍地应是同一地。需要注意的结婚时间要求部分省市为防止假结婚,对结婚时间有要求,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规定结婚须满1年;江苏省规定,非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留南京就业的,婚前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重庆市主城区要求结婚时间满2年,再婚配偶婚前为主城区常住户口的,再婚时间须满1年;成都市要求结婚满2年,在主城区安置的还要求落户满1年,再婚进成都的,再婚时间需满1年;厦门市规定,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厦门市工作或属于调入工作的,在厦常住户口须满5年、结婚须满3年。需要了解的军改期间规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但也必须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落户),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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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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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内容有哪些\n\n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秩序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患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其他特约有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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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点击蓝字关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n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掇刀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直有关单位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底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一)受理内容及受理单位\n(二)整治重点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丧葬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2)与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相关联的民政系统内外殡葬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2.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1)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主要包括: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2)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主要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3.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4.“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2)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5)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6)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5.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行为;(6)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6.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问题;(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问题;(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问题。7.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效体检健康证明、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上岗;(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消毒清理工作,保持场所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有序;(4)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送餐盒;(5)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是否生熟、荤素分区存放,是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材料;(6)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7)“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清理并保持正常运转;(8)是否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作为食品及食品原材料;(9)是否严格落实餐用具消毒保洁、食物留样及垃圾分类等管理规定。8.“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1)编造“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2)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3)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9.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不落实问题;(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的问题。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上述9个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电话:0724-2440015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掇刀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2021年9月13日\n编辑:周静编审:李在法 钱修海\n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车位车库\n从9月1日起,达到条件可以租售。\n但到底哪些可租哪些可售?\n租售要具备什么条件?\n买到手的车位是否可以随意转手?\n……\n诸多问题困扰着开发企业,\n也困扰着居民区的有车一族。\n昨日,\n市住建部门下发《通知》——\n今年8月中旬,我市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9月1日起,地下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然而,由于交易细则不明确,让实际交易存在很多困难。\n今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很多交易细则进行了具体明确。\n《通知》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交易都必须按《通知》执行。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通知》规定,规范停车位租售行为,合理确定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权,变相抬高、垄断、操控停车位价格,不得扰乱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秩序。\n网络图片\n可否租售?看停车位权属\n《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停车位的交易,必须按相应的原则进行规范和管理。\n业主共有停车位。建筑区划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以及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配置的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出售、出租。业主共有停车位的使用方式、相关收益及其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n产权停车位。建筑区划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首次登记所有权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停车位,可以出售、附赠、出租。\n人防停车位。建筑区划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平战结合”地下停车位,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原则出租,但不得出售。\n机械式停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机械式停车位只能出租,不得出售。\n网络图片\n何时租售?先办不动产首次登记\n《通知》规定,开发项目停车位的出售、出租,应该符合商品房租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和商品房租赁登记备案。\n按规定,产权停车位不得预售,需经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且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买受人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办理地上建筑物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停车位规划配置数量、位置、车位的权属、租售方式,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n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租售停车位前,应制定租售方案并进行公示。租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停车位分布位置、数量、面积情况;租赁期限、方式、租金标准或出售的时间、方式、售价;物业服务费用等。停车位租售方案和拟出租、出售停车位的证明文件应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n网络图片\n租售对象?业主需求第一\n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不得向非业主出售。\n开发企业出租停车位,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完全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求的前提下仍有空余车位的,可临时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n网络图片\n车位产权?有条件转让\n《通知》规定,产权停车位买卖合同采取网络方式签订,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n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已购买产权停车位的,应当与其同时解除产权停车位买卖合同。\n购房人购买产权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依法出售、赠与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但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具备条件的购房人。\n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清算注销或兼并重组,依据清算或兼并重组决定未售车位登记在股东或关联公司名下的,股东或关联公司应按本通知规定出售或出租停车位。\n同时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或封闭使用,也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n网络图片\n热点文章\n百余名民警夜查旅馆、歌舞、洗浴按摩场所...有收获!涉案金额超1亿! 你孩子常用的这个牌子,出事了!年前干这事要注意了!医院一周接诊20多例,眼睛肿成缝,头皮溃烂…\n来源:荆门晚报(记者 陈兴国 通讯员 周惊执 袁凯 李婷)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n点击“阅读原文”,发现更精彩的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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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哪些情况下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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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6, 19-0, 9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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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范围\n\n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范围:关于政府印发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因打架斗殴、交通事故、责任事故引起的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患者除外)、吸毒、酗酒、戒酒、戒毒等上述原因造成的伤残、后遗症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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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医保不能报销\n\n哪些情况下,医保不能报销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人负担,医疗不予报销;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医保不予报销。属于公共卫生,医保不予报销。重大疾病,传染病(例如:结核,艾滋病)等的预防工作,免疫接种等项目属于公共卫生范围。出国治病,境外就医,医保不予报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等五个方面部署优化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确保我省参保人员享受更加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n一、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n(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五种类型,办理层级扩大至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二)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县域内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县域内通办,不受户籍限制。鼓励各市(州)实行市域内通办。(三)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四)各市(州)要落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选择签署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n二、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n(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予以支持;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出院前补办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参保人员补办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晚于入院时间但早于出院时间的,视为有效备案,可正常直接结算该次住院医疗费用。(三)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患者病情为出发点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需要转诊时可通过不同形式安排转诊,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n三、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n(一)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原则上与本地就医一致。异地转诊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20个百分点。(二)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三)支持门诊和购药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统筹基金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不得限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和数量。(四)支持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各市(州)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慢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市(州)实现本统筹区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市(州)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全省各统筹区互认。各市(州)要合理确定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按病种确定年度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取消按月、按日、按次确定门诊慢特病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的做法。\n四、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n各市(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鼓励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n五、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n(一)完成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模式,支持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就近办、自助办、一窗办。(二)完善异地就医子系统功能,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改造。(三)加强异地就医运维力量建设,完善运维机制,规范处理流程,提高问题响应质量和效率。\n最新消息!白云大道改造段主车道全线通车刚刚!荆门市疾控预防中心发布最新提醒!刚刚!关于荆门核酸检测有最新消息!湖北疾控再发重要提醒:这些人员请主动报备!\n来源:湖北发布、湖北日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n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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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死亡证明的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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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59-0, 1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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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死亡证明的流程和所选材料\n\n一、提交材料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死亡医院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院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仪馆的火化通知书)。二、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三、办理时限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会予以当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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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死亡人员至殡仪馆火化流程\n\n1、在医院死亡,在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盖章,联系殡仪馆派车接;2、在家死亡,需至当地街办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死亡证明;3、意外死亡去世,需要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申请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n\n1、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推出的湖北健康码有什么作用?为体现“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精神,方便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湖北健康出行、方便工作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精神,为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2、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申领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下载鄂汇办APP?鄂汇办APP是目前我省唯一为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的通道。需要下载鄂汇办APP。3、湖北健康码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在申领页面按照相关指引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填信息将会与系统后台进行比对,原则上24小时内比对完成。若后台比对一致,即可正常生成湖北健康码;若信息有出入,将无法生成湖北健康码。4、外籍、港澳台人员在卡口如何核验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在通过卡口核验时,被动核验时,可以通过鄂汇办APP亮码,供卡口人员查看放行或由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扫码核验功能扫描;主动核验时,外籍、港澳台同胞使用鄂汇办APP核验功能,扫描卡口的支付宝场所码,完成出入卡口亮码登记。5、能保障个人填报信息的数据安全吗?湖北健康码由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收集、使用相关数据,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6、申领流程完毕后,我的健康码在哪里查看?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鄂汇办APP开设了专门的健康码申领/查看入口,具体路径如下:1)打开鄂汇办APP,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一栏,进入湖北健康码查看页面。2)点击“湖北健康通行证”,即可查看湖北健康码实时状态。7、为什么我的健康码显示是灰色?如健康码颜色呈灰色,说明您的填报信息正在审核中或比对错误。按照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流程,原则上后台比对完成时间为24小时。8、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健康证明?用户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即可正常出行、复工、出入已开放的公共场所,无需另外开具纸质健康证明。9、外籍、港澳台人士申请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注册鄂汇办账号?外籍、港澳台人士通过鄂汇办APP申请湖北健康码无需注册鄂汇办账号,直接在首页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即可申请。10、为什么我申请健康码提示失败被退回?一是说明你的证件类型选择错误或是证件号码填写错误,目前受理外国护照、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3种证件。请用户认真填写提交。二是手机一号只能申请一个健康码。不支持外国电话。三是你的名单不在公安数据库里,无法比对。请你到当地派出所登记,上传信息到省公安数据库。四是目前申请健康码只针对在鄂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未回到湖北的外籍、港澳台人员暂时不能申请。五是对于持中国护照又被注销身份证的华侨,由省侨办登记、协调发放健康码。11、我申请的健康码为什么使用不便利?因为支付宝和微信不支持鄂汇办APP,所以给乘坐车船造成不便。技术单位正在协商支付宝;省指挥部正在通过武汉市指挥部与武汉轨交和公交集团沟通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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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的低保和社会救助标准将有什么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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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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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变化\n\n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各统筹地区要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水平。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统筹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坚持公平普惠,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谈判药品落地。大病有保障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封顶线。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巩固提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探索从按病种施救逐步过渡到以高额费用为重特大疾病救助识别标准。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6月底前国家重点监控药将被剔除医保药品目录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制定各省增补品种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控制政策范围外费用占比,逐步缩小实际支付比例和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的差距。 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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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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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n\n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证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民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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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等五个方面部署优化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确保我省参保人员享受更加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n一、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n(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五种类型,办理层级扩大至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二)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县域内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县域内通办,不受户籍限制。鼓励各市(州)实行市域内通办。(三)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四)各市(州)要落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选择签署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n二、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n(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予以支持;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出院前补办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参保人员补办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晚于入院时间但早于出院时间的,视为有效备案,可正常直接结算该次住院医疗费用。(三)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患者病情为出发点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需要转诊时可通过不同形式安排转诊,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n三、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n(一)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原则上与本地就医一致。异地转诊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20个百分点。(二)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三)支持门诊和购药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统筹基金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不得限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和数量。(四)支持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各市(州)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慢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市(州)实现本统筹区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市(州)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全省各统筹区互认。各市(州)要合理确定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按病种确定年度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取消按月、按日、按次确定门诊慢特病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的做法。\n四、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n各市(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鼓励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n五、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n(一)完成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模式,支持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就近办、自助办、一窗办。(二)完善异地就医子系统功能,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改造。(三)加强异地就医运维力量建设,完善运维机制,规范处理流程,提高问题响应质量和效率。\n最新消息!白云大道改造段主车道全线通车刚刚!荆门市疾控预防中心发布最新提醒!刚刚!关于荆门核酸检测有最新消息!湖北疾控再发重要提醒:这些人员请主动报备!\n来源:湖北发布、湖北日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n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荆门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便民措施\n\n荆门公安机关办理荆门公安机关办理居荆门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便民措施: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该怎么办理群众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在全市任一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能“跨省通办”吗?2022年11月15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目前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等14个省(自治区、市),及辽宁、上海、江苏、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三、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办理条件是什么?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0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四、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的程序是什么?2022年11月16日起,在全省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湖北省户籍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受理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省内任一具备条件的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五、因为疫情无法回国人员怎么办理居民身份证?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所需材料:(一)申请人(以下统称“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二)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三)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民身份便民措施居民身份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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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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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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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申请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县市区人社、团委部门网上初审和实地考察,市级、省级人社、教育、团委部门网上复审,经专家评审、确定扶持项目并公示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各地财政部门,属地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大学生创业项目专户。 残疾人农家小店主、集镇小老板资金扶持政策\n\n阳光助残创业扶持“双百工程”每年在农村扶持400名残疾人创办农家店,成为农家小店主,在集镇扶持400名残疾人开展创业项目,成为集镇小老板,并给予符合条件的农家小店主和集镇小老板每人每年5000元的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农家小店主(含残疾人规模种植养殖户)和集镇小老板对象必须是湖北省籍在本省境内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农家小店主(1)店主本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具备经营管理能力;(2)农家店处于集镇范围外的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优先;(3)农家店营业面积要求达到10平方以上,网店除外;(4)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集镇小老板(1)创业者本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具备创业能力;(2)创业项目优先扶持当年新创办项目,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3)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政策依据:《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鄂残联发(2017)30号)《湖北省阳光助残创业扶持“双百工程”实施方案(修订)》(鄂残联办发(2018)6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阳光助残创业扶持“双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残联办函(2018)16号) 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网上申报指南\n\n网上申报指南: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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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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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 89-18, 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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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n\n如果接种时患有轻中度急性疾病,无论是否发热,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如果对接种疫苗成分有过敏史,不建议接种。如果正在或近期使用过任何其他疫苗或药物,一定要提前告知医生,以防药物互相作用影响接种后的免疫效果。接种完成后应留下观察至少30分钟再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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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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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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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1, 41-18, 2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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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法律援助的4类人群\n\n4类人群可申请法律援助:1、能够提供困难证明(城区到社区证明-民政办盖章;农村到村委证明-民政办盖章);2、有低保的残疾人;3、农民工欠薪可直接申请;4、关于工伤保险待遇可直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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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n\n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详细情况可以到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需具备哪些申请条件?\n\n根据《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事项需要代理,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八)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法律援助去哪儿申请?\n\n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我市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去咨询办理,或者直接到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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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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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66-18, 2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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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就业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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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条件及补贴标准\n\n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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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需要注意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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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_Id: 146-14, score: 12.6747 doc_Id: 78-2, score: 11.9528 doc_Id: 44-3, score: 10.9237 doc_Id: 157-0, score: 10.8895 doc_Id: 156-4, score: 10.8609 doc_Id: 312-6, score: 10.8209 doc_Id: 51-5, score: 10.7932 doc_Id: 93-5, score: 10.0015 doc_Id: 33-4, score: 9.8569 doc_Id: 313-12, score: 9.4721 |
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n\n(1)接种疫苗之前,应如实向预防接种医生告知儿童身体健康状况。若有感冒、发热等症状,请咨询预防接种医生,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接种;(2)接种疫苗后,须在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若儿童出现轻度发热等一般反应,通常不需任何处理。高烧不退或伴有其他并发症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3)若儿童此前注射过免疫球蛋白,则应间隔≥3个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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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过敏者是否需要接种麻疹疫苗?\n\n麻疹疫苗是由鸡胚成纤维细胞培养制备的,而不是鸡胚培养制备的,麻疹疫苗中并不含有鸡蛋卵清蛋白成分,而鸡蛋过敏者主要是对卵清蛋白过敏,目前国内外学者均认为,鸡蛋过敏者不是麻疹疫苗的接种禁忌。我国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已剔除了旧版《药典》将鸡蛋过敏者作为麻疹疫苗的接种禁忌的说明。含麻疹成分疫苗说明书中也不再将鸡蛋过敏列为接种禁忌。因此,鸡蛋过敏者可以接种麻疹疫苗。 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n\n(1)接种疫苗之前,应如实向预防接种医生告知儿童身体健康状况。若有感冒、发热等症状,请咨询预防接种医生,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接种;(2)接种疫苗后,须在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若儿童出现轻度发热等一般反应,通常不需任何处理。高烧不退或伴有其他并发症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3)若儿童此前注射过免疫球蛋白,则应间隔≥3个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含麻疹成分疫苗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含麻疹成分疫苗的接种对象主要为≥8月龄人群。当前,儿童在8月龄和18月龄时各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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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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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6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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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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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条件及补贴标准\n\n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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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食添加的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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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7, 303-6,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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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食添加有哪些原则?\n\n每次只添加一种新食物,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由细到粗、循序渐进。从富铁泥糊状食物开始,如强化铁的婴儿米粉、肉泥等,逐渐增加食物种类,逐渐过渡到半固体或固体食物,如烂面、肉末、碎菜、水果粒等。每引入一种新食物应适应2-3天,密切观察是否出现呕吐、腹泻、皮疹等不良反应,适应一种食物后再添加其他新的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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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为宝宝适当添加强化食品?\n\n所谓强化食品是指为了满足人体生理需要,经过加工添入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素的食品。目前市场上的强化食品添入的营养素主要为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蛋白质等,如加进维生素B1、维生素B12和赖氨酸的面包,加钙的饼干,添加酵母粉或鸡蛋的面条等,这种强化食品只是调节宝宝辅食的一种营养素来源,不能作为长期喂养的主食,更不能代替辅食,否则会造成宝宝营养不良,或因某种营养素过多而发生中毒。正确的食用方法是,在按时添加辅食的基础上,根据宝宝身体对某种营养素的需要,适当地加用强化食品。 婴儿什么时候添加辅食(断奶食品)合适呢?\n\n一般说在婴儿6个月后可以添加辅食,因为此时婴儿唾液分泌量增加,淀粉酶也增多,胃容量比出生时增大,胃肠功能要逐渐完善。婴儿6月左右开始出牙,也可以逐渐增加一些半固体和固体类食物,这样在婴儿6月以后,慢慢的减少奶类,增加辅食,锻炼婴儿的咀嚼能力,从食物营养成分上补充奶类的不足,这样婴儿在断奶时就不会因为食物性质的突然改变造成胃肠功能紊乱,影响正常生长发育。 婴儿什么时候添加辅食(断奶食品)合适呢?\n\n一般说在婴儿6个月后可以添加辅食,因为此时婴儿唾液分泌量增加,淀粉酶也增多,胃容量比出生时增大,胃肠功能要逐渐完善。婴儿6月左右开始出牙,也可以逐渐增加一些半固体和固体类食物,这样在婴儿6月以后,慢慢的减少奶类,增加辅食,锻炼婴儿的咀嚼能力,从食物营养成分上补充奶类的不足,这样婴儿在断奶时就不会因为食物性质的突然改变造成胃肠功能紊乱,影响正常生长发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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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后需要注意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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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1, 299-13, 187-6] |
doc_Id: 67-11, score: 20.1676 doc_Id: 299-13, score: 19.9084 doc_Id: 187-6, score: 19.9084 doc_Id: 283-14, score: 19.4187 doc_Id: 178-5, score: 19.4187 doc_Id: 169-19, score: 16.6220 doc_Id: 157-6, score: 15.2126 doc_Id: 101-0, score: 14.6643 doc_Id: 304-17, score: 14.5588 doc_Id: 202-3, score: 14.5588 |
接种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有什么注意事项?\n\n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出现轻微反应,一般可在1-2天内消退,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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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C群流脑疫苗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儿童在3岁和6岁各接种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且间隔≥3年,接种第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与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第2剂间隔≥1年。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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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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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32-6, 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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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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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取出余额?\n\n问: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取出余额?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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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脑疫苗应该在什么时候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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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299-13, 1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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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脑疫苗的接种时间\n\n适龄儿童常规接种。当针对流脑疫情开展应急接种时,应根据引起疫情的菌群和流行病学特征,选择相应种类流脑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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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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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不再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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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医保年限规定\n\n缴纳医保年限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并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再缴费,从受理当月起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应当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和在本市实际年限,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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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等五个方面部署优化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确保我省参保人员享受更加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n一、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n(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五种类型,办理层级扩大至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二)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县域内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县域内通办,不受户籍限制。鼓励各市(州)实行市域内通办。(三)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四)各市(州)要落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选择签署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n二、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n(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予以支持;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出院前补办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参保人员补办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晚于入院时间但早于出院时间的,视为有效备案,可正常直接结算该次住院医疗费用。(三)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患者病情为出发点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需要转诊时可通过不同形式安排转诊,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n三、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n(一)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原则上与本地就医一致。异地转诊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20个百分点。(二)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三)支持门诊和购药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统筹基金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不得限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和数量。(四)支持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各市(州)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慢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市(州)实现本统筹区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市(州)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全省各统筹区互认。各市(州)要合理确定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按病种确定年度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取消按月、按日、按次确定门诊慢特病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的做法。\n四、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n各市(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鼓励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n五、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n(一)完成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模式,支持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就近办、自助办、一窗办。(二)完善异地就医子系统功能,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改造。(三)加强异地就医运维力量建设,完善运维机制,规范处理流程,提高问题响应质量和效率。\n最新消息!白云大道改造段主车道全线通车刚刚!荆门市疾控预防中心发布最新提醒!刚刚!关于荆门核酸检测有最新消息!湖北疾控再发重要提醒:这些人员请主动报备!\n来源:湖北发布、湖北日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n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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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空调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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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空调应注意什么?\n\n经常开窗换气,以确保室内外空气的对流交换。(1)室温宜设定在24~28℃左右,室内外温差不可超过7℃。(2)使用空调器的房间应该保持清洁卫生,减少治病污染源。(3)室内空气流速应维持在0.2m/s左右,切不可冷风直吹。(4)长时间坐在办公室内,应适当增添穿、脱方便的衣服,还要注意间歇站起来休息、活动,以增进末梢血液循环。(5)安装了空调后,老年人和婴幼儿更应该特别小心。(6)空调系统或空调器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
wx/最新通知事关荆门每个小区的车位车库问题.json json/new_json_286.json json/new_json_220.json |
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车位车库\n从9月1日起,达到条件可以租售。\n但到底哪些可租哪些可售?\n租售要具备什么条件?\n买到手的车位是否可以随意转手?\n……\n诸多问题困扰着开发企业,\n也困扰着居民区的有车一族。\n昨日,\n市住建部门下发《通知》——\n今年8月中旬,我市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9月1日起,地下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然而,由于交易细则不明确,让实际交易存在很多困难。\n今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很多交易细则进行了具体明确。\n《通知》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交易都必须按《通知》执行。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通知》规定,规范停车位租售行为,合理确定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权,变相抬高、垄断、操控停车位价格,不得扰乱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秩序。\n网络图片\n可否租售?看停车位权属\n《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停车位的交易,必须按相应的原则进行规范和管理。\n业主共有停车位。建筑区划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以及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配置的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出售、出租。业主共有停车位的使用方式、相关收益及其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n产权停车位。建筑区划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首次登记所有权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停车位,可以出售、附赠、出租。\n人防停车位。建筑区划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平战结合”地下停车位,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原则出租,但不得出售。\n机械式停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机械式停车位只能出租,不得出售。\n网络图片\n何时租售?先办不动产首次登记\n《通知》规定,开发项目停车位的出售、出租,应该符合商品房租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和商品房租赁登记备案。\n按规定,产权停车位不得预售,需经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且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买受人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办理地上建筑物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停车位规划配置数量、位置、车位的权属、租售方式,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n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租售停车位前,应制定租售方案并进行公示。租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停车位分布位置、数量、面积情况;租赁期限、方式、租金标准或出售的时间、方式、售价;物业服务费用等。停车位租售方案和拟出租、出售停车位的证明文件应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n网络图片\n租售对象?业主需求第一\n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不得向非业主出售。\n开发企业出租停车位,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完全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求的前提下仍有空余车位的,可临时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n网络图片\n车位产权?有条件转让\n《通知》规定,产权停车位买卖合同采取网络方式签订,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n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已购买产权停车位的,应当与其同时解除产权停车位买卖合同。\n购房人购买产权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依法出售、赠与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但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具备条件的购房人。\n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清算注销或兼并重组,依据清算或兼并重组决定未售车位登记在股东或关联公司名下的,股东或关联公司应按本通知规定出售或出租停车位。\n同时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或封闭使用,也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n网络图片\n热点文章\n百余名民警夜查旅馆、歌舞、洗浴按摩场所...有收获!涉案金额超1亿! 你孩子常用的这个牌子,出事了!年前干这事要注意了!医院一周接诊20多例,眼睛肿成缝,头皮溃烂…\n来源:荆门晚报(记者 陈兴国 通讯员 周惊执 袁凯 李婷)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n点击“阅读原文”,发现更精彩的荆门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广应用玉米与大豆带动复合种植模式 ,请问有什么意义?主要技术有哪些?\n\n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生态效益显著,是世界公认的最佳复合种植模式。该模式通过免耕秸秆覆盖、根瘤固氮、分带轮作等技术,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减少了碳氮排放,减轻了连作障碍,培肥了地力。据定点观察,与传统玉米-甘薯套作模式相比,减少土壤流失、地表径流,增加土壤有机质5.56%,提高土壤总氮4.11%和7.29%,氮肥利用率提高39%左右。这对有效保护耕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的应用,将有效解决玉米、大豆争地矛盾、双作物协同高产、播收机械化和农村劳动力不足等社会问题,以及玉米大豆的品种搭配、田间配置、施肥防病和机械选型等技术问题,实现在主作物玉米不减产,不额外多增加劳动成本的基础上,每亩多收获大豆100-150kg,农民纯收入增加300-400元/亩。主要技术有:一是选配品种。大豆品种要求:应选择产量高、耐荫抗倒,有限或亚有限结荚型习性的品种。带状间作时,选择抗倒能力强、中早熟品种,成熟期单株有效荚数不低于该品种单作荚数的50%,单株粒数50粒以上,单株粒重10克以上,株高55-100厘米。玉米品种要求:应为紧凑型、半紧凑型品种,穗上部叶片与主茎的夹角在21-23°,株高260-280厘米、穗位高95-115厘米。二是确定模式。确定模式的关键是要保证带状复合种植玉米密度与清种相当,大豆密度达到清种密度的70%以上。一般大豆带播种2-6行为宜,带内行距20-40厘米,株距8-10厘米左右,两个作物带间行距60厘米或70厘米;玉米带播种2-4行为宜,带内行距40厘米,株距10-14厘米左右,两个作物带间行距60厘米或70厘米。有窄幅式(机身宽160-170厘米)玉米收获机的地区,可重点推广2行玉米模式。三是机械播种。优先推荐同机播种施肥一体化作业。不覆膜地区选用大豆玉米一体化播种机。异机播种的,也可通过更换播种盘,增减播种单体,实现玉米大豆播种用同一款机型。带状套作需先播玉米,在玉米大喇叭口期至抽雄期再播种大豆。四是科学施肥。统筹考虑玉米大豆施肥,增施有机肥料,控制氮肥用量、保证磷钾肥用量,适当补充中微量元素。鼓励接种大豆根瘤菌,减少大豆用氮量、保证玉米用氮量,有条件的地方尽量选用缓控释肥。保证玉米单株施氮量与清种相同,否则影响玉米单产。带状间作玉米选用高氮缓控释肥,每亩施用50-65公斤(折合纯氮14-18公斤/亩),大豆选用低氮缓控释肥,每亩施用15-20公斤(折合纯氮2-3公斤/亩)。带状套作播种玉米时每亩施20-25公斤玉米高氮专用配方肥,玉米大喇叭口期结合机播大豆,距离玉米行20-25厘米处每亩追施配方肥40-50公斤(折合纯氮6-7公斤/亩),实现玉米大豆肥料共用。五是化学调控。密度合理、生长正常地块可不化控。生长偏旺、种植密度大、品种易倒伏、对大豆遮荫严重的田块,要注意控高。在化控药剂最适喷药时期喷施,注意控制合适的药剂浓度,均匀喷洒于上部叶片,不重喷不漏喷。可使用胺鲜酯、乙烯利等调节剂,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大豆控旺防倒:常用于大豆控旺防倒的生长调节剂为烯效唑,在大豆分枝期、初花期用5%的烯效唑可湿性粉剂20-50克/亩兑水30-40公斤叶面喷施,套作大豆苗期荫蔽较重地块,可提前至2-3个复叶时多喷一次。上述调节剂可与非碱性农药、微肥混合使用。六是病虫防控。玉米上主要注意防治叶斑病、锈病、纹枯病等;大豆上注意防治病毒病、根腐病、细菌性叶斑病、荚腐病、黑斑病等。七是杂草防除。带状间作区在播后苗前,对于以禾本科杂草为主的田块,用96%精异丙甲草胺乳油进行封闭除草,对于单、双子叶杂草混合危害的田块,可选用96%精异丙甲草胺乳油+80%唑嘧磺草胺水分散粒剂(75%噻吩磺隆水分散粒剂)兑水喷雾。带状套作区如果玉米行间杂草较多,在大豆播前4-7天,先用微耕机灭茬后,再选用50%乙草胺乳油+41%草甘膦水剂兑水定向喷雾,注意不要将药液喷施到玉米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芽前除草效果不好的田块,在玉米、大豆苗后早期应及时喷施茎叶处理除草剂。喷药时间一般在大豆2-3片复叶、玉米3-5叶期,杂草2-5叶期,根据当地草情,在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选择玉米、大豆专用除草剂实施茎叶定向除草。八是机械收获。有玉米先收、大豆先收和玉米大豆同时收三种模式。具体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高温天气,如何预防中暑?\n\n预防中暑可以尝试以下几点:尽量避免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出行,尤其注意不要在阳光强烈照射下运动,如快走、跑步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穿透气性好、浅色衣服,有助于散热;如果长时间在户外活动,建议穿长袖衬衫;戴太阳镜,使用遮阳伞,或戴遮阳帽;对于裸露在外的皮肤,可涂抹防晒霜等,避免日光性皮炎或晒伤。应注意及时补水。由于高温天气会使体温升高,容易缺水导致中暑。空调温度不要设置过低。无论房间内还是汽车内使用空调时,内外温差不要过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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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有哪些出租车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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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训练线路、时间的通告\n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部分路线、部分时间作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学习驾驶技能训练线路、训练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学习驾驶技能训练指定线路(一)市直辖区1、荆门市先龙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官堰湖大道全段;荆南大道全段;深圳大道(培公大道灯控路口以东全段);麻城中山路全段。2、荆门市中南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迎春大道全段;阳光大道(深圳大道灯控路口至天茂集团);官堰湖大道全段;深圳大道(培公大道灯控路口以东全段);龙井大道与迎春大道十字路口以南。3、荆门市众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新台东路全段;新台西路全段;长岗大道全段。4、荆门市众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漳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宏图大道灯控路口);深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漳河镇路口);荆西大道全段;凤袁大道(凤凰大道灯控路口至西三环灯控路口)。5、荆门市旭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漳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宏图大道灯控路口);深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漳河镇路口);荆西大道全段;凤袁大道(凤凰大道灯控路口至西三环灯控路口);新台东路全段;新台西路全段;长岗大道全段;慧园路全段。6、荆门市中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漳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宏图大道灯控路口);深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漳河镇路口);荆西大道全段;凤袁大道(凤凰大道灯控路口至西三环灯控路口)。7、荆门英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新台东路全段;新台西路全段;长岗大道全段。8、荆门市安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新台东路全段;新台西路全段;长岗大道全段;慧园路全段。9、荆门市荆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荆东大道(江山路灯控路口以南全段);金花路全段;深圳大道(培公大道灯控路口以东全段)。10、荆门市鸿鑫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漳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宏图大道灯控路口);深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漳河镇路口);荆西大道全段;凤袁大道(凤凰大道灯控路口至西三环灯控路口)。11、荆门市振兴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漳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宏图大道灯控路口);深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漳河镇路口);凤袁大道(凤凰大道灯控路口至西三环灯控路口);新台东路全段;新台西路全段;长岗大道全段;慧园路全段。12、荆门市鑫达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深圳大道东(培公大道灯控路口以东全段);官堰湖大道全段;荆山大道全段;明礼路全段;至信大道全段。13、荆门市宏达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官堰湖大道全段;阳光大道(深圳大道灯控路口至天茂集团)。14、荆门市安信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新台东路全段;新台西路全段;长岗大道全段;慧园路全段。15、荆门市安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小型汽车):龙井大道(迎春大道灯控路口以南全段);清水源路全段。16、荆门市安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大型客、货车):漳河大道(荆楚大道灯控路口至宏图大道灯控路口);荆西大道全段;西外环(凤袁灯控路口至双仙红绿灯控路口)。(二)钟祥市辖区1、钟祥市文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老207国道胡集街道民生路口向北至钟祥市与宜城分界线;胡转路平安大道交汇口至胡山村部;老207国道胡集街道南口至双河丽山桥;荆襄大道与老207国道路口至大峪口十字路口。2、钟祥市华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祥瑞大道(祥瑞大道中段至西环林集路口);祥瑞大道(祥瑞大道中段至南湖路灯控路口);祥瑞大道(祥瑞大道中段至楚兴大道左转楚商路全段)。3、钟祥市方向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长寿二路长寿三路环线;龙山大道(王府大酒店至钟祥新一中);九五线九里至天有实验中学;南湖沿河路。4、钟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祥云大道(祥瑞大道与祥云大道路口至祥云大道与九五线路口);龙山大道(铂金府至龙山大道陈庙路口);长寿三路全段。5、钟祥市金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长寿三路路口至祥云大道(人民医院至九五线路口);长寿三路至龙山大道(铂金府至陈庙路口);长寿三路全段;祥瑞大道(长寿三路路口)至金福祥大道东(天赐蓝湾)。6、钟祥市顺利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祥云大道(人民医院至九五线路口);大柴胡开发区移民大道(兴阳线路口至商圣路口);龙山大道(铂金府至陈庙路口);长寿三路全段。7、钟祥市梁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大型车辆、小型车辆):郢胡公路(梁桥驾校至胡集);寺沙线(梁桥驾校至旧口);九五线(梁桥驾校至九里良种场)。8、荆门市老任方向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寺沙路(洋梓至长寿一路);G234国道(旧口寺沙路至长寿一路);长寿三路全段;西环路(长寿二路至长寿四路)。9、湖北省钟祥市亨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长寿三路路口至祥云大道(人民医院至九五线路口);长寿三路路口至龙山大道(铂金府至陈庙路口);长寿三路全段;祥瑞大道(长寿三路路口)至金福祥大道东(天赐蓝湾)。10、钟祥市新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长寿三路路口至祥云大道(人民医院至九五线路口);长寿三路至龙山大道(铂金府至陈庙路口);长寿三路全段;祥瑞大道(长寿三路路口)至金福祥大道东(天赐蓝湾)。(三)京山市辖区1、京山市东方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小型汽车):京山市南环路温泉度假村路口至富水大道南段路口;京山市长荆北辅路(绿林酒业至景观大道三雷重工);京山市富水大道(体育馆路口至回归产业园路口)。2、京山市东方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大型客、货车科目三):京山市物流园至汤堰大道至南环线至空山洞。3、京山市英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京山市南环路(温泉度假村路口至富水大道南段路口);京山市长荆北辅路(绿林酒业至景观大道南段路口);京山市富水大道(体育馆路口至回归产业园路口)。4、京山市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京山市富水大道(体育馆路口至回归产业园路口);京山市南环路(温泉度假村路口至富水大道南段路口);京山市长荆北辅路绿林酒业至景观大道三雷重工;京山市西环路(新阳大道与楚望大道路口至惠水乐园)。5、京山驭勇合晟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京山市富水大道(轻机大道灯控路口至温泉路灯控路口);京山市新阳大道(太力工业园路口至致远塑业路口);京山市拖拉机产业园(京源村路口至致远塑业路口);京山市新阳大道(老柳河保洁站路口至武住路口);京山市永兴大道(金苑小区至武住工业园)。6、京山万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京山市南环路(温泉度假村路口至富水大道南段路口);京山市长荆北辅路(绿林酒业至景观大道三雷重工);京山市富水大道(体育馆路口至回归产业园路口);京山市西环路(新阳大道与楚望大道路口至惠水乐园)。(四)沙洋县辖区1、沙洋县远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新湖路(卓政大道交汇处至新湖路尾北端路口);工业六路南(明弘玻璃厂灯控路口至硕星厂灯控路口);高坪路(职业学校至蓝馨佳园灯控路口);沈后路(沈集镇超市灯控路口至后港镇灯控路口)。2、沙洋县鑫洋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工业二路(汉津大道交汇处至工业园三路交汇处);工业三路(开源大道交汇处至综桐材料厂);工业八路(外环交界处至弘港厂);长林路(长林北一路至高坪路城中阁)。3、沙洋县远航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卓政大道(普罗旺斯灯控路口至沙马路交汇处灯控路口);太一东路(洪岭派出所至天一药厂);平湖大道(龙湖湾门口灯控路口至荷花路灯控路口)4、沙洋县新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五洋公路(枣林加油站至五里镇灯控路口);平湖大道(龙湖湾灯控路口至荷花北路灯控路口);沙马路(审计局灯控路口至马良镇灯控路口);泽瞄路(毛李至瞄集村)(五)屈家岭管理区辖区荆门市五三永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屈家岭大道(双侧路至屈家岭大道路口);屈家岭大道(屈家岭大道路口至振兴大道);农谷大道(屈家岭大道至农谷大道路口)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学习驾驶技能训练指定时间除7:00-8:30、17:30-19:00外,其他时段允许教练车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三、驾驶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在道路上进行驾驶技能训练,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对违反本通告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训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进行处罚。四、社会车辆可正常通行。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6月9日\n青春可回首 | 同学,我们永不散场!最高6.0级,四川马尔康附近发生多次地震真实记录 现场直击:青春不散场 梦想正启航\n来源:湖北荆门交警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荆门哪些地方可以做核酸检测等问题超全指南\n\n过2个多月的“全民抗疫”,荆门疫情已得到基本控制,大家的生活也终于慢慢步入正轨。但是,无症状感染者凭借着其不易发觉的特性也成了埋在众人心中的一颗“隐形炸弹”,为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荆门不少公司和学校要求返岗、返校前,个人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哪些人必须做核酸检测?普通人有必要做吗?荆门哪些医院可以做核酸检测?怎么预约?是否收费?多久出结果?1.哪些人必须做核酸检测?4月4日,《新闻1+1》主持人白岩松连线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段宇飞,就普通人是否需要做核酸检测和哪些人群必须要做核酸检测做出了回应。卫健委专家称:就目前国内的疫情情况,如果普通人没有呼吸道症状,没有发热,也没有流行病学史,没有必要做核酸检测,特别是扎堆到医院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但如果有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或重点疫区流行病学史的人士,可以做核酸检测。2.荆门哪些医院可以做核酸检测?为降低交叉的风险,荆门部分企业要求新入职人员或复工人员上岗前,都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可很多人还不知道,荆门哪些医院可以进行个人核酸检测?01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开放检测时间:早8:00—9:00,下午2:00—4:00前期准备:需携带身份证是否需要预约:无需预约检测结果:24小时出结果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68号咨询电话:0724-230512002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开放检测时间:早11点之前,下午2:30—4:00前期准备:需携带身份证,检测前半小时请勿吃东西以及喝水是否需要预约:无需预约检测结果:24小时出结果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39号咨询电话:0724-263304003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放检测时间:早10点30之前前期准备:需携带身份证检测结果:24小时出结果地址:荆门市象山二路8号咨询电话:0724-2382476备注:五一期间放假,不能进行核酸检测工作。04沙洋县人民医院前期准备:需携带身份证检测结果:24小时出结果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北66号咨询电话:0724-8513522备注:不确定五一期间是否能做核酸检测,可拨打电话咨询。05钟祥市人民医院开放检测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前期准备:需携带身份证检测结果:24小时出结果地址: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咨询电话:0724-422363406钟祥市中医院开放检测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3:00—4:30前期准备:需携带身份证检测结果:24小时出结果地址:钟祥市承天大道东路36号咨询电话:0724-431695007京山市人民医院开放检测时间:上班时间随时可检测前期准备:需携带身份证检测结果:24小时出结果地址:京山市京源大道448号咨询电话:0724-72212353.核酸检测需注意的五大事项为避免核酸检测出现“假阴性”、到院被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大家需要做好这5件事情:为避免出现呕吐情况,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请勿用手或其他物品接触到采样样本;采样结束后,需及时用流动水或酒精擦拭双手消毒;为减低到院交叉感染风险,所有到院检测者需戴口罩和准备一个备用口罩,且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4.做完核酸检测怎么看结果?一图看懂核酸和抗体的阴阳两性 乘客有物品遗失在车上怎么办?\n\n(1)乘客有车号或小票,查到公司,告知乘客电话号码让乘客与公司联系。(2)不记得车号、小票,详细询问上下车地点、遗失物品在车的具体位置(前排、后排、后备箱)、物品的具体特征。(3)登记求助表,发送报文至出租车广播电台。(4)如乘客反映十分重要或多次来电,告知我们只是协助查找并按规定程序处理。(5)乘客要求查看GPS数据,表示数据不对外提供。(6)关注QQ群,如果有公司发来上交失物图片及时和乘客公司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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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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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n\n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产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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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n\n当前位置: 荆门市公安局 行政许可事项 正文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 1、事项名称: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 2、设定依据:《典当管理办法》 3、申请条件: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4、办理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5、办理地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科 6、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不收取费用 7、联系电话:8882121 8、办理流程: (一)受理工作: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也可向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申请。 (二)审核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 (三)许可工作: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八、印章业治安管理 1、事项名称:印章业治安管理 2、设定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3、申请条件:需要刻制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4、办理材料: (一)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二)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三)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5、办理地点: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6、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不收取费用 7、联系电话: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电话 8、办理流程: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要以上办理材料外,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到所在辖区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准刻手续后,到公安机关批准指定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浏览次数:96次主题词:典当业特种行业-点击收起详细信息索引号01123743-3-0101-2015-000008文号发布机构荆门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15-07-16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方式主动公开CopyRight2015 湖北省公安厅版权所有 鄂ICP备07008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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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有什么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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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 54-13, 8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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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是怎样一种物质?\n\n氟乙酸盐为有机氟内吸性杀虫杀鼠剂,用于防治棉蚜虫、红蜘蛛及灭鼠等。氟乙酸钠又称氟醋酸钠、1080,其同类化合物氟乙酰胺较为常用,又称敌蚜胺、氟素儿等,无味、无臭。民间自行配制的毒鼠药,如三步倒、一扫光、王中王,均含有氟乙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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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有些什么毒性和危害?\n\n氟乙酰胺为剧毒灭鼠药,进入人体后排泄十分慢,易蓄积中毒。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在体内可形成氟乙酸,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损害,而引起死亡。 在哪些情况下存在氟乙酸盐或氟乙酰胺中毒的危险?\n\n主要由于误食含有氟乙酸盐或氟乙酰胺毒鼠药引起中毒,如误服灭鼠毒饵米、进食由混有毒饵的粮食煮成的食品等。也有食用了被氟乙酸盐或氟乙酰胺所毒杀的狗、兔、鸡、鸭、猫等引起中毒,个别中毒系故意投毒所致。 怎样预防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中毒?\n\n我国明文规定禁用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农药,2003年7月农业部、公安部、卫生部等联合发布通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又名三步倒、闻到死、气死猫)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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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痢疾是通过什么途径传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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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5, 195-2, 1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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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痢疾的传播途径\n\n本病经粪—口途径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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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痢疾概念\n\n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由志贺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全身中毒症状、腹痛、里急后重、大便次数增加及粘液脓血便为主要特征,严重者有感染性休克和/或中毒性脑病。经粪—口途径传播。菌痢是一种常见的肠道传染病,发病率在法定传染病中位居前列。 细菌性痢疾概念\n\n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由志贺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全身中毒症状、腹痛、里急后重、大便次数增加及粘液脓血便为主要特征,严重者有感染性休克和/或中毒性脑病。经粪—口途径传播。菌痢是一种常见的肠道传染病,发病率在法定传染病中位居前列。 艾滋病有哪些传播途径 ?\n\n艾滋病病毒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性接触是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艾滋病病毒可通过性交(阴道交、口交、肛交)的方式在男女之间和男性之间传播。性伴侣越多,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越大。血液传播是输入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血液制品或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注射器或针头而感染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是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育龄妇女在怀孕期、分娩期或哺乳期时,可以将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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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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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46-13, 1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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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证办理流程\n\n收养证办理流程:一、申批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公告——调查——发证(250元/证)二、申报材料:1、收养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薄;2、收养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3、县(区)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健康检查证明;4、收养人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的生育情况;5、由弃婴所辖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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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 服务指南\n\nFWZN-42080000000001123743300100018000-2017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服务指南荆门市公安局2017年12月1日发布2017年12月1日实施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业务二、基础要素(一)事项名称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二)事项代码42080000000001123743300100018000(三)办件类型承诺件即办件(四)申请形式窗口申请网上申请(五)服务对象(六)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七)实施机构荆门市公安局(八)联办机构无(九)监察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十)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九条:狩猎场配置猎枪,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第十条: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第四十八条:制造、配售、运输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枪支的弹药,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十一)受理要求1.申请时限无2.受理条件(1)申请对象:1、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2、有驱鸟需要的机场。3、各山区县市依法成立护秋队。(2)申请条件: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及机场配置民用枪弹:1、具备安全的枪弹储存场所、运输工具;2、建有完善的治安保卫组织机构,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3、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4、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3)护秋队配置民用枪弹:1、护秋队由当地政府依法成立;2、经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实确有购买枪弹的必要;3、服从当地公安机关及派出所的管理;4、枪弹运输、保管由当地公安机关承办。3.禁止性要求无(十二)数量限制无(十三)法定办结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十四)承诺办结时限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十五)申请材料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要求材料性质材料份数1申请报告书配购单位/个人说明申购理由,提出具体的申购要求。纸质版原件2份复印件1份2民用枪支(弹药)配购申请表配购单位/个人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并报批纸质版原件2份复印件1份3申请配购对象及承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配购单位/个人提供复印件(核原件)的应在复印件写明用途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4枪弹安全保管条件证明枪弹保管单位提供复印件(核原件)的应在复印件写明用途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其他要求: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说明用途并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外),采用A4纸统一复印。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说明用途并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外),采用A4纸统一复印。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说明用途并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外),采用A4纸统一复印。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说明用途并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外),采用A4纸统一复印。(十六)结果名称1.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十七)结果样本结果样本见附件(十八)收费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十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二十)办理地点荆门市象山大道88号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十一)中介服务无(二十二)办理流程图三、办理流程(一)申请申请人带申报材料到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科进行申报。(二)受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申请,或已按要求进行补正的申请,应予以受理。(三)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四)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五)制证发证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四、办理服务(一)预约办理无(二)咨询1、窗口咨询。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88号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24-88821213、网上咨询。网址:http://jm.hbgat.gov.cn4、微信公众号咨询。平安荆门(三)进程与结果查询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24-8882121(四)物流快递无(五)网上支付无(六)常见问题1、问题:无答复:无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监督投诉申请人可通过现场、电话、网上、微信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1、现场监督投诉:荆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2、电话监督投诉:88820653、网上监督投诉:http://jm.hbgat.gov.cn4、微信监督投诉:平安荆门(二)申请人义务申请人义务:申请人在申请办理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过程中需履行的义务:1、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2、积极配合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科审批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等。附件:1.《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申请表.docx;(范本)2.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png(结果样本) 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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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的潜伏期是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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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 195-10, 304-5] |
doc_Id: 301-4, score: 9.3252 doc_Id: 195-10, score: 9.3252 doc_Id: 304-5, score: 8.6520 doc_Id: 199-1, score: 8.6520 doc_Id: 160-10, score: 8.3354 doc_Id: 317-0, score: 7.6683 doc_Id: 49-8, score: 5.5422 doc_Id: 320-11, score: 5.0003 doc_Id: 168-0, score: 4.4608 doc_Id: 185-5, score: 3.9380 |
手足口病潜伏期\n\n潜伏期一般为2-10天,平均3-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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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治疗\n\n以对症处理为主要措施。曾患手足口症的小孩,有可能再次患上手足口症,因为多种肠道病毒血清型均可引起手足口病,且相互之间无交叉保护,因此同一儿童可能因感染不同肠道病毒血清型而多次发生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治疗\n\n以对症处理为主要措施。曾患手足口症的小孩,有可能再次患上手足口症,因为多种肠道病毒血清型均可引起手足口病,且相互之间无交叉保护,因此同一儿童可能因感染不同肠道病毒血清型而多次发生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概念\n\n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在夏秋季比较常见,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丘疱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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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被视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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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5, 2-0, 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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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视同工伤\n\n哪些情形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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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间已评残,退役后在单位旧伤复发可否视为工伤?残情加重能否申请调整伤残等级,如何办理?\n\n您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残疾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如原致残部位残疾情况加重的,本人可以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级别。具体程序是:本人向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近6个月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材料后,通知本人到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原致残部位残疾情况进行鉴定,根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逐级上报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审批。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职工有哪些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n\n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享有法定的权利,但是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定义务。职工在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方面的义务主要有:(一)职工有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挥。(二)职工在劳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配合用人单位积极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三)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报告工伤和申请工伤待遇时,有义务如实反映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有关情况和工资收入、家庭有关情况等;当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时,应当给予配合。(四)除非紧急情况以外,发生工伤的职工应当到工伤保险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治疗、康复、评残要接受有关机构的安排,并给予配合。(五)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后,可以工作的,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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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发热时应该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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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发热怎么办\n\n轻度发热往往有助于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当腋下体温不超过38.5℃时,松解包被(不要包裹太严实),用温热的软毛巾轻擦宝宝的四肢、背部即可,不要随便使用退烧药物;如果超过38.5℃且精神状态不佳,应找医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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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2~3个月宝宝发热?\n\n这一年龄段的宝宝发热时,如腋温低于38.5℃,可采用物理降温,温水沐浴,室内温度适宜,衣物穿着适当,注意休息;如腋温超过38.5℃,可服用安全的婴儿退烧药,并酌情就医。 怎样处理2~3个月宝宝发热?\n\n这一年龄段的宝宝发热时,如腋温低于38.5℃,可采用物理降温,温水沐浴,室内温度适宜,衣物穿着适当,注意休息;如腋温超过38.5℃,可服用安全的婴儿退烧药,并酌情就医。 父母怎么和1-2月宝宝交流?\n\n父母望着刚出生不久的宝宝,充满了无尽的爱意,仿佛整个世界都因宝宝的出生而变得更加亮丽多彩。无论是在宝宝玩耍的时候还是哺乳的时候,都可以用你那充满爱意的眼神跟宝宝交流,让他感觉到父母浓浓的爱意。父母在抚触宝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4个字:轻、柔、巧、温。抚触宝宝不仅能使宝宝和父母享受到爱的体验,而且还可以查看宝宝的健康状况。新生儿的皮肤应该光滑、柔软,表皮上没有疙瘩,而且还有良好的弹性,另外注意洗澡后一定要抚摸宝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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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低保可以在哪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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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申请低保?\n\n《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民政规〔2019〕1号)第四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
content/doc/知识库你问我答数据.docx content/doc/接诉即办你问我答数据.docx wx/您可否领租赁补贴或申请公租房荆门最新政策在此.json |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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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哪些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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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不开具房产证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n\n关于社区不开具房产证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有规定细则:《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鄂工商规201438号)第九条规定市场主体相应提交下列合法使用证明材料,即可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1、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2、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及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3、因故不能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的,可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权属证明;使用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商品房,还可使用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权属证明;4、租赁商场、宾馆、酒店、市场等企业法人房屋(摊位)的,可按本条2项提交材料,也可只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5、租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房屋的,也可按2项提交材料,也可只提交盖有出租方单位公章的租赁协议复印件;6、租用部队房地产的,按有关规定提交军队、武警部门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由此可见,社区证明只是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中的一种,取消社区证明并不代表取消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经营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交上述规定中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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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个人户口迁入公共户流程及所需资料\n\n一、户口迁移原则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和条件准入原则。省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受理、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确认,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有关材料办结,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纸质《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迁入,公民应当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一)家庭户户口、集体户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1、户口登记在非本人近亲属家庭户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2、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在本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3、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变动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4、家庭户户口除本规范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或者社区公共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户。(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已离开单位的;(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二、迁移情形及所需材料1、租赁住宅用房的户口迁移(1)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租赁其他住宅房屋并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其本人及户内成员户口应当迁出。公民符合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已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并拥有当地不动产(住宅用房)产权(包括已购商品房、自建房、继承及其它方式取得不动产产权)的,不得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迁移落户。2、合法稳定就业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申请户口迁移的,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因工作调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部门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调动文件(《调动人员登记表》等)、《批准入户介绍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招(录、聘)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出具的招录文件等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人才引进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投资纳税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就业创业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就业合同、缴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准入条件的随迁人员,还应当提供共同迁入人员关系凭证。3、其他情形(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符合迁入条件的新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户口未迁出或者拒不迁出的,新住户可以按本条规定在同一地址申报另立一户登记,分别打印居民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新住户动员原户主将户内成员户口迁出,自新住户请求协助动员原住户迁出之日起超过30日原户主仍拒不配合迁出的,可以将原户主及其户内成员迁移至社区公共户。(2)租住他人房屋分户的,凭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分户至社区公共户。(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含学历认证)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居住地或就业地登记为社区公共户。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的,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记录);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近亲属投靠、无单位集体户的情况;婚姻状况相关证件或声明。以上情形仅为《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规范》中明文规定几种常见将户口迁往社区公共户的情形,工作中遇到的群众申请条件及需求千差万别,不胜枚举,工作中遇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户口迁移总体原则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原则具体分析办理。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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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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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2, 262-9, 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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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投诉范围\n\n《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1月26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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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依据及程序?\n\n【法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五十六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取证,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第五十七条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第五十八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财政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规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五条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消费者申诉应满足哪些条件以及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申诉?\n\n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收件人);(二)有明确的被申诉人;(三)有具体的事实根据;(四)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未得到答复:或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五)消费者申诉时,要提供与申诉事件有关的有效信息,包括:申诉人姓名、联系电话:邮(快)件号码、寄件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地址:被申诉人名称、申诉诉求、理由、相关证据、企业对投诉处理的结果等;(六)申诉人应当在交寄邮(快)件之日起或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生服务争议之日起1年内对需申诉事件提出申诉。收费标准或服务费用。(邮政管理部门申诉中心应自接到消费者申诉之日起30日内答复申诉人。)申诉渠道:(一)消费者可以采用电话“12305"申诉或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书信或传真形式申诉。(二)微信公众号“邮政业消费者申诉”。 5A级景区评定流程是什么?\n\n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申报5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程序如下:(一)资料审核。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依据景区评定标准和细则规定,对景区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景区名称、范围、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发展状况等。通过审核的景区,进入景观评估程序,未通过审核的景区,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重审。(二)景观价值评价。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建由相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评议组,听取申报景区的陈述,采取差额投票方式,对景区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景区观赏游憩价值、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知名度、美誉度与市场辐射力等。通过景观评价的景区,进入现场检查环节,未通过景观评价的景区,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重审。(三)现场检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国家级检查员成立评定小组,采取暗访方式对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景区交通等基础服务设施,安全、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导游导览、购物等游览服务设施,电子商务等网络服务体系,对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保护状况,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等方面。现场检查达标的景区,进入社会公示程序,未达标的景区,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现场检查。(四)社会公示。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达到标准的申报景区,在中国旅游网上进行七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阶段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旅游景区通过公示,若出现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情况,将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核实和调查,做出相应决定。(五)发布公告。经公示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发布质量等级认定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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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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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32-9, 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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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是什么?\n\n氨为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与空气混合时,能形成爆炸性气体。常温下可压缩为液氨。极易溶于水,形成一种叫做氨水的腐蚀性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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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氨有什么危害和毒性?\n\n氨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对上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增强,引起痉挛,并可通过中枢神经反射作用引起心脏骤停和呼吸停止。 2020-2022年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实施方案\n\n近日,湖北省疾控中心制订了《2020年-2022年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实施方案》,印发全省开始实施。新的补偿实施方案有些什么特点和变化?从“财政保险”变为“保险补偿”据介绍,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是指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这种不良反应包括一般异常反应、偶合症等。根据2019年我国疫苗相关管理法规定,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从“财政保险”变为“保险补偿”,即基础保险+补充保险。政府采购基础保险,为新生儿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一类疫苗)的一般异常反应提供保障,同时鼓励通过自费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保障一类疫苗的偶合症以及二类疫苗的所有不良反应,以获得更全面的补偿和保障。目前湖北省对0-6岁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有21苗,俗称21苗防22病,孩子6年全程接种完需要打22-25针,这也是政府购买基础保险的补偿范围。新的补偿方案有什么特点和变化?补偿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过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后,第二年省级财政下拨支付,最长一年后才拿到补偿款。而现在,实现保险补偿后,1-3个工作日保险补偿款就可以到账。湖北省每年出生的新生儿在60万左右,2020-2022年度出生的孩子,由湖北省政府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一打包购买基础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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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乙肝疫苗需要注意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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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 286-8, 144-10] |
doc_Id: 182-8, score: 7.1808 doc_Id: 286-8, score: 7.1808 doc_Id: 144-10, score: 7.1285 doc_Id: 124-14, score: 6.6179 doc_Id: 89-18, score: 6.5797 doc_Id: 317-9, score: 6.4605 doc_Id: 62-9, score: 6.0968 doc_Id: 166-6, score: 6.0361 doc_Id: 102-1, score: 6.0299 doc_Id: 44-16, score: 5.7905 |
接种乙肝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n\n(1)接种疫苗之前,应如实向预防接种医生告知身体健康状况。若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2)接种疫苗后,须在预防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若出现轻度发热等一般反应,通常不需任何处理。若高烧不退或伴有其他并发症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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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的接种对象是谁?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乙肝疫苗属于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对象是新生儿。免疫程序为婴儿在出生时(24小时内)、1月龄、6月龄时各接种1剂乙肝疫苗。其他未感染过乙肝病毒且未接种过乙肝疫苗的人群也可以接种乙肝疫苗,尤其是乙肝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或暴露血液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器官移植患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职业易发生外伤者、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家庭成员、多性伴者等)。免疫程序为“0-1-6个月”程序,即首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2剂,首剂接种后6个月接种第3剂。 乙肝疫苗的接种对象是谁?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乙肝疫苗属于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对象是新生儿。免疫程序为婴儿在出生时(24小时内)、1月龄、6月龄时各接种1剂乙肝疫苗。其他未感染过乙肝病毒且未接种过乙肝疫苗的人群也可以接种乙肝疫苗,尤其是乙肝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或暴露血液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器官移植患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职业易发生外伤者、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家庭成员、多性伴者等)。免疫程序为“0-1-6个月”程序,即首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2剂,首剂接种后6个月接种第3剂。 以前接种10μg的乙肝疫苗产生了抗体,现在想加强接种1针次乙肝疫苗,接种20μg乙肝疫苗效果会更好吗?\n\n如果以前接种过乙肝疫苗并产生了抗体,一般不需要加强接种。如果通过检测发现抗体滴度下降到很低的水平,个人想通过加强接种提高抗体水平,建议接种10μg乙肝疫苗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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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联合疫苗是用来预防哪些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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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1, 193-18, 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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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百白破联合疫苗?\n\n百白破联合疫苗全称为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是含有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三种组分的联合疫苗,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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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联合疫苗能够预防哪些疾病\n\n百白破联合疫苗可以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目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是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百白破联合疫苗能够预防哪些疾病\n\n百白破联合疫苗可以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目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是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有哪些禁忌?\n\n(1)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止接种;(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需要等身体康复后再行补种;(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不能接种;(4)曾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后发生过神经系统反应者,后续不能再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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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乙酸盐或氟乙酰胺中毒的症状有哪些? |
166 |
[54-13, 150-10, 82-17] |
doc_Id: 54-13, score: 19.8889 doc_Id: 150-10, score: 16.5259 doc_Id: 82-17, score: 16.2925 doc_Id: 159-8, score: 14.6936 doc_Id: 332-12, score: 13.9201 doc_Id: 166-12, score: 13.3759 doc_Id: 121-0, score: 8.5426 doc_Id: 98-3, score: 7.5325 doc_Id: 243-7, score: 7.0570 doc_Id: 274-16, score: 7.0570 |
氟乙酸盐或氟乙酰胺中毒有些什么表现?\n\n中毒按病情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型。轻度中毒病人,突起头痛、头晕、四肢麻木、肢体躯干肌群抽动,恶心、呕吐、腹痛等。中度中毒病人可出现分泌物增多、气急、烦躁、肢体抽搐。重度中毒病人,出现昏迷、持续抽搐、大小便失禁,甚至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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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存在氟乙酸盐或氟乙酰胺中毒的危险?\n\n主要由于误食含有氟乙酸盐或氟乙酰胺毒鼠药引起中毒,如误服灭鼠毒饵米、进食由混有毒饵的粮食煮成的食品等。也有食用了被氟乙酸盐或氟乙酰胺所毒杀的狗、兔、鸡、鸭、猫等引起中毒,个别中毒系故意投毒所致。 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有些什么毒性和危害?\n\n氟乙酰胺为剧毒灭鼠药,进入人体后排泄十分慢,易蓄积中毒。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在体内可形成氟乙酸,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损害,而引起死亡。 怎样预防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中毒?\n\n我国明文规定禁用氟乙酸盐和氟乙酰胺农药,2003年7月农业部、公安部、卫生部等联合发布通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又名三步倒、闻到死、气死猫)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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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宝宝进行有效的交流? |
166 |
[93-8, 144-0,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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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跟宝宝交流?\n\n用清晰的发音与宝宝多说话,用简单的语言指令调动宝宝的活动,如“宝宝,把小汽车拿回来”,鼓励宝宝称呼周围的人,说出家中物品的名称,模仿说简单的日常用语,无论他说的是否清楚,对宝宝尝试说的话给予鼓励。。多讲故事、念儿歌,带宝宝边看大自然边和他交谈。教宝宝学习日常物品的名称和用途,学习数数。教宝宝说出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体部位。通过与小朋友玩“开火车”、“骑竹竿”、“过家家”等想象性游戏,培养宝宝的兴趣和想象力。问宝宝简单的问题,鼓励他回答,并回应他所说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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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在1-2月的阶段需要家长的交流吗?\n\n宝宝一出生,就表现出与外界交流的天赋。与妈妈对视就是彼此交流的开始。这种交流,对宝宝行为能力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宝宝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可以通过运动与妈妈进行交流。当妈妈和宝宝柔声说话时,宝宝会出现不同的面部表情和躯体动作,就像表演舞蹈一样,扬眉、伸脚、举臂,表情愉悦,动作优美、欢快;当妈妈停止说话时,宝宝就会停止运动,两眼凝视着妈妈,当再次说话时,宝宝又变得活跃起来,动作随之增多。宝宝用躯体语言和父母交流,对其大脑发育和心理发育有很大的帮助。 如何与3~4个月宝宝进行交流?\n\n刚出生的头2个月,宝宝饿了、困了、尿了就会大声哭,以哭声表达需求。而现在的宝宝是一个小可爱了,他会通过微笑、发音、咯咯的大笑来与你交流,情绪变得越来越积极。如果母亲在他发音之后,也学着他的声音给予同样的发音,会使他兴奋愉快,再次咿呀发音。如果父亲在宝宝咯咯笑以后,也回以笑声,会使他笑声不断。与宝宝的这种交流,促进了他的情感发展和社会性交往,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父母育儿的兴趣和自信心。 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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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 |
消毒剂有哪些分类? |
167 |
[181-17, 282-13, 14-0] |
doc_Id: 181-17, score: 5.3575 doc_Id: 282-13, score: 5.3575 doc_Id: 14-0, score: 5.3098 doc_Id: 167-1, score: 4.5466 doc_Id: 167-3, score: 4.2648 doc_Id: 224-0, score: 4.2578 doc_Id: 222-13, score: 4.0616 doc_Id: 132-11, score: 4.0574 doc_Id: 271-11, score: 4.0465 doc_Id: 330-8, score: 3.9341 |
消毒剂和防腐剂是怎样一种物质?\n\n消毒剂是用于对人体、水果、蔬菜、物品和环境进行除菌、消毒的特殊产品,对杀灭病菌和病毒,阻断传染病传播具有重要作用。按化学成分分为含氯、含碘、醛类、酚类、醇类、过氧化物类、季铵盐类、双胍类和环氧乙烷消毒剂等。按作用水平可分为灭菌剂、高效消毒剂、中效消毒剂、低效消毒剂。灭菌剂包括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高效消毒剂包括含氯消毒剂、臭氧、双链季铵盐等;中效消毒剂包括含碘消毒剂、醇类消毒剂、酚类消毒剂等;低效消毒剂包括苯扎溴铵消毒剂、洗必泰等消毒剂、汞、银、铜等金属离子类消毒剂及中草药消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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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化学性质划分,主要可将消毒剂分为哪些种类?\n\n(1)含氯类消毒剂如:漂白粉、次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等。(2)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乙酸、过氧化氢。(3)碘类消毒剂如:碘酒、碘伏。(4)醛类消毒剂如:甲醛、戊二醛。(5)杂环类气体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6)酚类消毒剂如:来苏儿、甲酚。(7)醇类消毒剂如:乙醇、异丙醇。(8)季胺盐类消毒剂常用的有新洁尔灭。 按化学性质划分,主要可将消毒剂分为哪些种类?\n\n(1)含氯类消毒剂如:漂白粉、次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等。(2)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乙酸、过氧化氢。(3)碘类消毒剂如:碘酒、碘伏。(4)醛类消毒剂如:甲醛、戊二醛。(5)杂环类气体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6)酚类消毒剂如:来苏儿、甲酚。(7)醇类消毒剂如:乙醇、异丙醇。(8)季胺盐类消毒剂常用的有新洁尔灭。 近期致电我集团热线电话咨询水价相关政策的用户朋友有点多哦。在此选取了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解答,想要了解水价分类及阶梯水价的相关信息,请往下看!\n问\n水价分类有哪些类?\n答\n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以前的工业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都合并到非居民生活用水了。\n以前的工业用水问\n水价分类依据是什么?\n答\n依据文件:荆发改价格发[2020]16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和荆发改价格发[2020]24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进行水价分类。\n问\n哪些行业属于特种用水?\n答\n特种用水是指洗车及汽车美容行业用水,洗浴、足浴、桑拿、KTV、酒吧、茶楼用水、美容美发美体、高档按摩等娱乐保健场所(含宾馆、饭店单位内设上述行业用水),饮水制造(含纯净水)用水、经营性水上项目用水(含游泳池)。\n问水价\n不同类型的水价分别是多少?\n答\n居民生活用水1.9元每立方米,以阶梯水价计算,分为三个阶梯;非居民生活用水2.4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8元/立方米。\n问\n阶梯水价是怎么计算的?\n答\n只有居民生活用水按阶梯水价计算,按人均用水3.75/月核定,以4口人为例,具体水价见下表:\n问\n我们好像每月缴费不是这个标准呢?\n答\n根据《荆门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征,所以会在水费标准上每立方米增加0.95元的污水处理费哦。当然,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增加1.4元污水处理费。\n问\n如果我家里不止住了4口人,第一阶梯基数可以增加吗?\n答\n当然可以,每增加一口人,第一阶梯基数可以增加3.75吨。\n问\n那增加第一阶梯基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n答\n增加第一阶梯基数必须是户籍人口在5人以上(含5人)的,用水人口与户口薄一致的,可携带与用水地址一致的户口薄及复印件到各营业厅进行办理。用水人口与户口薄不一致的,可携带用水地址所在辖区的社区居委会证明(盖章)到各营业厅进行办理。\n问\n怎么样查询或缴纳自己的水费呢?\n答\n大家既可以在微信上关注“荆门水务集团”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jmgsgs.com)进入网上营业厅查询。\n1、营业厅柜台:可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实交或预存;2、微信缴纳:进入微信搜索“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缴纳水费;3、银行代扣:用户携带工商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到柜台办理代扣,每月20日左右扣款;4、网上银行缴纳:可通过建行网银、邮政网银、中行网银、交行网银平台办理水费实交或预存。\n问\n城市垃圾清运费为多少?为什么由荆门水务代收?\n答\n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城区居民(含暂住人口)按户计算,每月每户5元(物业管理小区内住户减半收取,由小区物业向环卫部门申请审核批准后,环卫部门向水务集团出具相关资料),并明确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水费绑定代收。\n通讯员:芦倩\n编辑:陈雪阳\n审核:张晓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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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汽油中毒病人应该采取哪些急救措施? |
167 |
[122-19, 316-11, 1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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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汽油中毒病人该怎么办?\n\n发生汽油吸入中毒,应尽快脱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病情严重者应立即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并尽快送医院救治;经口误服汽油者,可饮用牛奶后送医院治疗;皮肤污染了汽油,应及时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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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职业中毒后事发单位应该报告哪些内容?\n\n工作中当发现有人可能发生急性中毒时,事发单位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中心报告以下内容;中毒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者的临床表现、接触人员、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当地的气象条件以及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发现硫化氢中毒病人时应该怎么办?\n\n迅速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果要进入中毒现场,必须配戴供氧式呼吸防护器,以免自己发生中毒。立即实施现场急救。如果病人没有了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眼睛出现刺激症状,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双眼。尽快将病人送到医院。注意保暖。 发现氨中毒病人时应该怎么办?\n\n将病人从中毒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果需要进入中毒现场,需穿戴个体防护装备。立即实施现场急救,脱去病人污染的衣物,用清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和眼睛15分钟以上,注意保暖。如有眼睛灼伤,早期用清水冲洗后涂金霉素眼膏。如有皮肤灼伤,早期用清水冲洗后,局部涂敷氯霉素地塞米松冷霜。送医院途中可用手帕等物遮盖病人眼部,避免光照。保持呼吸道通畅。烦躁不安者应密切注意,做到专人看护,防止意外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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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疫苗接种后多久可以检测抗体? |
167 |
[166-6, 93-5, 327-18] |
doc_Id: 166-6, score: 14.9164 doc_Id: 93-5, score: 12.6483 doc_Id: 327-18, score: 11.7473 doc_Id: 89-18, score: 11.3305 doc_Id: 167-5, score: 10.9256 doc_Id: 121-17, score: 10.3535 doc_Id: 108-0, score: 10.0432 doc_Id: 39-3, score: 9.7720 doc_Id: 102-1, score: 8.7998 doc_Id: 89-17, score: 8.5517 |
能查狂犬病毒抗体吗?什么时间?\n\n狂犬病抗体在疫苗接种后7天左右产生,由于基本上所有人都会产生足量抗体,所以不推荐在接种疫苗后查抗体。如果要查抗体,可在第一针接种后1周左右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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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接种的疫苗是否有效?\n\n使用合格的、正规途径获得的疫苗全程免疫后,一般情况下无需对免疫效果进行检测。要想知道接种的疫苗是否生效,可在全程疫苗接种完后半个月左右检查血清抗狂犬病毒抗体水平。如果血清抗狂犬病毒抗体是阴性,可再加强2-3注射针,可使抗体阳转。再不阳转时最好测定一下细胞免疫指标,一般而言,全程接种了合格的狂犬疫苗,尤其是并用血清后半个月以上未发生狂犬病,则狂犬疫苗免疫失败的几率极小,也就是说一般不会再发生狂犬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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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内膜癌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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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80-13, 130-10] |
doc_Id: 66-3, score: 15.6076 doc_Id: 80-13, score: 11.2476 doc_Id: 130-10, score: 10.8039 doc_Id: 71-10, score: 10.5761 doc_Id: 167-8, score: 9.3048 doc_Id: 316-17, score: 8.7961 doc_Id: 2-0, score: 8.2410 doc_Id: 324-7, score: 7.7363 doc_Id: 130-7, score: 7.7207 doc_Id: 123-19, score: 7.6037 |
子宫内膜癌有哪些治疗方式?\n\n早期以手术治疗为主,手术与放疗、或化疗结合。早期的未生育的年轻女性还可以行保守治疗,以保留生育宫能。建议到有治疗能力的医院规范治疗及治疗后随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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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内膜癌有哪些检查方式?\n\n子宫内膜癌的主要症状是阴道不规则出血,但因其他疾病也可以有阴道出血,所以仅依据阴道出血,不能确定是否有子宫内膜癌。对于有异常出血者尤其是围绝经期或绝经后出血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对于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年轻女性如出现异常子宫出血均应重视,及时就诊。需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妇科检查以及经阴道超声检查,观察子宫内膜厚度及血流;也可以进行血肿瘤标记物CA125检查。最后的确诊须根据分段诊断性刮宫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本病应与可以引起阴道出血的其他疾病鉴别,如子宫粘膜下肌瘤或内膜息肉、排卵异常所致的阴道出血等鉴别。 口服避孕药有哪些非避孕益处?\n\n短效口服避孕药除了有高效的避孕作用以外,对于原发性痛经、月经过多、排卵障碍相关异常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增生、盆腔炎性疾病等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对于危及妇女生命或严重影响妇女生活质量的子宫内膜癌和卵巢癌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发病率。 什么是子宫内膜癌?\n\n子宫内膜癌发生在子宫体内膜上皮,又称宫体癌,主要为腺癌,是仅次于子宫颈癌的女性生殖道肿瘤。子宫内膜癌多见于50岁以上的妇女。其病因尚不明,可能与体内长期受高雌激素影响相关,另外,与肥胖、糖尿病、等代谢病相关。也有与遗传等因素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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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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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132-11, 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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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相关行为又是怎样?健康行为是什么?\n\n⑴指个体或团体的与健康和疾病有关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促进健康的行为和危害健康的行为。⑵健康行为指人体在身体、心理、社会各方面都处于良好状态时的行为表现。⑶危害健康的行为是个体或群体在偏离个人、他人、社会的期望方向上表现的一组行为。其主要表现特征是:①该行为对已、对人、对整个社会的健康有直接或间接的、明显或潜在的危害作用。②该行为对健康的危害有相对的稳定性,即对健康的影响具有一定作用强度和持续时间。③该行为是个体在后天生活经历中习得,故又被称为“自我创造的危险因素”。 |
wx/清廉掇刀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json json/new_json_192.json json/new_json_285.json |
点击蓝字关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n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掇刀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直有关单位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底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一)受理内容及受理单位\n(二)整治重点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丧葬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2)与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相关联的民政系统内外殡葬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2.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1)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主要包括: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2)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主要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3.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4.“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2)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5)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6)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5.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行为;(6)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6.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问题;(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问题;(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问题。7.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效体检健康证明、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上岗;(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消毒清理工作,保持场所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有序;(4)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送餐盒;(5)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是否生熟、荤素分区存放,是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材料;(6)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7)“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清理并保持正常运转;(8)是否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作为食品及食品原材料;(9)是否严格落实餐用具消毒保洁、食物留样及垃圾分类等管理规定。8.“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1)编造“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2)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3)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9.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不落实问题;(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的问题。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上述9个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电话:0724-2440015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掇刀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2021年9月13日\n编辑:周静编审:李在法 钱修海\n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个体工商户这些费用可减收或免收\n\n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七部门于近日出台十五条措施,通过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降低经营成本、加大服务力度等举措,支持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发展。根据措施要求,在助力复工复产方面,各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积极协调推动个体工商户比照企业标准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鼓励各地采取包车、包船等方式,接回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返岗复工,鼓励专门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用工的招工活动。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要按照国家部委相关文件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在加大服务力度方面,要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线下办理要提供分时预约、快捷办理、自助打印、免费快递送达、帮办代办等服务;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2020年底,疫情期间,对不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采用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方式予以规范处置。附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复工复产。各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指导方案》要求,在各级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推动个体工商户比照企业标准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二是保障个体工商户用工。复工人员健康通行证明省内互认,鼓励各地采取包车、包船等方式,接回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返岗复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人员到个体工商户落实用工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给予职业介绍补贴。鼓励专门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用工的招工活动。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复产,稳定快递末端网点,保障物流畅通。三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家部委相关文件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四是减免社保费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年内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手续,不影响参保人员权益。五是减免个体工商户税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根据疫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定额减免2020年度应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六是减免个体工商户出租方税费。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七是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房租。八是减免农贸市场经营户摊位租金。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农贸市场经营户摊位租金实施补贴。以经营户与市场开办者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的租金为标准,折算日租金成本,按照市场开办者登记的每日出摊营业情况,按日计算租金补贴金额,按月向市场开办者拨付租金补贴。疫情期间,市场开办者不得向经营户收取摊位租金。九是降低检验检测费用。疫情期间,省市场监管局所属的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减免检验检测费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对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使用的红外体温测量仪和经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免收检定校准费用。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纤维产品免收检验检测和加急费用,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由湖北省内企业生产销售的特种设备,在本年度内提出检验的,一律免收检验费用。对个体工商户提出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减免50%检验检测费用。十是帮扶质押融资。支持个体工商户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对有融资需求的,主动服务、全程指导,帮助对接落实金融、担保、保险等部门。十一是保障个体工商户水电气使用。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用水、用电、用气成本的政策执行。十二是强化登记许可支持。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全程在线办理许可审批,通过“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智慧办”平台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线下办理许可审批,提供分时预约、快捷办理、自助打印、免费快递送达、帮办代办等服务。对各类证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3个月内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或办理变更事项的,可先行网上申报,分类实行告知承诺、后置审核、一般程序许可方式网上办理、延期办理(证书视同有效期内)。十三是酌情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场所、延长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十四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2020年底。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暂不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疫情期间,对不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采用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方式予以规范处置。十五是发挥小个专基层党组织、个体劳动者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小个专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纾困解难、协同复工和组织关爱等行动。宣传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扶持发展政策,推动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 我市违法建设查处有哪些法规政策\n\n(一)《荆门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荆办发〔2015〕18号1.工作要求及目标: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按照“市级主导、区为主体、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分类处置违法建设,做到应拆尽拆,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新增违建,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2.部门职责市城管委(控违办):对各区各部门控违拆违工作实施组织、指导、协调、考核。市住建局: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资质管理、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违法行为;对已建成的违法建设,不得受理和办理报装天然气手续,对已开通天然气报装手续和已开通天然气的违法建设,不得予以供气;对参与违建的具有执业职格的人员和建筑企业,严格实行不良行为记录,直至吊销职业资格证书或资质证书;督促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停止向违建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依法查处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违反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位于公里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查处侵占河道、干渠沿线两侧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土地收储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规划审批后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巡查;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违法建设,在行政处罚完毕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市园林服务中心:依法查处占用绿地、损绿毁绿、破坏绿化设施等违法建设行为。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成员单位共同职责: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控制本单位土地上的违法建设。(二)《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对于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结竣工备案手续并交付使用的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建设行为:(一)下挖建筑物底层地面;(二)在外墙面开门、开窗或者改变原有门窗位置、大小;(三)封堵建筑物公共区域;(四)改变菜市场、停车场、住房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层数和面积。第四十六条:规划部门应当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行为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为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区分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违法建设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规划部门对经规划许可未完成竣工备案的建设项目,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原则,由规划部门监管。各区城管部门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或经规划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行为线索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荆门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荆办发〔2016〕47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社区(村)主要负责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行为),是指在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第五条:各部门(单位)对本系统控违拆违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第七条: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控违拆违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第九条: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中的党员、社区(村)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荆门城区三环线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33号1.管控范围荆门城区三环线内规划控制范围380平方公里,三环线60米规划红线内全域、外侧500米范围内为规划管控区,三环线60米规划红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为禁建区和限建区(涉及三区及沙洋县、钟祥市)。2.工作措施建立市、区(县、市)、镇、村四级巡查管控体系,对三环线沿线管控区域实行全面监管。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三环线沿线新增违法建设。严厉打击三环线沿线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和各有关地区要联合组织开展三环线沿线用地及建设专项清理整顿,对各类违法建筑分类、限时进行处置。(五)《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机制的意见》荆控发〔2017〕4号(六)《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巡查管控工作的通知》荆控发〔2019〕2号(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违规开挖查处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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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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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5, 268-12, 25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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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借款人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贷款人资格并通过创业担保基金或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征信后,由经办银行按职责调查并审核放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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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无息创业贷款 /无息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n\n一、申请条件: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二、贷款额度和期限: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二年,累计不超过3次。三、申请程序: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资格、创业担保基金或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增信、经办银行调查并审核放贷的流程办理。自主创业无息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需向人社部门提交申请,需要的资料:1、营业执照;2、结婚证;3、创业担保贷款的资质认定表(在创业地人社就业部门窗口领取此表)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小微企业)\n\n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小微企业)一、受理条件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合作创业或小微企业执行。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二、申请材料1.湖北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3.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4.职工花名册(原件1份);5.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三、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五、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确定六、办理方式网办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个人申请荆门市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标准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材料?\n\n1.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2.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上限为300万元。申请材料:1.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各1份);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该项目为免费服务,申请人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荆门市就业局和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5个工作日即可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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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地方可以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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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能接种到脊髓灰质炎疫苗\n\n在所在地通过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具有接种资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均可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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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狂犬病疫苗期间,是否可接种其他疫苗?\n\n正在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的儿童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接种狂犬病疫苗期间接种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日本乙型脑炎疫苗或脊髓灰质炎疫苗等计划免疫疫苗是安全的,可以同时接种,但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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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符合申请创业场租补贴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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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租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荆门市内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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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在沙洋县创业有哪些贷款扶持?\n\n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沙洋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增信用担保、联保担保、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创办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政府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1次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最多可享受3次。另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对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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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接种白喉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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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166-1, 17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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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疫苗接种的禁忌证?\n\n(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患脑病、未控制的癱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4)注射白喉类毒索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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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3)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如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人员,不能接种。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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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容易感染白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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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 93-5, 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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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易感人群有哪些?\n\n人对白喉普遍易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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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是肺结核的易感人群?\n\n未经结核菌感染的人群,一旦在有结核菌传播的环境里生活和工作,有普遍的易感性。其中与还没被发现的肺结核患者或和治疗不彻底的排菌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最易感染结核菌。如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尤其是儿童)、与患者接触的医务人员。此外,在通风不良环境的集体生活和工作的人群中,一旦有人发生肺结核,其他人常可受到结核菌感染。幼儿、青春期、老年人和营养不良、尘肺、糖尿病患者、胃切除术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感染结核菌后容易患结核病。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患有性病可能会感染艾滋病病毒吗?\n\n性病可增加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必须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性病患者或患有生殖器脓疮、溃疡、炎症的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也容易将病毒传染给他人。及早发现和规范治疗性病和各种生殖器感染,可以减少感染或传播艾滋病的危险。怀疑自己患有性病时,要尽早检查、及时治疗,争取治愈,还要动员与自己有性接触的人接受检查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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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脑疫苗接种的程序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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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 299-13, 1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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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脑疫苗接种程序\n\nA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2剂次,分别于6月龄、9月龄各接种1剂。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2剂次,分别于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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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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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疫苗应该在哪个部位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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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166-6,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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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疫苗注射的部位?\n\n上臂三角肌肌注。婴幼儿在大腿前外侧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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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狗、猫等动物咬伤或抓伤,应该如何处置?\n\n当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等,应尽快到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处理。狂犬病暴露处置的原理是阻止狂犬病病毒进入中枢神经系统而引发狂犬病。完整的处置包括:首先规范彻底的伤口处置,使用碱性肥皂水等和流动的清水交替充分清洗伤口,尽量减少伤口处的病毒数量;对于III级暴露者,需要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中和伤口部位的狂犬病病毒;三是尽早、按时、全程注射狂犬病疫苗,预防狂犬病的发生。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狂犬病疫苗有什么不良反应\n\n常见不良反应:(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一般不需处理,即可自行缓解。(2)全身性反应可有轻度发热、无力、头痛、眩晕、关节痛、肌肉痛、呕吐、腹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自行消退。罕见不良反应:短暂中度发热不良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极罕见不良反应:(1)过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2)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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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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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办理流程\n\n办理流程: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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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应届毕业生返荆创业是否有补贴。\n\n1.在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2.荆门籍大学生返乡创业,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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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方性砷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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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147-19, 7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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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砷中毒概念\n\n地方性砷中毒是居住在特定地理环境条件下的居民,长期通过饮水、空气、食物摄入过量的砷而引起的以皮肤色素沉着、色素脱色、掌跖角化及癌变为主的全身性的慢性中毒,具有远期毒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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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的预防措施是什么?\n\n改炉改灶、燃用低砷煤是预防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的主要措施。燃煤烘烤的食物采用清洗的方法可洗去表面吸附的含砷烟尘,减少砷的摄入量。除改炉改灶外,不要将粮食和食物悬挂在炉灶上方熏烤,采取自然晾晒或利用烤烟房烘干。病区经熏烤的玉米和辣椒含砷量很高,在食用前要进行淘洗。 地方性砷中毒发病特点?\n\n地方性砷中毒的主要病变特征在皮肤,主要表现为非暴露部位皮肤的色素沉着、色素脱失和掌跖角化,严重者可以导致皮肤癌的发生。在地方性砷中毒病区,长期慢性中毒可能导致恶性肿瘤发病增加,以呼吸、消化系统肿瘤高发明显。 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的预防措施是什么?\n\n改饮低砷水,打建新的低砷井,引江河湖泊水以合格饮用水源取代高砷水源是预防饮水型砷中毒最有效的措施;可将雨水、雪水用一定的方法收集于水窖贮存起来,以供饮用,这种方法主要用在缺水或无低砷水源的病区;在找不到合适低砷水源的病区,还可以对原有高砷水可采用理化降砷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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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伤风的潜伏期是多久? |
171 |
[49-8, 320-11, 313-2] |
doc_Id: 49-8, score: 5.5422 doc_Id: 320-11, score: 5.0003 doc_Id: 313-2, score: 4.7981 doc_Id: 58-9, score: 4.5619 doc_Id: 50-19, score: 4.4405 doc_Id: 69-6, score: 4.3928 doc_Id: 60-13, score: 4.1708 doc_Id: 296-5, score: 4.1494 doc_Id: 188-12, score: 4.1494 doc_Id: 91-1, score: 4.1285 |
破伤风潜伏期\n\n一般为3-14天,平均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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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的潜伏期是多久?\n\n水痘的潜伏期一般为14-16天,最短10天,最长21天。 非典型肺炎潜伏期多久?\n\n潜伏期约为1~11天,多为4~5天。 新生儿破伤风的临床特点是什么?\n\n潜伏期大约为4—8天(3—14天),发病越早、发作期越短、预后越差。起病时,患儿神志清醒,往往哭吵不安,因咀嚼肌最先受累,患儿口张不大,吸吮困难,随后牙关紧闭、面肌痉挛,出现苦笑面容;双拳紧握、上肢过度屈曲、下肢伸直,呈角弓反张。强直性痉挛阵阵发作,间歇期肌强直继续存在,轻微刺激可引起痉挛发作。咽肌痉挛使唾液充满口腔;呼吸肌、喉肌痉挛引起呼吸困难、青紫、窒息;膀胱、直肠括约肌痉挛导致尿潴和便秘。患儿早期多不发热,以后发热因肌肉痉挛或肺部继发感染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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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如何与宝宝进行交流? |
172 |
[93-8, 144-0, 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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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怎么和宝宝交流?\n\n父母望着刚出生不久的宝宝,充满了无尽的爱意,仿佛整个世界都因宝宝的出生而变得更加亮丽多彩。无论是在宝宝玩耍的时候还是哺乳的时候,都可以用充满爱意的眼神跟宝宝交流,让他感觉到父母浓浓的爱意。父母在抚触宝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4个字:轻、柔、巧、温。抚触宝宝不仅能使宝宝和父母享受到爱的体验,而且还可以查看宝宝的健康状况。婴儿的皮肤应该光滑、柔软,表皮上没有疙瘩,而且还有良好的弹性,另外注意洗澡后要给宝宝做抚触按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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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在1-2月的阶段需要家长的交流吗?\n\n宝宝一出生,就表现出与外界交流的天赋。与妈妈对视就是彼此交流的开始。这种交流,对宝宝行为能力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宝宝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可以通过运动与妈妈进行交流。当妈妈和宝宝柔声说话时,宝宝会出现不同的面部表情和躯体动作,就像表演舞蹈一样,扬眉、伸脚、举臂,表情愉悦,动作优美、欢快;当妈妈停止说话时,宝宝就会停止运动,两眼凝视着妈妈,当再次说话时,宝宝又变得活跃起来,动作随之增多。宝宝用躯体语言和父母交流,对其大脑发育和心理发育有很大的帮助。 如何与3~4个月宝宝进行交流?\n\n刚出生的头2个月,宝宝饿了、困了、尿了就会大声哭,以哭声表达需求。而现在的宝宝是一个小可爱了,他会通过微笑、发音、咯咯的大笑来与你交流,情绪变得越来越积极。如果母亲在他发音之后,也学着他的声音给予同样的发音,会使他兴奋愉快,再次咿呀发音。如果父亲在宝宝咯咯笑以后,也回以笑声,会使他笑声不断。与宝宝的这种交流,促进了他的情感发展和社会性交往,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父母育儿的兴趣和自信心。 9个多月的宝宝可以进行哪些交流?\n\n这个时期的宝宝不会用语言表达意思,仍可能是dada、baba、mama等复音。但他已经开始尝试利用身体语言和父母交流。当有某种要求时,会有特定的表现和动作,同时嘴里发出不清晰的音。爸爸妈妈要学会看懂宝宝的身体语言,看出宝宝在想什么,要做什么。这时如果爸爸妈妈能积极回应,宝宝会很高兴。有的宝宝开始出现认生现象,家长应多带他与别人接触,培养宝宝的交往能力。此外,这个时期的宝宝模仿能力较强,喜欢做招手“再见”、拍手、欢迎等动作,爸爸妈妈应赞扬并热烈作出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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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享受创业场租补贴? |
172 |
[58-19, 273-16, 41-5] |
doc_Id: 58-19, score: 9.2414 doc_Id: 273-16, score: 9.1569 doc_Id: 41-5, score: 9.0305 doc_Id: 174-2, score: 8.7556 doc_Id: 269-1, score: 8.6948 doc_Id: 2-0, score: 8.6294 doc_Id: 273-15, score: 8.4859 doc_Id: 172-15, score: 8.1416 doc_Id: 62-4, score: 8.1218 doc_Id: 209-14, score: 8.0047 |
创业场租补贴的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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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租补贴标准及年限\n\n创业场租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荆门市内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中“创新创业奖励和创业补贴”标准?\n\n《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发〔2021〕16号)第9条:“……首次入驻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的个人或团队申报场租补贴的,经评审认定,给予2年全额场租补贴;第11条:“对引进创新创业型高层次人才(团队)解决企业技术瓶颈或推广研究成果的,根据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的奖励。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首次入驻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经认定为优秀项目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100万元的奖励。” 我市支持入驻孵化平台的奖励政策有哪些?\n\n《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首次入驻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的个人或团队申报场租补贴的,经评审认定,给予2年全额场租补贴。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首次入驻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并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金奖)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二等奖(或银奖)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各类国家及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荣誉的,可给予同等额度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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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发生时,我们应该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
172 |
[155-8, 164-5, 4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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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发生怎样预防?\n\n(1)避免暴晒,合理安排户外活动时间;夏天酷暑外出,加强个人防护:如戴竹笠、草帽或撑太阳伞;避免正午至下午4时之间外出。(2)注意衣着,应选浅色、轻巧、宽松、透气的衣服;(3)多喝白开水或凉饮料;(4)避免吃过热或过多的食物。(5)炎热环境可用电扇或空调降温;多吃些蔬菜、水果、豆制品等,多喝开水,吃西瓜、凉绿豆汤、酸梅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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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中暑症状,我们应该怎么办?\n\n如出现中暑,应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让病人仰卧,解开衣扣,脱去湿透的衣服,更换干衣服;尽快冷却体温,降至38℃以下。具体做法:1.用凉湿毛巾冷敷头部、腋下以及腹股沟等处;2.用温水或酒精擦拭全身;3.冷水浸浴15~30分钟。给意识清醒的病人或经过降温清醒的病人饮绿豆汤、淡盐水等解暑,还可服用人丹和藿香正气水。4.对于重症中暑病人,要立即求助医务人员紧急救治。 高温天气,如何预防中暑?\n\n预防中暑可以尝试以下几点:尽量避免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出行,尤其注意不要在阳光强烈照射下运动,如快走、跑步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穿透气性好、浅色衣服,有助于散热;如果长时间在户外活动,建议穿长袖衬衫;戴太阳镜,使用遮阳伞,或戴遮阳帽;对于裸露在外的皮肤,可涂抹防晒霜等,避免日光性皮炎或晒伤。应注意及时补水。由于高温天气会使体温升高,容易缺水导致中暑。空调温度不要设置过低。无论房间内还是汽车内使用空调时,内外温差不要过大。 中暑的预防和注意事项\n\n预防中暑可以尝试以下几点:1.尽量避免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出行,尤其注意不要在阳光强烈照射下运动,如快走、跑步等。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穿透气性好、浅色衣服,有助于散热;如果长时间在户外活动,建议穿长袖衬衫;戴太阳镜,使用遮阳伞,或戴遮阳帽;对于裸露在外的皮肤,可涂抹防晒霜等,避免日光性皮炎或晒伤。3.应注意及时补水。由于高温天气会使体温升高,容易缺水导致中暑。4.空调温度不要设置过低。无论房间内还是汽车内使用空调时,内外温差不要过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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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出现哪些情况需要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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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98-15,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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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出现哪些情况需要马上去医院\n\n如果宝宝咳嗽或感冒,应注意宝宝的呼吸次数,一分钟呼吸超过50次,或者吸气时下胸壁凹陷;或者不能吃奶;或者频繁呕吐;需要马上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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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等五个方面部署优化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确保我省参保人员享受更加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n一、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n(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五种类型,办理层级扩大至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二)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县域内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县域内通办,不受户籍限制。鼓励各市(州)实行市域内通办。(三)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四)各市(州)要落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选择签署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n二、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n(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予以支持;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出院前补办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参保人员补办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晚于入院时间但早于出院时间的,视为有效备案,可正常直接结算该次住院医疗费用。(三)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患者病情为出发点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需要转诊时可通过不同形式安排转诊,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n三、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n(一)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原则上与本地就医一致。异地转诊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20个百分点。(二)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三)支持门诊和购药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统筹基金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不得限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和数量。(四)支持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各市(州)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慢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市(州)实现本统筹区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市(州)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全省各统筹区互认。各市(州)要合理确定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按病种确定年度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取消按月、按日、按次确定门诊慢特病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的做法。\n四、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n各市(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鼓励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n五、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n(一)完成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模式,支持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就近办、自助办、一窗办。(二)完善异地就医子系统功能,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改造。(三)加强异地就医运维力量建设,完善运维机制,规范处理流程,提高问题响应质量和效率。\n最新消息!白云大道改造段主车道全线通车刚刚!荆门市疾控预防中心发布最新提醒!刚刚!关于荆门核酸检测有最新消息!湖北疾控再发重要提醒:这些人员请主动报备!\n来源:湖北发布、湖北日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n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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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和宝宝玩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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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6, 97-12, 2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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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跟宝宝玩耍?\n\n让宝宝用拇、食指捏取一些小饼干或馒头块、玩“捏取”小物品。带宝宝玩两个小瓶子对敲、小杯套进大杯的游戏,叠积木。玩藏与找的游戏,比如当着宝宝的面把他喜欢的玩具藏在布或盒子下面,鼓励他去寻找;和宝宝玩“躲猫猫”。鼓励宝宝爬行,让宝宝学习从躺位翻身变成坐位,从坐位转为爬行,并能扶着家具站立。活动中随时注意宝宝安全,宝宝能攀拉的家具要稳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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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5-6月宝宝选择合适的玩具\n\n为了进一步加强宝宝全身和四肢的活动,促进宝宝心理发育成长,妈妈或爸爸就应该多和宝宝一起玩耍游戏。宝宝的玩耍需要适合的玩具,对于5个月的宝宝来说,下面几类玩具可供父母选择:触摸感知训练玩具。如不同材质的毛绒玩偶、丝织品小玩具、铁皮制成的小汽车、积木、橡胶或塑料制成的球等。视觉感知训练玩具。如色彩鲜艳的脸谱、卡通形象的画册、塑料包边的镜子、塑料图形玩具、各种材质的动物造型等。听觉感知训练玩具。如风铃、八音盒、彩色小摇玲以及拨浪鼓等可以发出悦耳声音的玩具。 家长如何与2-3个月宝宝玩耍?\n\n陪宝宝抓和玩一些颜色鲜艳的物体,如摇铃、塑料球、带铃铛的圆环、自制毛软的布玩具、塑料瓶等;在宝宝面前缓慢移动玩具或把玩具放在离宝宝较近的地方以鼓励他/她伸手够玩具,并告知宝宝玩具的名称;用手、手帕或毛巾遮住脸,和宝宝玩藏猫猫游戏;帮助宝宝练翻身、靠着软垫或大人的身体坐。宝宝喜欢用嘴巴来感知物体,但必须注意保持物体干净和安全。 家长如何与宝宝玩耍?\n\n协助宝宝抓、拍、敲一些颜色鲜艳的物体,如摇铃、塑料球、带铃铛的圆环、自制柔软的布玩具、塑料瓶等;在宝宝面前缓慢移动玩具或把玩具放在离宝宝较近的地方以鼓励他/她伸手够玩具,并告知宝宝玩具的名称;用手、手帕或毛巾遮住脸,和宝宝玩藏猫猫游戏;帮助宝宝练翻身、趴着、拉坐、竖抱。宝宝喜欢用嘴巴来感知物体,但应注意保持物体干净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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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防接种? |
173 |
[36-3, 42-18, 8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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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防接种?\n\n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接种疫苗。以提高人群和个体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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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实施方案\n\n近日,湖北省疾控中心制订了《2020年-2022年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实施方案》,印发全省开始实施。新的补偿实施方案有些什么特点和变化?从“财政保险”变为“保险补偿”据介绍,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是指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这种不良反应包括一般异常反应、偶合症等。根据2019年我国疫苗相关管理法规定,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从“财政保险”变为“保险补偿”,即基础保险+补充保险。政府采购基础保险,为新生儿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一类疫苗)的一般异常反应提供保障,同时鼓励通过自费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保障一类疫苗的偶合症以及二类疫苗的所有不良反应,以获得更全面的补偿和保障。目前湖北省对0-6岁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有21苗,俗称21苗防22病,孩子6年全程接种完需要打22-25针,这也是政府购买基础保险的补偿范围。新的补偿方案有什么特点和变化?补偿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过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后,第二年省级财政下拨支付,最长一年后才拿到补偿款。而现在,实现保险补偿后,1-3个工作日保险补偿款就可以到账。湖北省每年出生的新生儿在60万左右,2020-2022年度出生的孩子,由湖北省政府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一打包购买基础保险。 什么是预防接种?\n\n预防接种是根据疾病控制工作目标和预防接种规划,通过接种人工制备的生物制品,将抗原或抗体注射于人体,使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的预防措施。 预防接种后偶合症是什么?\n\n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偶合症是最容易出现的,也是最容易造成误解的。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因此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疫苗接种率越高、疫苗品种越多、发生的偶合率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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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的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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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236-6, 1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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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的设立\n\n预告登记的设立一、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办理流程申请受理领证(一窗办结)三、收费标准:不收费四、办理时限:4小时温馨提示:1、我中心提供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书服务,您可在申请办证时选择邮寄。2、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龙泉大厦西附楼一楼3、服务咨询电话:0724-222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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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户口迁入公共户流程及所需资料\n\n一、户口迁移原则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和条件准入原则。省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受理、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确认,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有关材料办结,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纸质《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迁入,公民应当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一)家庭户户口、集体户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1、户口登记在非本人近亲属家庭户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2、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在本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3、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变动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4、家庭户户口除本规范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或者社区公共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户。(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已离开单位的;(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二、迁移情形及所需材料1、租赁住宅用房的户口迁移(1)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租赁其他住宅房屋并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其本人及户内成员户口应当迁出。公民符合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已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并拥有当地不动产(住宅用房)产权(包括已购商品房、自建房、继承及其它方式取得不动产产权)的,不得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迁移落户。2、合法稳定就业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申请户口迁移的,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因工作调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部门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调动文件(《调动人员登记表》等)、《批准入户介绍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招(录、聘)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出具的招录文件等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人才引进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投资纳税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就业创业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就业合同、缴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准入条件的随迁人员,还应当提供共同迁入人员关系凭证。3、其他情形(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符合迁入条件的新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户口未迁出或者拒不迁出的,新住户可以按本条规定在同一地址申报另立一户登记,分别打印居民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新住户动员原户主将户内成员户口迁出,自新住户请求协助动员原住户迁出之日起超过30日原户主仍拒不配合迁出的,可以将原户主及其户内成员迁移至社区公共户。(2)租住他人房屋分户的,凭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分户至社区公共户。(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含学历认证)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居住地或就业地登记为社区公共户。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的,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记录);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近亲属投靠、无单位集体户的情况;婚姻状况相关证件或声明。以上情形仅为《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规范》中明文规定几种常见将户口迁往社区公共户的情形,工作中遇到的群众申请条件及需求千差万别,不胜枚举,工作中遇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户口迁移总体原则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原则具体分析办理。 开办一家公司的需要准备些什么\n\n欢迎拨打荆门市市场监管局窗口电话0724-2381609进行咨询。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建议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http://zwfw.hubei.gov.cn)事项名称为“内资有限公司设立”。设立分两步走:一是名称自主核准,核准名称时确定将从事的行业、注册资本和股东(即投资人);1.确定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如食品、商贸、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等;2.确定投资人,填写自然人或法人股东的信息;3.确定企业的注册资本,冠省名企业注册资本需要100万以上,劳务分包、建筑施工等一些特殊行业对注册资本有相应的要求。4.确定“字号”。多准备几个字号,以备查询,同行业字号近似的不能使用,涉及驰名商标的不能使用(如华为、美的)。二是设立登记,1.填写公司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情况、管理人员等信息;2.由系统根据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也可手动上传此类文件的doc文档;3.上传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管理人员的身份证照片(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4.住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借)用他人房产的,提交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及出租(借)人房产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的,可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权属证明;使用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商品房的,还可用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权属证明。租赁商场、宾馆、酒店、市场等企业法人所属房屋(摊位)的,可只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房屋的,可只提交盖有出租方单位公章的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部队房地产的,按有关规定提交军队、武警部队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住所为住宅的,还应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如不扰民承诺书);在实施住所承诺制区域内的场所,可提供《经营场所(住所)申报承诺书》;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网上审核通过后,可到现场领取营业执照;审核不通过的,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并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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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疫苗接种在哪个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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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331-9, 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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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疫苗接种部位?\n\n白喉疫苗在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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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儿童接种过百白破疫苗还会患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吗?\n\n接种百白破疫苗是预防儿童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的有效措施。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百白破疫苗需接种4剂次,分别于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相关研究显示,百白破疫苗预防典型百日咳的效力约85%,因此,即使接种了百白破疫苗的儿童,少部分人也有可能罹患百日咳。百白破疫苗预防儿童破伤风的保护效力为80-100%,完成4剂次接种可为青少年期提供有效保护。百白破疫苗对白喉的保护效果较好,接种3剂次以上的疫苗保护效力约为95%。 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注意的事项\n\n接种疫苗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接种前注意事项1.接种疫苗要携带身份证,做好疫苗登记。2.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好好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按组织接种人员通知携带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佩戴好口罩前往。二、接种时注意事项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三、接种后注意事项1.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2.等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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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疹的典型症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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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66-11, 3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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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疹症状\n\n常以低热、全身不适及皮疹起病,可伴有咽痛、轻咳和流涕、耳后、枕后、颈部浅表淋巴结肿大。皮疹多见于面部及躯干部位,一般持续1~4天后消退,退疹后不留色素沉着。以发热、全身性皮疹、耳后、枕部淋巴结肿大为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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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博拉病毒感染的典型症状和体征是什么?\n\n典型症状和体征包括突起发热、极度乏力、肌肉疼痛、头痛和咽喉痛。随后会出现呕吐、腹泻、皮疹、肾脏和肝脏功能受损,某些病例会同时有内出血和外出血。实验室检验结果包括血液白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降低,肝酶升高。潜伏期为2-21天。病人一旦开始出现症状,就具有传染性。病人在潜伏期内没有传染性。埃博拉病毒感染只有通过实验室检测才可确认。 什么是抑郁症?\n\n抑郁症是一种在生物学因素及一些社会、心理因素共同作用下产生的精神疾病,有三大主要症状,即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和行为迟钝。但同时具备以上典型症状的患者并不多见,很多患者只具备其中的一点或两点,严重程度也因人而异。心情压抑、焦虑、兴趣丧失、精力不足、悲观失望、自我评价过低等都是抑郁症的常见症状。患者可在一种压抑的心情中应付每一天,对以往的兴趣和爱好不再注意或者不再有热情地去从事。同时可以伴有失眠、食欲不振、性欲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做事犹豫不决、自责自罪等症状,严重还会出现自杀观念及自杀行为。 急性心肌梗塞的不典型临床表现有哪些?\n\n(1)无疼痛症状或疼痛不剧烈,未引起重视。大约25%的病人无疼痛症状,这多发生于老年病人、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原因之一是由于感觉迟钝、神志不清,另一部分则是由于被其它严重症状所掩盖。(2)疼痛部位不典型。如部分病人疼痛位于上腹部,易误诊为胃穿孔等急腹症。还有少部分病人表现为颈部、下颌部、背部疼痛甚至表现为牙痛、咽喉痛等。(3)部分病人一发病即表现为急性心力衰竭或休克,而无胸痛等心肌梗塞常见临床症状,极易误诊或漏诊。因此,临床上对不明原因的疼痛要提高警惕,对突发的严重病情要排除急性心肌梗塞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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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感冒了,应该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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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4, 68-3, 2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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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感冒了怎么办\n\n如果宝宝出现轻微的咳嗽、鼻塞、流涕和嗓子疼,没有呼吸增快和胸凹陷,一般只是感冒,不需要吃抗生素,只要在家中注意喂养、多喝水、加强家庭护理(保证睡眠充足、多开窗换气、地面洒水增加家中的湿度等),很快就能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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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注意给宝宝适当的增减衣服?\n\n宝宝不宜穿得太厚,以利于宝宝运动,而且活动起来不易出汗,运动停下来时也就不易着凉,这样就减少了因着凉而造成的感冒、腹泻等疾病的概率。所以,从这个时期起就要养成给宝宝穿薄衣服的习惯。可以参考这样一个大致标准,那就是比成人少穿1件。同时,在宝宝的日常护理中,最重要的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给宝宝增减衣服。比如,当傍晚气温下降或阴天下雨时,就应换上1件比白天或平时稍厚的衣服,如果宝宝热得出了汗,应该适当脱掉一些衣服。 怎么处理3~4个月宝宝感冒?\n\n感冒可在任何季节出现,症状有发热、咳嗽、咽痛、流涕。这一时期的宝宝感冒多以发热为主,局部症状如咽痛、流涕、打喷嚏的表现较轻,可伴有呕吐或腹泻。感冒的病因绝大多数是病毒感染,如果宝宝在体温退时仍活泼、吃奶好、精神像往常一样,无其他异常表现,家长可不必紧张。治疗上一般以退烧为主。因小宝宝抵抗力低下,可发生脑膜炎等疾病。上感可以脑膜炎等一些疾病的前驱(早期)表现,需密切观察患儿的精神状态、吃奶情况等有无异常。若宝宝热度较高,或精神不佳、吃奶差或出现其他异常表现,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父母怎么和1-2月宝宝交流?\n\n父母望着刚出生不久的宝宝,充满了无尽的爱意,仿佛整个世界都因宝宝的出生而变得更加亮丽多彩。无论是在宝宝玩耍的时候还是哺乳的时候,都可以用你那充满爱意的眼神跟宝宝交流,让他感觉到父母浓浓的爱意。父母在抚触宝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4个字:轻、柔、巧、温。抚触宝宝不仅能使宝宝和父母享受到爱的体验,而且还可以查看宝宝的健康状况。新生儿的皮肤应该光滑、柔软,表皮上没有疙瘩,而且还有良好的弹性,另外注意洗澡后一定要抚摸宝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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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登革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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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 293-2, 137-14] |
doc_Id: 189-1, score: 5.2708 doc_Id: 293-2, score: 5.2708 doc_Id: 137-14, score: 5.0081 doc_Id: 176-4, score: 4.7528 doc_Id: 142-2, score: 4.7137 doc_Id: 45-13, score: 4.5975 doc_Id: 138-15, score: 4.2373 doc_Id: 144-1, score: 3.8677 doc_Id: 44-19, score: 3.8493 doc_Id: 110-2, score: 3.6715 |
登革热预防\n\n登革热无疫苗,预防疾病主要是避免叮咬,包括清理环境,清除媒介伊蚊孳生地,安装沙门纱窗,使用蚊帐、蚊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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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寨卡病毒病?\n\n最佳保护方式就是切断寨卡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蚊子叮咬。这样不但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同时还能预防其他蚊媒传染病,比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应做好个人防护,例如穿浅色的裤子和长袖上衣,使用防蚊剂等;居室应安装纱网、并通过紧闭门窗、使用蚊帐等等物理屏障防止被蚊子叮咬;检查环境中水桶、花盆、废弃汽车轮胎等可能存留死水的容器,确保排空其中的存水使其保持清洁或者通过覆盖的方式消除蚊虫的滋生环境。(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如何预防寨卡病毒病?\n\n最佳保护方式就是切断寨卡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蚊子叮咬。这样不但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同时还能预防其他蚊媒传染病,比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黄热病。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应做好个人防护,例如穿浅色的裤子和长袖上衣,使用防蚊剂等;居室应安装纱网、并通过紧闭门窗、使用蚊帐等等物理屏障防止被蚊子叮咬;检查环境中水桶、花盆、废弃汽车轮胎等可能存留死水的容器,确保排空其中的存水使其保持清洁或者通过覆盖的方式消除蚊虫的滋生环境。(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登革热有没有疫苗可以预防?或者有特效药治疗吗?\n\n疾控专家:目前,没有效疫苗可以预防,对登革热也无特效疗法,只能对症和支持治疗,患者一般都会痊愈。因此,最简单的办法是避免被蚊子叮咬,发病时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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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宝宝喂食时应该注意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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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297-5, 1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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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宝宝喂食时怎么注意食物的质地?\n\n注意食物的质地,以泥糊状食物为主,8月以后逐渐从泥糊状食物过渡到碎末状食物,可帮助宝宝学习咀嚼,并可增加食物的能量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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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宝宝良好的饮食习惯?\n\n首先,父母在给宝宝喂食时,应做到定时、定量、定场所,这有利于宝宝生理节律的稳定和规律,有利于形成内在的条件反射,有利于消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其次,父母应注意培养宝宝的卫生习惯,进餐前应先给宝宝洗净小手,戴上围嘴。另外,不要让宝宝边吃边玩,或吃几口又去玩,这样既不利于食物的消化吸收,又有可能使饭菜变凉,引起宝宝腹泻。只有让宝宝集中注意力吃饭,他才能尝到食物的美味,食欲大增,身体才能更好地生长。 如何预防婴儿窒息?\n\n尽量让宝宝单独睡小床,被子不应该过厚,不建议使用枕头,睡觉时避免俯卧;不要在小床上堆放填充玩具,被子不应盖住宝宝的口鼻;若与父母同睡,则建议让宝宝睡单独的被窝,同时父母也必须注意防止肢体意外压迫到宝宝的口鼻;妈妈应该以坐姿喂奶,避免睡着乳房堵住宝宝的口鼻;喂完奶要抱一会儿再放下睡觉,并将孩子身体和头侧向右侧,预防溢奶窒息;添加辅食时应注意充分将食物磨碎,一次不要喂食过多食物。 如何预防婴儿窒息?\n\n尽量让宝宝单独睡小床,被子不应该过厚,不建议使用枕头,睡觉时避免俯卧;不要在小床上堆放填充玩具,被子不应盖住宝宝的口鼻;若与父母同睡,则建议让宝宝睡单独的被窝,同时父母也必须注意防止肢体意外压迫到宝宝的口鼻;妈妈应该以坐姿喂奶,避免睡着乳房堵住宝宝的口鼻;喂完奶要抱一会儿再放下睡觉,并将孩子身体和头侧向右侧,预防溢奶窒息;添加辅食时应注意充分将食物磨碎,一次不要喂食过多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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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道路交通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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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5, 303-2, 2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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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道路交通伤害?\n\n家长使用手推车推着宝宝外出时,走在人行道上,不要走在机动车道。领宝宝过马路时,不要松开宝宝的手,不要让宝宝手上拿着玩具等杂物过马路,因为如果玩具掉了,他可能会跑去捡,不要边过马路边接听电话,要保持左右看,并仔细观察车流情况。宝宝乘车时应使用安全座椅。2岁以下、体重9公斤以内的宝宝,使用脸朝后的宝宝安全座椅,安装在后排,并且不面对安全气囊或气囊已被锁上,使用5点式安全带。家长不可抱着宝宝坐在前排,不可与宝宝共用一根安全带。车后座台上不放置任何东西避免急刹车时东西砸伤宝宝。不要给宝宝在车上吃食物,如坚果、果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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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减少青少年道路交通伤害?\n\n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是预防道路交通伤害的基本要求。青少年在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或驾驶汽车时应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行驶,做到不超速、不酒驾、不逆行、不疲劳驾车或骑车。骑车时佩戴头盔是最简单、最有效的降低头部伤害的措施,青少年应选择大小合适的合格头盔并正确佩戴。青少年步行或骑车时,应佩戴醒目标识,例如有反光材质的服装、帽子、书包等,增加其可见性,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步行、骑车、开车时使用电子设备、打电话、发信息等行为会分散注意力,影响人对车辆速度、车辆距离、道路危险环境的判断,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 如何有效减少青少年道路交通伤害?\n\n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是预防道路交通伤害的基本要求。青少年在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或驾驶汽车时应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行驶,做到不超速、不酒驾、不逆行、不疲劳驾车或骑车。骑车时佩戴头盔是最简单、最有效的降低头部伤害的措施,青少年应选择大小合适的合格头盔并正确佩戴。青少年步行或骑车时,应佩戴醒目标识,例如有反光材质的服装、帽子、书包等,增加其可见性,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步行、骑车、开车时使用电子设备、打电话、发信息等行为会分散注意力,影响人对车辆速度、车辆距离、道路危险环境的判断,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 如何避免道路交通伤害?\n\n家长使用手推车推着宝宝外出时,走在人行道上,不要走在机动车道。领宝宝过马路时,不要松开宝宝的手,不要让宝宝手上拿着玩具等杂物过马路,因为如果玩具掉了,他可能会跑去捡,不要边过马路边接听电话,要保持左右看,并仔细观察车流情况。宝宝乘车时应使用安全座椅。2岁以下、体重9公斤以内的宝宝,使用脸朝后的宝宝安全座椅,安装在后排,并且不面对安全气囊或气囊已被锁上,使用5点式安全带。家长不可抱着宝宝坐在前排,不可与宝宝共用一根安全带。车后座台上不放置任何东西避免急刹车时东西砸伤宝宝。不要给宝宝在车上吃食物,如坚果、果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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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时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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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237-10, 3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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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时是跑还是躲呢?\n\n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是应急避震较好的办法。震时若在屋门附近,室外又无危房、窄巷或障碍,可立即跑出室外。从屋内撤出后,一定要避开高大建筑物、大烟囱、水塔、高压电线、变压器、桥梁、陡崖、危岩、滚石地带。震时宜就近避躲,不能乱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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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荆门市民防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地震局)机构职能\n\n荆门市民防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地震局)机构职能2010年6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文〔2010〕63号)精神,设立荆门市民防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荆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荆门市地震局牌子。机构的合并,使人防和地震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整合与加强。将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市地震局的职责划入市民防办公室,并增加参与防灾救灾的职责,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了对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指导和监督,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的职责。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责。荆门市民防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荆门市实际,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有关的规定。 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的依法审批和综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 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拟订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拟订人民防空演习(练)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负责市内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防科研。 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市民防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内设5个机构:秘书科、工程科、指挥通信科、防震减灾科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下属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地震台、301工程管理处。 荆门市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n\n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荆门市实际,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有关的规定。3.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的依法审批和综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5.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拟订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拟订人民防空演习(练)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6.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7.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8.负责市内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9.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防科研。10.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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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的性质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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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是什么?\n\n硫化氢为无色、易燃、有强臭鸡蛋气味的气体。易可溶于水而形成氢硫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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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中毒预防措施\n\n1.就业人员需作上岗前体检,凡患有明显的呼吸、神经等疾病的人不宜从事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2.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作业场所前,或者封闭狭窄空间,特别是下水道、蓄粪池、窖井、地下室等场所作业前,要先进行强制性通风,并用直读式测定仪测试现场空气硫化氢浓度,确认作业场所安全或不存在硫化氢气体时方可进入,工作人员必须戴供气式防毒面具,同时身上要系救护带,危险区外要有人监护。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硫化氢有什么危害和毒性?\n\n硫化氢主要影响神经系统,它使细胞窒息、缺氧,造成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它对呼吸道及眼有刺激作用,造成粘膜充血、坏死,肺水肿等。高浓度硫化氢可引起“电击式”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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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哪些一般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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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89-18, 1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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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接种后的一般反应\n\n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疼痛,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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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疫苗后出现的一般反应如何处理?\n\n接种疫苗后,应在预防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部分儿童在接种疫苗后会出现一些反应,如低热、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上述症状一般持续1~2天即可消失,不需要任何处理。儿童接种疫苗后出现上述反应,应该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他疾病。如果发生严重反应者,应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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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氏菌病疫苗适用于哪些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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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1, 295-13,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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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氏菌病(布病)疫苗\n\n在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主张给人预防接种,我国是其中之一。免疫对象仅限于疫区内职业人群及受威胁的高危人群,接种面不宜过广,而且不宜年年复种,必要时可在第二年复种一次。对孕妇、泌乳期妇女、年老体衰者及有心、肝、肾等疾病患者不宜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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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什么人适合接种肺炎疫苗?\n\n23价肺炎多糖肺炎疫苗可用于2岁以上人群。主要适用于60岁以上人群,和患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如糖尿病、肝及肾脏功能受损,以及免疫功能低下者等高危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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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大骨节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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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 306-7, 3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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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骨节病预防措施有哪些?\n\n大骨节病病区可因地制宜地采取旱田改为水田,改主食玉米为大米或改种蔬菜或经济作物或在适宜的山区,退耕还林、退耕还牧或搬迁,主食粮食由市场购买。在大骨节病病区推广科学种田,快收快打、防霉防潮、干燥贮藏,降低粮食的真菌毒素污染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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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骨节病临床表现如何?\n\n大骨节病发病主要在儿童期,发病早期骨关节疼痛,手指弯曲或指末节下垂。大骨节病轻者关节粗大、疼痛、活动受限,重者身材矮小、关节畸形,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终生残疾。 大骨节病临床表现如何?\n\n大骨节病发病主要在儿童期,发病早期骨关节疼痛,手指弯曲或指末节下垂。大骨节病轻者关节粗大、疼痛、活动受限,重者身材矮小、关节畸形,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终生残疾。 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如何?\n\n在大骨节病的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阻断病情进展、防止关节增粗、变形的关键。大骨节的早期治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离开病区或换食非病区粮食,某些具有解毒和抗氧化作用的药物,也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如Vc、VE、硫酸软骨素制剂、硒制剂等,晚期治疗原则同骨关节病(O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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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食物进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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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17-0, 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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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常用消毒方法\n\n瓜果、蔬菜类可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10min,或用12mg/L臭氧水冲洗60min~90min。病人的剩余饭菜不可再食用,煮沸30min,或用20%漂白粉乳剂、5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2h后处理。也可焚烧处理。 |
json/new_json_151.json wx/清廉掇刀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json json/new_json_276.json |
在夏秋防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我们应该如何应对?\n\n1)注意个人卫生,生吃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饭前便后要用清洁用品洗手。2)保持外环境的清洁,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环境。3)对厕所粪便进行消毒或利用其他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水源。4)在外就餐时尽量不要到无营业执照的“路边摊”进餐,而要去卫生条件好、管理严格的饭馆。5)在外就餐尽量不要吃凉拌菜等生食食物,最好选择经长时间高温蒸煮的食物。6)自己制作食品时要注意生熟分开。7)不食过期或变质的食物。 点击蓝字关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n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掇刀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直有关单位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底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一)受理内容及受理单位\n(二)整治重点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丧葬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2)与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相关联的民政系统内外殡葬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2.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1)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主要包括: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2)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主要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3.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4.“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2)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5)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6)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5.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行为;(6)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6.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问题;(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问题;(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问题。7.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效体检健康证明、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上岗;(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消毒清理工作,保持场所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有序;(4)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送餐盒;(5)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是否生熟、荤素分区存放,是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材料;(6)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7)“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清理并保持正常运转;(8)是否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作为食品及食品原材料;(9)是否严格落实餐用具消毒保洁、食物留样及垃圾分类等管理规定。8.“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1)编造“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2)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3)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9.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不落实问题;(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的问题。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上述9个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电话:0724-2440015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掇刀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2021年9月13日\n编辑:周静编审:李在法 钱修海\n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邮政、快递企业应如何防疫政策?\n\n一是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规定。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行业疫情防控基本制度,全面落实邮件快递处理场所、生产经营场所、运输车辆消毒通风,进出港邮件快件消杀,对投递车辆等一用一消毒,严防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寄递渠道传播扩散。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不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健康防护措施。各邮政、快递严格按照省、市防疫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重点时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快递员疫苗按要求接种疫苗,确保加强针接种到位。三是严格进出邮件快件管理。各邮政快递企业在本地分拣场所对所有进出口邮件快件要进行全面消杀。对于进荆国际邮件快件,企业要建立台账,对国际邮件快件进行全面消杀和静置,并在邮件快件上张贴温馨提示,派送前发送短信提醒用户妥善处理外包装,对内件进行消毒处理,做好个人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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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放射源?放射源可以分为哪两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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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放射源?\n\n通过发射射线或释放放射性物质引起辐射照射的物质或实体称为放射源。放射源按其密封状况可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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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申领发放工作,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待证有关情况。优待证有什么优待,又如何申领?\n两种类型优待证,式样来了!\n优待证为全国统一式样,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n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发布了优待证式样↓↓↓\n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持证人性别、持证人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优待证全国统一编号并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提供数据服务使用。\n优待证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制发,首批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n持优待证可享有哪些优待?\n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优待证持证人可享受四方面优待:\n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n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n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n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提高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n优待证如何申领?\n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n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n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n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n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由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数量较大,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对象的申领时间,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信息,以便合理安排时间。\n更多优待证管理办法相关内容>>\n来源:央视新闻、央视军事、退役军人事务部\n编辑:熊谦\n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近期致电我集团热线电话咨询水价相关政策的用户朋友有点多哦。在此选取了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解答,想要了解水价分类及阶梯水价的相关信息,请往下看!\n问\n水价分类有哪些类?\n答\n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以前的工业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都合并到非居民生活用水了。\n以前的工业用水问\n水价分类依据是什么?\n答\n依据文件:荆发改价格发[2020]16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和荆发改价格发[2020]24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进行水价分类。\n问\n哪些行业属于特种用水?\n答\n特种用水是指洗车及汽车美容行业用水,洗浴、足浴、桑拿、KTV、酒吧、茶楼用水、美容美发美体、高档按摩等娱乐保健场所(含宾馆、饭店单位内设上述行业用水),饮水制造(含纯净水)用水、经营性水上项目用水(含游泳池)。\n问水价\n不同类型的水价分别是多少?\n答\n居民生活用水1.9元每立方米,以阶梯水价计算,分为三个阶梯;非居民生活用水2.4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8元/立方米。\n问\n阶梯水价是怎么计算的?\n答\n只有居民生活用水按阶梯水价计算,按人均用水3.75/月核定,以4口人为例,具体水价见下表:\n问\n我们好像每月缴费不是这个标准呢?\n答\n根据《荆门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征,所以会在水费标准上每立方米增加0.95元的污水处理费哦。当然,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增加1.4元污水处理费。\n问\n如果我家里不止住了4口人,第一阶梯基数可以增加吗?\n答\n当然可以,每增加一口人,第一阶梯基数可以增加3.75吨。\n问\n那增加第一阶梯基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n答\n增加第一阶梯基数必须是户籍人口在5人以上(含5人)的,用水人口与户口薄一致的,可携带与用水地址一致的户口薄及复印件到各营业厅进行办理。用水人口与户口薄不一致的,可携带用水地址所在辖区的社区居委会证明(盖章)到各营业厅进行办理。\n问\n怎么样查询或缴纳自己的水费呢?\n答\n大家既可以在微信上关注“荆门水务集团”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jmgsgs.com)进入网上营业厅查询。\n1、营业厅柜台:可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实交或预存;2、微信缴纳:进入微信搜索“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缴纳水费;3、银行代扣:用户携带工商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到柜台办理代扣,每月20日左右扣款;4、网上银行缴纳:可通过建行网银、邮政网银、中行网银、交行网银平台办理水费实交或预存。\n问\n城市垃圾清运费为多少?为什么由荆门水务代收?\n答\n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城区居民(含暂住人口)按户计算,每月每户5元(物业管理小区内住户减半收取,由小区物业向环卫部门申请审核批准后,环卫部门向水务集团出具相关资料),并明确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水费绑定代收。\n通讯员:芦倩\n编辑:陈雪阳\n审核:张晓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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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补充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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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82-7, 7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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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补锌?\n\n经常食用富含锌的食物,如牡蛎、动物肝脏、瘦肉、蛋、粗粮、豆类和坚果等,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补锌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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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钙片、锌片、维生素片等补充营养物质吗?\n\n通常称钙片、锌片、维生素片这些物质为“营养素补充剂”。以各类食物组成的营养均衡的膳食是保证健康和良好的生长发育的最好措施,如果确有额外需求时,要在医生或专业营养人员指导下,在保证合理膳食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吃一些钙片、锌片、维生素片等作为补充,但是不能错误地认为只要吃这些补充剂就可以不吃或者少吃饭了,食物才是获取各种营养物质的最好来源。而且还要注意,许多营养物质吃多了反而会造成副作用,对健康造成危害,如维生素A、维生素D、锌、碘、钙等,所以选择营养素补充剂时最好是遵照医生的建议。 新生儿对锌的需求量为多少?\n\n新生儿体内没有锌的储备,但母乳和牛乳均可满足宝宝对锌的需要,这个月龄的宝宝锌的需要量为每天2毫克。人乳中的锌主要是小分子多肽结合,其吸收率高达62%,而牛乳中的锌主要是大分子蛋白结合,其吸收率不足40%。 宝宝每天怎样添加辅食?\n\n宝宝每天应摄入多种类食物:①谷类:包括谷类、薯类及杂豆类等,是能量的主要来源,稠的米粥或面粥能给宝宝较多的能量;②蔬菜和水果:黄、红、绿色等深色蔬果营养成分更高,应注意适量选用深色蔬果,深绿色和黄、红色蔬菜(胡萝卜、青菜、南瓜、西红柿等)和水果(橘子、芒果、木瓜、西瓜等)富含维生素A、维生素C等,有利于宝宝眼睛健康,并能减少感染;③动物性蛋白:鱼肉蛋类,补充动物性蛋白质;④豆制品:补充钙质的良好来源。对宝宝很有益,但应粉碎后再喂,避免呛入气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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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咳是如何传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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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159-15, 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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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咳的传播途径\n\n传播途径为飞沫传播,传染性极强。二代罹患率在易感儿童中很高,在学校为20%-50%,在敏感的家庭接触者中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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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百日咳?\n\n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是预防百日咳的有效措施。儿童在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百白破联合疫苗。其他预防措施还包括:(1)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充分利用日光照射,必要时可进行空气消毒,接触病人时应戴口罩;(2)在人员比较集中的环境下,如学校、幼儿园等,应加强晨检。如发现可疑病例,及时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百日咳是什么?\n\n百日咳是由百日咳鲍特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以阵发性痉挛性咳嗽,咳后吸气有特殊“鸡鸣”样高亢声为临床特征,多发生于儿童。本病病程较长,咳嗽症状可持续2~3个月,故名“百日咳”。通过实施预防接种后,目前百日咳的发病率已控制在较低水平,但近年来有不少成人患百日咳的报道。 百日咳的流行性特征有哪些?\n\n1.发病率大幅度下降,流行范围缩小我国实施免疫规划后,百日咳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年发病率由20世纪60~70年代的100/10万~200/10万降至目前的3/10万以下,流行范围逐步缩小。2.流行周期仍然存在使用疫苗后,尽管百日咳发病率有大幅度下降,但流行周期并未改变,约每2~5年出现一次流行。其原因是疫苗可以控制百日咳发病,但不能控制人群中百日咳杆菌的消长,以及与接种疫苗后群体保护率还不够高等因素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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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可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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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4-0, 2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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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化学性质划分,主要可将消毒剂分为哪些种类?\n\n(1)含氯类消毒剂如:漂白粉、次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等。(2)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乙酸、过氧化氢。(3)碘类消毒剂如:碘酒、碘伏。(4)醛类消毒剂如:甲醛、戊二醛。(5)杂环类气体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6)酚类消毒剂如:来苏儿、甲酚。(7)醇类消毒剂如:乙醇、异丙醇。(8)季胺盐类消毒剂常用的有新洁尔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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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近期致电我集团热线电话咨询水价相关政策的用户朋友有点多哦。在此选取了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解答,想要了解水价分类及阶梯水价的相关信息,请往下看!\n问\n水价分类有哪些类?\n答\n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以前的工业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都合并到非居民生活用水了。\n以前的工业用水问\n水价分类依据是什么?\n答\n依据文件:荆发改价格发[2020]16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和荆发改价格发[2020]24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进行水价分类。\n问\n哪些行业属于特种用水?\n答\n特种用水是指洗车及汽车美容行业用水,洗浴、足浴、桑拿、KTV、酒吧、茶楼用水、美容美发美体、高档按摩等娱乐保健场所(含宾馆、饭店单位内设上述行业用水),饮水制造(含纯净水)用水、经营性水上项目用水(含游泳池)。\n问水价\n不同类型的水价分别是多少?\n答\n居民生活用水1.9元每立方米,以阶梯水价计算,分为三个阶梯;非居民生活用水2.4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8元/立方米。\n问\n阶梯水价是怎么计算的?\n答\n只有居民生活用水按阶梯水价计算,按人均用水3.75/月核定,以4口人为例,具体水价见下表:\n问\n我们好像每月缴费不是这个标准呢?\n答\n根据《荆门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征,所以会在水费标准上每立方米增加0.95元的污水处理费哦。当然,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增加1.4元污水处理费。\n问\n如果我家里不止住了4口人,第一阶梯基数可以增加吗?\n答\n当然可以,每增加一口人,第一阶梯基数可以增加3.75吨。\n问\n那增加第一阶梯基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n答\n增加第一阶梯基数必须是户籍人口在5人以上(含5人)的,用水人口与户口薄一致的,可携带与用水地址一致的户口薄及复印件到各营业厅进行办理。用水人口与户口薄不一致的,可携带用水地址所在辖区的社区居委会证明(盖章)到各营业厅进行办理。\n问\n怎么样查询或缴纳自己的水费呢?\n答\n大家既可以在微信上关注“荆门水务集团”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jmgsgs.com)进入网上营业厅查询。\n1、营业厅柜台:可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实交或预存;2、微信缴纳:进入微信搜索“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缴纳水费;3、银行代扣:用户携带工商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到柜台办理代扣,每月20日左右扣款;4、网上银行缴纳:可通过建行网银、邮政网银、中行网银、交行网银平台办理水费实交或预存。\n问\n城市垃圾清运费为多少?为什么由荆门水务代收?\n答\n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城区居民(含暂住人口)按户计算,每月每户5元(物业管理小区内住户减半收取,由小区物业向环卫部门申请审核批准后,环卫部门向水务集团出具相关资料),并明确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水费绑定代收。\n通讯员:芦倩\n编辑:陈雪阳\n审核:张晓鸣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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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腮风疫苗的接种程序是什么? |
182 |
[313-1, 44-3, 59-3] |
doc_Id: 313-1, score: 8.9726 doc_Id: 44-3, score: 8.8926 doc_Id: 59-3, score: 8.2860 doc_Id: 166-6, score: 8.2234 doc_Id: 182-12, score: 7.9977 doc_Id: 49-9, score: 7.8812 doc_Id: 286-8, score: 7.8259 doc_Id: 182-8, score: 7.8259 doc_Id: 66-12, score: 7.5702 doc_Id: 62-10, score: 7.5587 |
麻腮风疫苗的接种程序\n\n2020年6月起,8月龄、18月龄儿童各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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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18月龄时需要接种哪些疫苗?\n\n儿童在18月龄时按照我国现行免疫程序,需要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不足可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可使用麻疹疫苗替代,还需要接种甲型病毒性肝炎疫苗。 含麻疹成分疫苗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含麻疹成分疫苗的接种对象主要为≥8月龄人群。当前,儿童在8月龄和18月龄时各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 接种麻腮风疫苗后可能有什么不良反应?\n\n(1)一般接种麻腮风疫苗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2)接种疫苗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6~12天内,可出现散在皮疹,出疹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是可对症治疗。可有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3)罕见不良反应包括重度发热反应、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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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
182 |
[222-13, 151-18,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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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n\n答:(1)安全投入保障;(2)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3)隐患排查与治理;(4)安全教育与培训;(5)事故应急救援;(6)安全检查与考评;(7)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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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2 |
| 187 |
百日咳的潜伏期是多久? |
183 |
[49-8, 330-19, 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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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咳的潜伏期\n\n潜伏2~21日,平均7~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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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的潜伏期是多久?\n\n水痘的潜伏期一般为14-16天,最短10天,最长21天。 百日咳的传染源\n\n本病传染源为病人,包括非典型病人和轻型病人,家庭接触者和成人百日咳患者是主要的传染源。潜伏期末已从呼吸道排菌,传染期主要是发病开始的第1~3周。 非典型肺炎潜伏期多久?\n\n潜伏期约为1~11天,多为4~5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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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有哪两种方式?分别是通过什么来实现的? |
184 |
[2-0, 8-0,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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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n\n免疫分为主动免疫和被动免疫:主动免疫的首选方法是接种疫苗,可产生长期保护,目前有甲型、乙型、戊型肝炎疫苗可预防相应肝炎;被动免疫:接种免疫球蛋白,保护时间较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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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n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首次发布《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份清单包含哪些内容?针对哪部分人群?又有何意义?\n16个服务项目面向多类老年人\n首先需要了解基本养老服务的含义,它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引导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n《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则是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具体来看,清单中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16个服务项目,面向多类老年人。\n物质帮助方面\n照护服务方面\n关爱服务方面\n《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的对象、项目、内容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n省级政府制定并发布的清单应当包含《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n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n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占全国总人口19.8%,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1亿,占全国总人口14.9%,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n党的十八大以来,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n截至2022年底,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综合补贴分别惠及3330.2万、546.1万、97.1万、67.2万老年人。全国1395万名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368万特困老年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全国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8.1万个。\n但同时,基本养老服务依然是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的短板弱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n国家出台措施完善基本养老服务。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n今年,《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公布,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n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党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多数省份已出台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n可以说,目前全国范围已逐步形成因地制宜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n至于未来如何,《意见》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n保障老年人健康生活,不仅需要国家层面政策支持,还需要各地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以及社会各界的包容支持。唯有如此,才能让夕阳红的景致越来越美!\n来源/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n声明/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n主编/张云峰 编辑/熊玺 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申领发放工作,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待证有关情况。优待证有什么优待,又如何申领?\n两种类型优待证,式样来了!\n优待证为全国统一式样,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n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发布了优待证式样↓↓↓\n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持证人性别、持证人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优待证全国统一编号并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提供数据服务使用。\n优待证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制发,首批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n持优待证可享有哪些优待?\n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优待证持证人可享受四方面优待:\n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n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n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对象的优待服务。\n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提高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n优待证如何申领?\n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n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n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n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n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由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数量较大,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对象的申领时间,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信息,以便合理安排时间。\n更多优待证管理办法相关内容>>\n来源:央视新闻、央视军事、退役军人事务部\n编辑:熊谦\n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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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年龄段的人更容易得猩红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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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308-1, 6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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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易得猩红热?\n\n人群对A组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普遍易感,但2~10岁儿童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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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青春期指哪个年龄段?\n\n青春期是指由儿童逐渐发育成为成年人的过渡时期。青春期是人体迅速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继婴儿期后,人生第二个生长发育的高峰期。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青春期为10~20岁。女孩的青春期开始年龄和结束年龄都比男孩早2年左右。青春期的进入和结束年龄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约可相差2~5岁。 哪些瘦人得糖尿病风险更高呢?\n\n1.有糖尿病家族史。糖尿病具有一定的遗传性;2.向心性肥胖或“隐性肥胖”的人。他们看上去不胖,但肚子上的脂肪却很多。体质指数看似正常甚至偏低,但内脏脂肪含量却过高,这类人需尤其警惕,更应注意监测腰围、腰臀比;3.有巨大儿生产史的女性。很多孕妈妈营养过剩,胎儿过大,这不仅加大了产妇分娩时的困难,而且也增加了产妇日后患糖尿病的危险。怀孕期间要注意检测血糖,做到营养均衡最重要,并非吃得越多越好;4.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的育龄女性。多囊卵巢综合征与内分泌激素代谢紊乱有一定的关系,而这也会增加患糖尿病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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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新生儿容易感染破伤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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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6, 134-8, 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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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破伤风易感人群\n\n在自然界中破伤风芽孢杆菌广泛存在,人类普遍对其缺乏自然免疫力,几乎人人都是易感者。母亲接种破伤风类毒素后产生IgG类抗体可通过胎盘传递给胎儿。胎儿的IgG抗体水平从母亲妊娠的第4个月到分娩时逐渐升高。出生时,新生儿通常具有与母亲相同或稍高一点的破伤风抗体水平,从而提供对新生儿短暂的被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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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破伤风感染方式\n\n主要是通过脐带感染。新生儿出生时,如用未经严格消毒,被破伤风杆菌污染的剪刀或其他用具断脐,或断脐后用未经消毒的辅料(旧棉花、旧布等)包裹脐端,破伤风杆菌可进入脐部,在缺氧的脐部繁殖,引起新生儿破伤风。 新生儿破伤风的流行情况\n\n2011年我国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至0.06‰,且地市级的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低于1‰活产,已达到申请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认证条件,我国政府2012年4月向WHO正式提出申请,要求开展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认证工作,2012年10月30日,WHO宣布我国实现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全球目标。 为什么新生儿容易溢奶?\n\n新生儿胃体呈水平位,胃容量小,胃入口处贲门括约肌松弛,而出口处幽门肌肉却相对紧张,进入胃内的奶汁,不易通过紧张的幽门进入肠道,却容易通过松弛的贲门,返流回食道,溢入口中,并从小嘴巴里流出来。另外,新生儿消化道神经调节功能尚未完善,这也是造成奶汁返流的原因。生理性溢乳不需要治疗,只要注意护理,一般随着月龄的增加,都会慢慢减轻直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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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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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45-8, 14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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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外制度内转入申请)\n\n(1)申请人户籍已迁入本地;(2)申请人在转出地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3)归集个人账户时在年满60周岁前半年内提出申请。禁止性要求:申请人在转出地已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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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异地未退休人员社保是否可以转移?\n\n情形1.省内跨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暂不用转移。情形2:跨省就业的,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新工作地,与新工作地的缴费合并,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累计记录。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经办流程:线上。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在首页导航栏点击“关系转移”选项卡,进入专题页面;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和转移后信息,通过认证后即可。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线下。将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至现就业地所属经办机构即可。 省内换工作是否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n\n省内换工作是否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1、参保人员在省内企业之间流动的,不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参保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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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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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21-19, 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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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n\n(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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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人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怎样申请?\n\n申领失业保险金,首先是要按照规定在本地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其次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在沙洋县申请失业保险金,对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有义务告知其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沙洋县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可在窗口直接办理,或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网上申请的方式是打开微信或支付宝应用,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填写相关信息即可,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12333、“沙洋人社”公众号进行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当月申领,于次月起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n\n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失业的人员,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步办理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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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水痘疫苗可以免费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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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_Id: 1-0, score: 10.6197 doc_Id: 172-18, score: 8.4047 doc_Id: 166-6, score: 8.2179 doc_Id: 93-5, score: 7.9436 doc_Id: 290-12, score: 7.8481 doc_Id: 186-0, score: 7.8481 doc_Id: 299-13, score: 7.2513 doc_Id: 187-6, score: 7.2513 doc_Id: 111-14, score: 7.0695 doc_Id: 166-1, score: 7.0203 |
水痘疫苗什么时候能够免费接种\n\n是否将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免疫规划,要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疾病的疾病负担、预防免疫成本、政府的支付能力、疫苗的供应能力等,如果各方面都满足条件,经过免疫规划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的论证,就可能有计划逐步地纳入免疫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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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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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肺炎球菌疫苗有哪些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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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172-18, 29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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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肺炎球菌疫苗有哪些禁忌\n\n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不易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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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接种肺炎球菌疫苗有哪些禁忌\n\n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不易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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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接种时通常在哪个部位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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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44-16, 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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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在什么部位接种?\n\n臀部或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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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注意的事项\n\n接种疫苗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接种前注意事项1.接种疫苗要携带身份证,做好疫苗登记。2.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好好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按组织接种人员通知携带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佩戴好口罩前往。二、接种时注意事项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三、接种后注意事项1.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2.等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接种麻腮风疫苗后可能有什么不良反应?\n\n(1)一般接种麻腮风疫苗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2)接种疫苗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6~12天内,可出现散在皮疹,出疹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是可对症治疗。可有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处理。(3)罕见不良反应包括重度发热反应、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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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考虑自己可能感染了黑热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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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自己可能感染了黑热病?\n\n在黑热病流行区,或在有白蛉季节去过黑热病流行区,当发生不规则发热时,应想到黑热病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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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如何判断自己可能感染了黑热病?\n\n在黑热病流行区,或在有白蛉季节去过黑热病流行区,当发生不规则发热时,应想到黑热病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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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眼是由什么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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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_Id: 156-1, score: 7.7189 doc_Id: 170-3, score: 6.6367 doc_Id: 284-2, score: 5.8826 doc_Id: 187-16, score: 5.8826 doc_Id: 106-5, score: 5.5202 doc_Id: 2-0, score: 5.0001 doc_Id: 124-16, score: 4.7045 doc_Id: 89-11, score: 4.6152 doc_Id: 43-2, score: 4.6119 doc_Id: 88-12, score: 4.5933 |
沙眼的概念?\n\n沙眼是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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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n\n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是由沙眼衣原体感染引起的泌尿生殖道炎症性疾病,是常见的一种性病。男性病人的潜伏期1~3周,主要表现为尿道粘液性或粘液脓性分泌物,伴有尿痛或尿道不适。女性病人主要为宫颈炎,但自觉症状多半不明显。后期可发生盆腔炎和输卵管炎,对病人的危害性较大。 什么是性病性淋巴肉芽肿?\n\n性病性淋巴肉芽肿是由沙眼衣原体(与引起非淋菌性尿道炎的型别不一样)所引起的一种性病。临床表现为外生殖器溃疡,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坏死和溃疡;晚期发生外生殖器象皮肿或直肠狭窄等并发症,以热带与亚热带多见,我国少见。治疗可采用多西环素、红霉素、米诺环素等。 沙眼的概念?\n\n沙眼是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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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应该摄入多少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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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9, 290-9, 71-14] |
doc_Id: 192-19, score: 6.6655 doc_Id: 290-9, score: 6.6655 doc_Id: 71-14, score: 6.3779 doc_Id: 101-14, score: 6.1070 doc_Id: 60-19, score: 6.0166 doc_Id: 53-8, score: 5.8595 doc_Id: 198-5, score: 5.7876 doc_Id: 304-1, score: 5.7876 doc_Id: 318-15, score: 5.3891 doc_Id: 86-7, score: 5.2457 |
每天如何吃盐比较合适?\n\n盐的主要成分是钠,除食盐外,平常食用的天然食物中都含有一定量的钠,像肉、蛋、鱼、蔬菜,甚至水中都有。此外,酱油、味精、咸菜、香肠、烟熏食品都是高盐食物。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人每天食盐的摄入量以不超过6克为宜,大约就是1个啤酒瓶盖容量那么多。这6克不仅仅是指炒菜用的食盐,也包括了酱油和其他食物中的食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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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病人的饮食应注意什么?\n\n膳食干预对高血压患者血压的影响最为明显,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控制进食总量,提倡饮食不过饱,进食速度不过快。最好和体育锻炼同时进行,适度减轻体重,保持理想的标准体重。减少盐的摄入,以每人每日摄入食盐少于6克为好,高血压患者盐的摄入量应在1.5~3.0克。除盐以外还要减少含钠的调味品及盐腌制品,如酱油、味精、咸菜、咸鱼、咸肉、酱菜等。增加钾、钙、镁的摄入。应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以及牛奶、豆类等。减少膳食脂肪的摄入。脂肪摄入量应控制在总能量的25%或更低,并少吃肥肉、荤油和甜点以限制饱和脂肪酸的摄入。戒烟、限酒。 高血压病人的饮食应注意什么?\n\n膳食干预对高血压患者血压的影响最为明显,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控制进食总量,提倡饮食不过饱,进食速度不过快。最好和体育锻炼同时进行,适度减轻体重,保持理想的标准体重。减少盐的摄入,以每人每日摄入食盐少于6克为好,高血压患者盐的摄入量应在1.5~3.0克。除盐以外还要减少含钠的调味品及盐腌制品,如酱油、味精、咸菜、咸鱼、咸肉、酱菜等。增加钾、钙、镁的摄入。应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以及牛奶、豆类等。减少膳食脂肪的摄入。脂肪摄入量应控制在总能量的25%或更低,并少吃肥肉、荤油和甜点以限制饱和脂肪酸的摄入。戒烟、限酒。 饮食中大米和杂粮的比例应该多少合适?\n\n少吃主食的习惯当然不对,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第一条就是推荐大家食物多样,谷类为主,每天要保持自己两个拳头大小的主食摄入量(250-400克),平衡膳食应该包括谷薯类,蔬菜水果类,畜禽鱼蛋奶类、大豆坚果类等食物。对正常成年人来说一天的主食量应该控制在250-400克,建议每天主食搭配有粗有细,粗粮细作,全谷和杂豆应占50-150克,薯类50-100克。坚持谷类为主,就是为了保持膳食的良好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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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 |
白喉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
188 |
[284-3, 186-4, 169-14] |
doc_Id: 284-3, score: 6.8163 doc_Id: 186-4, score: 6.8163 doc_Id: 169-14, score: 5.4529 doc_Id: 75-18, score: 5.2416 doc_Id: 121-9, score: 5.1995 doc_Id: 292-2, score: 5.0401 doc_Id: 188-3, score: 5.0401 doc_Id: 60-12, score: 4.9450 doc_Id: 2-0, score: 4.8913 doc_Id: 40-18, score: 4.6512 |
怎样治疗白喉?\n\n白喉需给予足量白喉抗毒素帮助治疗,青霉素或红霉素可加速病菌的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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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治疗糖尿病的方法有哪些?\n\n治疗糖尿病需要采取综合措施,目前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教育及心理治疗; (2)饮食治疗; (3)运动治疗; (4)药物治疗,包括中成药、西药治疗及胰岛素治疗。 (5)血糖监测。由于每个糖尿病患者的病情不同,所采取的治疗方法也不同。有的糖尿病患者采取一种治疗方法就能很好的控制病情,有的患者则需要采取几种治疗方法才能控制疾病的发展。但是有一点应该明确,不论是哪种类型的糖尿病,不论病情轻重都应配合饮食治疗,行动方便的应配合运动治疗。 目前治疗糖尿病的方法有哪些?\n\n治疗糖尿病需要采取综合措施,目前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教育及心理治疗; (2)饮食治疗; (3)运动治疗; (4)药物治疗,包括中成药、西药治疗及胰岛素治疗。 (5)血糖监测。由于每个糖尿病患者的病情不同,所采取的治疗方法也不同。有的糖尿病患者采取一种治疗方法就能很好的控制病情,有的患者则需要采取几种治疗方法才能控制疾病的发展。但是有一点应该明确,不论是哪种类型的糖尿病,不论病情轻重都应配合饮食治疗,行动方便的应配合运动治疗。 对子宫肌瘤有哪些治疗方法?\n\n根据患者年龄、子宫肌瘤发生部位、大小、引起的症状等确定处理方法。(1)随访观察:适用于肌瘤不大、月经量增多不明显,以及肌瘤生长缓慢,没有并发症者,尤其是对近绝经妇女。建议每3~6个月复查了解子宫肌瘤变化情况。(2)药物治疗:如口服米司非酮、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等药物,具体请医生指导治疗。(3)手术治疗:对于有保留生育要求的妇女可行肌瘤剥除术,对于无保留生育要求者行子宫切除术。 |
2 |
| 200 |
接种百白破疫苗有哪些禁忌征? |
188 |
[93-5, 76-0, 17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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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百白破疫苗的禁忌征有哪些?\n\n一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二是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三是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四是注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疫苗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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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有哪些禁忌?\n\n(1)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止接种;(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需要等身体康复后再行补种;(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不能接种;(4)曾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后发生过神经系统反应者,后续不能再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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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
百白破疫苗的作用是什么? |
188 |
[295-13, 190-11, 331-9] |
doc_Id: 295-13, score: 6.9895 doc_Id: 190-11, score: 6.9895 doc_Id: 331-9, score: 6.8953 doc_Id: 296-5, score: 6.5862 doc_Id: 188-12, score: 6.5862 doc_Id: 51-9, score: 6.1957 doc_Id: 97-0, score: 6.1930 doc_Id: 91-1, score: 5.9881 doc_Id: 134-1, score: 5.8321 doc_Id: 175-1, score: 5.8286 |
什么是百白破疫苗?\n\n接种百白破疫苗是预防儿童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的有效措施。百白破疫苗是由百日咳杆菌有效组分、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按一定比例混合,并吸附在氢氧化铝佐剂上的联合疫苗,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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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百白破疫苗适用于什么人群?百白破疫苗需要接种几次?分别在什么时间接种?\n\n百白破疫苗适用于3月龄—6周岁儿童。 我国现行的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分别在儿童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 儿童接种过百白破疫苗还会患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吗?\n\n接种百白破疫苗是预防儿童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的有效措施。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百白破疫苗需接种4剂次,分别于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的保护效果。相关研究显示,百白破疫苗预防典型百日咳的效力约85%,因此,即使接种了百白破疫苗的儿童,少部分人也有可能罹患百日咳。百白破疫苗预防儿童破伤风的保护效力为80-100%,完成4剂次接种可为青少年期提供有效保护。百白破疫苗对白喉的保护效果较好,接种3剂次以上的疫苗保护效力约为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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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
如何预防职业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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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4, 122-19, 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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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毒的预防\n\n1.用无毒、低毒代替高毒;2.有毒作业尽量局限化,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分开;3.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如自动化生产,可达到远距离操作,减少接触;4.通风排毒措施。将有毒气体排出,使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达国家卫生标准。但必须注意采用毒物的回收装置,以免污染大气及周围居民等,如果排毒量小,可直接排出,但排出口必需高于周围最高建筑物1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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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如何预防工业中毒?\n\n1.一般措施(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安全法规。(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3)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4)如果有多种化学品可以用来做同一件事,选择毒性最小的那一种。(5)选择安全的设备和安全的方法使用化学品。(6)在使用、储存或可能存在有毒化学品的地方采用机械通风装置,以减少环境中毒物的浓度。(7)向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和防护服,以防止他们与化学品接触。(8)使用安全警示标志。(9)在狭窄空间作业要有审批、检测、监护制度。 发现职业中毒后事发单位应该报告哪些内容?\n\n工作中当发现有人可能发生急性中毒时,事发单位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中心报告以下内容;中毒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者的临床表现、接触人员、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当地的气象条件以及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沙洋县卫健局职能职责及联系方式\n\n(一)贯彻落实全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沙洋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典。(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六)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八)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九)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一)制定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县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十二)归口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机构设置:股室名称:办公室股室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档案、督办、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295股室名称:人事科教股(离退休干部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评审;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以及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综合协调卫生健康援藏援疆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出境)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于部管理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于部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4144股室名称: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老龄健康股)股室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县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724-8596716股室名称:财务审计股股室职责:拟订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509股室名称:政策法规监督股股室职责: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联系电话:0724-8596344股室名称: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股室职责: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保障药品供应。股室负责人:杜成梅联系电话:0724--8565855股室名称:健康沙洋建设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股室职责:承担健康沙洋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沙洋建设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督办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县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股室负责人:杨士兵联系电话:0724-8565526股室名称:疾病预防控制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洽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526股室名称: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县国防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股室职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做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拟订全县中医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和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工作;承担国防医疗卫生动员工作;负责高级专家在沙的医疗保健工作。股室负责人:构月华联系电话:0724--8561209股室名称: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855股室名称: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股室职责: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医疗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联系电话:0724-8561209股室名称: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室职责: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冢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24--8596223下属单位:沙洋县人民医院单位职责: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北66号办公电话:0724-8513508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职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荆河路8号办公电话:0724-8561051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职责: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附20号办公电话:0724-8565825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附20号办公电话:0724-8569016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单位职责:负责基层医疗单位业务收支活动、往来款项的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信息各方面的相关工作。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办公电话:0724-8565736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中医医院单位职责: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二级中医院,为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沙洋县医联体医院、沙洋县优抚医院,担负着全县及周边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健康保障工作。办公地址:沙洋县启林大道9号、办公电话:0724-8518002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妇幼保健院单位职责:履行“一法两纲”的职能,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妇女儿童基本医疗、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妇科病普查治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基层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汉津大道97号办公电话:0724-8564020邮政编码:44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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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的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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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孩子交流\n\n与儿童一起学习儿歌、讲故事、绘画、做操、表演节目,耐心听他说话及复述故事。教儿童按形状、大小、颜色、质地、用途等将物品进行归类,帮助他认识事物的规律和内在联系。帮助儿童正确认识性别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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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如何与孩子交流\n\n与儿童一起学习儿歌、讲故事、绘画、做操、表演节目,耐心听他说话及复述故事。教儿童按形状、大小、颜色、质地、用途等将物品进行归类,帮助他认识事物的规律和内在联系。帮助儿童正确认识性别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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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中毒发生时应该采取哪些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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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中毒发生怎样救护?\n\n大量喝水、催吐;保持安静,空气流通;昏迷者行人工呼吸;根据药物不同化学性质,适当采用解毒方法;立即拨打120,送医院抢救。保留引起中毒的药物及中毒者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与病人一同送往医院,以备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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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职业中毒后事发单位应该报告哪些内容?\n\n工作中当发现有人可能发生急性中毒时,事发单位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中心报告以下内容;中毒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者的临床表现、接触人员、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当地的气象条件以及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当出现农药用药纠纷时,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应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n\n农药用药纠纷的种类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种:一是防治效果不好;二是农作物发生药害;三是人畜中毒事故;四是环境污染事故。在这四类纠纷投诉中,尤以农作物药害纠纷最为突出。当出现农药用药纠纷时,经营者、使用者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处理措施大体相同。1.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发生农作物药害纠纷时,农药经营者要及时到用药现场查看药害表现及损害程度,了解农药使用者购买使用农药的具体情况(包括农药品种、适用作物范围、使用时期、使用剂量等),农药使用者应当客观告知具体情况;农药经营者应当根据药害情况,向农药使用者提出减轻药害、降低或挽回损失的补救措施;双方共同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若导致药害的原因明确,双方就损失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协商处理。2.农药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发生药害纠纷,双方争执不下、不能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可申请农药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农药执法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开展相关调查。一是了解销售、购买、使用的农药产品,农药适用作物范围、使用时期、使用剂量等以及购买使用环节的相关证据;二是对药害的表现及损害情况进行客观记录;三是核查农药产品来源及生产经营合法性,若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的,作抽样送检;四是在此基础上分析药害产生的原因及纠纷双方各自的责任;五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调解,若调解能达成协议,按协议处理纠纷。3.民事诉讼处理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上述途径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若农药使用者主张导致损害的原因是农药问题而请求赔偿,就必须准备农药购买凭证、农药产品包装标签、农药使用说明、农药经营者推荐的使用方法、农药产品性能介绍资料、农药使用后产生药害的照片或录像等证明材料、农药产品检测报告、造成损害的事实依据等证据。同时,农药执法机构所作的相关调查、分析鉴定意见或者结论均可作为诉讼证据提交。 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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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热病疫苗接种后可能出现哪些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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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89-18, 2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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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热病疫苗副作用\n\n百份之五至十的接种人士会于注射后第四至七天期间出现轻微的头痛、低烧、疲倦和肌肉疼痛。即时的过敏性反应是非常罕见的,但也曾有过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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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黄热病疫苗副作用\n\n百份之五至十的接种人士会于注射后第四至七天期间出现轻微的头痛、低烧、疲倦和肌肉疼痛。即时的过敏性反应是非常罕见的,但也曾有过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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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健康体检需要哪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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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84-8, 19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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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健康体检所需的设备要求?\n\n(1)体重秤体重测量应使用杠杆式体重秤或电子体重秤,最大称量为60kg,最小分度值为50g。(2)量床供2岁及以下儿童测量身长使用,最小分度值为2.5px。(3)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测量身高使用,最小分度值为2.5px。(4)软尺无伸缩性软尺,最小分度值为2.5px。(5)听力筛查工具便携式听觉评估仪,筛查型耳声发射仪。(6)视力筛查工具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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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这8类人“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n\n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为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二、积极扩大检测范围,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7.监所工作人员;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疾控机构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各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三、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二)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分批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检测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妥善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样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三)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省市级疾控机构、临检中心、海关全面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室人员数量质量需求。做到采样人员熟练掌握鼻咽拭子、咽拭子等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四)加快设备产能提升。加强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试剂以及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方面研究、审批和市场转化,抓紧增加更简便、更高效准确的检测设备生产,特别是核酸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扩能,扩大商业化应用,积极组织提升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新型检测设备产能应用规模。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当地检测需求和设备、试剂和耗材生产能力,制定供求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生产企业,根据需求尽快扩大设备、试剂和耗材等产能。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检测所需物资统一调配。(五)确保信息安全畅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受检对象的信息准确、检测结果的规范管理和隐私保护。检测机构向受检对象提供检测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各地要及时将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区核酸检测相关信息互认共享,在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入境人员版统一标注。对伪造、篡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高检测效率(一)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要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检测工作,海关负责组织境外入境人员、口岸检疫人员检测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边防检查人员检测工作。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根据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学学生、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检测工作。(二)发挥社区单位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三)完善检测后续工作。检测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社会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信息报告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确诊患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订正。各地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设置隔离点,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五、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党委政府要研究制订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的相关政策措施,调动社会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积极性。省级医保部门及时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本省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录。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本省域内统一执行的收费标准。(三)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海关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的配备予以经费支持,特别要加大对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支持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将检测试剂和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范围并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四)加大宣传倡导。各地宣传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愿检尽检。 儿童健康体检所需的设备及要求?\n\n开展儿童健康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需配备儿童体重秤、量床、身高计、软尺、听诊器、手电筒、消毒压舌板、听力和视力筛查工具、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表)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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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的症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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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5, 176-11, 28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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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的主要症状有哪些?\n\n水痘发病较急,前驱期有低热或中度发热、头痛、肌痛、关节痛、全身不适、食欲不振、咳嗽等症状,起病后数小时,或在1~2天内即成批出现周身性红色斑丘疹、疱疹、痂疹为特征的发疹情况。皮疹首先出现于面部、头皮和躯干,分布呈向心性,以发际、胸背较多,四肢面部较少,手掌足底偶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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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水痘后有什么症状?\n\n(一)典型水痘:1、前驱期:婴幼儿常无症状或症状轻微,出现低热、全身不适的同时已有皮疹出现。年长儿童和成人有畏寒、低热等症状,持续1-2天后才出现皮疹。2、出疹期:初为红斑疹,数小时后变为丘疹并发展为疱疹。1-2天后疱疹从中心开始干枯、结痂,周围皮肤红晕消失,1周左右痂皮脱落愈合,一般不留疤痕。(二)出血型水痘:疱疹内出血,皮肤黏膜有瘀点、瘀斑和内脏出血等。(三)坏疽型水痘:因继发细菌感染所致,皮肤大片坏死,可因败血症死亡。 患水痘后有什么症状?\n\n(一)典型水痘:1、前驱期:婴幼儿常无症状或症状轻微,出现低热、全身不适的同时已有皮疹出现。年长儿童和成人有畏寒、低热等症状,持续1-2天后才出现皮疹。2、出疹期:初为红斑疹,数小时后变为丘疹并发展为疱疹。1-2天后疱疹从中心开始干枯、结痂,周围皮肤红晕消失,1周左右痂皮脱落愈合,一般不留疤痕。(二)出血型水痘:疱疹内出血,皮肤黏膜有瘀点、瘀斑和内脏出血等。(三)坏疽型水痘:因继发细菌感染所致,皮肤大片坏死,可因败血症死亡。 水痘的主要症状有哪些?\n\n水痘发病较急,前驱期有低热或中度发热、头痛、肌痛、关节痛、全身不适、食欲不振、咳嗽等症状,起病后数小时,或在1~2天内即成批出现周身性红色斑丘疹、疱疹、痂疹为特征的发疹情况。皮疹首先出现于面部、头皮和躯干,分布呈向心性,以发际、胸背较多,四肢面部较少,手掌足底偶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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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单位职工一般信息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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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 299-18, 18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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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系统单位职工一般信息变更登记手续\n\n单位职工一般信息变更登记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职工办理联系方式、常用地址等一般信息变更,含在职、退休参保人员。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在单个添加时,先填写证件号码,自动读取人员基本信息(*为必填信息,置灰的为不可修改数据),修改人员一般信息,修改完成点击【添加校验】点击【添加校验】后,会出现人员基本信息修改表的弹框,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需要批量添加时,点击【模板下载】根据示例信息按照模板要求格式,填写好信息。点击【选择报盘】导入刚才填写的模板文件,后点击【上传校验】校验后,若符合参保条件,显示出校验通过的信息,若不符合参保条件,则会显示校验不通过原因,根据不通过原因修改相应信息,重新添加校验。在校验通过列表中,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保存】按钮。点击保存按钮后,生成申报表,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自动跳转到下图页面,表示业务办理成功(在我的办件记录可查看历史办件信息和打印业务相关单据,其他业务同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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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省社保系统单位一般信息变更登记\n\n单位一般信息变更登记服务说明: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保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类型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包括单位收款银行信息、单位经办人信息、单位联系地址等信息变更。填写申报人、手机号码,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在基本信息中,会自动同步单位基本信息和单位经办人信息,可修改单位基本信息(*为必填信息,置灰的为不可修改数据)。点击【单位经办人信息】可添加单位经办人,点击操作中的【修改】或【删除】可以对现有经办人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在银行账户信息中,可以添加或删除、修改账户信息,本单位无银行账户,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按钮。在银行账户信息中,可以添加或删除、修改账户信息,本单位无银行账户,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按钮。可添加银行信息(*为必填项)勾选可参保险种,确认无误后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保存按钮后,生成申报表,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自动跳转到下图页面,表示业务办理成功(在我的办件记录可查看历史办件信息和打印业务相关单据,其他业务同理)。 省社保系统单位一般信息变更登记\n\n单位一般信息变更登记服务说明: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保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类型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包括单位收款银行信息、单位经办人信息、单位联系地址等信息变更。填写申报人、手机号码,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在基本信息中,会自动同步单位基本信息和单位经办人信息,可修改单位基本信息(*为必填信息,置灰的为不可修改数据)。点击【单位经办人信息】可添加单位经办人,点击操作中的【修改】或【删除】可以对现有经办人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在银行账户信息中,可以添加或删除、修改账户信息,本单位无银行账户,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按钮。在银行账户信息中,可以添加或删除、修改账户信息,本单位无银行账户,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按钮。可添加银行信息(*为必填项)勾选可参保险种,确认无误后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保存按钮后,生成申报表,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自动跳转到下图页面,表示业务办理成功(在我的办件记录可查看历史办件信息和打印业务相关单据,其他业务同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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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烟和进口烟对人体有没有更小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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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16, 198-7, 297-7] |
doc_Id: 309-16, score: 19.8211 doc_Id: 198-7, score: 19.8211 doc_Id: 297-7, score: 19.5188 doc_Id: 191-11, score: 19.5188 doc_Id: 68-1, score: 9.9343 doc_Id: 222-13, score: 8.5034 doc_Id: 322-14, score: 7.5354 doc_Id: 308-18, score: 6.8271 doc_Id: 199-3, score: 6.8271 doc_Id: 29-15, score: 6.8234 |
高价烟、进口烟危害小\n\n 科学己证实,任何一种烟草制品对人体都是有害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烟。 那些高价烟和进口烟只是在制烟的工艺、取材、包装方面更加精良些,但常常会在制作过程中添加更多的香料等辅料,而这些辅料对人体的危害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所有的卷烟都会导致严重健康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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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高价烟、进口烟就对人体危害小?\n\n任何一种烟草制品对人体都是有害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烟。那些高价烟和进口烟只是在制烟的工艺、取材、包装方面更加精良些,但常常会在制作过程中添加更多的香料等辅料,而这些辅料对人体的危害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所有的卷烟都会杀人。 是否高价烟、进口烟就对人体危害小?\n\n任何一种烟草制品对人体都是有害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烟。那些高价烟和进口烟只是在制烟的工艺、取材、包装方面更加精良些,但常常会在制作过程中添加更多的香料等辅料,而这些辅料对人体的危害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所有的卷烟都会杀人。 高价烟、进口烟危害小\n\n 科学己证实,任何一种烟草制品对人体都是有害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烟。 那些高价烟和进口烟只是在制烟的工艺、取材、包装方面更加精良些,但常常会在制作过程中添加更多的香料等辅料,而这些辅料对人体的危害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所有的卷烟都会导致严重健康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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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采取了什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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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8, 2-0, 28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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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n\n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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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如何接种疫苗?\n\n我国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即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如果有≤6周岁的孩子迁入其他省份,可直接携带原居住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门诊接种疫苗。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n\n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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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有哪些常见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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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156-2, 2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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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有哪些症状?\n\n可无明显症状。患者症状与肌瘤的部位、生长速度及肌瘤变性有密切关系。月经改变常见于粘膜下肌瘤,表现为月经增多、经期延长、淋漓出血及月经周期缩短,严重时可继发贫血。也可出现有阴道分泌物增多或阴道排液。肌瘤较大时可腹部触及包块,以清晨膀胱充盈时更为明显。肌瘤较大时也可出现压迫症状,如尿频、腹胀、便秘等。肌瘤变性时可出现腹痛伴发热。如子宫肌瘤影响了宫腔形态、或阻塞输卵管开口部位或压迫输卵管使之扭曲变形等还可能导致不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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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子宫肌瘤能结婚、生育吗?\n\n性成熟期的女性应定期做妇科检查,尤其发现有子宫肌瘤后,更应该3个月~6个月做一次妇科检查,以便发现变化,及早处理。子宫肌瘤可以发生在子宫的任何部位,按其发生部位可分为:壁间肌瘤、浆膜下肌瘤和黏膜下肌瘤。子宫肌瘤最常见的症状之一是月经改变。还有经量进行性增多,经期延长等症状。浆膜下肌瘤往往没有月经改变,较大时可以有压迫症状,如尿频、便秘等。较大肌瘤压迫输卵管造成输卵管变形、阻塞,黏膜下肌瘤可使子宫腔变形,引起不孕。如果怀孕,在孕早期会引起流产,晚期会引起早产、胎位异常,产后还会出血或感染。 哪些子宫肌瘤患者需要手术治疗?\n\n具有下列症状者可以考虑手术治疗。(1)有明显症状,特别是月经过多导致贫血者。(2)子宫肌瘤大于3个月妊娠子宫者,或有明显的压迫膀胱(如尿频、尿急)或直肠症状(排便感)者。(3)子宫肌瘤增大迅速,可疑有恶变或子宫肉瘤者。(4)子宫肌瘤位于子宫颈部或突出于阴道者。(5)子宫肌瘤伴有急性下腹疼,可疑有浆膜下肌瘤蒂扭转或红色变性者。(7)由于子宫肌瘤导致不孕或流产者,可行子宫肌瘤切除术。(8)绝经后未行激素补充治疗者,随访观察中肌瘤仍生长者。 子宫肌瘤有哪些症状?\n\n可无明显症状。患者症状与肌瘤的部位、生长速度及肌瘤变性有密切关系。月经改变常见于粘膜下肌瘤,表现为月经增多、经期延长、淋漓出血及月经周期缩短,严重时可继发贫血。也可出现有阴道分泌物增多或阴道排液。肌瘤较大时可腹部触及包块,以清晨膀胱充盈时更为明显。肌瘤较大时也可出现压迫症状,如尿频、腹胀、便秘等。肌瘤变性时可出现腹痛伴发热。如子宫肌瘤影响了宫腔形态、或阻塞输卵管开口部位或压迫输卵管使之扭曲变形等还可能导致不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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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免疫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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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93-5, 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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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n\n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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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疫苗如何分类?\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居民自费或通过保险等方式支付疫苗费用和接种服务费。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含白喉组分的疫苗收费吗?\n\n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白破联合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第免疫规划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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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痢疾是由什么引起的?它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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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痢疾概念\n\n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由志贺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全身中毒症状、腹痛、里急后重、大便次数增加及粘液脓血便为主要特征,严重者有感染性休克和/或中毒性脑病。经粪—口途径传播。菌痢是一种常见的肠道传染病,发病率在法定传染病中位居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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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什么是军团菌病?\n\n军团菌病是由军团菌引起呼吸道感染疾病。空调系统冷却塔很适宜军团菌生长,人吸入军团菌污染的气溶胶可能被感染。感染后的主要症状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肺炎型(军团菌肺炎),另一种是非肺炎型(庞蒂克热)。前者感染后临床表现较重,主要以肺部感染为主的全身脏器损害;当出现多种脏器的损害时,病死率较高。后者感染后临床表现较轻,病程较短,但体温恢复正常后仍会有一些其它症状。目前,军团菌病尚无人--人传播和家用空调引起感染的证据。被感染者多在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的旅店、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场所。 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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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曲菌病是如何感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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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3, 198-4, 306-5] |
doc_Id: 307-3, score: 10.8759 doc_Id: 198-4, score: 10.8759 doc_Id: 306-5, score: 9.3592 doc_Id: 195-15, score: 9.3592 doc_Id: 168-1, score: 9.0756 doc_Id: 90-19, score: 8.5079 doc_Id: 61-15, score: 4.1560 doc_Id: 108-1, score: 4.1202 doc_Id: 299-11, score: 3.9853 doc_Id: 186-3, score: 3.9853 |
弯曲菌(空肠弯曲菌和结肠弯曲菌)病(以下简称弯曲菌病)是怎样感染上的\n\n粪——口途径感染,主要通过污染的食物传播,也可通过昆虫,宠物直接入口传播,以食物和水的传播为主。食用被污染的家禽家畜的肉、奶、蛋类,包括食前未加工或加工不适当的凉拌菜等,均可引起传染。水源传播也很重要,有报告弯曲菌可在水之中存活5周,国际上也有水源性暴发的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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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弯曲菌病?\n\n弯曲菌感染导致的疾病称为弯曲菌病(campylobacterisosis)。弯曲菌病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新发传染病之一,其感染引起的腹泻属于我国丙类法定传染病中的其它感染性腹泻。病人的主要临床症状为腹痛、腹泻、头痛、发热等胃肠炎症状,多见稀便和水样便。多数患者一周内自愈。免疫力低下及严重感染者持续时间较长或者迁延不愈。 什么是弯曲菌病?\n\n弯曲菌感染导致的疾病称为弯曲菌病(campylobacterisosis)。弯曲菌病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新发传染病之一,其感染引起的腹泻属于我国丙类法定传染病中的其它感染性腹泻。病人的主要临床症状为腹痛、腹泻、头痛、发热等胃肠炎症状,多见稀便和水样便。多数患者一周内自愈。免疫力低下及严重感染者持续时间较长或者迁延不愈。 弯曲菌(空肠弯曲菌和结肠弯曲菌)病(以下简称弯曲菌病)是怎样感染上的\n\n粪——口途径感染,主要通过污染的食物传播,也可通过昆虫,宠物直接入口传播,以食物和水的传播为主。食用被污染的家禽家畜的肉、奶、蛋类,包括食前未加工或加工不适当的凉拌菜等,均可引起传染。水源传播也很重要,有报告弯曲菌可在水之中存活5周,国际上也有水源性暴发的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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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预防肺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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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8, 102-16, 14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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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么预防肺结核?\n\n同学们平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应掩住口鼻,不要对着他人,不要随地吐痰;在校期间要勤开窗通风,让室内空气保持流通;每天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的饮食,另外还要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抵抗力,这样就可以打败结核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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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将肺结核病传染给家人及朋友?\n\n家人患上结核病,是很让人痛心的事情,我们在照顾结核患者的同时,怎样防止感染上结核呢?(1)预防肺结核要从三个方面做起:首先要控制传染源,其次要切断传播途径,第三要保护容易受感染的人群。对痰液中带有结核杆菌的患者,把他们隔离起来好好治疗,肺结核主要经过呼吸道感染,有肺结核的患者出去行走时,最好带口罩,以免结核杆菌通过呼吸道传播给正常人。对于身体虚弱,容易感染者,如果结核菌素试验阳性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2)发现家人患有肺结核后,可以住院也可以不住院治疗,在患者的痰液中还有结核杆菌时,说明患者的病情还处在活动 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应首先到哪里就诊?\n\n本地常住人口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县(区)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流动人口一旦出现咳嗽、咯痰、咯血、痰中带血、胸痛、低烧等肺结核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到居住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定点医院就诊检查。我国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物。为保证治疗,患者最好按照医生的医嘱尽量在居住地完成全疗程治疗,如必须离开,应主动将要到的地区及住址告知主管医生,返乡或者到达新住地后应主动、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如果到综合医院就诊时发现肺结核或怀疑患肺结核怎么办?\n\n在综合医院就诊时如果发现肺结核或者怀疑肺结核,应详细询问其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发热、乏力、食欲减退、盗汗等症状,症状出现和持续时间,既往史(结核病史、抗结核治疗史、肝肾病史、药物过敏史、粉尘接触史和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经胸部X线或痰菌检查等诊断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后,患者应携带医生填写的转诊单到结防机构就诊。 |
2 |
| 216 |
汽油的颜色是什么?它有什么特点? |
198 |
[268-16, 121-3, 3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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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是怎样一种物质?\n\n汽油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易燃,具有特殊臭味。汽油不溶于水,易溶于脂类,是日常生活中用得较多的一种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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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中辛烷值对车辆的影响?\n\n汽油辛烷值是衡量汽油在气缸内抗爆震燃烧能力的一种指标,在国标GB17930中汽油的标号就代表其辛烷值,标号越大就代表其抗爆震能力越高。车辆使用辛烷值不合格的汽油发动机会产生爆震,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会导致发动机拉缸。但是车辆使用辛烷值高的汽油也有危害,使用高辛烷值汽油,其在发动机内燃烧不充分,会产生积碳,长期以来就会带来车辆加速无力等现象。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湖北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n\n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湖北健康码常见问题答疑1、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推出的湖北健康码有什么作用?为体现“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精神,方便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湖北健康出行、方便工作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精神,为在鄂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2、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申领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下载鄂汇办APP?鄂汇办APP是目前我省唯一为外籍、港澳台人员发放湖北健康码的通道。需要下载鄂汇办APP。3、湖北健康码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在申领页面按照相关指引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所填信息将会与系统后台进行比对,原则上24小时内比对完成。若后台比对一致,即可正常生成湖北健康码;若信息有出入,将无法生成湖北健康码。4、外籍、港澳台人员在卡口如何核验健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在通过卡口核验时,被动核验时,可以通过鄂汇办APP亮码,供卡口人员查看放行或由核验人员使用鄂汇办扫码核验功能扫描;主动核验时,外籍、港澳台同胞使用鄂汇办APP核验功能,扫描卡口的支付宝场所码,完成出入卡口亮码登记。5、能保障个人填报信息的数据安全吗?湖北健康码由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收集、使用相关数据,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6、申领流程完毕后,我的健康码在哪里查看?针对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鄂汇办APP开设了专门的健康码申领/查看入口,具体路径如下:1)打开鄂汇办APP,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一栏,进入湖北健康码查看页面。2)点击“湖北健康通行证”,即可查看湖北健康码实时状态。7、为什么我的健康码显示是灰色?如健康码颜色呈灰色,说明您的填报信息正在审核中或比对错误。按照外籍、港澳台人员申领流程,原则上后台比对完成时间为24小时。8、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健康证明?用户成功申领湖北健康码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即可正常出行、复工、出入已开放的公共场所,无需另外开具纸质健康证明。9、外籍、港澳台人士申请湖北健康码是否需要注册鄂汇办账号?外籍、港澳台人士通过鄂汇办APP申请湖北健康码无需注册鄂汇办账号,直接在首页点击“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健康码”即可申请。10、申请界面介绍申请界面有两个选项,1.“湖北健康码”2.“湖北健康通行证”(1)“湖北健康码”为湖北健康码申请界面具体如下:按照相关提示填写信息,提交即可。(2)“湖北健康通行证”外籍、港澳台人士成功申请湖北健康码后,可点击该模块向工作人员出示其健康码。11、其他(1)外籍、港澳台人士在申请湖北健康码时如出现系统问题,如无法提交、乱码等问题,请将这类问题转至省12345平台处理。(2)外籍、港澳台人士反映信息填写错误,可以通过申请页面修改,但每天只能修改一次。(3)外籍、港澳台人士对健康码颜色有异议,请让用户直接拨打027-87122256反映。 汽油有些什么危害和毒性?\n\n汽油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高浓度的汽油可以使呼吸麻痹;汽油也刺激皮肤、黏膜。 |
2 |
| 217 |
手足口病是由什么引起的? |
199 |
[301-4, 195-10, 3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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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概念\n\n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在夏秋季比较常见,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丘疱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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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治疗\n\n以对症处理为主要措施。曾患手足口症的小孩,有可能再次患上手足口症,因为多种肠道病毒血清型均可引起手足口病,且相互之间无交叉保护,因此同一儿童可能因感染不同肠道病毒血清型而多次发生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治疗\n\n以对症处理为主要措施。曾患手足口症的小孩,有可能再次患上手足口症,因为多种肠道病毒血清型均可引起手足口病,且相互之间无交叉保护,因此同一儿童可能因感染不同肠道病毒血清型而多次发生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概念\n\n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在夏秋季比较常见,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丘疱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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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焦油、淡味的卷烟是否危害较小? |
199 |
[297-18, 186-14, 3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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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焦油、淡味的卷烟危害是否比较小?\n\n不是。首先,对于低焦油、淡味的卷烟,吸烟者往往会吸的更多更深,来获得满足感;其次,烟草中的致癌物质有很多种,不仅仅存在于焦油中;第三,人体实际吸入的焦油量和烟盒包装上印的并不一样,因为检测机器的吸烟模式和真正的吸烟行为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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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焦油、淡味的卷烟危害是否比较小?\n\n 不是的。 “低焦油”、“淡味”卷烟并未降低吸烟者的疾病风险。 实验发现,吸“低焦油卷烟”者体内的烟草烟雾有害成分并不比吸普通卷烟的人低。同时,大量流行病学研究也证实,“低焦油卷烟”与普通卷烟一样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外,吸烟者在吸“低焦油卷烟”的过程中存在“吸烟补偿行为”,包括用手指和嘴唇堵住滤嘴上的透气孔、加大吸入烟草烟雾量和增加吸卷烟的支数等。吸烟者通过这些行为可以补偿吸入体内的焦油和尼古丁的绝对量,所以实际吸入的焦油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并未减少。 烟草业设计和推出“低焦油”卷烟的目的在于 低焦油、淡味的卷烟危害是否比较小?\n\n 不是的。 “低焦油”、“淡味”卷烟并未降低吸烟者的疾病风险。 实验发现,吸“低焦油卷烟”者体内的烟草烟雾有害成分并不比吸普通卷烟的人低。同时,大量流行病学研究也证实,“低焦油卷烟”与普通卷烟一样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外,吸烟者在吸“低焦油卷烟”的过程中存在“吸烟补偿行为”,包括用手指和嘴唇堵住滤嘴上的透气孔、加大吸入烟草烟雾量和增加吸卷烟的支数等。吸烟者通过这些行为可以补偿吸入体内的焦油和尼古丁的绝对量,所以实际吸入的焦油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并未减少。 烟草业设计和推出“低焦油”卷烟的目的在于 低焦油、淡味的卷烟危害是否比较小?\n\n不是。首先,对于低焦油、淡味的卷烟,吸烟者往往会吸的更多更深,来获得满足感;其次,烟草中的致癌物质有很多种,不仅仅存在于焦油中;第三,人体实际吸入的焦油量和烟盒包装上印的并不一样,因为检测机器的吸烟模式和真正的吸烟行为有所不同。 |
2 |
| 219 |
什么是疾病的潜伏期? |
199 |
[86-17, 34-18, 3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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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疾病的潜伏期?\n\n从感染病原体到发病期间叫潜伏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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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后偶合症是什么?\n\n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偶合症是最容易出现的,也是最容易造成误解的。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因此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疫苗接种率越高、疫苗品种越多、发生的偶合率越大。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怎样造成的,其特征是什么\n\n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进食被细菌或其细菌毒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疾病。是食物中毒中最常发生的一类,我国每年发生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数的30%~90%,中毒人数占食物中毒总人数的60%~90%。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几个典型特征,一、多发生在夏秋天气炎热季节;二、一般发病呈群体性,有时是一家人,尤其是发生在集体食堂者多见;三、发病者与食用同一污染食物有关,而未食污染食物者不发病;四、不传染;五、潜伏期短;六,除肉毒毒素中毒外,病程一般较短,多数在2~3天内恢复,预后一般较好。 什么叫疾病的潜伏期?\n\n从感染病原体到发病期间叫潜伏期。 |
2 |
| 220 |
流脑的诊断依据是什么? |
199 |
[286-5, 179-1, 1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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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脑诊断\n\n(1)应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和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验结果做出疑似及临床诊断。(2)确诊需要脑膜炎奈瑟菌病原学或免疫学检测的阳性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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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是什么?\n\n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包括:(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测。具体而言,HIV抗体和病原学检测是确诊HIV感染的依据;流行病学史是诊断急性期和婴幼儿HIV感染的重要参考;CD4+T淋巴细胞检测和临床表现是HIV感染分期诊断的主要依据;艾滋病的指征性疾病是艾滋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是什么?\n\n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包括:(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测。具体而言,HIV抗体和病原学检测是确诊HIV感染的依据;流行病学史是诊断急性期和婴幼儿HIV感染的重要参考;CD4+T淋巴细胞检测和临床表现是HIV感染分期诊断的主要依据;艾滋病的指征性疾病是艾滋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什么是流脑?\n\n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菌引起经呼吸道传播的急性化脓性脑膜炎。冬春季多发,发病以<15岁儿童为主,<7岁儿童病死率较高。我国每年报告数百例流脑,以散发为主,部分地区有聚集性病例发生。流脑重症病例可在24小时内死亡,幸存者中仍有10%~20%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历史上我国流脑病例以A群脑膜炎奈瑟菌为主,近年来流脑病例中C群、B群脑膜炎奈瑟菌检出呈增多趋势,部分地区C群脑膜炎奈瑟菌已成为流行优势菌群,少数地区检出W135群、X群脑膜炎奈瑟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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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
200 |
[286-6, 175-14, 29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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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n\n15岁以下病因不明的任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包括临床初步诊断为吉兰-巴雷综合征(GBS)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怀疑为脊髓灰质炎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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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排除病例\n\n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为排除病例:1.疑似病例经实验室和临床检查有确凿证据诊断为非脊髓灰质炎的其它疾病。2.疑似病例的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未分离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或麻痹后1个月内脑脊液或血液特异性IgM抗体阴性,或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无4倍升高者。 脊髓灰质炎排除病例\n\n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为排除病例:1.疑似病例经实验室和临床检查有确凿证据诊断为非脊髓灰质炎的其它疾病。2.疑似病例的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未分离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或麻痹后1个月内脑脊液或血液特异性IgM抗体阴性,或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无4倍升高者。 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n\n15岁以下病因不明的任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包括临床初步诊断为吉兰-巴雷综合征(GBS)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怀疑为脊髓灰质炎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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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有哪些禁忌? |
200 |
[67-11, 178-5, 28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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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有哪些禁忌?\n\n(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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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C群流脑疫苗具体的免疫程序是什么?\n\n儿童在3岁和6岁各接种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且间隔≥3年,接种第1剂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与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第2剂间隔≥1年。 A群C群流脑疫苗有几种?能够预防哪种疾病?\n\nA群C群流脑疫苗有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和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两种,可以预防A群、C群流脑。 A群C群流脑疫苗有几种?能够预防哪种疾病?\n\nA群C群流脑疫苗有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和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两种,可以预防A群、C群流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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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性毒剂是如何引起死亡的? |
200 |
[49-18, 326-2, 29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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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性毒剂是怎样一种毒剂?\n\n这类毒剂主要损伤呼吸系统,引起中毒性肺水肿,导致缺氧和窒息而死亡。主要代表为:光气、双光气。都是无色或微黄色的液体,挥发性很强,有烂干草的气味。这类毒剂一般通过爆炸后汽化由呼吸道吸入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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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性毒剂有什么毒性及危害?\n\n窒息性毒剂毒性较强、作用也很迅速,也是一种致死性毒剂,只要吸入几口高浓度的光气就可引起中毒。窒息性毒剂主要病变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导致出现呼吸困难、组织缺氧,肺水肿而死亡。毒性和伤害作用较前几种致死性毒剂低。 神经性毒剂有什么毒性及危害?\n\n神经性毒剂毒性强烈、作用迅速,是一种速杀性毒剂,只要吸入一口或皮肤上沾上一滴就可引起抽筋、死亡。神经性毒剂导致死亡的关键是呼吸衰竭造成的窒息死亡。 窒息性毒剂是怎样一种毒剂?\n\n这类毒剂主要损伤呼吸系统,引起中毒性肺水肿,导致缺氧和窒息而死亡。主要代表为:光气、双光气。都是无色或微黄色的液体,挥发性很强,有烂干草的气味。这类毒剂一般通过爆炸后汽化由呼吸道吸入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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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200 |
[2-0, 21-0, 2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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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领证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n\n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具体要求咨询各签发机构)。领证人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对、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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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我们是二孩家庭,新购了商品房,如何领补贴?”“再婚家庭三孩,购房享受补贴政策吗?”昨日,晚报记者从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市民关心的关于生育二孩或三孩购房补贴的细则出来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n去年,晚报君发布了\n《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n▼▼▼\n☝点击上图可回顾详情☝\n其中明确“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具体如何申领?日前,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n根据规定,符合国家二孩(2016 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n01\n申请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n02\n申请人所购普通住房为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和五个组团(主城区范围: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n03\n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2日(含起日)以后;\n04\n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n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n01\n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荆 发[2022]15 号)印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此后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n02\n同一套住房已经享受生育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n03\n同一类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生育购房补贴政策的。\n此项补贴的标准为:\n01\n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n02\n三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n所有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后 6 个月内可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n购房补贴分区域按家庭申领\n据悉,此次“二孩”“三孩”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区域,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各区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进行查询,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n申请人申领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n01\n《荆门市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 http://zfhcxjsj.jingmen.gov.cn/下载);\n02\n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离异家庭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抚养关系有效证明;\n03\n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n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地点为:\n东宝区: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6858。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442158。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 B 座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8658024。\n在此特别提醒\n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且申请人应为我市户籍;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购房补贴发放后,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申请人要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同时,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n请点击下方\n关注荆门晚报\n👇👇👇\n荆门晚报原创微信 未经授权 其它公众号禁止转载\n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袁凯\n主编/张义 编辑/聂传翼\n微信广告合作:0724-2378897 沙洋县新生儿落户的申请流程?\n\n(一)申请一表登记。由新生儿母亲在助产医院设立的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填报并提交《沙洋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母亲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材料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给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材料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记录表等有关资料。(三)综合一窗受理。在助产医院设立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按照“专人专职专岗”要求,实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一窗受理、多证联办。(四)办理一站服务。1.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助产医院综合窗口核查信息后,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当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母子健康手册),并将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材料上传至“联办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落户方户口簿全户页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纸质材料,由医院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落户地派出所。(时限:即时)2.登记出生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理户口登记,并将落户信息上传至联办系统,联办系统通过短信提醒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事宜。(时限:1个工作日)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新生儿社保卡申领。医保、人社办理窗口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保卡申领,办理结束后联办系统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时限:医保登记2个工作日,社保卡申领5个工作日)(五)证件一并送达。事项办结后,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社保卡(医保卡)及出生户口采取就近领取或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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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接种腮腺炎疫苗? |
201 |
[93-5, 166-1, 17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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腮腺炎疫苗接种的禁忌症\n\n(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过敏者,如新霉素或明胶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5)妊娠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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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3)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如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人员,不能接种。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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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 |
孕晚期的保健重点有哪些? |
201 |
[291-9, 198-3, 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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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的保健重点有哪些?\n\n按照初诊或复诊要求进行相应检查。继续绘制妊娠图。妊娠36周前后估计胎儿体重,进行骨盆测量,预测分娩方式,指导其选择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特殊辅助检查。进行保健指导。动态筛查危险因素,发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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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的保健指导重点有哪些?\n\n1)如有贫血(血红蛋白<110g/L)给予铁剂纠正。2)如有其他疾病,医生会给予相应治疗。3)在孕中期饮食基础上适当调整,合理控制总热量,适当限制肥肉和谷物过多摄入,继续补充富含钙和铁的食物。4)安全、科学的孕晚期体操,锻炼盆底肌肉,增加骨盆与产道肌肉的弹性。5)注意见红、下腹酸胀、阴道分泌物增多等临产信号,做好住院分娩的准备。 孕晚期的保健指导重点有哪些?\n\n1)如有贫血(血红蛋白<110g/L)给予铁剂纠正。2)如有其他疾病,医生会给予相应治疗。3)在孕中期饮食基础上适当调整,合理控制总热量,适当限制肥肉和谷物过多摄入,继续补充富含钙和铁的食物。4)安全、科学的孕晚期体操,锻炼盆底肌肉,增加骨盆与产道肌肉的弹性。5)注意见红、下腹酸胀、阴道分泌物增多等临产信号,做好住院分娩的准备。 孕晚期的保健重点有哪些?\n\n按照初诊或复诊要求进行相应检查。继续绘制妊娠图。妊娠36周前后估计胎儿体重,进行骨盆测量,预测分娩方式,指导其选择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特殊辅助检查。进行保健指导。动态筛查危险因素,发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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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盆腔炎性疾病? |
201 |
[200-13, 302-18, 1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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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腔炎性疾病有哪些预防措施?\n\n在生活上,注意劳逸结合、增加营养、锻炼身体,以增强整体抵抗力,洁身自爱,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治疗主要为抗生素治疗,配合服用活血化淤的中药,以及物理治疗可改善症状及远期预后。如果有明确局限病灶,如输卵管卵巢炎性包块,可以手术治疗;盆腔脓肿在大剂量抗生素使用后疗效不佳,也可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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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盆腔炎性疾病?\n\n预防盆腔炎,首先在分娩、流产后(宫颈口未很好关闭),或月经期(子宫内膜剥脱面的扩张的血窦),不能使用不洁物当经血垫,经期严禁性交。另外在宫腔手术操作中,严格无菌技术和恰当选择适应证。平时注意个人卫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避免不洁性交,患性传播疾病时,应强调对其性伴侣进行诊治,以免反复感染。 如何预防盆腔炎性疾病?\n\n预防盆腔炎,首先在分娩、流产后(宫颈口未很好关闭),或月经期(子宫内膜剥脱面的扩张的血窦),不能使用不洁物当经血垫,经期严禁性交。另外在宫腔手术操作中,严格无菌技术和恰当选择适应证。平时注意个人卫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避免不洁性交,患性传播疾病时,应强调对其性伴侣进行诊治,以免反复感染。 什么是盆腔炎性疾病?\n\n盆腔炎性疾病是妇科常见病,包括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和输卵管卵巢脓肿,以及盆腔腹膜炎。炎性可局限于上述器官某一部位或几个部位。盆腔炎性疾病好发于性活跃期的生育年龄女性。无月经的少女和绝经后妇女很少发病。以下情况可以导致盆腔炎性疾病发生。①产后或流产后感染。产后抵抗力下降(尤其反复流产后),抵抗力下降,细菌等病原体容易感染。感染的病原体有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链球菌、厌氧菌以及性传播的病原体如淋菌、疱疹病毒、沙眼衣原体及支原体等。②不安全性生活,过早、过频或经期性交等,可以引起附件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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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有哪些禁忌? |
202 |
[178-5, 283-14, 2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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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有什么禁忌?\n\n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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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C群流脑疫苗有几种?能够预防哪种疾病?\n\nA群C群流脑疫苗有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和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两种,可以预防A群、C群流脑。 A群C群流脑疫苗有几种?能够预防哪种疾病?\n\nA群C群流脑疫苗有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和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两种,可以预防A群、C群流脑。 接种流脑疫苗收费吗?\n\n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果适龄儿童选择接种国家提供的免疫规划疫苗,则为免费接种;同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其对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A群C群流脑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或其他联合疫苗则属于自费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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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发现自己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该怎么处理? |
202 |
[68-3, 92-11, 3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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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可疑症状处理措施\n\n如发现可疑症状和体征,如发热、咳嗽等,特别是接触过病人或到过疫区的人,应及早就医,医生会依情况做出科学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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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3~4个月宝宝感冒?\n\n感冒可在任何季节出现,症状有发热、咳嗽、咽痛、流涕。这一时期的宝宝感冒多以发热为主,局部症状如咽痛、流涕、打喷嚏的表现较轻,可伴有呕吐或腹泻。感冒的病因绝大多数是病毒感染,如果宝宝在体温退时仍活泼、吃奶好、精神像往常一样,无其他异常表现,家长可不必紧张。治疗上一般以退烧为主。因小宝宝抵抗力低下,可发生脑膜炎等疾病。上感可以脑膜炎等一些疾病的前驱(早期)表现,需密切观察患儿的精神状态、吃奶情况等有无异常。若宝宝热度较高,或精神不佳、吃奶差或出现其他异常表现,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肺结核病的可疑症状有哪些?\n\n咳嗽、咯痰2周或以上是肺结核最常见的可疑症状,同时也会伴有咯血、血痰、发热或胸痛等症状。随着病情发展,患者也会出现疲劳不适、盗汗、食欲不振和逐渐消瘦等症状。但是,与其它疾病一样,肺结核病早期症状并不明显,因此一旦出现这些可疑症状,就应当想到自己是否患了肺结核病,立即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检查。 发现可疑症状处理措施\n\n如发现可疑症状和体征,如发热、咳嗽等,特别是接触过病人或到过疫区的人,应及早就医,医生会依情况做出科学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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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登记服务是为了办理什么保险登记? |
202 |
[222-13, 2-0, 2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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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社保系统登记手续\n\n建筑工程项目登记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办理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填写建筑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为必填信息,置灰的为自动读取且不可修改数据)上传材料并点击【保存】跳转到下图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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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省社保系统建筑工程项目信息变更如何操作\n\n建筑工程项目信息变更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办理信息变更。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首先需要选择项目,在选择项目后,会自动同步工程项目信息,可修改工程项目信息、添加支付银行信息。修改完成后选择附件材料。上传材料(必传材料必须上传才能办理,分组材料在同一组别内至少上传一种材料,可选材料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不影响办理业务)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跳转到下图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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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中毒发生后应该采取哪些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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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15, 36-13, 1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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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中毒发生怎样救护?\n\n①立即去除污染源,脱去污染衣服,保持呼吸道畅通,控制体温,尽快查清中毒的药名、药量。②经皮肤中毒者,速用清水或肥皂水(敌百虫中毒者除外)冲洗污染部位。若眼内溅入农药,用清水或生理盐水连续冲洗后,再滴入0.25%氯霉素眼药水。③经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领。④口服中毒者,尽快引吐、洗胃、导泻。⑤送医院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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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农药用药纠纷时,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应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n\n农药用药纠纷的种类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种:一是防治效果不好;二是农作物发生药害;三是人畜中毒事故;四是环境污染事故。在这四类纠纷投诉中,尤以农作物药害纠纷最为突出。当出现农药用药纠纷时,经营者、使用者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处理措施大体相同。1.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发生农作物药害纠纷时,农药经营者要及时到用药现场查看药害表现及损害程度,了解农药使用者购买使用农药的具体情况(包括农药品种、适用作物范围、使用时期、使用剂量等),农药使用者应当客观告知具体情况;农药经营者应当根据药害情况,向农药使用者提出减轻药害、降低或挽回损失的补救措施;双方共同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若导致药害的原因明确,双方就损失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协商处理。2.农药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发生药害纠纷,双方争执不下、不能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可申请农药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农药执法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开展相关调查。一是了解销售、购买、使用的农药产品,农药适用作物范围、使用时期、使用剂量等以及购买使用环节的相关证据;二是对药害的表现及损害情况进行客观记录;三是核查农药产品来源及生产经营合法性,若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的,作抽样送检;四是在此基础上分析药害产生的原因及纠纷双方各自的责任;五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调解,若调解能达成协议,按协议处理纠纷。3.民事诉讼处理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上述途径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若农药使用者主张导致损害的原因是农药问题而请求赔偿,就必须准备农药购买凭证、农药产品包装标签、农药使用说明、农药经营者推荐的使用方法、农药产品性能介绍资料、农药使用后产生药害的照片或录像等证明材料、农药产品检测报告、造成损害的事实依据等证据。同时,农药执法机构所作的相关调查、分析鉴定意见或者结论均可作为诉讼证据提交。 哪些工作场所可能接触有机磷杀虫剂?\n\n喷洒农药者在农药使用过程中,操作不正确,引起中毒。农药厂工人在有机磷农药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损坏、包装破损、操作不当或偶发事故等原因,使有机磷农药以跑、冒、滴、漏等形式散布出来,未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可引起中毒。农药在搬运、装卸、贮存、销售过程中由于包装不好,农药流出或散逸,如这时缺乏防护措施,可致人体沾染或吸入而引起中毒。自杀也是引起此类农药中毒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发现职业中毒后事发单位应该报告哪些内容?\n\n工作中当发现有人可能发生急性中毒时,事发单位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中心报告以下内容;中毒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者的临床表现、接触人员、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当地的气象条件以及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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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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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16, 192-5, 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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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怎么办?\n\n一旦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说明已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你应当:(1)保持乐观情绪,合理营养,适当锻炼,避免再感染其它疾病,尤其要防止感染性病或再次感染艾滋病病毒。(2)定期就医,遵从医生嘱告。(3)将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事实告诉你的配偶或性伴。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无论从道义上或法律上你都有责任不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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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应该怎么办?\n\n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应及时采取医学手段阻止艾滋病病毒传给婴儿。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时采取抗病毒药物干预、减少分娩时时损伤性操作、避免母乳喂养等措施,可大大降低胎、婴儿感染的可能性。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怀孕妇女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孕期和产时服用抗病毒药物、住院分娩减少损伤性危险操作、以及产后避免母乳喂养等预防传播的措施,可大大减少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的机会。孕妇在怀孕早期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应向医生咨询,充分了解艾滋病对胎、婴儿和自身的潜在危害,自愿选择是否继续怀孕。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应该怎么办?\n\n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应及时采取医学手段阻止艾滋病病毒传给婴儿。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时采取抗病毒药物干预、减少分娩时时损伤性操作、避免母乳喂养等措施,可大大降低胎、婴儿感染的可能性。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怀孕妇女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孕期和产时服用抗病毒药物、住院分娩减少损伤性危险操作、以及产后避免母乳喂养等预防传播的措施,可大大减少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的机会。孕妇在怀孕早期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应向医生咨询,充分了解艾滋病对胎、婴儿和自身的潜在危害,自愿选择是否继续怀孕。 如何预防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n\n预防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最有效的方法是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病毒。有感染危险的妇女,如静脉吸毒、多性伴或怀疑自己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过性接触的妇女,在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应考虑做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应避免怀孕,一旦决定怀孕或已经怀孕,应该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咨询,接受母婴阻断治疗及干预,使母婴传播的危险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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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氟中毒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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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78-4, 306-1] |
doc_Id: 121-0, score: 10.5351 doc_Id: 78-4, score: 9.8488 doc_Id: 306-1, score: 9.8219 doc_Id: 204-1, score: 9.8219 doc_Id: 180-4, score: 8.5391 doc_Id: 309-1, score: 8.2428 doc_Id: 204-4, score: 8.2428 doc_Id: 137-0, score: 7.4785 doc_Id: 54-13, score: 7.1236 doc_Id: 284-3, score: 6.8163 |
地方性氟中毒的治疗效果如何?\n\n地方性氟中毒的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药物,主要靠预防。减少机体对氟的摄入,改善生活条件,增强机体抵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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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的预防措施有哪些?\n\n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的主要预防措施是改换低氟水源,如打低氟井、引江河湖泊等低氟水源,干旱缺水地区可用水窖或屋檐集水。在无低氟水源的病区,可选用氯化铝、羟基磷灰石、骨炭等除氟剂除氟,分为在集中式供水过程中或家用降氟罐中使用,以达到降氟效果。 地方性氟中毒概念\n\n地方性氟中毒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发生的一种地球化学性疾病。它是在自然条件下,人们长期生活在高氟环境中,通过饮水、空气、食物、茶等介质,使体内摄入过量的氟而引起的全身性的慢性性中毒。地方性氟中毒在我国大陆分布广泛,除上海市、海南省外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病区。 地方性氟中毒的治疗效果如何?\n\n地方性氟中毒的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药物,主要靠预防。减少机体对氟的摄入,改善生活条件,增强机体抵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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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机构职能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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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13, 84-8, 2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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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职能\n\n1.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2.负责建设科学合理、分工明晰、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促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为地方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3.指导县(市、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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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工业产品检验服务指南\n\n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化肥、建材、石油、食品包装等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业务二、基础要素(一)事项名称:化肥、建材、石油、食品包装等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二)申请形式:窗口申请(三)受理机构:荆门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技术业务室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兴隆大道227号荆门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南楼一楼大厅工业产品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受理电话:0724-6903299(四)实施机构:荆门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六)职能:承担化肥、建材、石油、食品包装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七)受理要求:1.受理条件(1)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外观、数量符合技术要求的样品;(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八)办结时限:受理检验1个工作日内回复;检验服务时限:化肥产品检验办结时限为11~19个工作日;建材产品检验办结时限为16~34个工作日;石油产品检验办结时限为10工作日、食品包装(可降解生物及塑料制品)24工作日~100日。(一次性委托检验数量超过10批次或遇如新冠病毒等非不可抗拒力因素,双方按协议期限办理)(九)申请材料:化肥、建材、石油、食品包装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申请: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或委托人确认(十)结果名称:1.检验报告(十一)收费:本事项不收费(十二)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以市政府通知为准)(十三)办事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办理窗口进行申请。(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及检验样品外观、数量等进行审核,资料齐全并在检测资质范围内,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补正;不在检测资质范围内的,不予受理。(3)检验根据检验协议书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验。(4)报告出具检验报告经编制、审核、签发后出具,报告完成。(5)申请人按检验协议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检验报告。 这8类人“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n\n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为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二、积极扩大检测范围,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7.监所工作人员;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疾控机构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各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三、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二)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分批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检测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妥善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样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三)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省市级疾控机构、临检中心、海关全面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室人员数量质量需求。做到采样人员熟练掌握鼻咽拭子、咽拭子等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四)加快设备产能提升。加强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试剂以及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方面研究、审批和市场转化,抓紧增加更简便、更高效准确的检测设备生产,特别是核酸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扩能,扩大商业化应用,积极组织提升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新型检测设备产能应用规模。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当地检测需求和设备、试剂和耗材生产能力,制定供求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生产企业,根据需求尽快扩大设备、试剂和耗材等产能。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检测所需物资统一调配。(五)确保信息安全畅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受检对象的信息准确、检测结果的规范管理和隐私保护。检测机构向受检对象提供检测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各地要及时将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区核酸检测相关信息互认共享,在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入境人员版统一标注。对伪造、篡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高检测效率(一)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要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检测工作,海关负责组织境外入境人员、口岸检疫人员检测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边防检查人员检测工作。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根据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学学生、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检测工作。(二)发挥社区单位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三)完善检测后续工作。检测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社会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信息报告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确诊患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订正。各地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设置隔离点,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五、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党委政府要研究制订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的相关政策措施,调动社会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积极性。省级医保部门及时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本省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录。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本省域内统一执行的收费标准。(三)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海关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的配备予以经费支持,特别要加大对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支持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将检测试剂和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范围并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四)加大宣传倡导。各地宣传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愿检尽检。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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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洋县办理电动车上牌和保险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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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电动车上牌、保险办理所需资料\n\n1、电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2、电动车合格证;3、购车发票。说明:①不能提供电动车合格证的需拓印有效电动机号或大架号;②不能提供购车发票的需提供个人车辆来源合法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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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n刚刚\n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n发布最新消息:\n荆门市即将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n小伙伴们请准备好电动自行车要上牌了哟\n为什么要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n01\n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n根据市场监督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交警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文件明确: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n02\n群众安全出行有需要\n作为近年来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因灵活便捷易停放、价格便宜易操作在许多地区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缺少约束等原因,电动自行车横穿、逆行、闯灯、占道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部分由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因没有车牌和登记信息,很难找到肇事车辆和肇事者,案件难以办理。\n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n一\n对符合国标并具有 CCC 认证证书、且无不准许办理情形的,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申请,凭其身份证明及电动自行车来历及整车出厂合格证等证明、凭证,经交验车辆合格后,予以办理登记。\n二\n登记服务点可通过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确认材料真实性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真实性证明。\n三\n遇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登记:1.提交的资料无效、被涂改的或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2.擅自改装的;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4.已在外地(跨支队辖区)登记且未办理注销的;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n法律依据\n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登记。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车辆合格证明。\n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50元罚款。\n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此呼吁广大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好这项工作、做好准备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同时,自觉抵制各项交通陋习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抢行、不闯灯、不逆行、不占道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携手打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道路交通环境\n来源:荆门交警\n编辑:张 文编审:周 桂监制:李 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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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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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8, 240-18, 2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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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n\n一、申请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数据共享可获取免提交)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数据共享可获取免提交)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数据共享可获取免提交)二、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登记发证(一窗办结)三、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1、我中心提供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书服务,您可在申请办证时选择邮寄。2、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龙泉大厦西附楼一楼3、服务咨询电话:0724-222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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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抵押权首次登记\n\n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一、申请材料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集成表二、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登记发证(一窗办结)三、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四、办理时限:4小时温馨提示:1、我中心提供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书服务,您可在申请办证时选择邮寄。2、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龙泉大厦西附楼一楼3、服务咨询电话:0724-2222138 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抵押权首次登记\n\n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一、申请材料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集成表。二、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登记发证(企业专窗办结)。三、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结。温馨提示:1、中小微企业凭企业书面承诺书免收不动产登记费。2、我中心提供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书服务,您可在申请办证时选择邮寄。3、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龙泉大厦西附楼一楼。4、服务咨询电话:0724-222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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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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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n\n1、申报父母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2、《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确认登记表》(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不同的、由父母共同签署)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4、《出生医学证明》5、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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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沙洋县新生儿落户的申请流程?\n\n(一)申请一表登记。由新生儿母亲在助产医院设立的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填报并提交《沙洋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母亲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材料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给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材料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记录表等有关资料。(三)综合一窗受理。在助产医院设立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按照“专人专职专岗”要求,实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一窗受理、多证联办。(四)办理一站服务。1.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助产医院综合窗口核查信息后,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当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母子健康手册),并将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材料上传至“联办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落户方户口簿全户页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纸质材料,由医院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落户地派出所。(时限:即时)2.登记出生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理户口登记,并将落户信息上传至联办系统,联办系统通过短信提醒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事宜。(时限:1个工作日)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新生儿社保卡申领。医保、人社办理窗口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保卡申领,办理结束后联办系统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时限:医保登记2个工作日,社保卡申领5个工作日)(五)证件一并送达。事项办结后,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社保卡(医保卡)及出生户口采取就近领取或快递送达。 如何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n\n首次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新生儿户口本复印件;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三、新生儿父母联系电话,即可办理。(仅限居住地为本辖区的新生儿办理;出生90天内,可直接办理,出生当年免缴;超过90天,要求父母任意一方在掇刀区或市直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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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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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审批(引进人才落户)\n\n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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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n\n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安置地点关乎军转干部未来工作、生活。选择安置地点,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其次要清楚自身具备的安置去向条件,在政策范围内做出慎重选择。本文对现行的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供军转干部参考。(1)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2.回配偶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3.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2)投靠配偶安置1.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2.配偶随军取得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落户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④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3.双军人单转或双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有的大城市基于实际还有一些规定,如上海市要求,双军人单转,一方在驻沪部队服役须满1年。重庆市规定,非主城区入伍的双军人夫妇,同时或一方转业进主城区安置,需有一方在主城区服役满2年。4.配偶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配偶(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系购房落户的,各地要求不一。如:北京市要求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满4年;天津市要求通过购房、投资方式将配偶落户天津的,须满足蓝本户口转红本户口满2年(蓝本转红本约需4年);重庆市要求,在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6年、落户须满3年,在非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4年、落户须满3年(如转业干部本人是重庆郊区县入伍的,在主城区购房落户,取得房产须满5年、户口须满2年);江苏省规定,配偶经引进人才、招聘、招考、调动来南京工作的,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通过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南京户口的,不予接收。(3)留在部队驻地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注: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非撤并降改移部队。相关文件规定: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4).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5.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正常渠道(随军、工作调动、离退休安置)取得的常住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6.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非正常渠道(购房、投资、投靠亲友、挂靠人才市场等)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父母(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系购房落户的,要求与配偶购房落户相同。部分省市要求,投靠子女安置的,子女须已成年、参加工作。(5)到有关地级市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新疆明确,地区、自治州比照地级市执行。(6)对立功和在艰苦边远地区长期服役人员照顾安置一些省对功臣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上有照顾。浙江、江西、贵州省规定,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可在全省范围选择安置地点,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贵州省荣立3次三等功亦可)的,可在所到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湖北省规定,凡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可照顾调整到武汉地区安置;青海省规定,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寒缺氧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或在海拔3000米以上边远艰苦地区连续服役满15年,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工作满10年的,可在西宁地区安置。(7)因国家或地区建设需要跨地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申请跨地安置的,须出示有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小贴士需要理清几个概念祖籍:依中国民俗文化,祖籍追溯三代,指爷爷奶奶稳定生活地及父亲出生长大的地方。籍贯:一般指本人出生并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地方。原籍:多指籍贯。入伍地:一般指本人有稳定生活基础(有常住户口)并通过兵役机关应征入伍的地方。各省军转安置政策普遍规定,从高校毕业接收入伍的,高校所在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违反征兵规定异地入伍的,征接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一般来讲,原籍和入伍地应是同一地。需要注意的结婚时间要求部分省市为防止假结婚,对结婚时间有要求,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规定结婚须满1年;江苏省规定,非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留南京就业的,婚前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重庆市主城区要求结婚时间满2年,再婚配偶婚前为主城区常住户口的,再婚时间须满1年;成都市要求结婚满2年,在主城区安置的还要求落户满1年,再婚进成都的,再婚时间需满1年;厦门市规定,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厦门市工作或属于调入工作的,在厦常住户口须满5年、结婚须满3年。需要了解的军改期间规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但也必须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落户),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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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的水资源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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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148-16, 3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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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水资源现状\n\n荆门水系发达,境内河流、湖泊纵横交错,泉眼、水库星罗棋布,地下水和地表水十分丰富。全境大小河流900余条,形成以汉江中下游、漳河、长湖和府澴河为主的四大水系,连接着58座湖泊556座大中小型水库、71处河坝和12.95万口堰塘。据测算分析,荆门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43.67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5.4亿m3,除去重复计算量12.94亿m3,全市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总量为46.13亿m3。过境河流主要有汉江、漳河和富水河;入境河流主要有蛮河、长寿河;出境河流主要有京山河、天门河、西荆河。 |
wx/紧急荆门发布枯水蓝色预警请大家务必干这样一件事.json json/new_json_206.json json/new_json_94.json |
荆门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n2023年5月21日08时发布枯水蓝色预警↓↓↓\n漳河水库21日8时库水位114.75米,已达蓝色预警标准。本次枯水过程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建议各地加强蓄水保水,科学调配水源,加强节水,广辟水源,最大限度保证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n你知道吗?\n地球上有72%的面积被水覆盖\n可供人使用的淡水资源\n仅有不到2%\n珍视水资源就是珍视人类自己\n节约用水 从我做起\n家庭中有哪些水可以一水多用?\n01\n淘米水、煮过面条的水,用来洗碗筷,去油又节水。\n02\n养鱼水、洗菜水、淘米水可以用来浇花,还能促进花木生长。\n家庭节水小窍门有哪些?\n01\n饮用水喝多少倒多少,以免剩下浪费。\n02\n引导小孩玩不浪费水的游戏或节约水的游戏。\n03\n洗脸、洗手时控制水龙头开关至中小水量,并及时关水。\n04\n家里洗餐具时,最好先用纸把餐具上的油污擦去,再用热水洗一遍, 最后才用较多的温水或冷水冲洗干净。\n洗衣服时如何节水?\n01\n洗衣机洗少量衣服时,不要把水位定的太高,衣服在高水位漂来漂去,互相之间缺少摩擦,反而洗不干净,还浪费水。\n02\n衣服太少不洗,等多了以后集中起来洗,也是省水的办法。\n使用厕所时如何节水?\n01\n水箱漏水问题最多,进水口止水橡皮不严,水满以后就从溢流孔流走,出水口止水橡皮不严,就不停流走水,进水管不停地进水,这些问题要及时处理,而不要让水白白流掉。\n02\n用收集的家庭废水冲厕所,可以一水多用,节约清水。\n03\n垃圾不论大小、粗细,都不要放进厕所用水来冲。\n如何评价马桶是否为节水马桶?\n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平均用水量不大于5升的坐便器,全冲用水量不大于6升且半冲用水量不大于其全冲用水量70%的双冲坐便器,为节水型坐便器。平均用水量不大于6升的蹲便器为节水型蹲便器。\n洗车如何节水?\n1\n用桶装水洗车\n2\n用家庭废水洗车\n3\n使用节水型清洗机洗车\n4\n用节水喷雾枪洗车\n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爱惜每一滴水做节约用水的倡导者、践行者!\n请点击下方\n关注荆门晚报\n👇👇👇\n最近微信改版了\n有读者说找不到我们的文章\n大家记得把『荆门晚报』\n设为星标🌟哦~\n来源:湖北省荆门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人民网\n主编/张义 编辑/聂传翼\n微信广告合作:0724-2378897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机构职能\n\n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市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点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参与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全市河道采砂规划、计划编制、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水利工程移民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12.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办公电话:0724-2332556;办公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109号。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职责\n\n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点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参与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全市河道采砂规划、计划编制、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水利工程移民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12.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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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荆门市的人口数量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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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21年荆门市人口有多少?\n\n2021年荆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54.6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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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是什么?\n\n烟草部门在制定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到本地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综合运用数量、间距等方式对零售点布局进行控制;此外,也要服务于社会就业,服务于社会稳定,服务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同时对守法经营的社会弱势群体、优抚对象予以照顾。因此,各地的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不会简单按多少米的距离搞“一刀切”,而是根据不同条件和情况实行不同的规划。2021年新修订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烟草专卖局在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可以视当地实际对以下情形在数量、间距方面给予适当放宽:(一)社会弱势群体、优抚对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二)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申请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三)其他有政策扶持需要的情形。另外,各地制定的合理布局规划都是依法组织听证、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通过本单位或当地政府相关政务公示公告栏、报纸、互联网等方式予以公布后实施的。合理布局规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调整时同样要举行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加,也欢迎广大零售户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及时关注参加,提出意见和建议。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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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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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n\n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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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是什么?\n\n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婚前医学检查的内容是什么?\n\n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内容:体格检查、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淋球菌、衣原体检测)、梅毒检测(RPR)、丙氨酸氨基转移酶(GPT)、乙肝表面抗原、胸透、抗艾滋病抗体检测(抗—HIV)。被检查对象确属自愿进行规定之外的其它检查项目,应按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其经费由个人自理。准备结婚登记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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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文物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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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认定申请条件\n\n所有权人或持有人书面要求认定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以及认定对象的来源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书面要求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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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教师资格认定\n\n一、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二、办事条件:(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及驻荆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提供函件。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按规定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4.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二)申请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为非合格学历。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在教育部未出台新的政策前,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可以视为合格学历,但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未经省教育厅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不能作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上述49所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以前入学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为非合格学历。(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3.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三、办理程序:1.网上申报(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具体办法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仅指参加全国笔试和面试统考两项合格人员),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2)申请人“任教学科”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一致。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一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2)。体检表上必须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体检表用A4纸正反打印。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指定医院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者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扫描修改)。(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10)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1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材料整理齐后按时提交到荆门市教育学院211办公室(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42号)进行现场确认。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受理部门:荆门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电话:0724-234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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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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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5, 2-0, 159-5] |
doc_Id: 212-15, score: 14.0054 doc_Id: 2-0, score: 13.7069 doc_Id: 159-5, score: 11.8768 doc_Id: 211-0, score: 11.2344 doc_Id: 19-0, score: 9.6081 doc_Id: 234-9, score: 8.8390 doc_Id: 98-15, score: 8.5752 doc_Id: 238-2, score: 8.3740 doc_Id: 28-11, score: 8.2029 doc_Id: 213-6, score: 7.8879 |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n\n1、新生儿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父母参保地医保窗口即时办理。2、还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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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新生儿落户的申请流程?\n\n(一)申请一表登记。由新生儿母亲在助产医院设立的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填报并提交《沙洋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母亲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材料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给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材料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记录表等有关资料。(三)综合一窗受理。在助产医院设立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按照“专人专职专岗”要求,实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一窗受理、多证联办。(四)办理一站服务。1.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助产医院综合窗口核查信息后,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当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母子健康手册),并将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材料上传至“联办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落户方户口簿全户页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纸质材料,由医院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落户地派出所。(时限:即时)2.登记出生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理户口登记,并将落户信息上传至联办系统,联办系统通过短信提醒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事宜。(时限:1个工作日)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新生儿社保卡申领。医保、人社办理窗口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保卡申领,办理结束后联办系统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时限:医保登记2个工作日,社保卡申领5个工作日)(五)证件一并送达。事项办结后,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社保卡(医保卡)及出生户口采取就近领取或快递送达。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新生儿如何参保?\n\n新生儿如何参保?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参保;新生儿参保登记所需材料:1、参保登记表;2、出生医学证明;3、户口本;4、父母任意一方或监护人参保证明,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无需提供;5、父母任意一方或监护人缴费单位地址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包含单位详细地址的有关证明)。仅父母均为市级职工医保或一方为市级职工医保但另一方不在本市参保的需要提供;6、死亡医学证明(新生儿死亡的需要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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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证,可以凭什么办理医保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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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证能否办理医保参保?\n\n凭户口本也可以办理医保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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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什么时间是集中参保缴费期?在哪里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可以让子女帮忙办理吗?如何办?\n\n每年9月至12月为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新参保居民凭身份证到村、社区或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续保居民直接到工行、中行、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网点或通过湖北税务APP、鄂汇办APP缴费;参保缴费可以由子女凭父母身份证在银行网点或通过湖北税务APP、鄂汇办APP进行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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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费是由谁来缴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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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75-18, 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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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人员如何办理医保缴费?\n\n领失业金期间由就业局为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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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对缴纳养老保险有影响吗?\n\n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对缴纳养老保险有影响吗?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沙洋县所有人申请的失业保险金待遇都一样吗?\n\n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不同,失业人员所能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也是不同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可发放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每月的90%来进行核发的,目前我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每月1368元。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我们还会为其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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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男性和女性结婚的最小年龄分别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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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76-15, 3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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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岁数可以结婚哇?\n\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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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沙洋县认定低收入家庭时,是严格按照人均收入来计算的吗?\n\n沙洋县在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对家庭贫困程度评估引入综合劳动力系数。计算公式:家庭年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家庭综合劳动力系数+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家庭综合劳动力系数=家庭成员劳动力系数之和+家庭人数。(一)正常人员:18至50周岁男性和18至45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1;51至60周岁男性和46至55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8;16至17周岁、61至65周岁男性和16至17周岁、56至60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4。(二)一般残疾人员:18至50周岁男性和18至45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7;51至60周岁男性和46至55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5;16至17周岁、61至65周岁男性和16至17周岁、56至60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3.(三)患有慢性疾病人员:18至50周岁男性和18至45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4;51至60周岁男性和46至55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3;16至17周岁、61至65周岁男性和16至17周岁、56至60周岁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2;(四)1、2级残疾人员、重病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16周岁以下人员、在校学生、65周岁以上男性和60周岁以上女性的劳动力系数为0。家庭中同一成员分别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选取最小支出系数。 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n\n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安置地点关乎军转干部未来工作、生活。选择安置地点,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其次要清楚自身具备的安置去向条件,在政策范围内做出慎重选择。本文对现行的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供军转干部参考。(1)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2.回配偶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3.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2)投靠配偶安置1.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2.配偶随军取得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落户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④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3.双军人单转或双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有的大城市基于实际还有一些规定,如上海市要求,双军人单转,一方在驻沪部队服役须满1年。重庆市规定,非主城区入伍的双军人夫妇,同时或一方转业进主城区安置,需有一方在主城区服役满2年。4.配偶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配偶(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系购房落户的,各地要求不一。如:北京市要求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满4年;天津市要求通过购房、投资方式将配偶落户天津的,须满足蓝本户口转红本户口满2年(蓝本转红本约需4年);重庆市要求,在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6年、落户须满3年,在非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4年、落户须满3年(如转业干部本人是重庆郊区县入伍的,在主城区购房落户,取得房产须满5年、户口须满2年);江苏省规定,配偶经引进人才、招聘、招考、调动来南京工作的,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通过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南京户口的,不予接收。(3)留在部队驻地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注: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非撤并降改移部队。相关文件规定: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4).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5.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正常渠道(随军、工作调动、离退休安置)取得的常住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6.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非正常渠道(购房、投资、投靠亲友、挂靠人才市场等)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父母(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系购房落户的,要求与配偶购房落户相同。部分省市要求,投靠子女安置的,子女须已成年、参加工作。(5)到有关地级市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新疆明确,地区、自治州比照地级市执行。(6)对立功和在艰苦边远地区长期服役人员照顾安置一些省对功臣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上有照顾。浙江、江西、贵州省规定,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可在全省范围选择安置地点,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贵州省荣立3次三等功亦可)的,可在所到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湖北省规定,凡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可照顾调整到武汉地区安置;青海省规定,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寒缺氧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或在海拔3000米以上边远艰苦地区连续服役满15年,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工作满10年的,可在西宁地区安置。(7)因国家或地区建设需要跨地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申请跨地安置的,须出示有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小贴士需要理清几个概念祖籍:依中国民俗文化,祖籍追溯三代,指爷爷奶奶稳定生活地及父亲出生长大的地方。籍贯:一般指本人出生并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地方。原籍:多指籍贯。入伍地:一般指本人有稳定生活基础(有常住户口)并通过兵役机关应征入伍的地方。各省军转安置政策普遍规定,从高校毕业接收入伍的,高校所在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违反征兵规定异地入伍的,征接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一般来讲,原籍和入伍地应是同一地。需要注意的结婚时间要求部分省市为防止假结婚,对结婚时间有要求,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规定结婚须满1年;江苏省规定,非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留南京就业的,婚前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重庆市主城区要求结婚时间满2年,再婚配偶婚前为主城区常住户口的,再婚时间须满1年;成都市要求结婚满2年,在主城区安置的还要求落户满1年,再婚进成都的,再婚时间需满1年;厦门市规定,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厦门市工作或属于调入工作的,在厦常住户口须满5年、结婚须满3年。需要了解的军改期间规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但也必须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落户),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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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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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哪些条件?\n\n(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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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办营业执照,用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可以吗?\n\n外国人或不在中国定居的中国人,可以使用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营业执照。1.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按照《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不在国内定居的中国公民自然无必要办理国内的身份证,但这类人员也可能在国内有民商事行为,这时就需要使用护照作为身份证明。只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才符合这一条件,可以使用护照作为身份证件。对于特定个人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国家移民管理局提供了查询平台。在平台,公民可以查询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平台会出具证明文件。持有上述文件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凭文件载明号码的普通护照办理有关事务。未经国家移民管理局认证的,不能凭护照办理有关事务。护照失效后,护照查询结果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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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需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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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93-5, 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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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感染过新冠病毒是否还需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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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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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电信诈骗时,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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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电信诈骗怎么办?\n\n请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在设置里开启功能,会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普及防骗知识,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对收到的涉诈短信和电话、登录的涉诈网址,会尽可能识别并发出预警提示;群众也可以通过APP一键举报涉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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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经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7章50个条文,其中涉及公安机关18个条文,现整理如下,供大家重点学习:\n第一章 总则\n1.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第六条第三款)\n第二章 电信治理\n2.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识别、阻断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第二款)\n第三章 金融治理\n3.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二款)\n4.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决定采取上述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条)\n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n5.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异常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有关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第二十二条第二款)\n6.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分发平台以外途径下载传播的涉诈应用程序重点监测、及时处置。(第二十三条第三款)\n7.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涉诈信息、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涉诈风险类型、程度情况移送公安、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移送单位。(第二十六条)\n第五章 综合措施\n8.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报案或者发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第二十七条)\n9.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第二十九条)\n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一条)\n11.国务院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等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推进涉电信网络诈骗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涉诈用户信息交叉核验,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第三十二条)\n12.公安机关应当会同金融、电信、网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符合国家有关救助条件的,有关方面依照规定给予救助。(第三十四条)\n13.经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决定或者批准,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临时风险防范措施。(第三十五条)\n14.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第三十六条) \n15.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第三十七条)\n第六章 法律责任\n16.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n17.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十二条)\n第十四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n(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n(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n(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n(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n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n(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n(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n(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n18.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十四条)\n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n以上内容由警书-Law Sir整理\n想了解更多蜀黍专属装备\n基层战友夏季POLO衫【点击图片立即购买】\n2022运动款夏季通勤裤男女款都有▼点击下方图片,立即抢购▼ 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n\n一、凡是实施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和囤积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相关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停止相关行为,并于2021年6月底前主动注销相关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对通告发布后仍然进行上述非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二、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和囤积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为,全力清理涉诈号卡资源。三、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应按照“谁开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电话卡、物联网卡、互联网账号的实名制管理,加强涉诈网络信息监测处置,强化风险防控。四、电信企业应建立电话卡“二次实人认证”工作机制,针对涉诈电话卡、“一证(身份证)多卡”、“睡眠卡”、“静默卡”、境外诈骗高发地卡、频繁触发预警模型等高风险电话卡,提醒用户在24小时内通过电信企业营业厅或线上方式进行实名核验,在规定期限内未核验或未通过核验的,暂停电话卡功能,有异议的可进行投诉反映,经核验通过的恢复功能。通过电信企业营业厅认证的,电信企业应要求用户现场签署涉诈风险告知书;采用线上方式认证的,电信企业应要求用户阅读勾选涉诈风险告知书,录制留存用户朗读知晓涉诈法律责任的认证视频。五、互联网企业应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高风险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微信、QQ、支付宝、淘宝等互联网账号依法依规进行实名核验,对违法违规账号及时采取关停等处置措施。六、公安机关统一负责用户投诉受理、涉卡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等事项,全国统一受理电话为96110。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配合开展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违法犯罪线索。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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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的畜牧业管理由哪些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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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养殖哪里管\n\n湖北省畜牧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国土资源利用、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并符合环境保护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畜禽繁育、饲养、经营、运输、屠宰、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疫病防治、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畜牧业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畜牧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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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农业农村局职责及联系方式\n\n沙洋县农村农业局职能职责及联系方式办公地址:沙洋县荆河路3号联系方式:0724-8561318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职能职责:(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出台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县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十四)划入职责。划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十七)有关职责分工1.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审批继续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对行政审批的实效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监管职责仍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机构设置: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政策改革股)、发展规划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科技教育股、种植业管理股、综合股、农田建设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 荆门市商务局职责和机构设置\n\n(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实施办法,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加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体系建设和政策促进工作。 3.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 7.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 9.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具体实施意见,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我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我市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我市涉及口岸工作的协调管理,推进我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督促落实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和局领导的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印章管理、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承担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文印、信息、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局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编报全市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组织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工作。 2.政策法规和市场秩序科 负责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商务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负责审核局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全市商务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商务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商务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及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本局重要材料和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对外宣传、史料编修等工作。负责全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备案、审批、转报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申报资料、材料;承担与审批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直销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 3.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分析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动态,制定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与措施;促进城市商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品牌汽车、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 4.商贸服务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庭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组织指导“三绿工程”的实施,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统计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全市新建加油站行业规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应;负责全市拍卖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电子商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6.外贸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指导全市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我市企业参加境内外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荆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 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我国政府的承诺,监督履行我市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和投资方面承担的义务;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承担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承担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我市口岸协调管理;负责推进我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口岸物流工作。 7.外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荆门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市境内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8.人事(老干)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24)2333558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36号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职能\n\n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国农谷建设战略部署。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五)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7号电话:0724-6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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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洋县投靠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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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投靠如何落户?\n\n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材料如下:1.填写《申请落户表》;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指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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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个人户口迁入公共户流程及所需资料\n\n一、户口迁移原则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和条件准入原则。省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受理、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确认,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有关材料办结,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纸质《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迁入,公民应当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一)家庭户户口、集体户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1、户口登记在非本人近亲属家庭户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2、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在本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3、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变动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4、家庭户户口除本规范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或者社区公共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户。(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已离开单位的;(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二、迁移情形及所需材料1、租赁住宅用房的户口迁移(1)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租赁其他住宅房屋并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其本人及户内成员户口应当迁出。公民符合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已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并拥有当地不动产(住宅用房)产权(包括已购商品房、自建房、继承及其它方式取得不动产产权)的,不得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迁移落户。2、合法稳定就业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申请户口迁移的,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因工作调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部门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调动文件(《调动人员登记表》等)、《批准入户介绍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招(录、聘)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出具的招录文件等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人才引进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投资纳税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就业创业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就业合同、缴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准入条件的随迁人员,还应当提供共同迁入人员关系凭证。3、其他情形(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符合迁入条件的新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户口未迁出或者拒不迁出的,新住户可以按本条规定在同一地址申报另立一户登记,分别打印居民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新住户动员原户主将户内成员户口迁出,自新住户请求协助动员原住户迁出之日起超过30日原户主仍拒不配合迁出的,可以将原户主及其户内成员迁移至社区公共户。(2)租住他人房屋分户的,凭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分户至社区公共户。(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含学历认证)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居住地或就业地登记为社区公共户。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的,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记录);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近亲属投靠、无单位集体户的情况;婚姻状况相关证件或声明。以上情形仅为《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规范》中明文规定几种常见将户口迁往社区公共户的情形,工作中遇到的群众申请条件及需求千差万别,不胜枚举,工作中遇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户口迁移总体原则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原则具体分析办理。 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n\n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安置地点关乎军转干部未来工作、生活。选择安置地点,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其次要清楚自身具备的安置去向条件,在政策范围内做出慎重选择。本文对现行的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供军转干部参考。(1)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2.回配偶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3.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2)投靠配偶安置1.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2.配偶随军取得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落户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④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3.双军人单转或双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有的大城市基于实际还有一些规定,如上海市要求,双军人单转,一方在驻沪部队服役须满1年。重庆市规定,非主城区入伍的双军人夫妇,同时或一方转业进主城区安置,需有一方在主城区服役满2年。4.配偶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配偶(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系购房落户的,各地要求不一。如:北京市要求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满4年;天津市要求通过购房、投资方式将配偶落户天津的,须满足蓝本户口转红本户口满2年(蓝本转红本约需4年);重庆市要求,在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6年、落户须满3年,在非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4年、落户须满3年(如转业干部本人是重庆郊区县入伍的,在主城区购房落户,取得房产须满5年、户口须满2年);江苏省规定,配偶经引进人才、招聘、招考、调动来南京工作的,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通过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南京户口的,不予接收。(3)留在部队驻地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注: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非撤并降改移部队。相关文件规定: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4).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5.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正常渠道(随军、工作调动、离退休安置)取得的常住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6.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非正常渠道(购房、投资、投靠亲友、挂靠人才市场等)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父母(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系购房落户的,要求与配偶购房落户相同。部分省市要求,投靠子女安置的,子女须已成年、参加工作。(5)到有关地级市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新疆明确,地区、自治州比照地级市执行。(6)对立功和在艰苦边远地区长期服役人员照顾安置一些省对功臣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上有照顾。浙江、江西、贵州省规定,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可在全省范围选择安置地点,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贵州省荣立3次三等功亦可)的,可在所到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湖北省规定,凡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可照顾调整到武汉地区安置;青海省规定,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寒缺氧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或在海拔3000米以上边远艰苦地区连续服役满15年,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工作满10年的,可在西宁地区安置。(7)因国家或地区建设需要跨地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申请跨地安置的,须出示有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小贴士需要理清几个概念祖籍:依中国民俗文化,祖籍追溯三代,指爷爷奶奶稳定生活地及父亲出生长大的地方。籍贯:一般指本人出生并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地方。原籍:多指籍贯。入伍地:一般指本人有稳定生活基础(有常住户口)并通过兵役机关应征入伍的地方。各省军转安置政策普遍规定,从高校毕业接收入伍的,高校所在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违反征兵规定异地入伍的,征接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一般来讲,原籍和入伍地应是同一地。需要注意的结婚时间要求部分省市为防止假结婚,对结婚时间有要求,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规定结婚须满1年;江苏省规定,非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留南京就业的,婚前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重庆市主城区要求结婚时间满2年,再婚配偶婚前为主城区常住户口的,再婚时间须满1年;成都市要求结婚满2年,在主城区安置的还要求落户满1年,再婚进成都的,再婚时间需满1年;厦门市规定,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厦门市工作或属于调入工作的,在厦常住户口须满5年、结婚须满3年。需要了解的军改期间规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但也必须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落户),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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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洋县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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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n\n1.提供户口本、到(过)期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二代身份证,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2.持派出所开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表”呈报县级公安机关户籍办证窗口,缴纳办证工本费,领取领证回执单;3.三个工作日后,凭领取回执单到县级公安机关户籍办证窗口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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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荆门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便民措施\n\n荆门公安机关办理荆门公安机关办理居荆门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便民措施: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该怎么办理群众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在全市任一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能“跨省通办”吗?2022年11月15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目前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等14个省(自治区、市),及辽宁、上海、江苏、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三、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办理条件是什么?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0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四、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的程序是什么?2022年11月16日起,在全省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湖北省户籍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受理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省内任一具备条件的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五、因为疫情无法回国人员怎么办理居民身份证?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所需材料:(一)申请人(以下统称“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二)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三)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民身份便民措施居民身份便民措施 居民身份证如何异地换领和补领及无法异地换领的条件\n\n居民身份证如何异地换领及补领:办理条件: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件。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2、全国公民已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市就业、就读、经商外来人员,因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公民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需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由窗口民警查验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后,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付申领人签字确认,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证件之一;流动人口登记凭证。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省内可办理加急,省外不能。收费标准:1、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工本费20元/证;2、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工本费40元/证。以下六种情况不能在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户籍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2、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在异地办理;3、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不能异地办理;4、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做了美容手术,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能异地办理;5、有犯罪记录、在逃人员、不良行为黑名单人员,法院及银行公示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等,不能异地办理。6、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驾、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驾、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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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需要进行什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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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_Id: 224-12, score: 13.9931 doc_Id: 209-19, score: 12.5720 doc_Id: 2-0, score: 11.4678 doc_Id: 223-1, score: 11.1704 doc_Id: 84-8, score: 10.3230 doc_Id: 266-6, score: 9.8937 doc_Id: 17-0, score: 9.6225 doc_Id: 1-0, score: 9.5288 doc_Id: 24-0, score: 9.1605 doc_Id: 223-6, score: 8.8679 |
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必须要做吗?\n\n【法律】《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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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依据及程序?\n\n【法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五十六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取证,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第五十七条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第五十八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财政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规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五条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集中采购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吗?\n\n(一)扩大采购人采购自主权,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采购人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履行工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须在党媒、党报、党刊等特定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及水、电、天然气、土地等项目暂不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二)财政管理实行省直接管理的县级人民政府和武汉市所辖各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职权。(三)《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适用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各地不再单独制定市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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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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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 326-13, 2-0] |
doc_Id: 220-2, score: 13.0649 doc_Id: 326-13, score: 11.7004 doc_Id: 2-0, score: 10.7914 doc_Id: 223-2, score: 9.3591 doc_Id: 80-3, score: 8.5447 doc_Id: 222-13, score: 7.7202 doc_Id: 206-3, score: 7.6041 doc_Id: 235-2, score: 7.4472 doc_Id: 213-1, score: 6.1290 doc_Id: 84-8, score: 5.9991 |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n\n负责财政性资金预算执行的审核、支付。负责预算单位用款指标、计划接收、审核认定和计划下达,办理财政资金拨付及零余额账户清算。负责社保、非税收入、财政代管等财政专户管理,审核拨付资金,及会计核算。负责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和全市各级财政专户调整审查呈报。对预算执行进行实时监控,对代理银行办理财政集中统一支付业务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全市财政收入预测、分析、组织。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相关报表填报、多方对账及账务相关工作。负责本级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全市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汇编。做好库款管理,保障预算执行,确保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及时办理区级库款资金调度。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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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财政局机构职能\n\n沙洋县财政局机构职能一、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拟订。(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三)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县级和镇级非税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市场;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六)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七)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拟订全县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和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八)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拟定并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和信息统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县属单位委派会计或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县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的国有企业、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性单位委派会计或财务总监的工作。(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相关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十二)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十三)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全县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对口衔接、沟通和协调,负责全县示范项目的审核、督办和考评,督促各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申报。(十四)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十五)负责各财政分局的业务指导。(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沙洋县财政局单位构成从单位构成看,沙洋县财政局包括:1.沙洋县财政局2.沙洋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3.沙洋县国库收付中心4.沙洋县会计管理局5.沙洋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监督局6.沙洋县采购办7.沙洋县财政监督局8.沙洋县农村财政管理局9.沙洋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三、沙洋县财政局办公室沙洋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724-8596980 荆门市财政局主要职责\n\n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2.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4.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参与税制改革方案、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拟订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6.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7.拟订和执行全市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9.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10.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12.围绕全市发展战略,服务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13.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政治建设工作。14.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15.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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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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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 2-0, 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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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办公室\n\n拟订全市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和办法,指导并监督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复议事项。参与编制、审核、批复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负责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的审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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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n\n第一条根据《荆门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荆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第三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三)管理、协调、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加强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考古研究、展示利用、馆际交流等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的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八)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九)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十)指导、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市区和跨区域和重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许可的初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的初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的初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立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的初审”,“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的初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使用许可证核发的初审”,“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的初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第四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治、会议服务、公文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办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四)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社会文化团体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及普及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地方性的文艺品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团体。指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重大文艺活动、艺术评论及艺术创作研究工作。(五)文博管理科。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利用规划与项目管理,协同监管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管理监督。负责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建设项目、考古勘探资质、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等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指导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信息公开和馆际交流协作,负责国有收藏单位文物的登录备案和文物流通管理。指导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六)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和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七)资源开发科。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和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工作。(八)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市场综合治理、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功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节目接收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九)宣传推广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十)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审查、组织管理。指导、监督体育协会承办的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配合审查体育协会经费开支情况。(十一)竞技体育科。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训练、竞赛、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承办和全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第五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第六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沙洋县卫健局职能职责及联系方式\n\n(一)贯彻落实全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沙洋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典。(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六)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八)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九)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一)制定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县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十二)归口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机构设置:股室名称:办公室股室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档案、督办、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295股室名称:人事科教股(离退休干部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评审;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以及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综合协调卫生健康援藏援疆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出境)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于部管理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于部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4144股室名称: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老龄健康股)股室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县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724-8596716股室名称:财务审计股股室职责:拟订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509股室名称:政策法规监督股股室职责: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联系电话:0724-8596344股室名称: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股室职责: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保障药品供应。股室负责人:杜成梅联系电话:0724--8565855股室名称:健康沙洋建设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股室职责:承担健康沙洋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沙洋建设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督办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县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股室负责人:杨士兵联系电话:0724-8565526股室名称:疾病预防控制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洽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526股室名称: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县国防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股室职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做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拟订全县中医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和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工作;承担国防医疗卫生动员工作;负责高级专家在沙的医疗保健工作。股室负责人:构月华联系电话:0724--8561209股室名称: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855股室名称: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股室职责: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医疗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联系电话:0724-8561209股室名称: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室职责: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冢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24--8596223下属单位:沙洋县人民医院单位职责: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北66号办公电话:0724-8513508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职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荆河路8号办公电话:0724-8561051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职责: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附20号办公电话:0724-8565825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附20号办公电话:0724-8569016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单位职责:负责基层医疗单位业务收支活动、往来款项的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信息各方面的相关工作。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办公电话:0724-8565736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中医医院单位职责: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二级中医院,为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沙洋县医联体医院、沙洋县优抚医院,担负着全县及周边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健康保障工作。办公地址:沙洋县启林大道9号、办公电话:0724-8518002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妇幼保健院单位职责:履行“一法两纲”的职能,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妇女儿童基本医疗、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妇科病普查治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基层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汉津大道97号办公电话:0724-8564020邮政编码:44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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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会计管理局的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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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 222-13,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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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会计管理局\n\n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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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财政局机构职能\n\n沙洋县财政局机构职能一、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拟订。(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三)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县级和镇级非税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市场;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六)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七)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拟订全县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和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八)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拟定并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和信息统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县属单位委派会计或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县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的国有企业、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性单位委派会计或财务总监的工作。(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相关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十二)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十三)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全县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对口衔接、沟通和协调,负责全县示范项目的审核、督办和考评,督促各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申报。(十四)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十五)负责各财政分局的业务指导。(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沙洋县财政局单位构成从单位构成看,沙洋县财政局包括:1.沙洋县财政局2.沙洋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3.沙洋县国库收付中心4.沙洋县会计管理局5.沙洋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监督局6.沙洋县采购办7.沙洋县财政监督局8.沙洋县农村财政管理局9.沙洋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三、沙洋县财政局办公室沙洋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724-8596980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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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荆创业人员是否有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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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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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来荆创业人员有没有生活补贴?\n\n博士:3年内给予每个月3000元生活补助。硕士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大学本科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生活补助。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每月发放1000元的实习实训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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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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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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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8, 225-10, 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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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场、厂内机动车辆)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网传盖公章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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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网传盖公章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气瓶合格证)网传盖公章复印件;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6行驶证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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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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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 225-12, 23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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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网传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一套网传盖公章4开展检定或者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网传盖公章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仅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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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网传盖公章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网传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一套网传盖公章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网传盖公章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考核记录》网传盖公章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网传盖公章8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使用)网传盖公章9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应)网传盖公章10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仅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网传盖公章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网传盖公章;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网传;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一套网传盖公章;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网传盖公章;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考核记录》网传盖公章;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网传盖公章;8.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使用)网传盖公章;9.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应)网传盖公章;10.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仅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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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局的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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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 220-2, 223-8] |
doc_Id: 222-13, score: 17.5779 doc_Id: 220-2, score: 15.0291 doc_Id: 223-8, score: 14.9638 doc_Id: 146-5, score: 14.5786 doc_Id: 225-8, score: 13.3373 doc_Id: 225-11, score: 12.8351 doc_Id: 2-0, score: 11.7197 doc_Id: 214-9, score: 11.5972 doc_Id: 154-2, score: 11.5286 doc_Id: 222-8, score: 11.4040 |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局\n\n拟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及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审核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监督、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资产报表审核汇总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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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沙洋县财政局机构职能\n\n沙洋县财政局机构职能一、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拟订。(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三)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县级和镇级非税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市场;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六)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七)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拟订全县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和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八)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拟定并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和信息统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县属单位委派会计或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县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的国有企业、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性单位委派会计或财务总监的工作。(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相关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十二)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十三)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全县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对口衔接、沟通和协调,负责全县示范项目的审核、督办和考评,督促各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申报。(十四)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十五)负责各财政分局的业务指导。(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沙洋县财政局单位构成从单位构成看,沙洋县财政局包括:1.沙洋县财政局2.沙洋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3.沙洋县国库收付中心4.沙洋县会计管理局5.沙洋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监督局6.沙洋县采购办7.沙洋县财政监督局8.沙洋县农村财政管理局9.沙洋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三、沙洋县财政局办公室沙洋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724-8596980 荆门市经信局内设机构职责\n\n(一)办公室1.负责局党组和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2.负责机关文秘、重要会务、文印、信访、综治、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3.组织拟定、完善和推动落实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负责工业地方志编纂工作;5.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执行;7.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8.拟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章制度;9.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10.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及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办公室(财务处)、行政处。(二)政策法规科1.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2.牵头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3.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4.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调研活动;5.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6.负责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7.负责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8.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9.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实施;10.统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11.负责监督检查涉及企业负担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12.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对口省经信厅综合处、政策法规处、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三)规划和技术改造科1.负责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有关工作;2.负责组织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3.负责提出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建议;4.监测分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政策建议;5.承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6.组织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7.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8.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平台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9.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10.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11.组织加强行业技术基础工作;12.负责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对口省经信厅规划和技术改造处、科学技术处。(四)经济运行科1.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3.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运行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4.组织协调工业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5.负责应急物资、相关生产要素的协调调度工作;6.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7.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境)外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8.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9.负责援疆援藏产业对接工作;10.统筹全局推进产业招商工作,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11.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对口省经信厅经济运行处、对外经济合作处。(五)中小企业发展科1.承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相关法规政策落实督办工作;2.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以及专精特新发展,深化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3.提出有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意见;4.监测分析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5.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6.承担市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口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六)县域经济和产业政策科1.负责研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2.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3.协调研究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4.指导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工作;5.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评价工作;6.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能工作任务;7.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8.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9.执行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工作;10.指导开展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培育、提升工作;11.落实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政策;12.负责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县域经济处、产业政策处。(七)节能和综合利用科1.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2.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3.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4.拟订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发展;5.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对口省经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八)装备工业科1.负责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2.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3.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4.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5.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对口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九)原材料工业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原材料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拟定原材料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建议,推动产业布局优化、企业兼并重组;3.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4.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职责,指导行业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原材料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消费品工业科1.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家电、盐业、医药行业管理工作;2.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3.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4.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5.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6.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7.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8.负责医药产业发展、医药储备的管理工作;9.拟订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发展;10.组织协调创新药品、仿制药品产业化实施。对口省消费品工业处、医药产业处。(十一)电子信息产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电子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拟订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3.收集、整理、发布电子信息产业信息;4.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5.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6.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措施;7.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8.指导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应用;9.指导做好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10.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11.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利用,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12.拟订通信应急工作预案,协调做好救灾应急通信工作;13.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工业领域大数据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14.指导推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经济领域的应用;15.拟定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16.指导软件产业园区建设;17.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口省经信厅电子信息产业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省通信管理局。(十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对口省经信厅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工委)1.统筹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2.牵头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4.牵头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5.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对口省经信厅机关党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军民融合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2.组织研究制订全市军民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3.负责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汇总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要求,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对委员会决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4.负责对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市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5.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等建设;6.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建议;7.统筹推进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拟订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8.负责全市航天航空工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9.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10.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11.指导全市军工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对口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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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奖励的材料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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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11-1, 15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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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奖励?\n\n申报材料:①认定文件;②《绩效目标表》。办理流程:①由本地科技部门收到上级认定文件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本级市财政部门提出兑现申请;②财政部门收到兑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现给企业;③《绩效目标表》在收到奖补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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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申报\n\n“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申报“专精特新”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四大优势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则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排头兵,是瞄准市场空白、行业痛点进行钻研和深耕业务的中小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发布相关评价和认定标准,负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细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依据细则负责本地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其他机构不得开展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的评价、认定、授牌等活动。(一)创新型中小企业1.申报流程。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4月底前、10月底前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汇总各市州报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告为“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申报方法。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佐证材料。3.申报企业评价标准。依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申报方法及流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https://zjtx.miit.gov.cn/,为全国统一的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于已列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2.申报企业评价标准。依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申报方法及流程。初审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公示。工信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2.申报企业评价标准。申请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于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荆门市商务局职责和机构设置\n\n(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实施办法,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加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体系建设和政策促进工作。 3.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 7.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 9.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具体实施意见,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我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我市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我市涉及口岸工作的协调管理,推进我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督促落实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和局领导的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印章管理、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承担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文印、信息、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局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编报全市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组织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工作。 2.政策法规和市场秩序科 负责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商务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负责审核局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全市商务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商务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商务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及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本局重要材料和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对外宣传、史料编修等工作。负责全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备案、审批、转报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申报资料、材料;承担与审批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直销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 3.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分析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动态,制定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与措施;促进城市商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品牌汽车、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 4.商贸服务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庭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组织指导“三绿工程”的实施,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统计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全市新建加油站行业规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应;负责全市拍卖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电子商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6.外贸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指导全市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我市企业参加境内外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荆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 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我国政府的承诺,监督履行我市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和投资方面承担的义务;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承担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承担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我市口岸协调管理;负责推进我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口岸物流工作。 7.外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荆门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市境内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8.人事(老干)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24)2333558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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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资金保障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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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资金保障范围有哪些?\n\n按政策规定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各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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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点击蓝字关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n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掇刀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直有关单位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底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一)受理内容及受理单位\n(二)整治重点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丧葬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2)与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相关联的民政系统内外殡葬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2.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1)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主要包括: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2)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主要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3.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4.“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2)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5)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6)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5.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行为;(6)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6.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问题;(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问题;(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问题。7.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效体检健康证明、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上岗;(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消毒清理工作,保持场所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有序;(4)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送餐盒;(5)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是否生熟、荤素分区存放,是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材料;(6)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7)“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清理并保持正常运转;(8)是否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作为食品及食品原材料;(9)是否严格落实餐用具消毒保洁、食物留样及垃圾分类等管理规定。8.“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1)编造“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2)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3)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9.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不落实问题;(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的问题。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上述9个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电话:0724-2440015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掇刀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2021年9月13日\n编辑:周静编审:李在法 钱修海\n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变化\n\n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各统筹地区要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水平。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统筹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坚持公平普惠,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谈判药品落地。大病有保障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封顶线。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巩固提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探索从按病种施救逐步过渡到以高额费用为重特大疾病救助识别标准。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6月底前国家重点监控药将被剔除医保药品目录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制定各省增补品种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控制政策范围外费用占比,逐步缩小实际支付比例和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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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对象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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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2, 84-8, 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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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对象是什么?\n\n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有形货物和无形货物,有形货物是指有实物形态的货物,如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无形货物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货物,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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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依据及程序?\n\n【法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五十六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取证,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第五十七条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第五十八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财政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规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五条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这8类人“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n\n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为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二、积极扩大检测范围,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7.监所工作人员;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疾控机构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各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三、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二)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分批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检测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妥善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样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三)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省市级疾控机构、临检中心、海关全面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室人员数量质量需求。做到采样人员熟练掌握鼻咽拭子、咽拭子等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四)加快设备产能提升。加强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试剂以及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方面研究、审批和市场转化,抓紧增加更简便、更高效准确的检测设备生产,特别是核酸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扩能,扩大商业化应用,积极组织提升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新型检测设备产能应用规模。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当地检测需求和设备、试剂和耗材生产能力,制定供求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生产企业,根据需求尽快扩大设备、试剂和耗材等产能。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检测所需物资统一调配。(五)确保信息安全畅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受检对象的信息准确、检测结果的规范管理和隐私保护。检测机构向受检对象提供检测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各地要及时将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区核酸检测相关信息互认共享,在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入境人员版统一标注。对伪造、篡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高检测效率(一)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要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检测工作,海关负责组织境外入境人员、口岸检疫人员检测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边防检查人员检测工作。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根据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学学生、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检测工作。(二)发挥社区单位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三)完善检测后续工作。检测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社会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信息报告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确诊患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订正。各地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设置隔离点,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五、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党委政府要研究制订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的相关政策措施,调动社会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积极性。省级医保部门及时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本省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录。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本省域内统一执行的收费标准。(三)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海关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的配备予以经费支持,特别要加大对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支持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将检测试剂和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范围并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四)加大宣传倡导。各地宣传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愿检尽检。 集中采购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吗?\n\n(一)扩大采购人采购自主权,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采购人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履行工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须在党媒、党报、党刊等特定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及水、电、天然气、土地等项目暂不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二)财政管理实行省直接管理的县级人民政府和武汉市所辖各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职权。(三)《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适用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各地不再单独制定市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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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范围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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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2, 322-11, 27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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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n\n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荆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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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政策每人可以享受几次呢?\n\n只要是在沙洋县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凡是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性16到60周岁、女性16到50周岁),到沙洋县依法创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均可在沙洋县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者反映反担保人难找的问题,沙洋县目前也是在现有全额财政工资人员担保的基础上,将医院、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烟草、盐业等7家单位的正式员工也纳入到了反担保人的范围。同时新增10万以内的信用担保、20万以内的自然人担保等。关于贷款贴息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有了新变化,对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减150BP以下部分,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则是由财政给予贴息。一次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人不超过3次。 哪些人可以申请沙洋县创业担保贷款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政策每人可以享受几次呢?\n\n只要是在沙洋县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凡是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性16到60周岁、女性16到50周岁),到沙洋县依法创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均可在沙洋县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沙洋县目前是在现有全额财政工资人员担保的基础上,将医院、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烟草、盐业等7家单位的正式员工纳入到了担保人的范围。同时新增10万以内纯信用担保、10-20万元联保担保、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关于贷款贴息政策,对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减150BP以下部分,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则是由财政给予贴息。一次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人不超过3次。 在沙洋县创业有哪些贷款扶持?\n\n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沙洋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增信用担保、联保担保、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创办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政府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1次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最多可享受3次。另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对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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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首次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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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32-17, 2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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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首次申请)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身份证明网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1张3照片网传盖公章4学历证明网传盖公章5考试合格证明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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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首次申请)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报名申请,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1份);3、近期白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4、学历证明(复印件1张);5、按相应考试大纲要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锅炉水处理需提供医院体检报告(无色盲、色弱);6、申请人也可登录“湖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附2-5项所要求的提交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7、报名咨询电话:0724---233755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申请)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报名申请,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1份);3、近期白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4、学历证明(复印件1张);5、按相应考试大纲要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锅炉水处理需提供医院体检报告(无色盲、色弱);6、申请人也可登录“湖北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附2-5项所要求的提交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7、报名咨询电话:0724---2337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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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的规定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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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0, 2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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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有哪些规定?\n\n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了多缴费、多领养老金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等四个部分。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
content/doc/知识库你问我答数据.docx content/doc/接诉即办你问我答数据.docx json/new_json_260.json |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凡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的人员怎样办理退休手续?\n\n1、正常退休。男性年满60周岁。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应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申报。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从事过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达到规定的年限,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本人提出退休申请的当月月底集中办理审批手续。3、因病提前退休。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本人申请并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再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员达到以上退休年龄条件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须满15年(含1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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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目录包括哪些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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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 230-16, 242-5] |
doc_Id: 222-13, score: 15.0058 doc_Id: 230-16, score: 14.7043 doc_Id: 242-5, score: 13.2220 doc_Id: 223-8, score: 11.8457 doc_Id: 227-11, score: 11.8286 doc_Id: 239-8, score: 11.5435 doc_Id: 300-14, score: 10.1756 doc_Id: 238-19, score: 9.5741 doc_Id: 154-13, score: 8.6352 doc_Id: 132-11, score: 8.4426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目录\n\n序号产品名称实施机关1建筑用钢筋质检总局2轴承钢材质检总局3水泥质检总局4人民币鉴别仪质检总局5防伪技术产品质检总局6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质检总局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质检总局8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质检总局9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质检总局10防爆电气质检总局11燃气器具质检总局12空气压缩机质检总局13港口装卸机械质检总局14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质检总局15公路桥梁支座质检总局16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质检总局17水工金属结构质检总局18制冷设备质检总局19内燃机质检总局20砂轮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1饲料粉碎机械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2建筑卷扬机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3钢丝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6预应力混凝土枕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7救生设备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9电线电缆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0耐火材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1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2建筑防水卷材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3危险化学品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4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5汽车制动液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6人造板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7化肥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8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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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n\n办事须知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咨询服务(一)一般工业产品(先证后核)1、申请环节:企业在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113.57.190.149:82/developer/zjj/online/toLogin)进行注册,进行在线填报,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后置现场审查承诺书扫描件、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等。2、受理环节:2个工作日,省局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受理。3、审批环节:自受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省局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4、证书制作与送达环节: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5、技术审查环节(后置现场审查):获证后30工作日内,技术评审中心办理。组织实地核查等相关程序,出具实地核查报告。现场审查结论不合格,立即责令改正,并启动撤销生产许可证程序。(二)特殊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食品相关产品)1、申请环节:企业在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113.57.190.149:82/developer/zjj/online/toLogin)进行注册,进行在线填报,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自我声明扫描件、容缺受理承诺书扫描件等。2、受理环节:3个工作日,省局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受理,根据审查情况核发《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补正告知书》。3、技术审查环节:技术评审中心对省级发证产品的申请材料进行有效性审查,组织实地核查等相关程序,出具实地核查报告。4、审批环节:7个工作日,省局根据实地核查材料及其他产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5、决定环节:7个工作日,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根据审核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6、制证、发证环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n\n办事须知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咨询服务:实施生产许可管理十类产品办理流程:1、申请环节: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进行注册,进入后到首页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分类中的“省市场监督局”找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点开后可看到相关发证、增项、换证等事项进行在线填报,填写完申请书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审批材料(1个告知承诺书(可在线下载),1个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后可提交,提交完毕后可到“我的空间”查看办理进度。2、受理审批环节:5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承诺审批实行当场办理;对危化品、水泥等产品压缩审批至25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在此时限内)。3.证后审查:30天内由省局技术评审中心组织对企业进行全面例行检查,现场签字确认给出结果。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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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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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n\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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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依据及程序?\n\n【法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五十六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取证,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第五十七条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第五十八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财政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规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五条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车位车库\n从9月1日起,达到条件可以租售。\n但到底哪些可租哪些可售?\n租售要具备什么条件?\n买到手的车位是否可以随意转手?\n……\n诸多问题困扰着开发企业,\n也困扰着居民区的有车一族。\n昨日,\n市住建部门下发《通知》——\n今年8月中旬,我市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9月1日起,地下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然而,由于交易细则不明确,让实际交易存在很多困难。\n今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很多交易细则进行了具体明确。\n《通知》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交易都必须按《通知》执行。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通知》规定,规范停车位租售行为,合理确定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权,变相抬高、垄断、操控停车位价格,不得扰乱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秩序。\n网络图片\n可否租售?看停车位权属\n《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停车位的交易,必须按相应的原则进行规范和管理。\n业主共有停车位。建筑区划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以及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配置的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出售、出租。业主共有停车位的使用方式、相关收益及其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n产权停车位。建筑区划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首次登记所有权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停车位,可以出售、附赠、出租。\n人防停车位。建筑区划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平战结合”地下停车位,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原则出租,但不得出售。\n机械式停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机械式停车位只能出租,不得出售。\n网络图片\n何时租售?先办不动产首次登记\n《通知》规定,开发项目停车位的出售、出租,应该符合商品房租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和商品房租赁登记备案。\n按规定,产权停车位不得预售,需经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且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买受人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办理地上建筑物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停车位规划配置数量、位置、车位的权属、租售方式,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n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租售停车位前,应制定租售方案并进行公示。租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停车位分布位置、数量、面积情况;租赁期限、方式、租金标准或出售的时间、方式、售价;物业服务费用等。停车位租售方案和拟出租、出售停车位的证明文件应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n网络图片\n租售对象?业主需求第一\n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不得向非业主出售。\n开发企业出租停车位,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完全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求的前提下仍有空余车位的,可临时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n网络图片\n车位产权?有条件转让\n《通知》规定,产权停车位买卖合同采取网络方式签订,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n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已购买产权停车位的,应当与其同时解除产权停车位买卖合同。\n购房人购买产权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依法出售、赠与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但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具备条件的购房人。\n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清算注销或兼并重组,依据清算或兼并重组决定未售车位登记在股东或关联公司名下的,股东或关联公司应按本通知规定出售或出租停车位。\n同时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或封闭使用,也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n网络图片\n热点文章\n百余名民警夜查旅馆、歌舞、洗浴按摩场所...有收获!涉案金额超1亿! 你孩子常用的这个牌子,出事了!年前干这事要注意了!医院一周接诊20多例,眼睛肿成缝,头皮溃烂…\n来源:荆门晚报(记者 陈兴国 通讯员 周惊执 袁凯 李婷)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n点击“阅读原文”,发现更精彩的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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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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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8, 146-5, 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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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n\n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承担申报项目的审核评估、现场核查、汇总上报等工作。参与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配合省级绩效评价。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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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农业农村局职责及联系方式\n\n沙洋县农村农业局职能职责及联系方式办公地址:沙洋县荆河路3号联系方式:0724-8561318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职能职责:(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出台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县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十四)划入职责。划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职能转变。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十七)有关职责分工1.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审批继续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对行政审批的实效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监管职责仍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机构设置: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政策改革股)、发展规划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科技教育股、种植业管理股、综合股、农田建设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n\n第一条根据《荆门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荆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第三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三)管理、协调、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加强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考古研究、展示利用、馆际交流等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的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八)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九)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十)指导、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市区和跨区域和重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许可的初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的初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的初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立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的初审”,“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的初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使用许可证核发的初审”,“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的初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第四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治、会议服务、公文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办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四)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社会文化团体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及普及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地方性的文艺品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团体。指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重大文艺活动、艺术评论及艺术创作研究工作。(五)文博管理科。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利用规划与项目管理,协同监管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管理监督。负责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建设项目、考古勘探资质、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等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指导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信息公开和馆际交流协作,负责国有收藏单位文物的登录备案和文物流通管理。指导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六)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和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七)资源开发科。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和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工作。(八)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市场综合治理、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功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节目接收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九)宣传推广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十)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审查、组织管理。指导、监督体育协会承办的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配合审查体育协会经费开支情况。(十一)竞技体育科。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训练、竞赛、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承办和全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第五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第六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科室设置及职能\n\n办公地址:象山三路27号联系电话:0724-2334799网址:http://sthjj.jingmen.gov.cn/单位负责人:孙文力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跨县(市、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四)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负责配合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和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环境监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涉及生态环境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关于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具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控联防协作机制。(八)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九)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配合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十)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十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规章、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十二)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五)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荆门。机构设置:(一)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办公电话:0724-233397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重大政策建议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政策、重大课题调研。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配合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和协调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二)法规与宣传教育科办公电话:0724-2333290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三)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办公电话:0724-2364266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四)财务科(科技合作与生态环境监测科)办公电话:0724-2374357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牵头市承担的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指导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五)水生态环境科办公电话:0724-2367501指导和监督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考核,组织实施跨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六)大气环境科办公电话:0724-2361756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七)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科(固废和核与辐射监管科)办公电话:0724-2332290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市转移、危险废物经营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八)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办公电话:0724-2374267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根据市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承担相关生态环境审批工作。(九)生态环境应急和信访科办公电话:0714-2331096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机关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十)机关党委办公电话:0724-2332615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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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有限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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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临时救助?\n\n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特困、低收入、支出型等特殊困难家庭。对于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根据其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当年月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进行救助;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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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受灾后,农作物和房屋倒塌的救助资金相关政策\n\n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湖北省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农田受灾主要涉及的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救助对象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对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一类对象主要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户;二类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一级、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灾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患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主要包括除上述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其它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存在困难的家庭等。倒损房涉及的是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过渡期生活救助、以及上述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以长期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受灾人员,按重建面积控制标准(家庭成员1-2人为50平方米、3-4人为70平方米、5人以上为80平方米),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照每平方米不低于500-800元、300-500元、300元以下的标准实施救助;因灾受损唯一住房修缮所需资金达4000元以上的,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户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这里的倒损居民住房是指因灾倒塌或损坏、以居住为目的农村居民的唯一住房,不包括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具体发放流程,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救助: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县级应急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及时通知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按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经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7章50个条文,其中涉及公安机关18个条文,现整理如下,供大家重点学习:\n第一章 总则\n1.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第六条第三款)\n第二章 电信治理\n2.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识别、阻断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第二款)\n第三章 金融治理\n3.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二款)\n4.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决定采取上述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条)\n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n5.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异常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有关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第二十二条第二款)\n6.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分发平台以外途径下载传播的涉诈应用程序重点监测、及时处置。(第二十三条第三款)\n7.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涉诈信息、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涉诈风险类型、程度情况移送公安、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移送单位。(第二十六条)\n第五章 综合措施\n8.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报案或者发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第二十七条)\n9.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第二十九条)\n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一条)\n11.国务院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等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推进涉电信网络诈骗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涉诈用户信息交叉核验,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第三十二条)\n12.公安机关应当会同金融、电信、网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符合国家有关救助条件的,有关方面依照规定给予救助。(第三十四条)\n13.经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决定或者批准,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临时风险防范措施。(第三十五条)\n14.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第三十六条) \n15.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第三十七条)\n第六章 法律责任\n16.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n17.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十二条)\n第十四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n(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n(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n(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n(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n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n(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n(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n(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n18.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十四条)\n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n以上内容由警书-Law Sir整理\n想了解更多蜀黍专属装备\n基层战友夏季POLO衫【点击图片立即购买】\n2022运动款夏季通勤裤男女款都有▼点击下方图片,立即抢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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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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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n\n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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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政策\n\n6月我市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工作将启动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不变具体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这些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区域扩大,漳河新区再增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两个社区。具体保障区域包括:东宝区龙泉街道、泉口街道;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街道、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楚天城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申请门槛有所降低今年,我市对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的低收入家庭进一步降低门槛,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10元/月)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元/月以下),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的即可申请。但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及成员均为70周岁以上的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和标准不变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实行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今年住房保障改变了以往集中受理、集中分配的方式,实行常年受理、随时审核、分批保障,即根据房源实际情况,随时公布信息、及时分配入住,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具体程序包括:公开房源、分类申请、即时配租。每批次分配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坐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所有申请公租房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即启动下一批次配租,选房后又放弃的,本年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公租房申报提醒\n\n申报提醒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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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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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13, 2-0, 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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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n\n负责对重大投融资项目开展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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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财政局主要职责\n\n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2.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4.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参与税制改革方案、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拟订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6.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7.拟订和执行全市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9.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10.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12.围绕全市发展战略,服务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13.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政治建设工作。14.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15.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n\n市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市级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面向中心城区,支持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发展、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制造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的资金。工作流程如下:1.由企业向所在地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或经信局)申报,各地经信部门承担项目审核主体责任,负责项目真实性审核,并就项目未享受招商引资同类政策及合法性、真实性签署意见后,统一行文上报。(1)支持条件: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生产性设备(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在3年建设有效期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生产性设备投资主要包括: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生产、检测、研发等设备购置,含设备安装、调试,不含设备租赁;自制成套、成台设备原材料及测试费用,不含设备维修;与项目建设配套的工业软件(投资规模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20%),以及项目前期研发性投入(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40%)。(2)申报资料:①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企业申报表、绩效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企业背景、规模,主要产品、行业地位、技术水平以及发展规划等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主要介绍项目建设的背景、目的、意义,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已建成规模等情况,包括建设周期年度、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等具体数据,以及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支持方向,建设项目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分析等。②其他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文件;项目生产性设备购置清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经审计的项目法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项目工程审计报告等),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需要提供采购机器人的相关资料;佐证材料,包括第三方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专利证书、检验报告、产品成果鉴定等;申报单位对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各地经信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2.申报资料评审。由市经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批。评审人员由相关产业、财会、环保、安全生产、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过程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3.现场检查。到企业现场抽查对比设备与发票的一致性。由市经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对每一个申报企业的项目设备进行抽查,查看出厂铭牌的日期与该设备发票出具时间是否相符。3.党组研究。现场核查后形成项目清单,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4.网站公示。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将项目清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日。5.上报市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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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有哪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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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的家庭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n\n1、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方式:同一城市跨城区或同一县(市、区),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省内跨县(市、区)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申请,由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协助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2、户口不在一起但经常居住在某一户籍地的家庭,可由其中一个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分别登记在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可选择在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分别按照城乡低保标准核定补助水平,并登记到城乡低保台账。 |
content/doc/知识库你问我答数据.docx wx/您可否领租赁补贴或申请公租房荆门最新政策在此.json json/new_json_149.json |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政策\n\n6月我市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工作将启动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不变具体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这些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区域扩大,漳河新区再增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两个社区。具体保障区域包括:东宝区龙泉街道、泉口街道;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街道、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楚天城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申请门槛有所降低今年,我市对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的低收入家庭进一步降低门槛,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10元/月)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元/月以下),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的即可申请。但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及成员均为70周岁以上的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和标准不变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实行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今年住房保障改变了以往集中受理、集中分配的方式,实行常年受理、随时审核、分批保障,即根据房源实际情况,随时公布信息、及时分配入住,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具体程序包括:公开房源、分类申请、即时配租。每批次分配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坐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所有申请公租房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即启动下一批次配租,选房后又放弃的,本年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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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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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教育局主要职责\n\n(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有关实施意见、措施、规章。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育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牵头协调全市校外教育,指导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 (五)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六)指导全市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按照权限管理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或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文明创建工作、校园安全工作、综治工作、档案建设和保密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和初中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审和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市中等、高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中等学历教育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市大中专学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和基金会的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并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委会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68号值班电话:0724-2332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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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n\n(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拟订就业援助实施方法,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等工作,保持相关社保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务综合管理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办法。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开发、配置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制度,组织国家级、省级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管理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牵头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八)落实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及综合性管理意见,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全市协调劳动关系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主管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预先审核”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2.与市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与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的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其中A类人员的实施办法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其组织实施,按中央、省有关规定执行。 市教育局直管学校\n\n市教育局直管学校:1.荆门职业学院;2.荆门市第一中学;3荆门市东宝中学;4.荆门市掇刀石中学;5.荆门市特殊教育学校;6.荆门市外国语学校;7.荆门市龙泉北校;8.荆门市文林高级中学。其他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直接管辖,市教育局主要是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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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防空地下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232 |
[234-19, 237-10, 206-10] |
doc_Id: 234-19, score: 14.2497 doc_Id: 237-10, score: 11.8656 doc_Id: 206-10, score: 11.0465 doc_Id: 315-13, score: 10.6751 doc_Id: 275-1, score: 10.6335 doc_Id: 232-12, score: 10.2449 doc_Id: 170-0, score: 10.0486 doc_Id: 206-7, score: 9.7758 doc_Id: 206-8, score: 8.6562 doc_Id: 167-19, score: 8.4600 |
修建防空地下室应提供那些材料?\n\n(1)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2)建设工程规划报建论证咨询报告;(3)人防设计院出具的初步设计方案平面图;(4)委托书(含营业执照、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应建表、申请表、真实性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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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棚户区改造是否配建人防工程的政策法规解读\n\n关于棚户区改造是否配建人防工程的政策法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规定: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民用建筑,新建该类项目应当履行法律义务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报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建设后,按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相关政策文件执行。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按照《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擅自批准免建防空地下室,或者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或者减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以及擅自办理相关发证手续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荆门市民防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地震局)机构职能\n\n荆门市民防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地震局)机构职能2010年6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文〔2010〕63号)精神,设立荆门市民防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荆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荆门市地震局牌子。机构的合并,使人防和地震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整合与加强。将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市地震局的职责划入市民防办公室,并增加参与防灾救灾的职责,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了对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指导和监督,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的职责。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责。荆门市民防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荆门市实际,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有关的规定。 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的依法审批和综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 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拟订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拟订人民防空演习(练)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负责市内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防科研。 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市民防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内设5个机构:秘书科、工程科、指挥通信科、防震减灾科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下属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地震台、301工程管理处。 易地建设(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提供哪些材料?\n\n(1)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2)建设工程规划报建设论证咨询报告;(3)委托书(含营业执照、委托书与被委托人)(4)征收表、申请书、真实性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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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内设机构项目服务科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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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内设机构项目服务科\n\n负责重点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牵头制定产业链招商路径图、招商行动计划和招商地图等;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客商信息库,统一发布招商项目和信息;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跟踪、引进的督办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市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活动;负责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合同的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工作。负责人:郑文奇电话:2332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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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n\n第一条根据《荆门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荆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第三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三)管理、协调、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加强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考古研究、展示利用、馆际交流等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的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八)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九)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十)指导、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市区和跨区域和重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许可的初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的初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的初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立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的初审”,“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的初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使用许可证核发的初审”,“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的初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第四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治、会议服务、公文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办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四)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社会文化团体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及普及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地方性的文艺品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团体。指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重大文艺活动、艺术评论及艺术创作研究工作。(五)文博管理科。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利用规划与项目管理,协同监管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管理监督。负责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建设项目、考古勘探资质、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等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指导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信息公开和馆际交流协作,负责国有收藏单位文物的登录备案和文物流通管理。指导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六)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和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七)资源开发科。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和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工作。(八)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市场综合治理、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功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节目接收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九)宣传推广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十)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审查、组织管理。指导、监督体育协会承办的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配合审查体育协会经费开支情况。(十一)竞技体育科。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训练、竞赛、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承办和全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第五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第六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责和机构设置是什么?\n\n荆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正处级,下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下简称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和市政务中心,以及指定的生活区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职工住宅小区的统建、分配与管理,以及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按PPP模式履行荆门剧院相关职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为市直机关提供餐饮、会务、安保、绿化、物业管理和公务用车应急保障等相关服务。贯彻落实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定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中心机关核定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财务科、基建维修科、办公用房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标准化建设科,另设机关党总支;核定事业编制18名。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财务科、安保一科、安保二科、服务一科、服务二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经营科。核定事业编制29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2名。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 荆门市商务局职责和机构设置\n\n(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实施办法,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加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体系建设和政策促进工作。 3.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 7.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 9.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具体实施意见,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我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我市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我市涉及口岸工作的协调管理,推进我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督促落实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和局领导的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印章管理、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承担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文印、信息、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局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编报全市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组织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工作。 2.政策法规和市场秩序科 负责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商务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负责审核局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全市商务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商务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商务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及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本局重要材料和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对外宣传、史料编修等工作。负责全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备案、审批、转报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申报资料、材料;承担与审批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直销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 3.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分析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动态,制定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与措施;促进城市商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品牌汽车、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 4.商贸服务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庭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组织指导“三绿工程”的实施,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统计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全市新建加油站行业规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应;负责全市拍卖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电子商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6.外贸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指导全市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我市企业参加境内外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荆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 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我国政府的承诺,监督履行我市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和投资方面承担的义务;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承担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承担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我市口岸协调管理;负责推进我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口岸物流工作。 7.外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荆门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市境内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8.人事(老干)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24)2333558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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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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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n\n答: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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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检测不合格,用人单位应采取什么措施?\n\n《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什么是法定职业病?我国的法定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哪些?\n\n各个国家根据其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以法规形式规定的因职业因素而引发的疾病,称为法定职业病。根据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有11类: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等。 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n\n答: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可以向本市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劳动者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材料时,职业病诊断机构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其掌握的职业病诊断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十日内如实提供。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的,或者无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由职业病诊断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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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233 |
[151-18, 225-10, 232-6] |
doc_Id: 151-18, score: 10.7509 doc_Id: 225-10, score: 10.4907 doc_Id: 232-6, score: 10.4907 doc_Id: 224-16, score: 10.1113 doc_Id: 226-9, score: 10.1113 doc_Id: 226-14, score: 10.1113 doc_Id: 228-0, score: 10.1113 doc_Id: 228-1, score: 10.1113 doc_Id: 231-16, score: 10.1113 doc_Id: 236-17, score: 10.111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场、厂内机动车辆)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网传盖公章;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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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网传盖公章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气瓶合格证)网传盖公章复印件;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6行驶证网传盖公章。 |
2 |
| 27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气瓶)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
236 |
[232-6, 225-10, 228-13] |
doc_Id: 232-6, score: 17.0100 doc_Id: 225-10, score: 16.6651 doc_Id: 228-13, score: 15.1719 doc_Id: 2-0, score: 14.8229 doc_Id: 236-2, score: 14.5354 doc_Id: 234-5, score: 13.1246 doc_Id: 222-13, score: 12.4553 doc_Id: 226-13, score: 12.3354 doc_Id: 236-7, score: 12.3354 doc_Id: 237-3, score: 12.198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气瓶)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网传只适用于新气瓶;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网传只适用于新气瓶;4.《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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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气瓶合格证)网传盖公章复印件;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6行驶证网传盖公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网传盖公章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气瓶)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只适用于新气瓶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网传只适用于新气瓶4《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网传盖公章 |
2 |
| 280 |
申请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236 |
[223-9, 239-4, 230-11] |
doc_Id: 223-9, score: 17.5300 doc_Id: 239-4, score: 17.5300 doc_Id: 230-11, score: 17.4399 doc_Id: 236-8, score: 17.4399 doc_Id: 222-13, score: 16.1288 doc_Id: 233-11, score: 15.6384 doc_Id: 226-4, score: 15.2118 doc_Id: 242-3, score: 15.2118 doc_Id: 225-15, score: 14.7172 doc_Id: 235-11, score: 14.7172 |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工商营业执照网传盖公章;3.单位情况介绍(应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人员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方面)网传盖公章;4.质量管理手册(安装改造)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维修)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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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网传盖公章3单位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设备、人员、专业分包(锅炉的没有专业分包)、质量管理等情况)网传盖公章4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锅炉维修)网传盖公章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网传盖公章;3.单位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设备、人员、专业分包(锅炉的没有专业分包)、质量管理等情况)网传盖公章;4.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锅炉维修)网传盖公章。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工商营业执照网传盖公章3单位情况介绍(应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人员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方面)网传盖公章4质量管理手册(安装改造)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维修)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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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
236 |
[2-0, 222-13, 2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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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概念应当如何界定?\n\n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各部门依法对城市规划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应急等公共事务和秩序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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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市城控集团机构职能\n\n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荆门城控集团)主要承担荆门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融资投资建设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保障房建设运营以及房产开发、产业投资等职能;下设十三家直属子公司。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市城投公司)主要承担荆门市中心城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以及对外投资和金融服务等工作。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荆门城建集团)主要承担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城市功能性、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的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代建、运营和管理。 荆门市城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市城控资产公司)主要承担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政府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以及全市范围内的保安押运业务。 荆门市城控土地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市城控土投公司)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腾退土地、城控集团建设项目平衡土地、城镇可经营性用地等土地的储备;承担城控集团储备土地的一级市场开发经营;负责园区及新区土地片区开发工作。 荆门城控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市城控矿业公司)为政府整合回收采矿权的承接主体,以及城控集团对外开展矿产资源业务的投资主体,经营范围为收购、入股矿山企业及关联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及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等业务。 荆门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生投公司)主要负责一、二级土地开发;保障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公用设施建设;生态科技产业投资建设;以自有资金对农业种植项目、养殖项目进行投资开发;生态文化旅游;农田改造整理;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代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自有房屋出租。一、二级土地开发,保障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公用设施建设,以自有资金对农业种植项目、养殖项目进行投资、开发,生态文化旅游工作。 荆门俊丰绿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俊丰集团)主要负责钢结构制作、安装、销售;建筑材料制作、安装、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开展对外建设工程总承包;地基与基础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构配件制作、安装、销售工作。 中房集团荆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房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土地综合开发、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施工等业务。 荆门市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市保障房公司)经营范围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及租赁住房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保障房及租赁住房销售、租赁;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代建;商品房开发、建设等工作。 荆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市建筑设计院公司)主要负责规划、设计、勘察、测量、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勘察设计等工作。 荆门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园林建设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园林花木生产、销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业务。 湖北建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建胜公司)主要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评价、工程技术咨询及指导、工程造价信息咨询、工程技术专家论证、建设工程和材料制品质量检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建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招投标代理、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业务。 荆门市城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市城控物业公司)主要负责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租赁,餐饮服务,停车场、保洁、仓储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小型房屋维修,家政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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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吗? |
236 |
[211-4, 2-0, 118-16] |
doc_Id: 211-4, score: 16.4283 doc_Id: 2-0, score: 15.2952 doc_Id: 118-16, score: 14.3208 doc_Id: 236-15, score: 14.1136 doc_Id: 98-15, score: 13.9671 doc_Id: 54-0, score: 12.0522 doc_Id: 238-2, score: 11.7664 doc_Id: 63-5, score: 11.1735 doc_Id: 236-1, score: 10.6601 doc_Id: 237-6, score: 10.3474 |
是否允许1个自然年度内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n\n可以,但是只能使用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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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1个自然年度内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n\n1个自然年度内同一时段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保就医后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n\n2016年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现在不存在农村合作医疗的说法。参保人员按规定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标准后,超过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与参加医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和医疗费用项目挂钩。具体见附表。荆门市住院医保待遇简明一览表就医类别人员类别起付线标准统筹支付比例政策文号一级医院二级(含县属三级)医院三级医院一级医院二级(含县属三级)医院三级医院乙类等普通住院职工2006001000甲类95%甲类90%甲类85%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5%,再按甲类报销。一次性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以终端单价为标准,1万元以内(含)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5%,3万元以内(含)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10%,3万元以上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20%,再按甲类规定比例支付。荆政发〔2017〕25号居民2006001000甲类85%甲类75%甲类60%14周岁以下参保人起付线减半市内规范转诊向上转诊补齐,向下转诊不再另设同普通住院意外伤害合法情况下无第三方责任人时参照普通住院。否则医保不予支付。荆医保发〔2021〕20号大额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超过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的部分(目前为1.2万元),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按比例支付。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乙类项目、一次性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个人先自付的医疗费用,异地就医降低部分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范围。其中职工医保支付比例80%,居民医保在1.2万元-3万元的部分支付60%、3万元-10万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荆政发〔2017〕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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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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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8, 225-10, 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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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电梯)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复印件;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网传原件、盖公章复印件;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原件、盖公章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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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网传盖公章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气瓶合格证)网传盖公章复印件;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6行驶证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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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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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22-13, 3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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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奖励\n\n对在本市新注册或增资设立的合同外资1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币种)以上(含本数)的外资企业,且形成实际投入的,按企业实缴合同外资(不包括股权出资、外方股东贷款、投资性公司投资)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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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n\n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安置地点关乎军转干部未来工作、生活。选择安置地点,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其次要清楚自身具备的安置去向条件,在政策范围内做出慎重选择。本文对现行的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供军转干部参考。(1)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2.回配偶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3.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2)投靠配偶安置1.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2.配偶随军取得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落户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④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3.双军人单转或双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有的大城市基于实际还有一些规定,如上海市要求,双军人单转,一方在驻沪部队服役须满1年。重庆市规定,非主城区入伍的双军人夫妇,同时或一方转业进主城区安置,需有一方在主城区服役满2年。4.配偶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配偶(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系购房落户的,各地要求不一。如:北京市要求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满4年;天津市要求通过购房、投资方式将配偶落户天津的,须满足蓝本户口转红本户口满2年(蓝本转红本约需4年);重庆市要求,在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6年、落户须满3年,在非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4年、落户须满3年(如转业干部本人是重庆郊区县入伍的,在主城区购房落户,取得房产须满5年、户口须满2年);江苏省规定,配偶经引进人才、招聘、招考、调动来南京工作的,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通过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南京户口的,不予接收。(3)留在部队驻地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注: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非撤并降改移部队。相关文件规定: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4).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5.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正常渠道(随军、工作调动、离退休安置)取得的常住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6.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非正常渠道(购房、投资、投靠亲友、挂靠人才市场等)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父母(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系购房落户的,要求与配偶购房落户相同。部分省市要求,投靠子女安置的,子女须已成年、参加工作。(5)到有关地级市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新疆明确,地区、自治州比照地级市执行。(6)对立功和在艰苦边远地区长期服役人员照顾安置一些省对功臣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上有照顾。浙江、江西、贵州省规定,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可在全省范围选择安置地点,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贵州省荣立3次三等功亦可)的,可在所到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湖北省规定,凡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可照顾调整到武汉地区安置;青海省规定,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寒缺氧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或在海拔3000米以上边远艰苦地区连续服役满15年,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工作满10年的,可在西宁地区安置。(7)因国家或地区建设需要跨地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申请跨地安置的,须出示有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小贴士需要理清几个概念祖籍:依中国民俗文化,祖籍追溯三代,指爷爷奶奶稳定生活地及父亲出生长大的地方。籍贯:一般指本人出生并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地方。原籍:多指籍贯。入伍地:一般指本人有稳定生活基础(有常住户口)并通过兵役机关应征入伍的地方。各省军转安置政策普遍规定,从高校毕业接收入伍的,高校所在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违反征兵规定异地入伍的,征接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一般来讲,原籍和入伍地应是同一地。需要注意的结婚时间要求部分省市为防止假结婚,对结婚时间有要求,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规定结婚须满1年;江苏省规定,非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留南京就业的,婚前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重庆市主城区要求结婚时间满2年,再婚配偶婚前为主城区常住户口的,再婚时间须满1年;成都市要求结婚满2年,在主城区安置的还要求落户满1年,再婚进成都的,再婚时间需满1年;厦门市规定,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厦门市工作或属于调入工作的,在厦常住户口须满5年、结婚须满3年。需要了解的军改期间规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但也必须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落户),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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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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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8, 225-10, 232-6] |
doc_Id: 151-18, score: 10.7509 doc_Id: 225-10, score: 10.4907 doc_Id: 232-6, score: 10.4907 doc_Id: 224-16, score: 10.1113 doc_Id: 226-9, score: 10.1113 doc_Id: 226-14, score: 10.1113 doc_Id: 228-0, score: 10.1113 doc_Id: 228-1, score: 10.1113 doc_Id: 231-16, score: 10.1113 doc_Id: 236-17, score: 10.111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客运索道)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网传原件、盖公章复印件;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原件、盖公章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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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网传盖公章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车用气瓶)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使用登记表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使用单位登记证照(含行政部门批准文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网传盖公章;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气瓶合格证)网传盖公章复印件;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网传盖公章;5.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网传盖公章6行驶证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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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内设机构投资促进科的职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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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 154-13, 1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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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内设机构投资促进科\n\n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市直招商专班和驻外招商联络处的组织、联络、管理、协调、服务和考核工作;负责市级招商顾问的衔接、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委托招商主体资格的审查、管理及奖励兑现;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人:肖林电话:2332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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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经信局内设机构职责\n\n(一)办公室1.负责局党组和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2.负责机关文秘、重要会务、文印、信访、综治、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3.组织拟定、完善和推动落实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负责工业地方志编纂工作;5.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执行;7.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8.拟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章制度;9.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10.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及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办公室(财务处)、行政处。(二)政策法规科1.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2.牵头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3.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4.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调研活动;5.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6.负责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7.负责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8.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9.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实施;10.统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11.负责监督检查涉及企业负担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12.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对口省经信厅综合处、政策法规处、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三)规划和技术改造科1.负责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有关工作;2.负责组织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3.负责提出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建议;4.监测分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政策建议;5.承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6.组织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7.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8.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平台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9.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10.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11.组织加强行业技术基础工作;12.负责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对口省经信厅规划和技术改造处、科学技术处。(四)经济运行科1.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3.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运行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4.组织协调工业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5.负责应急物资、相关生产要素的协调调度工作;6.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7.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境)外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8.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9.负责援疆援藏产业对接工作;10.统筹全局推进产业招商工作,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11.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对口省经信厅经济运行处、对外经济合作处。(五)中小企业发展科1.承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相关法规政策落实督办工作;2.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以及专精特新发展,深化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3.提出有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意见;4.监测分析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5.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6.承担市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口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六)县域经济和产业政策科1.负责研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2.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3.协调研究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4.指导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工作;5.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评价工作;6.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能工作任务;7.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8.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9.执行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工作;10.指导开展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培育、提升工作;11.落实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政策;12.负责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县域经济处、产业政策处。(七)节能和综合利用科1.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2.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3.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4.拟订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发展;5.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对口省经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八)装备工业科1.负责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2.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3.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4.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5.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对口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九)原材料工业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原材料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拟定原材料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建议,推动产业布局优化、企业兼并重组;3.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4.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职责,指导行业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原材料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消费品工业科1.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家电、盐业、医药行业管理工作;2.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3.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4.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5.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6.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7.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8.负责医药产业发展、医药储备的管理工作;9.拟订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发展;10.组织协调创新药品、仿制药品产业化实施。对口省消费品工业处、医药产业处。(十一)电子信息产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电子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拟订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3.收集、整理、发布电子信息产业信息;4.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5.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6.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措施;7.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8.指导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应用;9.指导做好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10.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11.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利用,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12.拟订通信应急工作预案,协调做好救灾应急通信工作;13.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工业领域大数据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14.指导推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经济领域的应用;15.拟定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16.指导软件产业园区建设;17.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口省经信厅电子信息产业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省通信管理局。(十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对口省经信厅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工委)1.统筹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2.牵头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4.牵头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5.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对口省经信厅机关党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军民融合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2.组织研究制订全市军民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3.负责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汇总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要求,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对委员会决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4.负责对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市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5.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等建设;6.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建议;7.统筹推进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拟订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8.负责全市航天航空工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9.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10.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11.指导全市军工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对口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荆门市商务局职责和机构设置\n\n(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实施办法,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加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体系建设和政策促进工作。 3.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 7.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 9.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具体实施意见,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我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我市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我市涉及口岸工作的协调管理,推进我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督促落实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和局领导的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印章管理、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承担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文印、信息、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局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编报全市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组织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工作。 2.政策法规和市场秩序科 负责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商务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负责审核局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全市商务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商务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商务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及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本局重要材料和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对外宣传、史料编修等工作。负责全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备案、审批、转报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申报资料、材料;承担与审批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直销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 3.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分析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动态,制定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与措施;促进城市商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品牌汽车、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 4.商贸服务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庭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组织指导“三绿工程”的实施,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统计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全市新建加油站行业规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应;负责全市拍卖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电子商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6.外贸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指导全市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我市企业参加境内外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荆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 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我国政府的承诺,监督履行我市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和投资方面承担的义务;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承担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承担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我市口岸协调管理;负责推进我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口岸物流工作。 7.外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荆门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市境内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8.人事(老干)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24)2333558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36号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n\n第一条根据《荆门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荆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第三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三)管理、协调、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加强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考古研究、展示利用、馆际交流等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的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八)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九)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十)指导、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市区和跨区域和重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许可的初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的初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的初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立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的初审”,“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的初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使用许可证核发的初审”,“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的初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第四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治、会议服务、公文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办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四)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社会文化团体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及普及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地方性的文艺品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团体。指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重大文艺活动、艺术评论及艺术创作研究工作。(五)文博管理科。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利用规划与项目管理,协同监管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管理监督。负责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建设项目、考古勘探资质、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等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指导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信息公开和馆际交流协作,负责国有收藏单位文物的登录备案和文物流通管理。指导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六)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和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七)资源开发科。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和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工作。(八)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市场综合治理、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功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节目接收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九)宣传推广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十)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审查、组织管理。指导、监督体育协会承办的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配合审查体育协会经费开支情况。(十一)竞技体育科。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训练、竞赛、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承办和全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第五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第六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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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业项目可以获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金额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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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11-4, 2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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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补助\n\n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限厂房、设备,下同)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含本数)的工业项目,按不超过土地出让底价的50%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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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中央、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n\n对工业企业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2022年以来首次“进规”企业,总投资门槛调整为1000万元),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揭榜挂帅项目,为产品升级、技术创新、提高质效而建设的创新平台项目,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数字经济领域实施的数字产业化项目,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推荐申报中央、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流程如下:1.转发工作通知。按照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厅通知文件要求,市经信局发布报送项目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明确上报时间和所需附件资料。2.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有效,提交材料合规合法,申请的项目和投资内容未享受国家工信部和省经信厅同类专项支持,并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按期竣工、达效、投产。(1)申报要求:①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财务管理合规,3年内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符合“两高”、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之内。已获得国家工信部支持的项目和投资内容不得再次申报专项;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项目和投资内容,若符合国家支持政策,可向国家工信部推荐争取资金支持。除试点示范、晋级提能外,同一企业只享受本专项一个方向的政策支持。(2)申报方式:分为直接申报和“两上两下”两种方式。揭榜挂帅等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按程序直接申报。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等投资类项目,采取“两上两下”申报方式:不限制项目申报个数,先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表(一上),初评后下发申报项目清单(一下),按要求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二上),评审后确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二下)。(3)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报告需装订成册、签字盖章、附真实性承诺并提供电子文档,具体如下:①投资补贴类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需着重分析项目实施的产业发展引导性、技术创新先进性、质量提升有效性,并制定合理、可量化的绩效考核目标;按照项目完整性原则,明确报告完整项目的建设投资内容,进行投资强度合理性分析,确定项目投资进度与生产性设备购置清单,确定项目建设达产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同时期内,项目承担单位承接其他国家级、省级投资类项目的,应如实说明相关项目建设情况,并就投资内容划分予以说明。②未完工项目编制《后续资金申请报告》,应在原《资金申请报告》基础上,补充提交全部已发生的项目建设设备购置清单、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材料,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证明和设备与生产关联性说明等文字材料。申请后续资金时已完工项目,还应当提交市(州)出具的项目验收评价意见。3.县(市、区)经信局行文推荐。各地经信部门在核实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性和申请材料有效性的基础上作出推荐意见,并承诺承担项目申报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投产、达效。4.市经信局审核推荐。收集、汇总、审核县市区申报资料后,并对相关附件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申报项目清单,报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批后行文推荐上报。5.项目跟踪管理。(1)项目变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在满足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实现的前提下,可对如下事项申请变更,其他不得予以变更:①项目投资主体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企业合并、分立(需明确继承项目实施责任的主体)或企业名称发生工商注册变更的;②因不可抗拒原因,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③项目总投资或生产性设备投资规模减少10%以内的;④项目建设周期延长6个月以内的;⑤因市场供应变化、装备迭代升级、招投标、技术路线优化等原因,生产性设备投资清单中,设备的数量、单价、型号等发生变更的。项目确需变更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先向辖地经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辖地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提出变更申请,经市经信局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实施变更。市经信局对照变更批复组织项目验收。(2)项目验收。投资补贴类专项资金项目,由市经信局按照“投资绩效双达标”原则统筹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方案终止和不通过。①验收通过。专项验收为符合性验收,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实现项目申请时约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即视作验收通过。申报单位实际投资或生产性设备投资大于项目任务书要求的,不再追加项目资金。②限期整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验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在通知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未按项目投资计划实施;项目实施期内发生重大变化、变更,但未获得验收部门批复同意;未按期申请验收且未及时向推荐单位申请延期;③方案终止。项目已完成建设目标,且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但因不可抗力或市场、技术等原因未按建设方案完成全部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可申请项目建设方案终止。项目不得再申请后续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3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④验收不通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验收不通过,收回全部已拨付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5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未达标且难以整改;经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仍不能按投资、目标“双达标”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提供的验收相关文档材料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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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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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57-5,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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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n\n凡户籍在荆门市,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1)沙洋县发放标准为年满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20元;满9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50元;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2)钟祥市发放标准为年满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50元;满90周岁的老人,离退休人员是50元,非离退休人员是95元;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450元,每增长一岁则加发30元(例:101岁就是450+30=480元每月)(3)京山市发放标准为年满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20元;满9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50元;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4)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发放标准为年满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50元;满9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5)屈家岭管理区发放标准为年满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30元;满9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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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沙洋县高龄补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钟祥市高龄补贴: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京山市高龄补贴:(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 高龄补贴发放对象标准\n\n申请高龄补贴的相关条件一、发放对象凡户籍在屈家岭管理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有效证件上载明的出生年月为计算标准),均属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二、津贴标准对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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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才政策支持,对哪些人员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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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74-18, 2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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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支持\n\n(一)对新引进企业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其所属在我市工作生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两类人员合计不超过10名),每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地方实得财力部分的100%给予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8年,每人每年不超过100万元。(二)对企业用工引才给予政策支持,具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发〔2021〕16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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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人才引进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人才引进政策:1.对在科创城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分别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在本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每年按90%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税务局)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的重点人才项目,比照国家、省经费支持标准,给予50%的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2.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生活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科创城用人主体柔性引进的博士,一次性给予2万元生活交通补贴。对到科创城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多发放3个月。(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3.对科创城引进的各类科创人才,鼓励支持其在科创城核心区内租房、购房,并按照《荆楚科创城人才公寓租售管理方案》享受租房、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城控集团)对科创城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在科创城核心区以外的荆门中心城区购房的,经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15万元、8万元的购房补助;对引进的领军人才,购房补助标准实行“一人一议”。(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4.对到科创城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经评审认定,在子女入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配偶需要随调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予以安排。(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
2 |
| 290 |
办理安全条件审查时,需要提供的“规划许可相关文件”是指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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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22-13, 1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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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安全条件审查时,需要提供的“规划许可相关文件”指的是什么?\n\n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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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n\n第一条根据《荆门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荆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第三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三)管理、协调、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加强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考古研究、展示利用、馆际交流等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的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八)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九)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十)指导、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市区和跨区域和重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许可的初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的初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的初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立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的初审”,“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的初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使用许可证核发的初审”,“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的初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第四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治、会议服务、公文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办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四)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社会文化团体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及普及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地方性的文艺品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团体。指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重大文艺活动、艺术评论及艺术创作研究工作。(五)文博管理科。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利用规划与项目管理,协同监管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管理监督。负责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建设项目、考古勘探资质、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等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指导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信息公开和馆际交流协作,负责国有收藏单位文物的登录备案和文物流通管理。指导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六)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和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七)资源开发科。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和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工作。(八)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市场综合治理、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功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节目接收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九)宣传推广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十)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审查、组织管理。指导、监督体育协会承办的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配合审查体育协会经费开支情况。(十一)竞技体育科。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训练、竞赛、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承办和全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第五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第六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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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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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 246-9, 245-3] |
doc_Id: 132-11, score: 7.3489 doc_Id: 246-9, score: 6.8521 doc_Id: 245-3, score: 6.7758 doc_Id: 119-4, score: 6.6297 doc_Id: 121-3, score: 6.5985 doc_Id: 300-15, score: 6.5712 doc_Id: 246-11, score: 6.4600 doc_Id: 2-0, score: 6.4101 doc_Id: 246-13, score: 6.3057 doc_Id: 246-12, score: 6.2239 |
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是网上受理还是窗口受理?\n\n申请人需在网上填报资料后,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政务中心市场监管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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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这些费用可减收或免收\n\n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七部门于近日出台十五条措施,通过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降低经营成本、加大服务力度等举措,支持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发展。根据措施要求,在助力复工复产方面,各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积极协调推动个体工商户比照企业标准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鼓励各地采取包车、包船等方式,接回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返岗复工,鼓励专门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用工的招工活动。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要按照国家部委相关文件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在加大服务力度方面,要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线下办理要提供分时预约、快捷办理、自助打印、免费快递送达、帮办代办等服务;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2020年底,疫情期间,对不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采用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方式予以规范处置。附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复工复产。各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指导方案》要求,在各级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推动个体工商户比照企业标准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二是保障个体工商户用工。复工人员健康通行证明省内互认,鼓励各地采取包车、包船等方式,接回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返岗复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人员到个体工商户落实用工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给予职业介绍补贴。鼓励专门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用工的招工活动。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复产,稳定快递末端网点,保障物流畅通。三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家部委相关文件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四是减免社保费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年内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手续,不影响参保人员权益。五是减免个体工商户税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根据疫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定额减免2020年度应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六是减免个体工商户出租方税费。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七是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房租。八是减免农贸市场经营户摊位租金。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农贸市场经营户摊位租金实施补贴。以经营户与市场开办者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的租金为标准,折算日租金成本,按照市场开办者登记的每日出摊营业情况,按日计算租金补贴金额,按月向市场开办者拨付租金补贴。疫情期间,市场开办者不得向经营户收取摊位租金。九是降低检验检测费用。疫情期间,省市场监管局所属的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减免检验检测费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对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使用的红外体温测量仪和经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免收检定校准费用。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纤维产品免收检验检测和加急费用,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由湖北省内企业生产销售的特种设备,在本年度内提出检验的,一律免收检验费用。对个体工商户提出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减免50%检验检测费用。十是帮扶质押融资。支持个体工商户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对有融资需求的,主动服务、全程指导,帮助对接落实金融、担保、保险等部门。十一是保障个体工商户水电气使用。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用水、用电、用气成本的政策执行。十二是强化登记许可支持。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全程在线办理许可审批,通过“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智慧办”平台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线下办理许可审批,提供分时预约、快捷办理、自助打印、免费快递送达、帮办代办等服务。对各类证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3个月内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或办理变更事项的,可先行网上申报,分类实行告知承诺、后置审核、一般程序许可方式网上办理、延期办理(证书视同有效期内)。十三是酌情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场所、延长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十四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2020年底。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暂不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疫情期间,对不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采用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方式予以规范处置。十五是发挥小个专基层党组织、个体劳动者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小个专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纾困解难、协同复工和组织关爱等行动。宣传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扶持发展政策,推动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 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人员许可\n\n当前位置: 荆门市公安局 行政许可事项 正文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人员许可 1、事项名称: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 2、设定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3、申请条件: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规定的单位和人员。 4、办理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 (2)爆破作业区域证明; (3)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4)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 申请爆破作业许可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证明; (2)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证明;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办理地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科 6、办理时间: (一)《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时限要求: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时限要求: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并核发许可证件;考核结束10日内,对考核合格人员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7、联系电话:8882121 8、办理流程: (一)受理工作: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的单位、人员,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制作《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及时填写《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二)审核(考核)工作: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对申请单位、人员进行审核(考核)。 (三)许可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或《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浏览次数:167次主题词:爆破作业营业-点击收起详细信息索引号01123743-3-0101-2015-000006文号发布机构荆门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15-07-16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方式主动公开CopyRight2015 湖北省公安厅版权所有 鄂ICP备07008323号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n\n欢迎您访问荆门市政务服务网!荆门市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检索新闻检索事项检索搜索登录注册首页自然人办事法人办事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指南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主体、依据、流程、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所作的指导性说明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分享:不收费打印收藏全文下载在线申请在线预约展现方式:文本展现图文展现表格展现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基础信息设定依据办理流程问题咨询事项评价服务对象个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1工作日,法定时限1工作日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电话:0724-2635599受理条件1、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车辆管理所申请形式窗口申请在线申请结果样本准予许可申请窗口提交材料受理窗口受理时,即时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电话通知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电话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单》。审查审查过程中,本行政许可主要采取书面审查方式,材料合格通知驾驶人参加审验学习。学习发放审验证明参加3个小时的审验教育学习后,发放审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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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业产品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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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 230-16, 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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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目录\n\n产品名称及实施机关:1.建筑用钢筋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水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4.人民币鉴别仪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5.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6.电线电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7.危险化学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8.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9.化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0.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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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n\n办事须知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咨询服务(一)一般工业产品(先证后核)1、申请环节:企业在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113.57.190.149:82/developer/zjj/online/toLogin)进行注册,进行在线填报,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后置现场审查承诺书扫描件、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等。2、受理环节:2个工作日,省局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受理。3、审批环节:自受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省局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4、证书制作与送达环节: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5、技术审查环节(后置现场审查):获证后30工作日内,技术评审中心办理。组织实地核查等相关程序,出具实地核查报告。现场审查结论不合格,立即责令改正,并启动撤销生产许可证程序。(二)特殊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食品相关产品)1、申请环节:企业在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113.57.190.149:82/developer/zjj/online/toLogin)进行注册,进行在线填报,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自我声明扫描件、容缺受理承诺书扫描件等。2、受理环节:3个工作日,省局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受理,根据审查情况核发《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补正告知书》。3、技术审查环节:技术评审中心对省级发证产品的申请材料进行有效性审查,组织实地核查等相关程序,出具实地核查报告。4、审批环节:7个工作日,省局根据实地核查材料及其他产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5、决定环节:7个工作日,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根据审核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6、制证、发证环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n\n办事须知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咨询服务:实施生产许可管理十类产品办理流程:1、申请环节: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进行注册,进入后到首页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分类中的“省市场监督局”找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点开后可看到相关发证、增项、换证等事项进行在线填报,填写完申请书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审批材料(1个告知承诺书(可在线下载),1个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后可提交,提交完毕后可到“我的空间”查看办理进度。2、受理审批环节:5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承诺审批实行当场办理;对危化品、水泥等产品压缩审批至25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在此时限内)。3.证后审查:30天内由省局技术评审中心组织对企业进行全面例行检查,现场签字确认给出结果。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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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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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11-3, 311-4] |
doc_Id: 2-0, score: 29.5006 doc_Id: 311-3, score: 20.9594 doc_Id: 311-4, score: 20.3030 doc_Id: 163-10, score: 19.9687 doc_Id: 239-18, score: 18.3734 doc_Id: 233-14, score: 18.1956 doc_Id: 222-13, score: 17.4271 doc_Id: 223-8, score: 16.7999 doc_Id: 85-0, score: 15.6126 doc_Id: 37-15, score: 15.1014 |
承接产业转移\n\n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本数)的工业项目,在约定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给予设备搬迁、厂房装修等政策支持。(一)设备搬迁补贴。对从荆门市外整体搬迁设备至市内生产的项目,按实际发生搬迁费用的100%给予设备搬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厂房装修补贴。对企业新装修的无尘、无菌生产车间按200元-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标准根据车间装修等级确定。(此项补贴政策与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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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n\n市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市级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面向中心城区,支持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发展、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制造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的资金。工作流程如下:1.由企业向所在地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或经信局)申报,各地经信部门承担项目审核主体责任,负责项目真实性审核,并就项目未享受招商引资同类政策及合法性、真实性签署意见后,统一行文上报。(1)支持条件: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生产性设备(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在3年建设有效期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生产性设备投资主要包括: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生产、检测、研发等设备购置,含设备安装、调试,不含设备租赁;自制成套、成台设备原材料及测试费用,不含设备维修;与项目建设配套的工业软件(投资规模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20%),以及项目前期研发性投入(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40%)。(2)申报资料:①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企业申报表、绩效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企业背景、规模,主要产品、行业地位、技术水平以及发展规划等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主要介绍项目建设的背景、目的、意义,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已建成规模等情况,包括建设周期年度、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等具体数据,以及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支持方向,建设项目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分析等。②其他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文件;项目生产性设备购置清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经审计的项目法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项目工程审计报告等),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需要提供采购机器人的相关资料;佐证材料,包括第三方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专利证书、检验报告、产品成果鉴定等;申报单位对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各地经信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2.申报资料评审。由市经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批。评审人员由相关产业、财会、环保、安全生产、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过程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3.现场检查。到企业现场抽查对比设备与发票的一致性。由市经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对每一个申报企业的项目设备进行抽查,查看出厂铭牌的日期与该设备发票出具时间是否相符。3.党组研究。现场核查后形成项目清单,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4.网站公示。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将项目清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日。5.上报市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中央、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n\n对工业企业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2022年以来首次“进规”企业,总投资门槛调整为1000万元),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揭榜挂帅项目,为产品升级、技术创新、提高质效而建设的创新平台项目,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数字经济领域实施的数字产业化项目,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推荐申报中央、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流程如下:1.转发工作通知。按照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厅通知文件要求,市经信局发布报送项目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明确上报时间和所需附件资料。2.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有效,提交材料合规合法,申请的项目和投资内容未享受国家工信部和省经信厅同类专项支持,并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按期竣工、达效、投产。(1)申报要求:①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财务管理合规,3年内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符合“两高”、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之内。已获得国家工信部支持的项目和投资内容不得再次申报专项;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项目和投资内容,若符合国家支持政策,可向国家工信部推荐争取资金支持。除试点示范、晋级提能外,同一企业只享受本专项一个方向的政策支持。(2)申报方式:分为直接申报和“两上两下”两种方式。揭榜挂帅等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按程序直接申报。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等投资类项目,采取“两上两下”申报方式:不限制项目申报个数,先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表(一上),初评后下发申报项目清单(一下),按要求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二上),评审后确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二下)。(3)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报告需装订成册、签字盖章、附真实性承诺并提供电子文档,具体如下:①投资补贴类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需着重分析项目实施的产业发展引导性、技术创新先进性、质量提升有效性,并制定合理、可量化的绩效考核目标;按照项目完整性原则,明确报告完整项目的建设投资内容,进行投资强度合理性分析,确定项目投资进度与生产性设备购置清单,确定项目建设达产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同时期内,项目承担单位承接其他国家级、省级投资类项目的,应如实说明相关项目建设情况,并就投资内容划分予以说明。②未完工项目编制《后续资金申请报告》,应在原《资金申请报告》基础上,补充提交全部已发生的项目建设设备购置清单、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材料,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证明和设备与生产关联性说明等文字材料。申请后续资金时已完工项目,还应当提交市(州)出具的项目验收评价意见。3.县(市、区)经信局行文推荐。各地经信部门在核实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性和申请材料有效性的基础上作出推荐意见,并承诺承担项目申报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投产、达效。4.市经信局审核推荐。收集、汇总、审核县市区申报资料后,并对相关附件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申报项目清单,报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批后行文推荐上报。5.项目跟踪管理。(1)项目变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在满足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实现的前提下,可对如下事项申请变更,其他不得予以变更:①项目投资主体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企业合并、分立(需明确继承项目实施责任的主体)或企业名称发生工商注册变更的;②因不可抗拒原因,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③项目总投资或生产性设备投资规模减少10%以内的;④项目建设周期延长6个月以内的;⑤因市场供应变化、装备迭代升级、招投标、技术路线优化等原因,生产性设备投资清单中,设备的数量、单价、型号等发生变更的。项目确需变更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先向辖地经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辖地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提出变更申请,经市经信局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实施变更。市经信局对照变更批复组织项目验收。(2)项目验收。投资补贴类专项资金项目,由市经信局按照“投资绩效双达标”原则统筹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方案终止和不通过。①验收通过。专项验收为符合性验收,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实现项目申请时约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即视作验收通过。申报单位实际投资或生产性设备投资大于项目任务书要求的,不再追加项目资金。②限期整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验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在通知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未按项目投资计划实施;项目实施期内发生重大变化、变更,但未获得验收部门批复同意;未按期申请验收且未及时向推荐单位申请延期;③方案终止。项目已完成建设目标,且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但因不可抗力或市场、技术等原因未按建设方案完成全部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可申请项目建设方案终止。项目不得再申请后续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3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④验收不通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验收不通过,收回全部已拨付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5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未达标且难以整改;经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仍不能按投资、目标“双达标”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提供的验收相关文档材料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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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哪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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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 146-5, 237-10] |
doc_Id: 223-8, score: 14.2620 doc_Id: 146-5, score: 14.2395 doc_Id: 237-10, score: 13.4098 doc_Id: 154-13, score: 13.2798 doc_Id: 206-3, score: 12.6685 doc_Id: 214-9, score: 12.4940 doc_Id: 222-8, score: 11.8990 doc_Id: 241-2, score: 11.5843 doc_Id: 2-0, score: 11.4186 doc_Id: 72-7, score: 11.1310 |
招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n\n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统战、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对外宣传、综合治理、档案、纪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邓荆悦电话:2339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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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经信局内设机构职责\n\n(一)办公室1.负责局党组和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2.负责机关文秘、重要会务、文印、信访、综治、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3.组织拟定、完善和推动落实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负责工业地方志编纂工作;5.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执行;7.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8.拟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章制度;9.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10.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及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办公室(财务处)、行政处。(二)政策法规科1.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2.牵头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3.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4.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调研活动;5.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6.负责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7.负责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8.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9.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实施;10.统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11.负责监督检查涉及企业负担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12.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对口省经信厅综合处、政策法规处、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三)规划和技术改造科1.负责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有关工作;2.负责组织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3.负责提出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建议;4.监测分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政策建议;5.承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6.组织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7.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8.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平台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9.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10.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11.组织加强行业技术基础工作;12.负责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对口省经信厅规划和技术改造处、科学技术处。(四)经济运行科1.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3.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运行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4.组织协调工业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5.负责应急物资、相关生产要素的协调调度工作;6.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7.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境)外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8.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9.负责援疆援藏产业对接工作;10.统筹全局推进产业招商工作,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11.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对口省经信厅经济运行处、对外经济合作处。(五)中小企业发展科1.承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相关法规政策落实督办工作;2.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以及专精特新发展,深化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3.提出有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意见;4.监测分析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5.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6.承担市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口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六)县域经济和产业政策科1.负责研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2.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3.协调研究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4.指导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工作;5.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评价工作;6.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能工作任务;7.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8.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9.执行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工作;10.指导开展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培育、提升工作;11.落实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政策;12.负责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县域经济处、产业政策处。(七)节能和综合利用科1.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2.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3.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4.拟订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发展;5.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对口省经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八)装备工业科1.负责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2.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3.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4.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5.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对口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九)原材料工业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原材料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拟定原材料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建议,推动产业布局优化、企业兼并重组;3.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4.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职责,指导行业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对口省经信厅原材料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消费品工业科1.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家电、盐业、医药行业管理工作;2.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3.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4.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5.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6.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7.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8.负责医药产业发展、医药储备的管理工作;9.拟订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发展;10.组织协调创新药品、仿制药品产业化实施。对口省消费品工业处、医药产业处。(十一)电子信息产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电子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拟订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3.收集、整理、发布电子信息产业信息;4.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5.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6.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措施;7.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8.指导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应用;9.指导做好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10.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11.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利用,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12.拟订通信应急工作预案,协调做好救灾应急通信工作;13.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工业领域大数据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14.指导推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经济领域的应用;15.拟定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16.指导软件产业园区建设;17.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口省经信厅电子信息产业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省通信管理局。(十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对口省经信厅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工委)1.统筹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2.牵头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4.牵头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5.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对口省经信厅机关党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军民融合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2.组织研究制订全市军民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3.负责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汇总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要求,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对委员会决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4.负责对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市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5.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等建设;6.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建议;7.统筹推进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拟订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8.负责全市航天航空工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9.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10.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11.指导全市军工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对口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n\n第一条根据《荆门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荆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第三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三)管理、协调、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加强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考古研究、展示利用、馆际交流等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的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八)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九)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十)指导、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市区和跨区域和重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许可的初审”、“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的初审”、“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的初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立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的初审”,“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初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审核的初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使用许可证核发的初审”,“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的初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第四条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治、会议服务、公文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政策措施,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办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四)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社会文化团体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及普及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地方性的文艺品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团体。指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重大文艺活动、艺术评论及艺术创作研究工作。(五)文博管理科。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利用规划与项目管理,协同监管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管理监督。负责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建设项目、考古勘探资质、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等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指导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信息公开和馆际交流协作,负责国有收藏单位文物的登录备案和文物流通管理。指导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六)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和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七)资源开发科。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和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工作。(八)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市场综合治理、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功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节目接收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九)宣传推广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十)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审查、组织管理。指导、监督体育协会承办的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配合审查体育协会经费开支情况。(十一)竞技体育科。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训练、竞赛、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承办和全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第五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第六条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荆门市民防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地震局)机构职能\n\n荆门市民防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地震局)机构职能2010年6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文〔2010〕63号)精神,设立荆门市民防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荆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荆门市地震局牌子。机构的合并,使人防和地震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整合与加强。将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市地震局的职责划入市民防办公室,并增加参与防灾救灾的职责,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了对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指导和监督,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的职责。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责。荆门市民防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荆门市实际,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有关的规定。 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项的依法审批和综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 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拟订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拟订人民防空演习(练)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负责市内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市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防科研。 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市民防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内设5个机构:秘书科、工程科、指挥通信科、防震减灾科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下属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地震台、301工程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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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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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 225-12, 233-18] |
doc_Id: 222-13, score: 22.7194 doc_Id: 225-12, score: 17.9773 doc_Id: 233-18, score: 17.9773 doc_Id: 241-19, score: 17.9359 doc_Id: 224-18, score: 17.9359 doc_Id: 2-0, score: 17.3207 doc_Id: 118-10, score: 13.3526 doc_Id: 231-5, score: 9.9406 doc_Id: 214-9, score: 9.8158 doc_Id: 238-2, score: 9.7680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网传;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一套网传盖公章;4.开展检定或者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网传盖公章;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仅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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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网传盖公章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网传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一套网传盖公章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网传盖公章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考核记录》网传盖公章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网传盖公章8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使用)网传盖公章9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应)网传盖公章10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仅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网传盖公章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网传盖公章;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网传;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一套网传盖公章;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者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网传盖公章;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考核记录》网传盖公章;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网传盖公章;8.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使用)网传盖公章;9.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应)网传盖公章;10.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仅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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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医保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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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 9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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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证能否办理医保参保?\n\n参保人员只要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含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即可办理医保参保登记。 |
content/doc/接诉即办你问我答数据.docx content/doc/知识库你问我答数据.docx json/new_json_161.json |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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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首次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242 |
[226-13, 236-7, 231-11] |
doc_Id: 226-13, score: 19.9452 doc_Id: 236-7, score: 19.9452 doc_Id: 231-11, score: 19.1569 doc_Id: 242-7, score: 19.1569 doc_Id: 222-13, score: 16.9415 doc_Id: 246-13, score: 15.2648 doc_Id: 2-0, score: 15.0634 doc_Id: 230-7, score: 14.7292 doc_Id: 232-3, score: 14.7292 doc_Id: 151-18, score: 14.0760 |
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首次申请 )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网传盖公章;3.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网传盖公章;4.气瓶使用登记表网传盖公章;5.质量管理手册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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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换证申请)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网传盖公章3政府规划、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网传盖公章4气瓶使用登记表网传盖公章5质量管理手册网传盖公章6气瓶使用登记证(直接换发新证需要)网传盖公章7年度监督检查均合格证明材料(直接换发新证需要)网传盖公章 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换证申请)所需材料?\n\n提交材料名称及申报方式要求:1.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网传盖公章;3.政府规划、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网传盖公章;4.气瓶使用登记表网传盖公章;5.质量管理手册网传盖公章;6.气瓶使用登记证(直接换发新证需要)网传盖公章;7.年度监督检查均合格证明材料(直接换发新证需要)网传盖公章。 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首次申请 )所需材料\n\n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申报方式要求1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网上盖公章、填写完整、不可漏项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网传盖公章3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网传盖公章4气瓶使用登记表网传盖公章5质量管理手册网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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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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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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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报条件\n\n申报条件:1.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3.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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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我市关于科技人才(团队)奖励补贴的政策条款有哪些?\n\n《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发〔2021〕16号)第9条:“……首次入驻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的个人或团队申报场租补贴的,经评审认定,给予2年全额场租补贴;第11条:“对引进创新创业型高层次人才(团队)解决企业技术瓶颈或推广研究成果的,根据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的奖励。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首次入驻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经认定为优秀项目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10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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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身份证需要多久才能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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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多久能办好?\n\n身份证办理快件需15个工作日在邮局领取;身份证未办理快件的需在办理身份证三个月后来派出所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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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什么是特种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办理?\n\n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管理(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刻字业管理申办刻字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企业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六)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办时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3.法人代表任命书;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5.安全管理制度;6.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表》;7.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典当业管理(一)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持下列基本材料经所在地市、公安(分)局审核逐级上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由地级公安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1、申请书;2、申请单位向人民银行的请示;3、人民银行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6、安全管理制度;7、防火证明;(二)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县级公安(分)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州省公安厅审批,治安总队治安处具体承办),方可向行业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三)从业人员登记表;(四)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五)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方位图、平面图;(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七)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八)外地从业人员暂住证复印件。印刷业管理申办印刷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应由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批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经安全审查合格后,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一)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县.(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防火合格鉴定书;(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四)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五)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六)印刷业许可证;(七)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刻制印章管理(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凡经营原子印章的,必须逐级报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其他印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印章的承制手续1、刻制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个体和私营企业需要刻制上述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但无需公安机关审批,直接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4、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由负责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的机关制发。(三)审批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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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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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机构的设置有哪些部门? |
243 |
[222-13, 84-8, 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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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n\n(一)指挥中心组织、指挥、协调日常警务活动;协助局领导组织、指挥和处置重大警务活动;负责指挥调度、调查研究、机要保密、工作督办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李伟,联系电话:18707261666。(二)政治部制定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案和制度,组织实施人民警察有关队伍建设的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及干部审查、人事调配、档案管理、工资抚恤、公务员考评、人事干部统计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考核消防干部;对全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抚恤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衔的日常管理;制定全市公安宣传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公安宣传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开展教育训练工作;配合部省院校做好在我市的调训工作和我市的招生工作;负责市人民警察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牵头人:张渝,联系电话:13797969185。(三)警务督察支队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在本级公安机关辖区内,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等方面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主要负责人:王伟,联系方式:13986922222。(四)信息通信处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公安信息化的研发、应用、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对公共安全技术行业实施技术监督;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公安信息网络、视频专网、公安无线通信网管理等公安通信设施的管理维护、安全畅通;负责全市公安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推广应用等;承担全市公安应急通信勤务工作。牵头人:李路,联系方式:13617240118。(五)法制支队制定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参与市局规范性文件及综合性会议材料的审核;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游荣平,联系方式:13872930000。(六)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对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涉外事件的查处。主要负责人:李海平,联系方式:13971838719。(七)警卫处(略)主要负责人:虞志刚,联系方式:13972918718。(八)警务保障处承担全市公安装备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公安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市局公安业务经费;制定公安装备配备标准,组织、分配装备物资;负责局直机关经费、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生活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后勤工作。主要负责人:刘辉,联系方式:13607265569。(九)信访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重要节日及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信访情况的分析、研究与掌握。主要负责人:张翔华,联系方式:13707265205。(十)财务科负责系统内财务经费收支预算;负责系统内财务信息管理;负责提高系统内会计人员业务技能、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日常核算工作。牵头人:肖琳,联系方式:13807269818。(十一)审计科负责全局的经济责任审计、执法环节财物审计、财务审计、建设项目审计、政府采购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审查评价全局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负责人:刘红玲,联系方式:13707260999。(十二)行政审批科负责市局行政权力核定、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市局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管、监督工作;负责市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的规范、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市局入住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签批、发放等工作;负责对市有行政审批工作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督办、指导;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管;负责收集掌握审批工作信息,做好调研工作,对审批项目的调整及配套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为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主要负责人:丁雯,联系方式:1313997946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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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这8类人“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n\n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为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二、积极扩大检测范围,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7.监所工作人员;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疾控机构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各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三、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二)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分批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检测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妥善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样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三)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省市级疾控机构、临检中心、海关全面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室人员数量质量需求。做到采样人员熟练掌握鼻咽拭子、咽拭子等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四)加快设备产能提升。加强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试剂以及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方面研究、审批和市场转化,抓紧增加更简便、更高效准确的检测设备生产,特别是核酸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扩能,扩大商业化应用,积极组织提升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新型检测设备产能应用规模。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当地检测需求和设备、试剂和耗材生产能力,制定供求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生产企业,根据需求尽快扩大设备、试剂和耗材等产能。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检测所需物资统一调配。(五)确保信息安全畅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受检对象的信息准确、检测结果的规范管理和隐私保护。检测机构向受检对象提供检测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各地要及时将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区核酸检测相关信息互认共享,在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入境人员版统一标注。对伪造、篡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高检测效率(一)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要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检测工作,海关负责组织境外入境人员、口岸检疫人员检测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边防检查人员检测工作。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根据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学学生、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检测工作。(二)发挥社区单位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三)完善检测后续工作。检测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社会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信息报告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确诊患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订正。各地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设置隔离点,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五、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党委政府要研究制订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的相关政策措施,调动社会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积极性。省级医保部门及时按程序将核酸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本省医疗保障诊疗项目目录。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本省域内统一执行的收费标准。(三)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海关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的配备予以经费支持,特别要加大对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支持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将检测试剂和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范围并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四)加大宣传倡导。各地宣传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愿检尽检。 当事人对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办?\n\n《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对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药品检验结果之日起七日内向原药品检验机构或者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复验,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复验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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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保安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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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保安证?需要什么材料\n\n可在工作日内至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申请办理,需携带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含初中学历),一寸蓝底照片两张,有效期内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方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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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 服务指南\n\nFWZN-42080000000001123743300100018000-2017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服务指南荆门市公安局2017年12月1日发布2017年12月1日实施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业务二、基础要素(一)事项名称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二)事项代码42080000000001123743300100018000(三)办件类型承诺件即办件(四)申请形式窗口申请网上申请(五)服务对象(六)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七)实施机构荆门市公安局(八)联办机构无(九)监察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十)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九条:狩猎场配置猎枪,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第十条: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第四十八条:制造、配售、运输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枪支的弹药,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十一)受理要求1.申请时限无2.受理条件(1)申请对象:1、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2、有驱鸟需要的机场。3、各山区县市依法成立护秋队。(2)申请条件: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及机场配置民用枪弹:1、具备安全的枪弹储存场所、运输工具;2、建有完善的治安保卫组织机构,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3、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4、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3)护秋队配置民用枪弹:1、护秋队由当地政府依法成立;2、经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实确有购买枪弹的必要;3、服从当地公安机关及派出所的管理;4、枪弹运输、保管由当地公安机关承办。3.禁止性要求无(十二)数量限制无(十三)法定办结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十四)承诺办结时限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十五)申请材料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要求材料性质材料份数1申请报告书配购单位/个人说明申购理由,提出具体的申购要求。纸质版原件2份复印件1份2民用枪支(弹药)配购申请表配购单位/个人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并报批纸质版原件2份复印件1份3申请配购对象及承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配购单位/个人提供复印件(核原件)的应在复印件写明用途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4枪弹安全保管条件证明枪弹保管单位提供复印件(核原件)的应在复印件写明用途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其他要求: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说明用途并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外),采用A4纸统一复印。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说明用途并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外),采用A4纸统一复印。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说明用途并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外),采用A4纸统一复印。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说明用途并加盖单位公章。3.纸质申请材料(除证件类原件外),采用A4纸统一复印。(十六)结果名称1.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十七)结果样本结果样本见附件(十八)收费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十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二十)办理地点荆门市象山大道88号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十一)中介服务无(二十二)办理流程图三、办理流程(一)申请申请人带申报材料到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科进行申报。(二)受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申请,或已按要求进行补正的申请,应予以受理。(三)审查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四)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五)制证发证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四、办理服务(一)预约办理无(二)咨询1、窗口咨询。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88号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24-88821213、网上咨询。网址:http://jm.hbgat.gov.cn4、微信公众号咨询。平安荆门(三)进程与结果查询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24-8882121(四)物流快递无(五)网上支付无(六)常见问题1、问题:无答复:无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监督投诉申请人可通过现场、电话、网上、微信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1、现场监督投诉:荆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2、电话监督投诉:88820653、网上监督投诉:http://jm.hbgat.gov.cn4、微信监督投诉:平安荆门(二)申请人义务申请人义务:申请人在申请办理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过程中需履行的义务:1、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2、积极配合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科审批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等。附件:1.《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申请表.docx;(范本)2.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png(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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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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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0, 12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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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缴纳社保的相关政策。\n\n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且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参保后可按我市今年公布的社保缴费标准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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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什么情况下医保可以退费?\n\n可以办理职工医保退费的情形共三种:一是达到退休不再缴费条件的退休人员,在申请办理退休清算手续时,多缴的部分医保费,退返给单位或个人;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时,存在单位缴费和灵活就业状态重复缴纳的部分医保费,退返给个人;三是参保人员死亡,死亡次月起多缴的部分医保费,退返给单位或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城乡居民医保在集中缴费期内重复缴纳的医保费,退返给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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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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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47-5, 14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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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n\n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手机下载鄂汇办或楚税通app、东街地税大厅或邮政和农业银行都可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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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关于农村养老金参保缴费规定\n\n关于农村养老金参保缴费规定1、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2、缴费标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集体补助构成。1)个人缴费分为5档,每年缴费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2)集体补助由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资助。3)政府补贴标准不应低于每人每年30元。3、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何区别?\n\n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何区别?第一、参保对象不同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第二、强制性不同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可自愿参保。第三、缴费方式不同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按月缴费,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社会平均工资进行缴费。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根据居民缴费多少给予补贴,与个人缴费一同存入个人账户。第四、待遇领取条件不同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第五、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不同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算。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根据缴费总额和国家补贴计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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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办理时间和地点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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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核发\n\n欢迎您访问荆门市政务服务网!荆门市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检索新闻检索事项检索搜索登录注册首页自然人办事法人办事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指南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主体、依据、流程、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所作的指导性说明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分享:收费打印收藏全文下载在线申请在线预约展现方式:文本展现图文展现表格展现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基础信息设定依据办理流程问题咨询事项评价服务对象个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1工作日,法定时限5工作日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电话:0724-2635599受理条件1、年龄条件;2、身体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荆门市东宝区海慧路附1号驾考中心办证大厅申请形式窗口申请在线申请结果样本准予许可查看更多+鄂ICP备05011090号-1主办: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承办单位:湖北省信息中心技术支持:湖北省信息中心咨询服务邮箱:zwfw@hbbsdt.gov.cn;hubeizwfw@163.com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
wx/货车司机请注意城区通行证开始办理啦.json json/new_json_3.json json/new_json_273.json |
注意啦\n备受关注的2021年城区货车通行证即将开始办理\n你的车该办理哪种类型的通行证?\n需要在什么时间、带上什么证件、去哪里办理呢?\n不知道的亲们\n要注意看下面的文字啦\n记不住的没关系\n转发、收藏起来\n需要的时候就可以随时翻出来看了\n关于2021年度荆门城区载货汽车\n通行证申办事项的通告\n为加强荆门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配合城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同时方便市民生活出行,根据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禁止载货汽车在荆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通行的通告》及市政府有关精神,现将办理2021年度荆门城区载货汽车通行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n01\n通行证类别\nⅠ类通行证: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工程材料运输车、吊车等大型货车。\nⅡ类通行证:轻型普通(厢式)货车、城区市政道路维修施工轻型自卸货车。\n临时通行证:外籍临时进城送货车辆。\n所有通行证上标注通行时间、通行线路、通行要求。\n02\n通行证申请时间\n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工程材料运输车、吊车等大型货车每季度办理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30日(备注:2021年第一季度通行证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至2021年1月31日止)。\n轻型普通(厢式)货车每半年办理一次。具体时间为上半年1月份和下半年7月份。每次办理按车牌尾数对应日期(如:6号、16号、26号)进行申报办理。\n凡2020年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或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记录的,一律不得核发2021年城区通行证。\n03\n通行证申请程序\n(一)经政府许可的商砼企业、混凝土搅拌公司、渣土清运公司货运车辆、工程材料运输车、吊车等大型货车以及城区市政道路维修施工轻型自卸货车,由单位申请提供行驶证、驾驶证、2020年11月份以后车辆尾气检测合格报告、运输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经交警支队基层基础工作大队(办公地点:掇刀区月亮湖南路22号,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6楼)审核后(渣土清运车另经市城管委同步审核),集中报请支队分管领导审批核发Ⅰ类通行证,并同步报支队指挥中心备案。\n(二)对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及运送城市居民生活必须物品和家住城区的个人的轻型普通(厢式)货车,凭单位证明和户口籍、房产证、驾驶证为同一姓名等相关证明,到交警支队基层基础工作大队审批后核发Ⅱ类通行证。\n(三)外籍载货汽车必须进城区运输普通货物的,凭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在东宝、掇刀辖区的杨家桥、安栈口、昱奎桥、斗笠等4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核发1天有效临时通行证,明确通行时段及路线(早晚高峰期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由执法服务站当日报指挥中心备案。夜间一般不受理外籍载货汽车临时进城申请。\n04\n相关通行要求\n持证在城区通行的载货汽车,应当将通行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前方,不得超载超限运输,应当尾气排放检测合格、车身干净、平车装载、密闭运输;遇重污染天气(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为准),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外,其他载货汽车不得在城区道路通行。在城区通行时凡发现超载超限、放大号牌不清晰、违法停靠、乱鸣笛、明显冒黑烟或尾气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收回城区通行证,并责令限期整改;凡借用、挪用通行证的,或者违反其使用性质、违反通行时间、线路的,或者抛洒滴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一律收回城区通行证,并取消其当年通行证申请资格;凡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城区通行证的,移交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依法查处。\n咨询服务电话:0724—2633990。\n特此通告\n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n2020年12月15日 \n● 这些车辆坐不得,出了事可了不得!● 严查!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共查获酒驾68起!|一线微观● 漫点普法 | “你”的一天,宪法承包了!● 11月份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曝光 驾驶证期满换证政策是什么?\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人中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车管所设有体检室)。外地驾驶证实行全国各地均可办理期满换证。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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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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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92-15, 2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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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保系统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如何操作\n\n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办理月度缴费申报:参保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根据单位已申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生成单位应缴数据和个人应缴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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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省社保系统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申报如何操作\n\n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申报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职工办理两年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如单位职工已申报的缴费工资和实缴工资不符时,用人单位可对缴费工资申请变更,社保经办机构对新申报缴费工资进行保底封顶生成新缴费基数,并对历史缴费记录产生差额补退记录。如单位申报的时段区间中存在稽核部门认定的缴费基数,需校验单位申报的结果与稽核认定的结果需一致,不一致的重新申报。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输入证件号码,查询出人员信息,并填写信息(*为必填,置灰的为不可修改数据)。或双击【证件号码】后的放大镜按钮,进行查询。通过人员编号、证件号码或者人员姓名查(一个或者多个)查询出人员信息,鼠标双击,可将窗口信息显示到页面同一人员校验时,如果添加的时间段有重复将不允许添加。在批量添加时,点击【下载模板】,根据示例信息和要求填好信息。然后点击【选择报盘】导入填写的报盘,点击【上传校验】。校验后,若符合条件,显示出校验通过的信息,若不符合条件,则会显示校验不通过原因,根据不通过原因修改相应信息,重新添加校验。在校验通过列表中,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保存】按钮。显示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省社保系统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申报如何操作\n\n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申报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职工办理两年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如单位职工已申报的缴费工资和实缴工资不符时,用人单位可对缴费工资申请变更,社保经办机构对新申报缴费工资进行保底封顶生成新缴费基数,并对历史缴费记录产生差额补退记录。如单位申报的时段区间中存在稽核部门认定的缴费基数,需校验单位申报的结果与稽核认定的结果需一致,不一致的重新申报。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输入证件号码,查询出人员信息,并填写信息(*为必填,置灰的为不可修改数据)。或双击【证件号码】后的放大镜按钮,进行查询。通过人员编号、证件号码或者人员姓名查(一个或者多个)查询出人员信息,鼠标双击,可将窗口信息显示到页面同一人员校验时,如果添加的时间段有重复将不允许添加。在批量添加时,点击【下载模板】,根据示例信息和要求填好信息。然后点击【选择报盘】导入填写的报盘,点击【上传校验】。校验后,若符合条件,显示出校验通过的信息,若不符合条件,则会显示校验不通过原因,根据不通过原因修改相应信息,重新添加校验。在校验通过列表中,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保存】按钮。显示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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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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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1, 209-14, 27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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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的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1.个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2.小微企业一年内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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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沙洋县创业担保贷款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政策每人可以享受几次呢?\n\n只要是在沙洋县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凡是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性16到60周岁、女性16到50周岁),到沙洋县依法创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均可在沙洋县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沙洋县目前是在现有全额财政工资人员担保的基础上,将医院、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烟草、盐业等7家单位的正式员工纳入到了担保人的范围。同时新增10万以内纯信用担保、10-20万元联保担保、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关于贷款贴息政策,对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减150BP以下部分,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则是由财政给予贴息。一次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每人不超过3次。 在沙洋县创业有哪些贷款扶持?\n\n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增信用担保、联保担保、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创办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政府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1次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最多可享受3次。另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对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沙洋县创业有哪些贷款扶持?\n\n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沙洋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增信用担保、联保担保、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创办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政府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1次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最多可享受3次。另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对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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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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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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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享受对象\n\n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返乡创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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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在沙洋县创业有哪些贷款扶持?\n\n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增信用担保、联保担保、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创办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政府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1次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最多可享受3次。另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对在我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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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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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63-1, 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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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n\n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收入情况及房价等情况综合确定。最高可申请贷款比例不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且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限额为40万,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限额为60万。所有贷款额度以5000元为整档,不足5000元部分不计入贷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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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n\n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1、异地贷款额度主要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收入状况及房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且申请人在申办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金额的70%。(注: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享受和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若政策变更贷款额度和年限,则跟随现行政策调整,目前政策是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70万)2、男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5周岁以内,女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0周岁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3、借款人家庭未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4、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负债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总额的50%。借款人负债认定通过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家庭负债和担保负债综合计算职工家庭当前负债情况,测算到月,精准到分。按月偿还的各类贷款,按当月还款额计算;对外提供担保的贷款,按担保金额除以担保总月份计算;采取按年还款的各类贷款,按年还款额除以12计算。家庭负债或担保负债已偿清或已解除的,提供相应证明核实后可不予认定。其他说明事项异地缴存职工不适用我市“商转公”(含直转)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 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n\n答异地购房贷款的可申请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收入情况及房价等情况综合确定。最高可申请贷款比例不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且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限额为40万,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限额为60万。所有贷款额度以5000元为整档,不足5000元部分不计入贷款额度。如果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以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准)的50%小于家庭月负债(含正在申请的贷款)之和,则需要减少贷款额度或另找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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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所需资料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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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29-16, 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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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所需资料?\n\n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单身柜面填写的未婚申明)、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每年提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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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n\n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一)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2.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3.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资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2.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4.产权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之支持职工租房提取\n\n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保安居”的重要作用,现就在中心城区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制定如下:一、支持职工租房提取(一)提取条件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因租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在缴存地出具的《无房证明》及身份证件等资料。(二)提取额度租赁期每满一年,最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8万元补贴租房支出;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租房月份乘以1500元确定提取上限。(三)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租房资料存疑的,三个工作日核查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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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自主住房的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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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自主住房的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n\n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借1年之内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票据(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发票)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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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购房时间超过一年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吗?\n\n购房时间超过一年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吗?答: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凭一年之内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发票申请提取夫妻双方名下住房公积金余额,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如您购房时未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时间超过一年,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在一年之内,仍可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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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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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单位不再缴公积金了,账户的钱如何提取?\n\n前提条件:无贷款、无担保、无司法冻结的。退休后可凭退休证、身份证、本人一类储蓄卡,到网点申请或在荆门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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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哪些情况可销户提取及提取所需资料?\n\n离、退休提取提供: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本人本地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且账户已封存的,无需此资料)。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荆门市户籍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簿。账户余额少于3000元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脱产就学深造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被判刑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法院判决书(或服刑通知书、释放通知书等)。出境定居提取提供:1、护照签证;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提供: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3、证明提取人享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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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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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3-16, 163-1] |
doc_Id: 2-0, score: 22.0479 doc_Id: 263-16, score: 15.5967 doc_Id: 163-1, score: 14.4778 doc_Id: 163-3, score: 13.9192 doc_Id: 85-12, score: 12.5109 doc_Id: 253-6, score: 12.3028 doc_Id: 137-7, score: 12.0370 doc_Id: 249-6, score: 11.4652 doc_Id: 145-1, score: 11.0156 doc_Id: 210-1, score: 10.7226 |
异地缴存,如何在本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n\n除基本信息外,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异地一年的缴存流水,担保人(本地缴存公积金,不限制户口,不看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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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n\n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答(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办理条件:借款已正常偿还一年(含)以上。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全额抵扣贷款余额需个人筹资补足的,提供借款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网上办理渠道开放后,可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办理。(二)提取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办理条件:①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后一个月内;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④提供时间在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或征信报告。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n\n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1、异地贷款额度主要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收入状况及房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且申请人在申办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金额的70%。(注: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享受和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若政策变更贷款额度和年限,则跟随现行政策调整,目前政策是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70万)2、男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5周岁以内,女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0周岁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3、借款人家庭未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4、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负债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总额的50%。借款人负债认定通过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家庭负债和担保负债综合计算职工家庭当前负债情况,测算到月,精准到分。按月偿还的各类贷款,按当月还款额计算;对外提供担保的贷款,按担保金额除以担保总月份计算;采取按年还款的各类贷款,按年还款额除以12计算。家庭负债或担保负债已偿清或已解除的,提供相应证明核实后可不予认定。其他说明事项异地缴存职工不适用我市“商转公”(含直转)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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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存贷款担保人是否可以解除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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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_Id: 163-3, score: 18.6880 doc_Id: 163-1, score: 16.6209 doc_Id: 2-0, score: 14.9092 doc_Id: 248-7, score: 13.7329 doc_Id: 145-1, score: 13.0712 doc_Id: 249-18, score: 12.9555 doc_Id: 145-9, score: 11.3515 doc_Id: 210-1, score: 11.1264 doc_Id: 322-11, score: 10.8717 doc_Id: 253-13, score: 10.7909 |
异地缴存贷款担保人如何解除?\n\n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只能申请置换,不能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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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n\n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借款人在本市申办异地贷款业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人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有1年内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4、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能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半年以内的不予受理);6、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7、有中心认可的抵(质)押物。8、申办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未在缴存地中心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9、能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担保人:(一)质押担保人。能提供一名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担保(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且该缴存职工在为申请人担保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对外担保。(二)一般担保人。能提供一名经中心认可,有荆门本地房产证明、信用良好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3千元)的一般担保人,担保人当前无对外担保和其他负债。采取公积金质押担保方式的,由担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采取一般担保方式的,担保人本人应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房产证明及收入证明(或收入流水)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一般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时实际年龄与申请人借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9、符合荆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n\n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1、异地贷款额度主要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收入状况及房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且申请人在申办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金额的70%。(注: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享受和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若政策变更贷款额度和年限,则跟随现行政策调整,目前政策是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70万)2、男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5周岁以内,女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0周岁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3、借款人家庭未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4、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负债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总额的50%。借款人负债认定通过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家庭负债和担保负债综合计算职工家庭当前负债情况,测算到月,精准到分。按月偿还的各类贷款,按当月还款额计算;对外提供担保的贷款,按担保金额除以担保总月份计算;采取按年还款的各类贷款,按年还款额除以12计算。家庭负债或担保负债已偿清或已解除的,提供相应证明核实后可不予认定。其他说明事项异地缴存职工不适用我市“商转公”(含直转)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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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缴存,如何在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n\n符合异地公贷政策的,本地开具缴存证明,在异地中心进行公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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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n\n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1、异地贷款额度主要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收入状况及房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且申请人在申办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金额的70%。(注: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享受和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若政策变更贷款额度和年限,则跟随现行政策调整,目前政策是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70万)2、男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5周岁以内,女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0周岁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3、借款人家庭未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4、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负债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总额的50%。借款人负债认定通过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家庭负债和担保负债综合计算职工家庭当前负债情况,测算到月,精准到分。按月偿还的各类贷款,按当月还款额计算;对外提供担保的贷款,按担保金额除以担保总月份计算;采取按年还款的各类贷款,按年还款额除以12计算。家庭负债或担保负债已偿清或已解除的,提供相应证明核实后可不予认定。其他说明事项异地缴存职工不适用我市“商转公”(含直转)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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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亡提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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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56-19, 26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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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提取条件?\n\n无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司法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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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情况可销户提取及提取所需资料?\n\n离、退休提取提供: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本人本地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且账户已封存的,无需此资料)。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荆门市户籍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簿。账户余额少于3000元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脱产就学深造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被判刑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法院判决书(或服刑通知书、释放通知书等)。出境定居提取提供:1、护照签证;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提供: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3、证明提取人享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n\n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答(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办理条件:借款已正常偿还一年(含)以上。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全额抵扣贷款余额需个人筹资补足的,提供借款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网上办理渠道开放后,可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办理。(二)提取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办理条件:①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后一个月内;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④提供时间在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或征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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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甩客时,应该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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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5, 138-3, 127-7] |
doc_Id: 98-15, score: 5.8673 doc_Id: 138-3, score: 4.3510 doc_Id: 127-7, score: 4.3170 doc_Id: 33-6, score: 4.2903 doc_Id: 2-0, score: 3.9394 doc_Id: 87-2, score: 3.9354 doc_Id: 270-17, score: 3.9354 doc_Id: 120-17, score: 3.9354 doc_Id: 210-12, score: 3.8055 doc_Id: 35-7, score: 3.7946 |
途中甩客怎么办?\n\n(1)、上、下车时间以及地点;(2)、全程打表价格以及实际付款价格;(3)、是否索取发票;(4)、乘客实际要求的目的地是哪里;(5)、司机不送到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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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荆门实施分级诊疗新政(附权威解答)\n\n根据国家、省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于2015年启动分级诊疗试点,2016年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荆政办文[2020]10号),该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明确首诊负责、规范转诊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该意见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分级诊疗是什么?1、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院治疗不同的疾病,通俗地讲就是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一般疾病在县级医院看,大病在大医院看。2、我市实施分级诊疗的医院有哪些?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民营)医院全部参与。3、我市哪些人群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管理。二、医院如何进行分级诊疗?1、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上转、互转和下转,那么我市一、二、三级医院各有哪些?我市一级医院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襄医院、市二医凯龙分院,以及其他参照一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二级医院为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市皮防院,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以及参照二级管理的社会办(民营)医院; 我市三级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2、各级医院主要看什么病?通过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各类医院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精准确定,推动各医院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3、各级医院的病种目录是怎么确定的?经过对我市各级医院近3年280余万例病例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进行难易程度分析和权重评分,确定全市一、二、三级医院诊疗病种指导目录,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各级医院在市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遴选确定本医院诊疗病种目录。下级医院可以遴选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诊疗病种,推动其提升服务能力;逐步降低并严格控制上级医院遴选下级医院诊疗病种的比例,既避免“小病大看”,也保障上级医院的专业梯队建设。三、群众如何参与分级诊疗?1、我生病了,应该首先到哪一级医院看病呢?本次分级诊疗最新政策,因为以病种目录形式对各级医院的看病能力和范围进行了精准确定,突出体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院诊治,所以没有再要求群众患病必须首先到一级医院诊治,而是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荆门市范围内任一医院首诊。2、医院如何判断我的病是否需要转诊?特别强调首诊医院必须“首诊负责、快速诊断”,3天之内明确患者病情,一时不能明确诊断的,通过上级医院远程会诊诊断或直接转到上级医院诊治。能够明确诊断的,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明确诊断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院收治;明确诊断后,不属于首诊医院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院收治。 患者在上级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只需接受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和护理等服务的,及时下转至下级医院接续治疗。同时,按照“就近就便、专病专治"原则,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转。3、转诊手续需要我自己去办理吗?不需要,所有转诊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由各医院双向转诊服务部门落实“一站式”信息化转诊,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4、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有哪些特别规定?荆门市范围内,除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院都没有权限向荆门市外转诊患者。全市其他医院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荆门市外的,及时提请市级三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远程会诊,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立即按程序上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 这项政策,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市外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5、我在荆门市参保,但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关于荆门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出差、务工、读书、居住等,需异地就医的,本次分级诊疗政策中没有新的调整,仍按2016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荆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6]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即“凡在荆门市统筹区域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异地居住的居民患病,应首选所在地的县、乡(街办)医疗机构就诊,县、乡(街办)医疗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患者或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内告知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四、分级诊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分级诊疗对患者有哪些激励政策和约束规定?患者因病情需要在荆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规范双向转诊的,不再重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向上转诊的,按上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齐差额;向下转诊的,不再另设起付标准。 患者经明确告知后,符合转诊条件,但未规范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不符合转诊条件,但自愿选择上级医院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荆门市外就医方面,参照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按规范转诊,自行到荆门市外就医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2、如何监管考评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功能定位、超范围收住患者的,该患者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降低50%与医疗机构结算;对未严格落实转诊规定、擅自违规转诊患者的,该医院结算医保资金时,相应扣减该患者在上级医院发生的医保统筹支付资金;对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因转诊程序、知情同意、政策宣传等落实不到位,导致患者医保报销损失的,该患者医保应报销但未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承担。 另一方面,实施定期考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定期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与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挂钩。 发现氨中毒病人时应该怎么办?\n\n将病人从中毒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果需要进入中毒现场,需穿戴个体防护装备。立即实施现场急救,脱去病人污染的衣物,用清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和眼睛15分钟以上,注意保暖。如有眼睛灼伤,早期用清水冲洗后涂金霉素眼膏。如有皮肤灼伤,早期用清水冲洗后,局部涂敷氯霉素地塞米松冷霜。送医院途中可用手帕等物遮盖病人眼部,避免光照。保持呼吸道通畅。烦躁不安者应密切注意,做到专人看护,防止意外损伤。 接种疫苗后出现的一般反应如何处理?\n\n接种疫苗后,应在预防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部分儿童在接种疫苗后会出现一些反应,如低热、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上述症状一般持续1~2天即可消失,不需要任何处理。儿童接种疫苗后出现上述反应,应该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他疾病。如果发生严重反应者,应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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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打表的情况下,乘客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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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表怎么办?\n\n(1)上、下车时间以及地点;(2)全程打表价格以及实际付款价格;(3)不打表的原因;(4)如果是因为超出打表范围,司机可以同乘客议价,无需打表;(5)乘客是否知道该路段打表需多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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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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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贷款的个人是否可以申请提取荆门缴存的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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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37-7, 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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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可以申请提取荆门缴存的公积金吗?\n\n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黑名单情况的,个人申办了商业银行的购房贷款,在正常还款12个月后,可申请办理按年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业务,也可在一次性结清贷款后一个月内,申请提前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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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n\n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借款人在本市申办异地贷款业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人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有1年内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4、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能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半年以内的不予受理);6、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7、有中心认可的抵(质)押物。8、申办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未在缴存地中心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9、能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担保人:(一)质押担保人。能提供一名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担保(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且该缴存职工在为申请人担保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对外担保。(二)一般担保人。能提供一名经中心认可,有荆门本地房产证明、信用良好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3千元)的一般担保人,担保人当前无对外担保和其他负债。采取公积金质押担保方式的,由担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采取一般担保方式的,担保人本人应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房产证明及收入证明(或收入流水)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一般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时实际年龄与申请人借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9、符合荆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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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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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9, 222-13, 2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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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n\n(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2)、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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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指的是什么?\n\n从事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三方面的材料:一是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户籍证明,护长等;二是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三十申请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这里所指的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应该是驾驶证发证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是指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从递交从业资格考试申请之日起倒计连续3周年没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事故。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n\n(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2)、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具的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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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缴存的情况下,公积金可以转移到荆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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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29-15, 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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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能否转移至荆门?\n\n可以转至荆门。职工在本市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缴存职工可在网上申请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可以通过“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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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在外地工作缴存过公积金,现在荆门工作可以将公积金转回到荆门吗?\n\n在外地工作缴存过公积金,现在荆门工作可以将公积金转回到荆门吗?可以,您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理,也可以到我中心各服务窗口线下办理。网上办理:通过“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窗口办理:携带身份证到我中心任一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因工作原因调到外市,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n\n因工作原因调到外市,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答:职工调出本市,可以办理销户自带,也可以办理异地转移。销户自带,由职工本人在本市办理销户提取手续,自带到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办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调令原件。异地转移,职工在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可以申办异地转移手续,由原缴存地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历史缴存信息一并转移到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途径:1.通过“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网上申请办理;2.携身份证到原工作地中心办理;3.携身份证到新工作地中心办理。因部分城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时间挂钩,建议优先选择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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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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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37-7, 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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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住房提取提取时间和范围?\n\n职工及配偶购建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1年之内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票据(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发票);同一套住房同一使用原因不得重复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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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n\n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借款人在本市申办异地贷款业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人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有1年内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4、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能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半年以内的不予受理);6、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7、有中心认可的抵(质)押物。8、申办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未在缴存地中心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9、能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担保人:(一)质押担保人。能提供一名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担保(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且该缴存职工在为申请人担保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对外担保。(二)一般担保人。能提供一名经中心认可,有荆门本地房产证明、信用良好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3千元)的一般担保人,担保人当前无对外担保和其他负债。采取公积金质押担保方式的,由担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采取一般担保方式的,担保人本人应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房产证明及收入证明(或收入流水)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一般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时实际年龄与申请人借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9、符合荆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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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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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提取所需资料?\n\n护照签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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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n\n服务对象个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10工作日,法定时限10工作日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电话:0724-8882090受理条件1、1.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交本人的《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已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需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2、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受理: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由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大陆机组、船员赴台,须由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须由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可由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大陆居民经批准应邀赴台,可分别由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须由其生母(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应当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其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出具监护人签名的同意该未成年人出境的书面意见。父母不能陪同的,委托他人陪同办理的,还应提交父母委托同意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户口和未成年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但不能直接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4、国家工作人员、军人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需提交其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辖权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5、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需交验本人有效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国家工作人员除外)。;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定居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由组团单位代为申请;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7、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原件;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窗口:荆门市漳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可乘坐公交13路、58路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申请形式窗口申请在线申请结果样本1.予以许可的,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2.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申请人本人在出入境窗口提交申请(代办情形除外)。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复核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决定,不予签发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制证发证1.证件制作。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单独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由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并签发;单独申请签注的由荆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制作并签发。2.证件送达。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通过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证件送达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人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单独申请签注的,申请人可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办营业执照,用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可以吗?\n\n外国人或不在中国定居的中国人,可以使用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营业执照。1.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按照《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不在国内定居的中国公民自然无必要办理国内的身份证,但这类人员也可能在国内有民商事行为,这时就需要使用护照作为身份证明。只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才符合这一条件,可以使用护照作为身份证件。对于特定个人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国家移民管理局提供了查询平台。在平台,公民可以查询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平台会出具证明文件。持有上述文件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凭文件载明号码的普通护照办理有关事务。未经国家移民管理局认证的,不能凭护照办理有关事务。护照失效后,护照查询结果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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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异地缴存贷款的担保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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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63-3, 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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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存贷款担保人如何解除?\n\n借款人还清借款,担保自动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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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n\n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借款人在本市申办异地贷款业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人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有1年内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4、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能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半年以内的不予受理);6、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7、有中心认可的抵(质)押物。8、申办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未在缴存地中心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9、能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担保人:(一)质押担保人。能提供一名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担保(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且该缴存职工在为申请人担保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对外担保。(二)一般担保人。能提供一名经中心认可,有荆门本地房产证明、信用良好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3千元)的一般担保人,担保人当前无对外担保和其他负债。采取公积金质押担保方式的,由担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采取一般担保方式的,担保人本人应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房产证明及收入证明(或收入流水)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一般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时实际年龄与申请人借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9、符合荆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n\n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1、异地贷款额度主要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收入状况及房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且申请人在申办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金额的70%。(注: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享受和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若政策变更贷款额度和年限,则跟随现行政策调整,目前政策是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70万)2、男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5周岁以内,女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0周岁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3、借款人家庭未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4、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负债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总额的50%。借款人负债认定通过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家庭负债和担保负债综合计算职工家庭当前负债情况,测算到月,精准到分。按月偿还的各类贷款,按当月还款额计算;对外提供担保的贷款,按担保金额除以担保总月份计算;采取按年还款的各类贷款,按年还款额除以12计算。家庭负债或担保负债已偿清或已解除的,提供相应证明核实后可不予认定。其他说明事项异地缴存职工不适用我市“商转公”(含直转)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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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荆门没有自有住房的情况下,如何办理租房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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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荆门没有自有住房,如何办理租房提取?\n\n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本人本地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4)、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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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n\n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一)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2.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3.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资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2.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4.产权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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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使用哪些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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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37-7, 163-3] |
doc_Id: 2-0, score: 15.5514 doc_Id: 137-7, score: 13.0863 doc_Id: 163-3, score: 11.5752 doc_Id: 210-2, score: 11.2274 doc_Id: 291-10, score: 10.8977 doc_Id: 189-17, score: 10.8977 doc_Id: 300-6, score: 10.8253 doc_Id: 256-16, score: 10.2169 doc_Id: 113-11, score: 9.9723 doc_Id: 272-0, score: 9.6929 |
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吗?\n\n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身份证电子证照都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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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n\n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借款人在本市申办异地贷款业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人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有1年内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4、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能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半年以内的不予受理);6、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7、有中心认可的抵(质)押物。8、申办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未在缴存地中心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9、能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担保人:(一)质押担保人。能提供一名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担保(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且该缴存职工在为申请人担保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对外担保。(二)一般担保人。能提供一名经中心认可,有荆门本地房产证明、信用良好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3千元)的一般担保人,担保人当前无对外担保和其他负债。采取公积金质押担保方式的,由担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采取一般担保方式的,担保人本人应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房产证明及收入证明(或收入流水)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一般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时实际年龄与申请人借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9、符合荆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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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可以提前还款并提取额度吗?提取额度的限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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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商贷提取额度?\n\n可提取至保留账户百元位,且不超过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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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按年还商贷提取的额度?\n\n提取至保留账户百元位,不超过上年还款本息总额(部分提前还款不计入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n\n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答(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办理条件:借款已正常偿还一年(含)以上。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全额抵扣贷款余额需个人筹资补足的,提供借款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网上办理渠道开放后,可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办理。(二)提取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办理条件:①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后一个月内;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④提供时间在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或征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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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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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_Id: 246-19, score: 14.6435 doc_Id: 2-0, score: 12.0165 doc_Id: 222-13, score: 10.5763 doc_Id: 238-2, score: 9.4679 doc_Id: 24-0, score: 8.9938 doc_Id: 251-5, score: 8.8848 doc_Id: 119-4, score: 8.2353 doc_Id: 300-15, score: 8.1956 doc_Id: 163-2, score: 7.2733 doc_Id: 245-0, score: 7.1929 |
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带什么资料?\n\n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父亲或者母亲)的身份证,申请人和监护人都必须到出入境大厅;2.已满16周岁的,本人带身份证到出入境大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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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n\n服务对象个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10工作日,法定时限10工作日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电话:0724-8882090受理条件1、1.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交本人的《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已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需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2、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受理: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由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大陆机组、船员赴台,须由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须由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可由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大陆居民经批准应邀赴台,可分别由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须由其生母(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应当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其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出具监护人签名的同意该未成年人出境的书面意见。父母不能陪同的,委托他人陪同办理的,还应提交父母委托同意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户口和未成年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但不能直接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4、国家工作人员、军人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需提交其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辖权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5、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需交验本人有效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国家工作人员除外)。;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定居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由组团单位代为申请;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7、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原件;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窗口:荆门市漳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可乘坐公交13路、58路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申请形式窗口申请在线申请结果样本1.予以许可的,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2.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申请人本人在出入境窗口提交申请(代办情形除外)。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复核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决定,不予签发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制证发证1.证件制作。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单独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由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并签发;单独申请签注的由荆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制作并签发。2.证件送达。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通过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证件送达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人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单独申请签注的,申请人可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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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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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带什么资料?\n\n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父亲或者母亲)的身份证,申请人和监护人都必须到出入境大厅;2.已满16周岁的,本人带身份证到出入境大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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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商务类)\n\n服务对象个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10工作日,法定时限10工作日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电话:0724-8882090受理条件1、1.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商务签注的,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的《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商务签注的,还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与赴港澳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2、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需交验本人有效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国家工作人员除外)。;3、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4、4.商务签注申请条件: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5、5.商务签注申请材料: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回内地,未满限制赴港澳期限的人员,按照上述第一项规定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形式窗口申请在线申请结果样本《往来港澳通行证》(结果样本)见附件(一)申请申请人本人在出入境窗口提交申请(代办情形除外)。(二)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复核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四)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决定,不予签发的应书面说明理由。(五)制证发证1、证件制作。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并签发;单独申请签注的由荆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制作并签发。2.证件送达。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通过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证件送达荆门市双喜大道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人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单独申请签注的,申请人可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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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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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00-15, 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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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需要带什么资料?\n\n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父亲或者母亲)的身份证,申请人和监护人都必须到出入境大厅;2.已满16周岁的,本人带身份证到出入境大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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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禁化武管理工作\n\n禁化武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监控化学品的建设、生产、经营、使用均需审批,工作流程如下:(一)建设和生产管理1、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直接由国家工信部批准。2、监控化学品(第二、三、四类)项目建设管理。(1)企业申报。企业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新(扩、改)建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当地经信部门提交申请。(2)县市办理。当地经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核实申请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备案。市经信局收到各地经信部门的申请材料后,对申报材料再次核实,按要求报送至省经信厅并备案。(3)省级审核。省经信厅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审核,提出办理意见报国家工信部审批。(4)审批结果。国家工信部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3、监控化学品(第二、三、四类)项目竣工管理。(1)企业申报。企业在获批的监控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后,填报《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新(扩、改)建竣工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经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做好现场竣工验收准备工作。(2)县市办理。当地经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备案。市经信局收到各地经信部门的申请材料后,按要求报送至省经信厅并备案。(3)省级审核。省经信厅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审核,出具通过验收的审查意见书报国家工信部批准。不予通过验收的,省经信厅出具审查整改意见,企业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再次按规定提交申请。(4)审批结果。国家工信部予以批准后,企业按规定申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4、监控化学品(第二、三、四类)生产管理。(1)企业申报。企业在获批的监控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后,填报《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当地经信部门提交申请,并做好现场考核准备工作。(2)县市办理。当地经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备案。市经信局收到各地经信部门的申请材料后,按要求报送至省经信厅并备案。(3)省级审核。省经信厅组织专家,按照《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现场考核表》要求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将考核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家工信部。(4)审批结果。国家工信部予以批准后,颁发生产特别许可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许可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根据情况需要提前6个月申请延续。(二)经营和使用管理国家对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经营、第一类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使用,实行许可制度。1、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经营(1)企业申报。企业填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当地经信部门提交申请,并做好现场审核准备工作。(2)县市办理。当地经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备案。市经信局收到各地经信部门的申请材料后,按要求报送至省经信厅并备案。(3)省级审核。省经信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验收。(4)审批结果。省经信厅予以批准后,颁发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2、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使用(1)企业申报。企业填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当地经信部门提交申请,并做好现场审核准备工作。(2)县市办理。当地经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备案。市经信局收到各地经信部门的申请材料后,按要求报送至省经信厅并备案。(3)省级审核。省经信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验收。(4)审批结果。省经信厅予以批准后,颁发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3、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经营企业填报《第一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直接向国家工信部提出申请。 办营业执照,用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可以吗?\n\n外国人或不在中国定居的中国人,可以使用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营业执照。1.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按照《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不在国内定居的中国公民自然无必要办理国内的身份证,但这类人员也可能在国内有民商事行为,这时就需要使用护照作为身份证明。只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才符合这一条件,可以使用护照作为身份证件。对于特定个人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国家移民管理局提供了查询平台。在平台,公民可以查询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平台会出具证明文件。持有上述文件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凭文件载明号码的普通护照办理有关事务。未经国家移民管理局认证的,不能凭护照办理有关事务。护照失效后,护照查询结果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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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的免检政策?\n\n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交管〔2022〕306号令《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免检方式:车主本人可在交管12123APP直接办理,或车管所服务大厅、车管服务站点和车辆检验机构均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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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n\n机动车安全检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保障车辆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公安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不断推出便利机动车检验的改革措施,实行小客车上牌免检、私家车6年内免检、跨省异地检车、网上预约检车、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措施。目前,已有1.9亿车主享受免检政策,2223万车主跨省异地检车,1.1亿车主通过网上领取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一是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是优化检验周期。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该措施实施后,全国将有1.7亿多私家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需要提示的是,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二是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n\n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将作为第一批开展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广应用的省份,全省范围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权威回答:01:什么是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目的意义是什么?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通过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一方面,将减少纸质证明凭证,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更加方便通过手机等方式出示使用;另一方面,将更加便利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同时,检验标志电子化是机动车牌证电子化的创新探索,是推动公安交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实践。02:如何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下同)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1)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2)对六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3)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4)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5)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03: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何出示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1)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2)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3)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04:取得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是否还要在车窗上粘贴纸质标志,遇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如何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05:在交通事故协商处理、理赔等环节如何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在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06: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还可以在哪些场景下使用?在租赁机动车时,承租人可以要求租赁公司提供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并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避免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可能造成的法律和安全风险。同时,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以在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广泛应用,群众企业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07:如何保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安全、可靠?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通过统一的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进行验证管理,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同时,还采用了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电子凭证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 “交管12123”APP可办26项业务清单\n\n【措施内容】全面推行网上服务,逐步增加网上业务类型,提升线上预约服务功能,优化简化网上服务流程,全面加大网上业务办理力度,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等咨询办理公安业务,新注册“交管12123”APP的驾驶员可奖励3分。【措施解读】“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是公安交管部门不变的服务理念。为此,交管部门充分利用“交管12123”APP、“湖北荆门交警”“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等互联网平台,增加网上办理力量,加强后台审核能力,开通业务咨询、办理、预约等功能,方便群众免接触、零跑腿办理车驾管业务。目前,我市已在“交管12123”APP上开通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四大类26小项业务办理功能,以及违法查询等功能。为有效应对疫情,3月20日,交管部门已在“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开通窗口现场服务预约功能,可预约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全部车驾管、违法处理等业务,避免长时间等候、人员过于集中和多次往返等。据统计,我市持有汽车驾驶证的人数约85万,现已在“交管12123”APP注册用户46万。为鼓励群众网上办理、咨询交管业务,我市交管部门出台鼓励政策:凡是疫情期间下载、注册、安装并使用“交管12123”APP的驾驶员,需人工处理、在交通违法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可向窗口民警出示新注册“交管12123”APP用户的相关信息,经窗口民警确认、并按相关程序审核之后,可减免一次3分(含)以下的交通违法的记分。“交管12123”APP可办26项业务清单——一、机动车类1.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2.二手车预选号牌3.新能源车换牌预约4.新能源车换牌选号5.机动车检验预约6.补换领机动车号牌7.补换领行驶证8.补领检验合格标志9.核发临时号牌10.申领免检标志11.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二、驾驶证类12.考试预约13.提交身体条件证明14.期满换领驾驶证15.遗失补领驾驶证16.损毁换领驾驶证17.超龄换领驾驶证18.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19.延期驾驶证审验20.延期换领驾驶证21.提交驾驶证照片22.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23.审验学习三、违法处理类24.违法处理25.罚款缴纳四、事故处理类26.事故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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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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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怎么办?\n\n(1)上、下车时间以及地;(2)是否打表;(3)全程打表价格以及实际付款价格;(4)在拼车之前是否征得乘客同意或者乘客是否明确表示不愿拼车;(5)是否索取发票;(6)乘客上车前车上是否另有乘客(后上车乘客无权投诉拼车);(7)后上车乘客上车的时间、地点以及所付车费;(8)全程所走路线;(9)投诉人姓名以及手机号码。注:第二位乘客无法投诉拼客,因在上车时已有乘客,相当于认同拼客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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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防护小常识\n\n公共交通如何做好防护?乘坐公交车时应如何防护呢?1、坐公交时,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乘车过程中不要用手触摸眼、鼻等,全程减少与他人交谈,保持一定距离。2、注意手部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后,最好使用消毒杀菌洗手液洗手,如在室外无洗手的条件,可随身携带搓手液或消毒杀菌喷雱等及时消毒。3、不在乘坐过程中进食或饮水。脱下口罩,容易提高感染风险。4、适当开窗。在乘坐公交车可以开窗的情况下,应适当开窗通风,避免密闭空间内空气长时问不流通。5、错峰出行。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错峰出行。乘坐出租交通时应如何防护呢?1、后排落座。尽可能后排落座,与司机保持一定距离。2、开窗通风。避免长时间处于密闭的空间中,适时应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3、尽量选择不拼车。避免车内人员集中及与陌生人接触。如若必须拼车,请全程佩戴口罩,注意通风。下车后做好个人消毒,特别是暴露在外的部位。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农民在购买肥料和种子时应注意哪些事项?\n\n在购买肥料产品时应注意的事项:1.注意包装标识。主要看产品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等标识是否清楚明白。2.讲究产品品牌。一般情况下,大型肥料企业、知名品牌产品质量可信度较高,养分配比更为合理。3.根据作物选择产品。虽然复混肥有通用性,但不同作物有各自需肥特性,在可能的情况下,根据作物选择知名品牌的作物专用肥料。特别注意,糖类、瓜果蔬菜等作物不要选择氯基复合肥。4.务贪便宜,拒绝忽悠。特别廉价,往往是有效养分含量不足;“买一送一”往往是推销劣质产品;标称“欧美技术”,往往是“挂羊头卖狗肉”。5.留存证据,方便维权。购买肥料,索要票据;使用肥料,保存包装;大量购买,可要求共同缄封样品。建议农民朋友坚持有机无机肥料结合施用,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配方施肥,适当调减化肥用量,提高肥料使用率,减少面源污染。购买种子应注意的事项:一是到合法的种子经营门店购种。合法种子经营门店是指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过“经营备案”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种子经营门店。二是选用适宜的农作物品种。主要农作物(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品种实行品种审定制度,审定通过的品种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适宜种植区域种植,使用安全,有推广价值。广大农民朋友可根据自己的地力条件、种植茬口、栽培方式,选用对路的农作物品种。三是不要购买散装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除了按规定不能包装的如块茎等种子外。四是查看种子包装袋上的标签,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和真实。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生产商、生产年月、质量指标、净含量、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品种审定编号、生产商地址及联系方式、植物检疫证明编号、适宜种植区域、主要栽培技术要点等。特别要注意标签中介绍的品种特征、特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适宜种植区域是否包括准备种植区域所在地,栽培技术要点是否符合自己的种植条件。农民朋友可以扫描种子标签上的二维码标识,核对种子标签真伪。五是购买时要索取发票,以作为买卖关系的存在凭证,并加以妥善保管,发票凭证要写明具体的品种和数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发票中注明。六是在播种后要保存种子包装袋、内外标签、发票,以便出现种子纠纷时好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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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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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销户提取?\n\n账户为他人质押担保未解除、账户被冻结。购期房、现房、集资房、安置房、自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其他资料?提取人共用资料: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本人本地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其他资料:(1)购买期房(即预售商品房)资料:1年内已在房管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首付发票原件。(2)购买现房资料:1年有效期内”不动产证”(或已过户的“不动产证”)及契税发票。(3)购买集资房、安置房资料:1年内已在中心办理房屋备案的分房方案(名单)、购房合同或协议、付款发票或收据。(4)自建住房资料:1年内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书。(5)大修住房资料:县级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估价报告》及时间在1年内的《施工合同》。资料:提供本人或配偶另套(抵押)房产所有权证、身份证、结婚证向中心申请。(6)购买拍卖住房的,提供时间在1年之内的人民法院相关执行文书和交易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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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n\n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答(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办理条件:借款已正常偿还一年(含)以上。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全额抵扣贷款余额需个人筹资补足的,提供借款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网上办理渠道开放后,可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办理。(二)提取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办理条件:①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后一个月内;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④提供时间在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或征信报告。 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n\n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一)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2.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3.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资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2.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4.产权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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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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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那些资料?\n\n(1)可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3)本人银行卡(6大行一类卡)、(4)一个月内人民银行或象山一路工行、建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无逾期等不良记录方可政策办理贷款)。(5)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及复印件:①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凭证(所购楼盘需在公积金中心备案)。②购买现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③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批准或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④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的《危房鉴定书》、《不动产权证》、《房屋估价报告》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⑤异地购房的,提供异地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凭证或《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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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n\n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答(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办理条件:借款已正常偿还一年(含)以上。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全额抵扣贷款余额需个人筹资补足的,提供借款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网上办理渠道开放后,可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办理。(二)提取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办理条件:①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后一个月内;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④提供时间在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或征信报告。 如何办理无息创业贷款 /无息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n\n一、申请条件: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二、贷款额度和期限: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二年,累计不超过3次。三、申请程序: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资格、创业担保基金或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增信、经办银行调查并审核放贷的流程办理。自主创业无息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需向人社部门提交申请,需要的资料:1、营业执照;2、结婚证;3、创业担保贷款的资质认定表(在创业地人社就业部门窗口领取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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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转公”直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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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37-7, 2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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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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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什么是“商转公”直转?\n\n“商转公”直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直接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原政策相比,职工无须自筹大笔资金提前还清商业银行贷款,只须筹集补足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余额之间的差额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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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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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37-7, 26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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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抵押在中心,能否借出来?\n\n职工需要办理土地证、水、电、气过户、需要办理户口转移、小孩上学的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领取加盖贷款管理科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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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n\n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答(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办理条件:借款已正常偿还一年(含)以上。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全额抵扣贷款余额需个人筹资补足的,提供借款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网上办理渠道开放后,可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办理。(二)提取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办理条件:①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后一个月内;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④提供时间在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或征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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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信息变更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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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信息在派出所变更了,如何办理职工信息变更?\n\n(1)可携带身份证到各营业网点进行变更;(2)由单位提交变更清册申请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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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省社保系统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申报如何操作\n\n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申报服务说明:为参保单位职工办理两年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如单位职工已申报的缴费工资和实缴工资不符时,用人单位可对缴费工资申请变更,社保经办机构对新申报缴费工资进行保底封顶生成新缴费基数,并对历史缴费记录产生差额补退记录。如单位申报的时段区间中存在稽核部门认定的缴费基数,需校验单位申报的结果与稽核认定的结果需一致,不一致的重新申报。勾选受理条件说明,点击【下一步】输入证件号码,查询出人员信息,并填写信息(*为必填,置灰的为不可修改数据)。或双击【证件号码】后的放大镜按钮,进行查询。通过人员编号、证件号码或者人员姓名查(一个或者多个)查询出人员信息,鼠标双击,可将窗口信息显示到页面同一人员校验时,如果添加的时间段有重复将不允许添加。在批量添加时,点击【下载模板】,根据示例信息和要求填好信息。然后点击【选择报盘】导入填写的报盘,点击【上传校验】。校验后,若符合条件,显示出校验通过的信息,若不符合条件,则会显示校验不通过原因,根据不通过原因修改相应信息,重新添加校验。在校验通过列表中,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保存】按钮。显示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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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提取的条件有哪些? |
254 |
[2-0, 253-6, 2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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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提取条件?\n\n无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司法冻结、未列入骗提骗贷黑名单。本人及配偶一年内大修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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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情况不能销户提取?\n\n账户为他人质押担保未解除、账户被冻结。购期房、现房、集资房、安置房、自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其他资料?提取人共用资料: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本人本地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其他资料:(1)购买期房(即预售商品房)资料:1年内已在房管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首付发票原件。(2)购买现房资料:1年有效期内”不动产证”(或已过户的“不动产证”)及契税发票。(3)购买集资房、安置房资料:1年内已在中心办理房屋备案的分房方案(名单)、购房合同或协议、付款发票或收据。(4)自建住房资料:1年内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书。(5)大修住房资料:县级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估价报告》及时间在1年内的《施工合同》。资料:提供本人或配偶另套(抵押)房产所有权证、身份证、结婚证向中心申请。(6)购买拍卖住房的,提供时间在1年之内的人民法院相关执行文书和交易发票; 家里有一套老房子,想翻建大修,能否提取公积金?\n\n大修提取需提供:、提供县级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的《危房鉴定书》、《不动产权证》、《房屋估价报告》以及和施工单位签订的一年内的《施工合同》、(所大修房屋为配偶单独所有的,另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单身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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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乘纠纷中,应该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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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15, 230-6, 2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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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乘纠纷怎么办?\n\n(1)车牌号;(2)了解事情大概情况;(3)事发地点;(4)乘客联系方式;(5)迅速通知出租车分局处理吴双同志(短号或者18672108516),告知车牌号和乘客联系方式。注:如情节严重涉及犯罪,超出受理范围则直接告知乘客拨打公安机关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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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农药用药纠纷时,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应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n\n农药用药纠纷的种类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种:一是防治效果不好;二是农作物发生药害;三是人畜中毒事故;四是环境污染事故。在这四类纠纷投诉中,尤以农作物药害纠纷最为突出。当出现农药用药纠纷时,经营者、使用者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处理措施大体相同。1.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发生农作物药害纠纷时,农药经营者要及时到用药现场查看药害表现及损害程度,了解农药使用者购买使用农药的具体情况(包括农药品种、适用作物范围、使用时期、使用剂量等),农药使用者应当客观告知具体情况;农药经营者应当根据药害情况,向农药使用者提出减轻药害、降低或挽回损失的补救措施;双方共同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若导致药害的原因明确,双方就损失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协商处理。2.农药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发生药害纠纷,双方争执不下、不能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可申请农药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农药执法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开展相关调查。一是了解销售、购买、使用的农药产品,农药适用作物范围、使用时期、使用剂量等以及购买使用环节的相关证据;二是对药害的表现及损害情况进行客观记录;三是核查农药产品来源及生产经营合法性,若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的,作抽样送检;四是在此基础上分析药害产生的原因及纠纷双方各自的责任;五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调解,若调解能达成协议,按协议处理纠纷。3.民事诉讼处理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上述途径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若农药使用者主张导致损害的原因是农药问题而请求赔偿,就必须准备农药购买凭证、农药产品包装标签、农药使用说明、农药经营者推荐的使用方法、农药产品性能介绍资料、农药使用后产生药害的照片或录像等证明材料、农药产品检测报告、造成损害的事实依据等证据。同时,农药执法机构所作的相关调查、分析鉴定意见或者结论均可作为诉讼证据提交。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科室设置及职能\n\n办公地址:象山三路27号联系电话:0724-2334799网址:http://sthjj.jingmen.gov.cn/单位负责人:孙文力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跨县(市、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四)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负责配合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和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环境监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涉及生态环境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关于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具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控联防协作机制。(八)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九)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配合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十)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十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规章、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十二)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五)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荆门。机构设置:(一)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办公电话:0724-233397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重大政策建议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政策、重大课题调研。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配合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和协调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二)法规与宣传教育科办公电话:0724-2333290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三)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办公电话:0724-2364266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四)财务科(科技合作与生态环境监测科)办公电话:0724-2374357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牵头市承担的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指导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五)水生态环境科办公电话:0724-2367501指导和监督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考核,组织实施跨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六)大气环境科办公电话:0724-2361756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七)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科(固废和核与辐射监管科)办公电话:0724-2332290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市转移、危险废物经营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八)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办公电话:0724-2374267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根据市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承担相关生态环境审批工作。(九)生态环境应急和信访科办公电话:0714-2331096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机关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十)机关党委办公电话:0724-2332615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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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跨省通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变更需要提交哪些申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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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13, 256-2, 222-13] |
doc_Id: 247-13, score: 23.1840 doc_Id: 256-2, score: 22.2515 doc_Id: 222-13, score: 21.4342 doc_Id: 255-2, score: 21.0997 doc_Id: 247-9, score: 20.7623 doc_Id: 249-16, score: 20.7623 doc_Id: 260-8, score: 19.9699 doc_Id: 248-11, score: 19.4402 doc_Id: 254-5, score: 17.8410 doc_Id: 208-2, score: 17.2392 |
办理跨省通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变更需要提交哪些申请资料?\n\n用户通过系统上传:1、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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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网上提交申请办理、补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n\n可以通过:1、交通运输服务部微信公众号;2、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站;3、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4、道运通手机APP;5、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6、12328微信小程序等6个渠道申请从业资格证补发,具体材料要求可以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道运通手机APP等平台的服务指南,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的办事指南中查看,若有问题可以在“用户中心-联系我们”中查看相应省份联系人及电话具体咨询。 道路运输便民政务“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和办理渠道有哪些?通过哪些服务?\n\n目前,交通运输部已通过1、交通运输服务部微信公众号;2、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站;3、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4、道运通手机APP;5、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6、12328微信小程序等6个渠道,通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旅客运输、普通货运、危货运输驾驶员,危货运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道路运输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即从业人员资格证年审)等5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服务,同时,还提供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补发、换发、注销,普货车辆年审等网上办理服务,以及机动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经营业户和客运车辆线路等信息查询服务。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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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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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56-19, 2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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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提取条件?\n\n无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司法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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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情况可销户提取及提取所需资料?\n\n离、退休提取提供: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本人本地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且账户已封存的,无需此资料)。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荆门市户籍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簿。账户余额少于3000元提取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脱产就学深造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被判刑提取提供: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法院判决书(或服刑通知书、释放通知书等)。出境定居提取提供:1、护照签证;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提供: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3、证明提取人享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n\n服务对象个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10工作日,法定时限10工作日受理机构荆门市公安局电话:0724-8882090受理条件1、1.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交本人的《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已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需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2、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受理: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由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大陆机组、船员赴台,须由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须由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可由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大陆居民经批准应邀赴台,可分别由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须由其生母(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应当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其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出具监护人签名的同意该未成年人出境的书面意见。父母不能陪同的,委托他人陪同办理的,还应提交父母委托同意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户口和未成年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但不能直接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4、国家工作人员、军人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需提交其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辖权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5、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需交验本人有效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国家工作人员除外)。;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定居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由组团单位代为申请;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7、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原件;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窗口:荆门市漳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可乘坐公交13路、58路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申请形式窗口申请在线申请结果样本1.予以许可的,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2.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申请人本人在出入境窗口提交申请(代办情形除外)。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复核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决定,不予签发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制证发证1.证件制作。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单独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由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并签发;单独申请签注的由荆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制作并签发。2.证件送达。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通过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证件送达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人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单独申请签注的,申请人可到办证大厅领取,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采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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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荆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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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37-7, 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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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缴存的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那些条件?\n\n(1)公积金正常缴存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2)有1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相关证明文件;(3)购买首套房及改善性住房首付款比例需达到30%。(4)需要担保人的,有中心认可的担保人或抵押物;(5)征信良好,有偿还能力,并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不受理职工离异半年内购房贷款申请)(6)楼盘需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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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n\n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什么条件?借款人在本市申办异地贷款业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人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有1年内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4、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能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半年以内的不予受理);6、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7、有中心认可的抵(质)押物。8、申办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未在缴存地中心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9、能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担保人:(一)质押担保人。能提供一名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担保(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且该缴存职工在为申请人担保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对外担保。(二)一般担保人。能提供一名经中心认可,有荆门本地房产证明、信用良好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3千元)的一般担保人,担保人当前无对外担保和其他负债。采取公积金质押担保方式的,由担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采取一般担保方式的,担保人本人应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房产证明及收入证明(或收入流水)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担保手续。一般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时实际年龄与申请人借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9、符合荆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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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额度的上限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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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 2-0, 254-9] |
doc_Id: 210-2, score: 12.3420 doc_Id: 2-0, score: 10.6487 doc_Id: 254-9, score: 8.9762 doc_Id: 98-16, score: 8.9762 doc_Id: 253-14, score: 8.9652 doc_Id: 229-16, score: 7.5339 doc_Id: 210-5, score: 6.9415 doc_Id: 255-7, score: 6.6247 doc_Id: 222-13, score: 6.5812 doc_Id: 254-3, score: 5.9818 |
租房提取额度?\n\n每年不得超过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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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之支持职工租房提取\n\n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保安居”的重要作用,现就在中心城区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制定如下:一、支持职工租房提取(一)提取条件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因租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在缴存地出具的《无房证明》及身份证件等资料。(二)提取额度租赁期每满一年,最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8万元补贴租房支出;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租房月份乘以1500元确定提取上限。(三)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租房资料存疑的,三个工作日核查办结。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荆门缴存公积金,办理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取多少?\n\n2022年上限调整为18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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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吗?代办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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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91-10, 189-17] |
doc_Id: 2-0, score: 29.4605 doc_Id: 291-10, score: 24.5431 doc_Id: 189-17, score: 24.5431 doc_Id: 255-12, score: 21.4935 doc_Id: 263-16, score: 16.7653 doc_Id: 246-19, score: 14.8531 doc_Id: 137-7, score: 14.1625 doc_Id: 14-0, score: 14.0493 doc_Id: 163-3, score: 14.0120 doc_Id: 253-6, score: 13.8429 |
因本人出差在外地,可以委托同事代办提取吗?\n\n缴存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但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在中心现场签写的委托书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中心认可的其他委托证明(单位委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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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能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何办理?\n\n缴存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但代办人需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在中心现场签写的委托书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中心认可的其他委托证明(单位委托)等。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接受死亡职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办理;除此之外,一般不接受第三人办理提取手续。确需委托办理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 能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何办理?\n\n缴存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但代办人需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在中心现场签写的委托书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中心认可的其他委托证明(单位委托)等。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接受死亡职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办理;除此之外,一般不接受第三人办理提取手续。确需委托办理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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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年限有限制吗?男职工和女职工的贷款期限分别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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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9-1, 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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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年限?\n\n贷款最高年限30年;男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0周岁,女职工控制在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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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人才来沙洋发展可享受的政策\n\n1.发放交通补贴。来沙及回沙人员初次在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发放生活补贴。对县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研究生,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本地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每年给予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对县内“四上”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专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对在县内“四上”企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实习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照30元/天·人的标准计发补贴;满1个月的,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4.发放就业补贴。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招录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急需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县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度的2/3给予补贴;在县内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5.发放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优先申报5-50万元/户的扶持资金;对返乡5年内的返乡创业人员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6.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7.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县内通过自主或合伙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15%及以上的(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占比8%及以上),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沙洋支行)8.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在县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每人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n\n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负债如何认定?1、异地贷款额度主要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收入状况及房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且申请人在申办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金额的70%。(注: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享受和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若政策变更贷款额度和年限,则跟随现行政策调整,目前政策是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为70万)2、男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5周岁以内,女职工贷款期限控制在60周岁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3、借款人家庭未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4、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负债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总额的50%。借款人负债认定通过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家庭负债和担保负债综合计算职工家庭当前负债情况,测算到月,精准到分。按月偿还的各类贷款,按当月还款额计算;对外提供担保的贷款,按担保金额除以担保总月份计算;采取按年还款的各类贷款,按年还款额除以12计算。家庭负债或担保负债已偿清或已解除的,提供相应证明核实后可不予认定。其他说明事项异地缴存职工不适用我市“商转公”(含直转)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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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钟祥可以办理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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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钟祥办理提取吗?\n\n目前全市提取、贷款通办业务已开通,可以通办各项公积金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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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n\n夫妻双方提前还清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答(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办理条件:借款已正常偿还一年(含)以上。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全额抵扣贷款余额需个人筹资补足的,提供借款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网上办理渠道开放后,可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请办理。(二)提取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办理条件:①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后一个月内;②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无限制办理提取的情况。2.办理资料: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网点办理);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本人到网点办理);③申请人本地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④提供时间在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或征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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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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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办那些流程?\n\n贷款流程:夫妻双方携带申请资料到网点提出申请→由公积金中心审核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填写表格,确定贷款及期限、签署借款文书→办理担保,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或在中心办理公积金质押→中心进行内部审批,待权证领回→银行面签后放款(受托银行放款,借款人领取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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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查询、开具?\n\n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查询、开具?答: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和网上营业厅开具异地缴存证明。在营业网点开具异地缴存证明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账户缴存地服务网点办理;荆门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网址为https://gjjwt.jingmen.gov.cn,登录网厅后在个人贷款管理-异地贷款申请中办理,按照“新增申请-确认锁定-异地缴存证明”打印的流程自助办理即可,该缴存证明盖有“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电子专用章”。如果缴存职工不需要申办异地公积金贷款,只需要办理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明细表,可以在荆门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的个人基本信息查询中自助打印缴存流水明细即可。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n\n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由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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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提取的条件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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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37-7, 157-10] |
doc_Id: 2-0, score: 12.7626 doc_Id: 137-7, score: 6.2753 doc_Id: 157-10, score: 6.2498 doc_Id: 256-15, score: 5.8365 doc_Id: 229-16, score: 5.7730 doc_Id: 254-10, score: 5.6340 doc_Id: 257-1, score: 5.5906 doc_Id: 153-18, score: 5.5407 doc_Id: 256-16, score: 5.5026 doc_Id: 263-16, score: 5.4135 |
物业费提取条件?\n\n无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司法冻结、未列入骗提骗贷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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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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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提取的额度有什么限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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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0-5, 130-8] |
doc_Id: 2-0, score: 15.1413 doc_Id: 210-5, score: 8.7281 doc_Id: 130-8, score: 8.0145 doc_Id: 257-1, score: 7.9149 doc_Id: 263-16, score: 6.8336 doc_Id: 222-13, score: 6.6850 doc_Id: 153-18, score: 6.3312 doc_Id: 210-2, score: 6.0217 doc_Id: 254-3, score: 5.9818 doc_Id: 82-16, score: 5.8863 |
物业费提取额度?\n\n按物业费税务部门正规发票金额支取,且不超过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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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之放宽购(建)房提取政策\n\n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保安居”的重要作用,现就在中心城区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制定如下:一、放宽购(建)房提取政策(一)提取次数取消对职工多次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职工新购(建)自住住房一年内,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仍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提取额度取消按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设置提取限额的政策。职工办理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低只需留存100元,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建)房总金额。(三)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购房资料存疑的,三个工作日核查办结。 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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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的条件是什么?提取的时间和范围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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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0-0, 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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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时间和范围?\n\n条件:无贷款、无担保、无司法冻结、未列入骗提骗贷黑名单,本人及配偶无房且租房;本人及配偶每年一次。 |
content/doc/知识库你问我答数据.docx wx/您可否领租赁补贴或申请公租房荆门最新政策在此.json json/new_json_262.json |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之支持职工租房提取\n\n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保安居”的重要作用,现就在中心城区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制定如下:一、支持职工租房提取(一)提取条件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因租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在缴存地出具的《无房证明》及身份证件等资料。(二)提取额度租赁期每满一年,最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8万元补贴租房支出;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租房月份乘以1500元确定提取上限。(三)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租房资料存疑的,三个工作日核查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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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司机多收费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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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53-7,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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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费怎么办?\n\n(1)上、下车时间以及地点;(2)全程打表价格以及实际付款价格;(3)是否索取发票;(4)司机多收费原因;(5)如果是因为货票或者超出打表范围可直接向乘客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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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出租车司机电话举报滴滴专车、黑\n车要求执法人员至现场处理怎么办?\n\n告知司机因为专车和黑车营运和交易时间很短,稽查同志赶到时可能交易已经结束,司机可以在不威胁安全的情况下用手机拍摄其载客、交易等证据并将证据交到公司或者出租分局稽查科。运管部门之后会根据收集证据有针对性进行稽查,如果司机能取得有效证据并将黑车控制住,我们也可以通知稽查同志到现场处理。 什么是“流调”?\n\n“流调”它在疫情防控中有什么作用?公众应该如何配合呢?1、什么是“流调”?流调是流行病学调查的简称,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更直白地说,流调就是要搞明白:在过去每一个重要时间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疾控人员可以根据信息准确排查病患,排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高风险人群,科学管理各类人群,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控制措施。2、流调需要获取哪些信息?流调工作需要获取的信息:1.个人信息:姓名年龄家住哪里家里有几人现在位置......2.健康状况: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3.疫区旅游史: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4.疫区居住史:你的老家在哪?回去住了没?......5.病例密切接触史: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密接会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判定)6.交通工具:是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行)7.其他必要信息: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流调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会询问以上信息,但是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请记住流调来电不会让你干这些事情▼如有以下情况,均可以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流调对象扫描;2、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获取流调对象的短信验证码;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流调对象点击;4、不会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对象付费;5、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流调人员加入QQ群、微信群;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流调对象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3、流调会保护隐私吗?隐私保护是绝对的!流调获得的所有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是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开展一切医疗活动前提。跟临床医生一样,只有获得准确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断和诊疗方案;流调人员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所以,如遇流调人员登门或电话流调,请一定要配合!重点的还要强调下:非常时期,务必提供准确的信息。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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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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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是什么?\n\n毕业五年内,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及专科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工班毕业生),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在中心城区(三环线内全域、子陵铺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就业人员工作服务时间自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自主创业人员工作时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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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我们是二孩家庭,新购了商品房,如何领补贴?”“再婚家庭三孩,购房享受补贴政策吗?”昨日,晚报记者从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市民关心的关于生育二孩或三孩购房补贴的细则出来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n去年,晚报君发布了\n《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n▼▼▼\n☝点击上图可回顾详情☝\n其中明确“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具体如何申领?日前,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n根据规定,符合国家二孩(2016 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n01\n申请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n02\n申请人所购普通住房为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和五个组团(主城区范围: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n03\n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2日(含起日)以后;\n04\n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n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n01\n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荆 发[2022]15 号)印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此后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n02\n同一套住房已经享受生育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n03\n同一类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生育购房补贴政策的。\n此项补贴的标准为:\n01\n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n02\n三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n所有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后 6 个月内可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n购房补贴分区域按家庭申领\n据悉,此次“二孩”“三孩”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区域,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各区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进行查询,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n申请人申领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n01\n《荆门市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 http://zfhcxjsj.jingmen.gov.cn/下载);\n02\n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离异家庭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抚养关系有效证明;\n03\n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n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地点为:\n东宝区: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6858。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442158。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 B 座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8658024。\n在此特别提醒\n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且申请人应为我市户籍;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购房补贴发放后,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申请人要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同时,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n请点击下方\n关注荆门晚报\n👇👇👇\n荆门晚报原创微信 未经授权 其它公众号禁止转载\n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袁凯\n主编/张义 编辑/聂传翼\n微信广告合作:0724-2378897 10月18日,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延长高校毕业生在荆门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时间,加快各类购房补贴的发放速度。\n据悉,按照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发[2021]16号)、《关于落实中心城区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荆建[2021]2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申领购房补贴的对象为:2016年12月1日以后大学毕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及专科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工班毕业生);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在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城市三环线内全域、子陵铺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此次扩展了申领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将在荆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的企业,或者省垂管在荆行政事业单位就职、异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申领购房补贴的范畴,执行时间从2021年12月1日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申请购房补贴的条件: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时间按照申领购房补贴的时间计算,中心城区唯一住房的认定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交易管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认定时间为申请人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n《通知》明确,延长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时间。高校毕业生享受购房补贴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11月30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含截止日),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含截止日)。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5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n此外,《通知》还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各类购房补贴发放流程,压缩查询和审核时间,加快购房补贴的发放。要求各区人社、住建部门受理、录入系统汇总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各区住建部门、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市人社、住建、财政部门审批时间分别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各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n湖北新增4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荆门9例\n湖北考古有重要新发现!\n提醒!荆门这条路段即将封闭施工,时长7个半月,请注意绕行\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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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口罩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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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 216-18, 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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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怎么选?\n\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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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冷链食品经营者和广大居民的健康风险提醒\n\n关于冷链食品经营者和广大居民的健康风险提醒11月18日,武汉市发现从天津港海关入关的巴西进口冷冻去骨牛肉外包装样本有1份检测结果呈阳性。国内一些地区也曾出现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道,上海、天津、安徽等地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大多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联。为落实“人物地同防”策略,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布如下健康风险提示:1.从事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生产经营者严禁私自从网络、寄递或其他渠道购销任何进口冷链食品。2.冷链食品经营者须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入市报备和防疫信息公示制度,逐批次查证验货,索取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在显著场所张贴公示相关证明,未取得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入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需要拆箱出库的进口冷链食品,要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核酸检测和专业的消毒机构对拆箱出库的最小单位包装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3.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凡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健康管理台账。从业人员接触冷链食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等,并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第一时间管控处置疫情风险。4.近期建议家庭和个人不要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如需购买,应选择正规渠道,不要通过网络渠道采购,现场采购时要核查相关证明,并索要购物票据,确保食品来源可溯。购买挑选时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徒手直接触摸冷链食品。5.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清洗加工食品时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和烧熟煮透。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6.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冷链食品检疫信息和有关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11月19日 普通公众口罩选择及注意事项有哪些?\n\n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注意的事项\n\n接种疫苗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接种前注意事项1.接种疫苗要携带身份证,做好疫苗登记。2.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好好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按组织接种人员通知携带身份证、手机等物品,佩戴好口罩前往。二、接种时注意事项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向医生主动提供自己健康状况,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三、接种后注意事项1.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2.等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才可以离开接种点;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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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学校是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的?哪些学校是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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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54-2, 2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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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n\n区教育局直管学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为区教育局管辖范围;长宁大道龙泉北校、金虾路荆门市外校民转公后属于区教育局管辖;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军马场路荆门职业学院、市一中、东宝中学、掇刀石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文林高级中学、剑桥高中、现代学校。漳河新区技师学院---市人社局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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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n\n(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拟订就业援助实施方法,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等工作,保持相关社保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务综合管理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办法。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开发、配置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制度,组织国家级、省级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管理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牵头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八)落实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及综合性管理意见,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全市协调劳动关系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主管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预先审核”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2.与市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与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的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其中A类人员的实施办法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其组织实施,按中央、省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资格认定\n\n一、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二、办事条件:(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及驻荆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提供函件。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按规定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4.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二)申请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为非合格学历。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在教育部未出台新的政策前,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可以视为合格学历,但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未经省教育厅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不能作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上述49所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以前入学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为非合格学历。(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3.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三、办理程序:1.网上申报(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具体办法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仅指参加全国笔试和面试统考两项合格人员),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2)申请人“任教学科”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一致。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一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2)。体检表上必须给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体检表用A4纸正反打印。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指定医院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者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扫描修改)。(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10)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1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材料整理齐后按时提交到荆门市教育学院211办公室(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42号)进行现场确认。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受理部门:荆门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电话:0724-234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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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经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7章50个条文,其中涉及公安机关18个条文,现整理如下,供大家重点学习:\n第一章 总则\n1.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第六条第三款)\n第二章 电信治理\n2.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识别、阻断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第二款)\n第三章 金融治理\n3.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二款)\n4.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决定采取上述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条)\n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n5.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异常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有关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第二十二条第二款)\n6.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分发平台以外途径下载传播的涉诈应用程序重点监测、及时处置。(第二十三条第三款)\n7.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涉诈信息、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涉诈风险类型、程度情况移送公安、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移送单位。(第二十六条)\n第五章 综合措施\n8.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报案或者发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第二十七条)\n9.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第二十九条)\n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一条)\n11.国务院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等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推进涉电信网络诈骗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涉诈用户信息交叉核验,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第三十二条)\n12.公安机关应当会同金融、电信、网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符合国家有关救助条件的,有关方面依照规定给予救助。(第三十四条)\n13.经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决定或者批准,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临时风险防范措施。(第三十五条)\n14.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第三十六条) \n15.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第三十七条)\n第六章 法律责任\n16.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n17.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十二条)\n第十四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n(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n(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n(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n(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n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n(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n(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n(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n18.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十四条)\n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n以上内容由警书-Law Sir整理\n想了解更多蜀黍专属装备\n基层战友夏季POLO衫【点击图片立即购买】\n2022运动款夏季通勤裤男女款都有▼点击下方图片,立即抢购▼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等五个方面部署优化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确保我省参保人员享受更加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n一、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n(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五种类型,办理层级扩大至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二)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县域内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县域内通办,不受户籍限制。鼓励各市(州)实行市域内通办。(三)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四)各市(州)要落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选择签署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n二、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n(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予以支持;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出院前补办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参保人员补办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晚于入院时间但早于出院时间的,视为有效备案,可正常直接结算该次住院医疗费用。(三)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患者病情为出发点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需要转诊时可通过不同形式安排转诊,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n三、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n(一)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原则上与本地就医一致。异地转诊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20个百分点。(二)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三)支持门诊和购药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统筹基金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不得限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和数量。(四)支持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各市(州)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慢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市(州)实现本统筹区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市(州)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全省各统筹区互认。各市(州)要合理确定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按病种确定年度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取消按月、按日、按次确定门诊慢特病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的做法。\n四、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n各市(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鼓励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n五、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n(一)完成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模式,支持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就近办、自助办、一窗办。(二)完善异地就医子系统功能,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改造。(三)加强异地就医运维力量建设,完善运维机制,规范处理流程,提高问题响应质量和效率。\n最新消息!白云大道改造段主车道全线通车刚刚!荆门市疾控预防中心发布最新提醒!刚刚!关于荆门核酸检测有最新消息!湖北疾控再发重要提醒:这些人员请主动报备!\n来源:湖北发布、湖北日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n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人群和渠道\n\n1、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主要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2、办理异地备案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线上可以通过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鄂汇办APP、或登录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和湖北政务服务网,直接办理备案。线下可以就近到钟祥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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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时,我们可以根据食品标签上的哪些信息来做出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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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据食品标签的信息进行购物呢?\n\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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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n\n7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去向安置地点关乎军转干部未来工作、生活。选择安置地点,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其次要清楚自身具备的安置去向条件,在政策范围内做出慎重选择。本文对现行的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供军转干部参考。(1)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2.回配偶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3.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2)投靠配偶安置1.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2.配偶随军取得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落户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④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3.双军人单转或双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有的大城市基于实际还有一些规定,如上海市要求,双军人单转,一方在驻沪部队服役须满1年。重庆市规定,非主城区入伍的双军人夫妇,同时或一方转业进主城区安置,需有一方在主城区服役满2年。4.配偶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配偶(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系购房落户的,各地要求不一。如:北京市要求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满4年;天津市要求通过购房、投资方式将配偶落户天津的,须满足蓝本户口转红本户口满2年(蓝本转红本约需4年);重庆市要求,在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6年、落户须满3年,在非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房屋产权须满4年、落户须满3年(如转业干部本人是重庆郊区县入伍的,在主城区购房落户,取得房产须满5年、户口须满2年);江苏省规定,配偶经引进人才、招聘、招考、调动来南京工作的,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通过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南京户口的,不予接收。(3)留在部队驻地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注: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非撤并降改移部队。相关文件规定: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4).投靠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安置1.父母身边无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本人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3.配偶为独生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4.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5.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正常渠道(随军、工作调动、离退休安置)取得的常住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6.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以非正常渠道(购房、投资、投靠亲友、挂靠人才市场等)取得的常住户口。相关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父母(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新疆要求取得住房产权时间也须满5年)。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系购房落户的,要求与配偶购房落户相同。部分省市要求,投靠子女安置的,子女须已成年、参加工作。(5)到有关地级市安置1.撤、并、降、改、移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2.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新疆明确,地区、自治州比照地级市执行。(6)对立功和在艰苦边远地区长期服役人员照顾安置一些省对功臣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上有照顾。浙江、江西、贵州省规定,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可在全省范围选择安置地点,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贵州省荣立3次三等功亦可)的,可在所到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湖北省规定,凡符合进该省安置条件,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可照顾调整到武汉地区安置;青海省规定,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寒缺氧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或在海拔3000米以上边远艰苦地区连续服役满15年,或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工作满10年的,可在西宁地区安置。(7)因国家或地区建设需要跨地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申请跨地安置的,须出示有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小贴士需要理清几个概念祖籍:依中国民俗文化,祖籍追溯三代,指爷爷奶奶稳定生活地及父亲出生长大的地方。籍贯:一般指本人出生并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地方。原籍:多指籍贯。入伍地:一般指本人有稳定生活基础(有常住户口)并通过兵役机关应征入伍的地方。各省军转安置政策普遍规定,从高校毕业接收入伍的,高校所在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违反征兵规定异地入伍的,征接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一般来讲,原籍和入伍地应是同一地。需要注意的结婚时间要求部分省市为防止假结婚,对结婚时间有要求,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规定结婚须满1年;江苏省规定,非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留南京就业的,婚前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重庆市主城区要求结婚时间满2年,再婚配偶婚前为主城区常住户口的,再婚时间须满1年;成都市要求结婚满2年,在主城区安置的还要求落户满1年,再婚进成都的,再婚时间需满1年;厦门市规定,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厦门市工作或属于调入工作的,在厦常住户口须满5年、结婚须满3年。需要了解的军改期间规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但也必须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落户),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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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的内容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正确阅读食品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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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7, 12-0, 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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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到底怎么看?\n\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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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有哪些基本要求?\n\n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基本要求:1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2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3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4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5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6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7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8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10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车位车库\n从9月1日起,达到条件可以租售。\n但到底哪些可租哪些可售?\n租售要具备什么条件?\n买到手的车位是否可以随意转手?\n……\n诸多问题困扰着开发企业,\n也困扰着居民区的有车一族。\n昨日,\n市住建部门下发《通知》——\n今年8月中旬,我市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9月1日起,地下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然而,由于交易细则不明确,让实际交易存在很多困难。\n今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很多交易细则进行了具体明确。\n《通知》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交易都必须按《通知》执行。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通知》规定,规范停车位租售行为,合理确定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权,变相抬高、垄断、操控停车位价格,不得扰乱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秩序。\n网络图片\n可否租售?看停车位权属\n《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停车位的交易,必须按相应的原则进行规范和管理。\n业主共有停车位。建筑区划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以及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配置的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出售、出租。业主共有停车位的使用方式、相关收益及其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n产权停车位。建筑区划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首次登记所有权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停车位,可以出售、附赠、出租。\n人防停车位。建筑区划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平战结合”地下停车位,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原则出租,但不得出售。\n机械式停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机械式停车位只能出租,不得出售。\n网络图片\n何时租售?先办不动产首次登记\n《通知》规定,开发项目停车位的出售、出租,应该符合商品房租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和商品房租赁登记备案。\n按规定,产权停车位不得预售,需经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且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买受人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办理地上建筑物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停车位规划配置数量、位置、车位的权属、租售方式,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n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租售停车位前,应制定租售方案并进行公示。租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停车位分布位置、数量、面积情况;租赁期限、方式、租金标准或出售的时间、方式、售价;物业服务费用等。停车位租售方案和拟出租、出售停车位的证明文件应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n网络图片\n租售对象?业主需求第一\n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不得向非业主出售。\n开发企业出租停车位,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完全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求的前提下仍有空余车位的,可临时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n网络图片\n车位产权?有条件转让\n《通知》规定,产权停车位买卖合同采取网络方式签订,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n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已购买产权停车位的,应当与其同时解除产权停车位买卖合同。\n购房人购买产权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依法出售、赠与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但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具备条件的购房人。\n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清算注销或兼并重组,依据清算或兼并重组决定未售车位登记在股东或关联公司名下的,股东或关联公司应按本通知规定出售或出租停车位。\n同时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或封闭使用,也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n网络图片\n热点文章\n百余名民警夜查旅馆、歌舞、洗浴按摩场所...有收获!涉案金额超1亿! 你孩子常用的这个牌子,出事了!年前干这事要注意了!医院一周接诊20多例,眼睛肿成缝,头皮溃烂…\n来源:荆门晚报(记者 陈兴国 通讯员 周惊执 袁凯 李婷)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n点击“阅读原文”,发现更精彩的荆门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n\n4月16日国家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近期,少数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长时期的培训费,有的线上培训超期收取培训费,违背了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为此,教育部提醒如下:一、提醒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的相关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二、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了解国家关于校外培训管理的相关政策,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前交费有风险,退费有难处,家长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不要超期超前交费,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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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保障方式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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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保障方式有哪些?\n\n1、实物住房保障,即通过配租限定面积和租金的公租房,解决符合条件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2、住房租赁补贴,即像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发放一定标准的货币补贴,由其自行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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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怎么领?\n公租房如何申报?\n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n公租房申报(含年审)政策已公布,\n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依情况申报\n快和日报君一起来看看吧~\n按规定,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n保障区域\n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n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n申请条件\n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n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n但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n保障标准\n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n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n申办方式\n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n申请分类执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相关证明。\n申报提醒\n网上提交的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以确认其真实性。\n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n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n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象山二路与泉口一路的岁月变迁省级示范路那些年——藏着回忆的象山大道与象山一路清明期间,部分公交线路增加发车班次\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政策\n\n6月我市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工作将启动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不变具体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这些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区域扩大,漳河新区再增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两个社区。具体保障区域包括:东宝区龙泉街道、泉口街道;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街道、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楚天城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申请门槛有所降低今年,我市对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的低收入家庭进一步降低门槛,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10元/月)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元/月以下),同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的即可申请。但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及成员均为70周岁以上的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和标准不变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实行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公租房常年受理、即时配租今年住房保障改变了以往集中受理、集中分配的方式,实行常年受理、随时审核、分批保障,即根据房源实际情况,随时公布信息、及时分配入住,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具体程序包括:公开房源、分类申请、即时配租。每批次分配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坐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所有申请公租房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即启动下一批次配租,选房后又放弃的,本年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有何区别?\n\n 性质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都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属普惠性公共服务,市场自发供给不足,需政府政策支持引导,是低租金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保障对象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针对住房困难包括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公租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有在中心城区居住、工作、生活的年限要求,以及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等,具体条件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筹集渠道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以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闲置存量住房改造为主,以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集中建设为辅。公租房房源主要包括:商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政府出资新建、改建、收购、回购、租赁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企业利用自用土地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和经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所建的公租房;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政府批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的公租房;其他途径。 户型面积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成套住房必须配置桌椅、柜床、厨卫等基本设施,水、电、气实行“一户一表”;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间建筑面积以30—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配置床、柜、卫生间等基本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区域,优先选择产业园区及周边,或城市建设重点片区、交通相对便利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善、租赁需求相对集中的区域。公租房建设坚持经济实用原则,实行小户型、简装修,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套型结构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套型结构设计应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采光、隔声、节能、环保、通风的要求。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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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调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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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52-13, 27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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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可以申请调解?\n\n可以。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女子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有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提供相关证明;对方联系方式。调解员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联系同意调解后受理,受理后指派到调委会安排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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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个人户口迁入公共户流程及所需资料\n\n一、户口迁移原则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和条件准入原则。省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受理、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确认,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有关材料办结,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纸质《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迁入,公民应当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一)家庭户户口、集体户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1、户口登记在非本人近亲属家庭户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2、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在本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3、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变动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4、家庭户户口除本规范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或者社区公共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户。(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已离开单位的;(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二、迁移情形及所需材料1、租赁住宅用房的户口迁移(1)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租赁其他住宅房屋并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其本人及户内成员户口应当迁出。公民符合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之间亲属关系证明。已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并拥有当地不动产(住宅用房)产权(包括已购商品房、自建房、继承及其它方式取得不动产产权)的,不得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迁移落户。2、合法稳定就业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公民因工作调动、招(录、聘)用、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创业就业等原因合法稳定就业的申请户口迁移的,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因工作调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部门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调动文件(《调动人员登记表》等)、《批准入户介绍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招(录、聘)用申请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组织、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出具的招录文件等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因人才引进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投资纳税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就业创业申请迁移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就业合同、缴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准入条件的随迁人员,还应当提供共同迁入人员关系凭证。3、其他情形(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符合迁入条件的新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户口未迁出或者拒不迁出的,新住户可以按本条规定在同一地址申报另立一户登记,分别打印居民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新住户动员原户主将户内成员户口迁出,自新住户请求协助动员原住户迁出之日起超过30日原户主仍拒不配合迁出的,可以将原户主及其户内成员迁移至社区公共户。(2)租住他人房屋分户的,凭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分户至社区公共户。(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含学历认证)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居住地或就业地登记为社区公共户。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的,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记录);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近亲属投靠、无单位集体户的情况;婚姻状况相关证件或声明。以上情形仅为《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规范》中明文规定几种常见将户口迁往社区公共户的情形,工作中遇到的群众申请条件及需求千差万别,不胜枚举,工作中遇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户口迁移总体原则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原则具体分析办理。 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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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支持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奖励的材料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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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41-5, 1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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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支持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奖励?\n\n申报材料:①国家、省、市相关认定文件;②《绩效目标表》。办理流程:①本地科技部门收到上级认定文件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兑现申请;②财政部门收到兑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现给企业;③《绩效目标表》在收到奖补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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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我市支持入驻孵化平台的奖励政策有哪些?\n\n《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首次入驻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的个人或团队申报场租补贴的,经评审认定,给予2年全额场租补贴。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首次入驻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并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金奖)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二等奖(或银奖)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各类国家及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荣誉的,可给予同等额度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我市支持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奖励政策有哪些?\n\n《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荆办文〔2023〕6号)——《荆门市创新创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对认定或备案为国家、省级、市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对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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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如何落实三孩政策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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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如何落实三孩政策?\n\n1、在县内800户或2000人以上的大型小区新建母婴室的开发商,按照2000元/室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在县内新建托育机构并完成登记备案的投资主体,依据托育机构建筑面积,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沙洋籍或取得沙洋居住证的人员,其幼儿入县内托育机构的,依据二孩及以上人数,按照600元/人·年给予补贴;其幼儿就读县内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依据二孩及以上人数,每学期按照保育费的10%给予补贴。3、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可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视同出勤。 |
content/doc/知识库你问我答数据.docx wx/荆门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最高补贴4万元如何领取细则来了.json json/new_json_265.json |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我们是二孩家庭,新购了商品房,如何领补贴?”“再婚家庭三孩,购房享受补贴政策吗?”昨日,晚报记者从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市民关心的关于生育二孩或三孩购房补贴的细则出来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n去年,晚报君发布了\n《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n▼▼▼\n☝点击上图可回顾详情☝\n其中明确“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具体如何申领?日前,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n根据规定,符合国家二孩(2016 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n01\n申请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n02\n申请人所购普通住房为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和五个组团(主城区范围: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n03\n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2日(含起日)以后;\n04\n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n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n01\n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荆 发[2022]15 号)印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此后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n02\n同一套住房已经享受生育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n03\n同一类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生育购房补贴政策的。\n此项补贴的标准为:\n01\n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n02\n三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n所有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后 6 个月内可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n购房补贴分区域按家庭申领\n据悉,此次“二孩”“三孩”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区域,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各区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进行查询,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n申请人申领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n01\n《荆门市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 http://zfhcxjsj.jingmen.gov.cn/下载);\n02\n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离异家庭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抚养关系有效证明;\n03\n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n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地点为:\n东宝区: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6858。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442158。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 B 座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8658024。\n在此特别提醒\n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且申请人应为我市户籍;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购房补贴发放后,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申请人要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同时,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n请点击下方\n关注荆门晚报\n👇👇👇\n荆门晚报原创微信 未经授权 其它公众号禁止转载\n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袁凯\n主编/张义 编辑/聂传翼\n微信广告合作:0724-2378897 沙洋县卫健局职能职责及联系方式\n\n(一)贯彻落实全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沙洋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典。(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六)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八)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九)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一)制定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县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十二)归口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机构设置:股室名称:办公室股室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档案、督办、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295股室名称:人事科教股(离退休干部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评审;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以及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综合协调卫生健康援藏援疆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出境)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于部管理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于部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4144股室名称: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老龄健康股)股室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县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724-8596716股室名称:财务审计股股室职责:拟订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509股室名称:政策法规监督股股室职责: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联系电话:0724-8596344股室名称: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股室职责: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保障药品供应。股室负责人:杜成梅联系电话:0724--8565855股室名称:健康沙洋建设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股室职责:承担健康沙洋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沙洋建设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督办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县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股室负责人:杨士兵联系电话:0724-8565526股室名称:疾病预防控制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洽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526股室名称: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县国防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股室职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做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拟订全县中医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和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工作;承担国防医疗卫生动员工作;负责高级专家在沙的医疗保健工作。股室负责人:构月华联系电话:0724--8561209股室名称: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股室职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724-8565855股室名称: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股室职责: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医疗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联系电话:0724-8561209股室名称: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室职责: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冢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24--8596223下属单位:沙洋县人民医院单位职责: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北66号办公电话:0724-8513508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职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荆河路8号办公电话:0724-8561051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职责: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附20号办公电话:0724-8565825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附20号办公电话:0724-8569016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单位职责:负责基层医疗单位业务收支活动、往来款项的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信息各方面的相关工作。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办公电话:0724-8565736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中医医院单位职责: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二级中医院,为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沙洋县医联体医院、沙洋县优抚医院,担负着全县及周边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健康保障工作。办公地址:沙洋县启林大道9号、办公电话:0724-8518002邮政编码:448200沙洋县妇幼保健院单位职责:履行“一法两纲”的职能,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妇女儿童基本医疗、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妇科病普查治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基层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沙洋县汉津大道97号办公电话:0724-8564020邮政编码:44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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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参加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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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 236-1, 2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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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参加职工医保?\n\n单位可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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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如何参保?\n\n新生儿如何参保?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参保;新生儿参保登记所需材料:1、参保登记表;2、出生医学证明;3、户口本;4、父母任意一方或监护人参保证明,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无需提供;5、父母任意一方或监护人缴费单位地址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包含单位详细地址的有关证明)。仅父母均为市级职工医保或一方为市级职工医保但另一方不在本市参保的需要提供;6、死亡医学证明(新生儿死亡的需要提供)。 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在华就业人员直系亲属如何办理医保参保?\n\n港澳台人员在华就业人员直系亲属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医保参保。外国人在华就业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经办机构窗口即可办理参保登记。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在华就业人员直系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在华就业如何办理医保参保?\n\n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医保参保。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经办机构窗口即可办理参保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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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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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长期呆在家中,很少外出或前往外地,感染风险很小,是否可以不用接种?\n\n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人员流动频繁,任何地方都不是一个与病毒隔绝的地方。当前部分地区输入的变异病毒传染病很强,且一些病例临床表现不典型或无症状感染者,如果家里其他人有在外工作、学习,存在病毒感染的机会,有可能把病毒带回家,造成老年人感染。因此,老年人也要尽快做到应接尽接,既保护本人、也保护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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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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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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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 172-18, 1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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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包括哪些?\n\n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和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林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和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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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3)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可以接种。(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5)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愈者,或治疗稳定超过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情况,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29)月经期,可以接种。(30)侏儒症,可以接种。(31)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n\n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3)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如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人员,不能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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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需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有哪些?在哪些地方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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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93-5, 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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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有哪些?什么地方可以接种?\n\n目前,3岁以上人群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的人群均需要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中,3-17岁人群需要接种2剂次灭活疫苗,18岁以上人群需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均可接种,但部门接种点实行隔日或按周接种,接种前请关注附近接种点运行情况或咨询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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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附权威解答及咨询电话)\n\n自2021年元月1日起,荆门市已全面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1.新冠疫苗紧急接种重点人群有哪些?接种年龄为18-59周岁之间的七类重点人群,具体如下:(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6)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7)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的其他重点人群。2.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果症状较重或无法自行评判严重程度,应及时就医处理。3.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3)发热。(4)既往发生过任何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5)惊厥、癫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6)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7)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8)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9)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4.新冠疫苗共接种几剂次?共接种2剂,两剂间隔28天。5.接种疫苗后还需要戴口罩吗?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没有任何一个疫苗的保护率达到百分之百。所以,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最简单、最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6.目前,我市重点人群在哪儿可以接种?全市共24个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名单如下。荆门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单位名单地区接种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备注市直(2个)荆门市妇幼保健院荆门市象山三路5号0724-6811133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白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0724-2278043备用接种单位沙洋县(3个)沙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洋县荆河路8号0724-8566882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沙洋县妇幼保健院沙洋荷花中路34号0724-6813119沙洋县沙洋镇卫生院沙洋县交通路189号0724-8598500钟祥市(5个)钟祥市柴湖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汉江大道32号13797916458备用接种单位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钟祥市承天大道东25号0724-4239794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钟祥市妇幼保健院钟祥市阳春大街132号13972905382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南湖原种场祥云大道19号15908655799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郢中镇承天中路32号13451202546京山市(6个)京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306号0724-7237081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京山市妇幼保健院京山市新市镇人民大道95号0724-7329209京山市罗店镇卫生院京山市罗店镇金龙街92号0724-7582076京山市宋河镇卫生院京山市宋河镇映月大道8号0724-7562299京山市永隆镇卫生院京山市永漋镇和平街3号0724-7473079京山市钱场镇镇卫生院京山市钱场镇汉宜东路28号0724-7573864东宝区(3个)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金龙泉大道20号0724-2380359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东宝区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竹园路3号0724-6031226东宝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白云大道51号0724-2336364掇刀区(3个)掇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南京路34号0724-6090726掇刀区掇刀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掇刀区长坂坡路1号0724-604115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掇刀区望兵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掇刀区城南新区忠勇路70、72号0724-6065375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卫生院漳河镇文卫路47号19986595806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屈家岭管理区(1个)易家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振兴路13872931768同时开展出国人员接种7.因私出国工作、学习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前需与当地指定的出国人员定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按照接种单位通知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有效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接种。接种单位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接种。8.接种前后注意事项?接种应提前向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前1-2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接种时请带好身份证!如实地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必须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个人妥善保管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凭证,计算好第二针接种时间,以便提前预约。接种后2天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保持注射部位干净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9.其他有关疫苗接种问题找谁咨询?其他有关疫苗接种的问题,市民可咨询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方式如下:荆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咨询电话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沙洋县0724-8566882钟祥市0724-4239794京山市0724-7237072东宝区15926662991掇刀区0724-2443426屈家岭管理区13451161268漳河新区19986595806荆门市0724-12320 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n\n接种新冠疫苗有哪些禁忌?1、中疾控专家:不推荐孕妇接种新冠疫苗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他表示,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如果这个人打过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他对这个疫苗是否过敏了。如果出现了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有的人可能知道自己过去的时候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如果含有某种成分的话,对于这样的人也是接种疫苗的一个禁忌。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比如人们现在正处在疾病发展期,或者说患有慢性疾病正处在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也都不能接种疫苗,需要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去接种。此外,一般通用的原则就是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为这方面研究的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2、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分开进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介绍,灭活疫苗对于大多数其他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但是新冠疫苗研发时间比较短,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之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3、打了新冠疫苗多久产生作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因为打两针次免疫效果会更好一些。从前期已经发表的新冠疫苗文献来看,发挥作用的时间主要是在接种疫苗第二剂次的两周后,会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能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如果有这种情况要就医王华庆介绍,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一些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的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局部有一些反应,还有就是出现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这些都是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现在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也有乏力的情况发生。局部的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果发热超过38.5℃,或者局部红肿特别厉害,这种情况就需要就医,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5、接种新冠疫苗后,还用勤洗手、戴口罩吗?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仍然是目前个人防止感染最简单、最容易接受、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接种疫苗要产生保护抗体,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群体来说,只有达到一定的比例产生抗体以后才能产生保护效果。所以,今冬明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我们不能把宝全都押在疫苗上,所以现阶段的各项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疫苗的应用,特别是让高风险人群优先接种疫苗,为我们控制今冬明春疫情反弹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更加从容地来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6、中疾控:接种疫苗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需要人群中有足够高的接种率,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接种疫苗。如果不接种的人比较多或大多数人不愿去接种,就形成不了免疫屏障,有传染源存在时,容易出现疾病的流行。接种疫苗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履行控制传染病流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n\n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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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购房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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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购房优惠政策\n\n1、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县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在县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别按照每户10万元、6万元、4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县房产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财政局)2、对其他人员在县城区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依据住房建筑面积,按照首套房300元/平方米、非首套房200元/平方米,分成买卖合同备案、房屋装修两个阶段补贴到位。此政策于2023年3月31日截止。(责任单位:县房产服务中心、县财政局)3、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县城区试点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开展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沙购房贷款业务。(责任单位: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沙洋办事处) |
content/doc/知识库你问我答数据.docx wx/注意荆门中心城区这项补贴政策时间延长.json content/doc/接诉即办你问我答数据.docx |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0月18日,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延长高校毕业生在荆门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时间,加快各类购房补贴的发放速度。\n据悉,按照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发[2021]16号)、《关于落实中心城区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荆建[2021]2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申领购房补贴的对象为:2016年12月1日以后大学毕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及专科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工班毕业生);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在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城市三环线内全域、子陵铺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此次扩展了申领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将在荆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的企业,或者省垂管在荆行政事业单位就职、异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申领购房补贴的范畴,执行时间从2021年12月1日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申请购房补贴的条件: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时间按照申领购房补贴的时间计算,中心城区唯一住房的认定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交易管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认定时间为申请人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n《通知》明确,延长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时间。高校毕业生享受购房补贴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11月30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含截止日),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含截止日)。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5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n此外,《通知》还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各类购房补贴发放流程,压缩查询和审核时间,加快购房补贴的发放。要求各区人社、住建部门受理、录入系统汇总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各区住建部门、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市人社、住建、财政部门审批时间分别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各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n湖北新增4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荆门9例\n湖北考古有重要新发现!\n提醒!荆门这条路段即将封闭施工,时长7个半月,请注意绕行\n来源:荆门晚报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商务合作:2387315新闻报料:2385865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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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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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n\n续保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为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申领: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申领: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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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如何申请“4050”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n\n如何办理“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一)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残疾人;(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四)成年孤儿;(五)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三、申领流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即可办理。线上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目前屈家岭管理区未落实原因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七条“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屈家岭管理区体制改革后,原农场企业除个别企业保留,其余全部改制,造成大量人员下岗,原有职工身份的下岗人员大部分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屈家岭管理区属荆门市派出机构,在省级无法开立专项资金账户,管理区每年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市局视资金情况进行部分划拨,因下拨的经费有限,管理区财政紧张也无力配套地方资金,社会保障局曾多次向上级反映此问题。由于就业补助资金不充盈,管理区暂未兑现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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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的发放方法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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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7-14, 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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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n\n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与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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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沙洋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如何申请?\n\n申请对象:一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沙洋户籍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二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申请地点:各镇人社服务中心、城区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申请和发放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5月20日申请,6月底发放;2023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申请,11月底发放。补贴标准:一是就业困难人员(原劳动部门招工、招干)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保的,按本县当地社平工资60%给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低于本县当年社平工资60%缴费的,按实际缴纳60%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除了离退休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3年。二是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的,按本县按本县当地社平工资60%给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低于本县当年社平工资60%缴费的,按实际缴纳60%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2年。三是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未经原劳动部门招工、招干),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补贴标准暂定为按300元/月给予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期暂定为1年。四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以身份证为准)或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补贴政策。政策咨询电话:0724-8568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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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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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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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n\n一、补贴对象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社保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政策享受期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三、申领流程、时间及资金拨付方法(一)续报人员落实“直补快办”。上年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一次审批、全期畅领”。(二)新增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受理。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平台受理。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10月20日前完成受理和网上申请,10月30前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根据每年政策出台时间,申请时间和发放时间不固定。)四、申请资料《荆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沙洋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如何申请?\n\n申请对象:一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沙洋户籍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二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申请地点:各镇人社服务中心、城区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申请和发放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5月20日申请,6月底发放;2023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申请,11月底发放。补贴标准:一是就业困难人员(原劳动部门招工、招干)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保的,按本县当地社平工资60%给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低于本县当年社平工资60%缴费的,按实际缴纳60%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除了离退休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3年。二是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的,按本县按本县当地社平工资60%给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低于本县当年社平工资60%缴费的,按实际缴纳60%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2年。三是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未经原劳动部门招工、招干),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补贴标准暂定为按300元/月给予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期暂定为1年。四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以身份证为准)或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补贴政策。政策咨询电话:0724-8568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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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城区的特种用水价格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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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211-3, 1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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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价格\n\n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城市供水价格的相关规定,结合价格听证会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对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进行了调整。荆发改价格发[2020]16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第四条规定:特种用水价格为8.00元/m³。随水费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的规定价格为1.4元/m³,最终特种用水收取的价格为9.4元/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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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致电我集团热线电话咨询水价相关政策的用户朋友有点多哦。在此选取了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解答,想要了解水价分类及阶梯水价的相关信息,请往下看!\n问\n水价分类有哪些类?\n答\n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以前的工业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都合并到非居民生活用水了。\n以前的工业用水问\n水价分类依据是什么?\n答\n依据文件:荆发改价格发[2020]16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和荆发改价格发[2020]24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进行水价分类。\n问\n哪些行业属于特种用水?\n答\n特种用水是指洗车及汽车美容行业用水,洗浴、足浴、桑拿、KTV、酒吧、茶楼用水、美容美发美体、高档按摩等娱乐保健场所(含宾馆、饭店单位内设上述行业用水),饮水制造(含纯净水)用水、经营性水上项目用水(含游泳池)。\n问水价\n不同类型的水价分别是多少?\n答\n居民生活用水1.9元每立方米,以阶梯水价计算,分为三个阶梯;非居民生活用水2.4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8元/立方米。\n问\n阶梯水价是怎么计算的?\n答\n只有居民生活用水按阶梯水价计算,按人均用水3.75/月核定,以4口人为例,具体水价见下表:\n问\n我们好像每月缴费不是这个标准呢?\n答\n根据《荆门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征,所以会在水费标准上每立方米增加0.95元的污水处理费哦。当然,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增加1.4元污水处理费。\n问\n如果我家里不止住了4口人,第一阶梯基数可以增加吗?\n答\n当然可以,每增加一口人,第一阶梯基数可以增加3.75吨。\n问\n那增加第一阶梯基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n答\n增加第一阶梯基数必须是户籍人口在5人以上(含5人)的,用水人口与户口薄一致的,可携带与用水地址一致的户口薄及复印件到各营业厅进行办理。用水人口与户口薄不一致的,可携带用水地址所在辖区的社区居委会证明(盖章)到各营业厅进行办理。\n问\n怎么样查询或缴纳自己的水费呢?\n答\n大家既可以在微信上关注“荆门水务集团”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jmgsgs.com)进入网上营业厅查询。\n1、营业厅柜台:可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实交或预存;2、微信缴纳:进入微信搜索“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缴纳水费;3、银行代扣:用户携带工商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到柜台办理代扣,每月20日左右扣款;4、网上银行缴纳:可通过建行网银、邮政网银、中行网银、交行网银平台办理水费实交或预存。\n问\n城市垃圾清运费为多少?为什么由荆门水务代收?\n答\n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城区居民(含暂住人口)按户计算,每月每户5元(物业管理小区内住户减半收取,由小区物业向环卫部门申请审核批准后,环卫部门向水务集团出具相关资料),并明确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水费绑定代收。\n通讯员:芦倩\n编辑:陈雪阳\n审核:张晓鸣 水价和水费\n\n一、水价分类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以前的工业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都合并到非居民生活用水了。依据文件荆发改价格发[2020]16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和荆发改价格发[2020]24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荆门城区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进行水价分类。特种用水是指洗车及汽车美容行业用水,洗浴、足浴、桑拿、KTV、酒吧、茶楼用水、美容美发美体、高档按摩等娱乐保健场所(含宾馆、饭店单位内设上述行业用水),饮水制造(含纯净水)用水、经营性水上项目用水(含游泳池)。二、水费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1.9元每立方米,以阶梯水价计算,分为三个阶梯;非居民生活用水2.4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8元/立方米。只有居民生活用水按阶梯水价计算,按人均用水3.75/月核定,以4口人为例,具体水价见下表:阶梯水价基数比例第一阶梯1.9015吨以内1第二阶梯2.8515-20吨1.5第三阶梯5.7020吨以上3? 2020年10月1日期执行新水价\n\n从2020年10月1日起,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四类用水改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等三类,居民用水采取阶梯式价格。1.居民用水:一级(0—15立方米(含))价格1.90元/m³;二级(15—20立方米(含))价格2.85元/m³;三级20立方米(不含)以上价格5.70元/m³。2.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性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市政用水):价格2.48元/m³。3.特种用水(洗车及汽车美容行业用水,洗浴、足浴、桑拿、KTV、就把、茶楼用水,美容美发美体、高档按摩等娱乐保健场所用水,饮用水制造用水,经营性水上项目用水):价格8.00元/m³。城市低保户:每月每户用水5m³(含)内的执行1.62元/m³,超过5m³的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价格;城市特困户:每月每户有5m³免费水量,超过5m³的部分执行1.62元/m³。新的供水价格不包含随水费代征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居民污水处理费为0.95元/m³,垃圾清运费每户每月5元(物业小区住户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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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要进行什么步骤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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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 235-2, 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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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怎么验收?\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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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n\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教育部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教育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26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科技部卫生部2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防科工委28核产品转运及过境运输审批国防科工委商务部29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国防科工委30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许可国防科工委31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国防科工委3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4外国人乘自备交通工具在华旅游审批公安部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9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国家原子能机构公安部40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3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4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5出海船民证核发沿海县以上公安边防部门46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7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8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沿海当地边防工作站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49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沿海县公安边防部门5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1麻黄素运输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2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3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核发公安部55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7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边防部门58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安部59临时入境许可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1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公安部62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6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4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5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公安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6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68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民政部69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务行政主管部门70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1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2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审批司法部7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审批司法部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6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7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8公证员执业审批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79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事项审批财政部80设立免税场所事项审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1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82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3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批财政部证监会8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85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人事部8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87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8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8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0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1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劳动保障部92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劳动保障部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95社会保障卡专用COS(卡内操作系统)核准劳动保障部96古生物化石采掘和出入境许可国土资源部97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98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建设部9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0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0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10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5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建设部商务部10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10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110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11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113利用国外贷款的铁路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14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道部115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铁道部116铁路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批铁道公安消防部门117建筑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19工程监理企业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0工程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铁道专业资质认定铁道部122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铁道部123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铁道部124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铁道部125铁路企事业单位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审批铁道部126铁路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及检测员资格认定铁道部127铁道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准入许可铁道部128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29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铁道部130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铁道部131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铁道部132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和铁道部指定的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及总概算审批铁道部133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交通部134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交通部135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136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交通部137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交通部138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交通部交通部海事局139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信息产业部140电信业务经营者拍卖码号审批信息产业部141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信息产业部14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核发信息产业部143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144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信息产业部145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信息产业部146设置卫星网络空间电台审批信息产业部147境内单位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核准信息产业部148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4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0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5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3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154军工电子产品出口立项审批信息产业部155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信息产业部156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信息产业部157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信息产业部158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159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信息产业部160通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信息产业部16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3水文资料使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6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6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部167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16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6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17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认定水利部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74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175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农业部17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178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商务部179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商务部180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批商务部18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商务部18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3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184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5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茧丝绸生产行政主管部门186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商务部187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商务部188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189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0外国、港澳台地区企业承包经营中外合营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审批商务部19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商务部192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商务部19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文化部194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文化部19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6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文化部197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198护士执业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1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卫生部202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卫生部203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6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卫生部207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212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人民银行213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人民银行214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人民银行215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黄金制品内销审批人民银行216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人民银行217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人民银行218银行票据、清算凭证印制企业资格审批人民银行219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220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人民银行221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民银行财政部222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人民银行财政部223商业银行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人民银行224贷款卡发放核准人民银行分支行225海关派员驻厂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6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7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8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29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0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1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3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234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23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当地税务机关23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县以上税务机关2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38烟草广告审批工商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广告监管机关239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0商品展销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工商总局及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3户外广告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44设立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家认监委245进出口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7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质检总局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48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质检总局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0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25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环保总局253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环保总局254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许可证核发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25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6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环保总局257民用核承压设备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环保总局258危险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环保总局259中外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0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1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许可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262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264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5民用航空器飞行教员、地面教员执照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6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教员合格证核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7民用航空器驾驶员Ⅱ、Ⅲ类运行许可民航地区管理局268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69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0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审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1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认定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72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民航总局273用于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考试或检查的飞机模拟机、飞行训练器鉴定审批民航总局274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民航总局275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VSTC)民航总局276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TDA)民航总局277民用航空器生产检验系统批准(APIS)民航总局278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或认可(VDA)民航总局279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CTSOA)民航总局280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PMA)民航总局28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适航委任单位代表认可民航总局282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民航总局283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油料测试单位批准民航总局284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民航总局285民用航空器噪声合格证和涡轮发动机飞机排放物合格认可民航总局286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8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仪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88民用航空油料企业安全运营许可民航总局289航空气象环境探测审批民航总局290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1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2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民航地区管理局29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民航总局294民用机场环保工程方案审批民航总局295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6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297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参股和改制审核民航总局298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认定民航总局299特殊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任务审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300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民航总局301境外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准入审批民航总局302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民航总局303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04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广电总局305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广电总局306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307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广电总局308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广电总局30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地(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0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广电总局31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广电总局312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广电总局313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广电总局314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315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6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7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国家版权局318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19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0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1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2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4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5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6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7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B318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28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29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0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332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333新闻记者证核发新闻出版总署334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35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体育总局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7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339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340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34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国家林业局342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国家林业局343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国家林业局344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345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国家林业局346精神药品研制立项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47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49生产、经营麻黄素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0麻黄素出口购用证明核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1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2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35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5执业药师注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6药用辅料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7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58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359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360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1组织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旅行社资格审批国家旅游局362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国家旅游局363建造露天佛像审批国家宗教局36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国家宗教局国家外专局36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审批国家宗教局366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7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国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审批国家宗教局368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69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国家宗教局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370在境内举办华侨、外籍华人国际性联谊活动审批国务院侨办371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审批国务院港澳办372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国务院新闻办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办373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经济信息业务审批新华社37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审批新华社375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中国地震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主管机构37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377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37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379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0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381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382商业银行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审批银监会38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注册证监会384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证监会385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证监会38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证监会38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外汇局388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资格核准证监会389证券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审批证监会390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监会391境外证券公司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核准证监会392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证监会393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证监会394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总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395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证监会396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核准证监会397开放式基金广告、宣传推介核准证监会398期货经纪公司设立、业务范围、解散、合并、分立审批证监会399网上证券委托资格核准证监会400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证监会401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402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0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会同证监会)405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及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7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08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发行审批保监会409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监会410境内保险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投资入股、收购)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保监会411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股份转让审批保监会412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保监会413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4保险公估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1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16保险公估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17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保监会418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19保险代理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0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1保险代理机构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2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审批保监会423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4保险经纪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25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426保险经纪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审批保监会427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428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429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0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监会43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监会432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3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保险合同转让方案审批保监会434保险公司制定地方保险费率核准保监会435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监会436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保监会437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审批保监会438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保监会439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保监会440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441外国烟草制品来牌或来料加工、许可证生产、合作开发卷烟牌号审批国家烟草局442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理许可证核发国家烟草局44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445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外专局446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447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国家海洋局448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认定国家海洋局449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0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国家海洋局各分局451海洋倾倒废弃物检验单位资质认定国家海洋局45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国家海洋局及其各分局45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454设立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国家测绘局455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6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主管部门457拍摄易损的一般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5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5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国家文物局460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审批国家文物局46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国家文物局46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464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国家文物局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5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46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467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68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69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0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1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2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发国家外汇局474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5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6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77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8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79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0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2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3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4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6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7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88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89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0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1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局492金融机构大额结汇、售汇交易入市安排审批国家外汇局493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5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6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分支局497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会签)4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国家人防办49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500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国家人防办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2.按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按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决定或者应经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我市违法建设查处有哪些法规政策\n\n(一)《荆门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方案》荆办发〔2015〕18号1.工作要求及目标: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按照“市级主导、区为主体、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分类处置违法建设,做到应拆尽拆,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新增违建,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2.部门职责市城管委(控违办):对各区各部门控违拆违工作实施组织、指导、协调、考核。市住建局: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资质管理、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违法行为;对已建成的违法建设,不得受理和办理报装天然气手续,对已开通天然气报装手续和已开通天然气的违法建设,不得予以供气;对参与违建的具有执业职格的人员和建筑企业,严格实行不良行为记录,直至吊销职业资格证书或资质证书;督促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企业停止向违建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依法查处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违反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位于公里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查处侵占河道、干渠沿线两侧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土地收储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规划审批后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巡查;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违法建设,在行政处罚完毕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市园林服务中心:依法查处占用绿地、损绿毁绿、破坏绿化设施等违法建设行为。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成员单位共同职责: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控制本单位土地上的违法建设。(二)《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对于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结竣工备案手续并交付使用的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建设行为:(一)下挖建筑物底层地面;(二)在外墙面开门、开窗或者改变原有门窗位置、大小;(三)封堵建筑物公共区域;(四)改变菜市场、停车场、住房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层数和面积。第四十六条:规划部门应当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行为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为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区分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违法建设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规划部门对经规划许可未完成竣工备案的建设项目,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原则,由规划部门监管。各区城管部门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或经规划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行为线索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荆门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荆办发〔2016〕47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社区(村)主要负责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行为),是指在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第五条:各部门(单位)对本系统控违拆违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第七条: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控违拆违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第九条: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中的党员、社区(村)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荆门城区三环线沿线规划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33号1.管控范围荆门城区三环线内规划控制范围380平方公里,三环线60米规划红线内全域、外侧500米范围内为规划管控区,三环线60米规划红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为禁建区和限建区(涉及三区及沙洋县、钟祥市)。2.工作措施建立市、区(县、市)、镇、村四级巡查管控体系,对三环线沿线管控区域实行全面监管。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三环线沿线新增违法建设。严厉打击三环线沿线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和各有关地区要联合组织开展三环线沿线用地及建设专项清理整顿,对各类违法建筑分类、限时进行处置。(五)《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机制的意见》荆控发〔2017〕4号(六)《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巡查管控工作的通知》荆控发〔2019〕2号(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违规开挖查处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备忘录》 中央、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n\n对工业企业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2022年以来首次“进规”企业,总投资门槛调整为1000万元),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揭榜挂帅项目,为产品升级、技术创新、提高质效而建设的创新平台项目,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数字经济领域实施的数字产业化项目,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推荐申报中央、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流程如下:1.转发工作通知。按照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厅通知文件要求,市经信局发布报送项目通知,组织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明确上报时间和所需附件资料。2.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有效,提交材料合规合法,申请的项目和投资内容未享受国家工信部和省经信厅同类专项支持,并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按期竣工、达效、投产。(1)申报要求:①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财务管理合规,3年内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符合“两高”、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之内。已获得国家工信部支持的项目和投资内容不得再次申报专项;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项目和投资内容,若符合国家支持政策,可向国家工信部推荐争取资金支持。除试点示范、晋级提能外,同一企业只享受本专项一个方向的政策支持。(2)申报方式:分为直接申报和“两上两下”两种方式。揭榜挂帅等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按程序直接申报。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等投资类项目,采取“两上两下”申报方式:不限制项目申报个数,先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表(一上),初评后下发申报项目清单(一下),按要求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二上),评审后确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二下)。(3)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报告需装订成册、签字盖章、附真实性承诺并提供电子文档,具体如下:①投资补贴类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需着重分析项目实施的产业发展引导性、技术创新先进性、质量提升有效性,并制定合理、可量化的绩效考核目标;按照项目完整性原则,明确报告完整项目的建设投资内容,进行投资强度合理性分析,确定项目投资进度与生产性设备购置清单,确定项目建设达产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同时期内,项目承担单位承接其他国家级、省级投资类项目的,应如实说明相关项目建设情况,并就投资内容划分予以说明。②未完工项目编制《后续资金申请报告》,应在原《资金申请报告》基础上,补充提交全部已发生的项目建设设备购置清单、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材料,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证明和设备与生产关联性说明等文字材料。申请后续资金时已完工项目,还应当提交市(州)出具的项目验收评价意见。3.县(市、区)经信局行文推荐。各地经信部门在核实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性和申请材料有效性的基础上作出推荐意见,并承诺承担项目申报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投产、达效。4.市经信局审核推荐。收集、汇总、审核县市区申报资料后,并对相关附件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申报项目清单,报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批后行文推荐上报。5.项目跟踪管理。(1)项目变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在满足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实现的前提下,可对如下事项申请变更,其他不得予以变更:①项目投资主体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企业合并、分立(需明确继承项目实施责任的主体)或企业名称发生工商注册变更的;②因不可抗拒原因,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③项目总投资或生产性设备投资规模减少10%以内的;④项目建设周期延长6个月以内的;⑤因市场供应变化、装备迭代升级、招投标、技术路线优化等原因,生产性设备投资清单中,设备的数量、单价、型号等发生变更的。项目确需变更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先向辖地经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辖地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提出变更申请,经市经信局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实施变更。市经信局对照变更批复组织项目验收。(2)项目验收。投资补贴类专项资金项目,由市经信局按照“投资绩效双达标”原则统筹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方案终止和不通过。①验收通过。专项验收为符合性验收,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实现项目申请时约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即视作验收通过。申报单位实际投资或生产性设备投资大于项目任务书要求的,不再追加项目资金。②限期整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验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在通知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未按项目投资计划实施;项目实施期内发生重大变化、变更,但未获得验收部门批复同意;未按期申请验收且未及时向推荐单位申请延期;③方案终止。项目已完成建设目标,且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但因不可抗力或市场、技术等原因未按建设方案完成全部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可申请项目建设方案终止。项目不得再申请后续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3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④验收不通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验收不通过,收回全部已拨付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5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未达标且难以整改;经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仍不能按投资、目标“双达标”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提供的验收相关文档材料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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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科技成果的企业可以获得怎样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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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购买奖励政策条款有哪些?\n\n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区域科创中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荆办发〔2022〕1号)“(十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企业通过技术交易公共平台购买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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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核心区能享受哪些成果转化优惠政策?\n\n1.对购买荆楚科创城科技成果并在市内转化、产业化的企业,由受益企业所在地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入驻机构承担市内企业研发项目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到位资金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鼓励支持入驻科研机构就地转化孵化科技成果,在市域范围内转化的,按其成果转化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市域范围外转化的,按其成果转化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2.对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国家、省年度到位资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3.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对投资建设中试基地(平台)的,经评审认定,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4.对纳入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库、由市内企业首次实现转化的项目,按省定奖补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对省级以上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按省定绩效评价结果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奖励及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的,给予1:1配套奖补。 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成果转化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成果转化政策:1.对购买荆楚科创城科技成果并在市内转化、产业化的企业,由受益企业所在地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对入驻机构承担市内企业研发项目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到位资金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鼓励支持入驻科研机构就地转化孵化科技成果,在市域范围内转化的,按其成果转化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市域范围外转化的,按其成果转化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2.对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国家、省年度到位资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3.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对投资建设中试基地(平台)的,经评审认定,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4.对纳入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库、由市内企业首次实现转化的项目,按省定奖补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省级以上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按省定绩效评价结果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奖励及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的,给予1:1配套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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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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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4, 210-17, 24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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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n\n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一、申请材料1、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数据共享可获取免提交)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共享可获取免提交)二、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登记发证(一窗办结)三、收费标准:550元/件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温馨提示:1、我中心提供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书服务,您可在申请办证时选择邮寄。2、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龙泉大厦西附楼一楼3、服务咨询电话:0724-222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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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n\n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二、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系统调取);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3.权籍调查资料;4.完税凭证。三、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四、办理时间自受理完成之日起2个工作日(标准地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n\n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二、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系统调取);2.不动产权属证书;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权籍调查资料外,还应提交:①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②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6)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4.权籍调查资料;5.完税凭证。三、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四、办理时间自受理完成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抵押权首次登记\n\n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一、申请材料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集成表二、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登记发证(一窗办结)三、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四、办理时限:4小时温馨提示:1、我中心提供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书服务,您可在申请办证时选择邮寄。2、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龙泉大厦西附楼一楼3、服务咨询电话:0724-222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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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城区公交IC卡办卡中心和充值站点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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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1, 291-19, 19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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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城区公交IC卡办卡中心及充值站点\n\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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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城区公交IC卡充值站点有哪些?\n\n1、掇刀区公交IC卡营业厅(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46号)电话:6036334;2.东宝区公交IC卡营业厅(荆门市东宝区金龙泉大道1号,火车站对面)电话:2387058;3.公交IC卡海慧充值点(海慧车站旁);4.公交IC卡金城充值点(实验小学对面);5.花园小区充值点(花园小区站务亭);6.城南新区充值点(城南新区菜场斜对面,话机世界移动手机营业厅内);7.洪源充值点(洪源市场对面金城超市内总服务台);8.白石坡充值点(掇刀石小学对面公交站台);9.政务中心充值点(新政务中心主楼大厅);10.荆门公交驻残联服务点(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12号,荆门市残联);市民在上述站点办理公交业务过程中,如遇服务和咨询问题,可拨打市公交服务投诉电话2449922。 荆门公交集团营业中的IC卡网点\n\n荆门公交集团营业中的IC卡网点信息1、公交IC卡发行中心(虎牙关大道46号)2、荆门公交集团IC卡中心城区营业厅(金龙泉大道1号,火车站对面)3、公交IC卡海慧充值点(海慧车站停车场内)4、公交IC卡东方百货充值点(实验小学对面)5、城南新区充值点(城南新区菜场斜对面,话机世界移动手机营业厅内)6、花园小区充值点(花园小区站务亭)7、洪源充值点(洪源市场对面金城超市内总服务台)8、政务中心充值点(新政务中心主楼112室)9、白石坡小学公交站台10、东宝残联站点(东宝区民政局一楼教就科,该点仅提供残疾爱心卡业务办理) 荆门公交集团营业中的IC卡网点\n\n荆门公交集团营业中的IC卡网点信息1、公交IC卡发行中心(虎牙关大道46号)2、荆门公交集团IC卡中心城区营业厅(金龙泉大道1号,火车站对面)3、公交IC卡海慧充值点(海慧车站停车场内)4、公交IC卡东方百货充值点(实验小学对面)5、城南新区充值点(城南新区菜场斜对面,话机世界移动手机营业厅内)6、花园小区充值点(花园小区站务亭)7、洪源充值点(洪源市场对面金城超市内总服务台)8、政务中心充值点(新政务中心主楼112室)9、白石坡小学公交站台10、东宝残联站点(东宝区民政局一楼教就科,该点仅提供残疾爱心卡业务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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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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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56-16, 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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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n\n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根据《住房公积管理条例》规定,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畴,故不能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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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情况即使符合提取条件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n\n在以下3种情况下,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办理账户销户或账户转移:一是个人账户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且未解除;二是个人账户被司法冻结;三是个人申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清贷款前,只能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一次性提前还清提取及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其他提取业务和本市范围外账户转移均不能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国家政策,装修住宅和偿还装修贷款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小王于2020年4月在荆门城区购买了某楼盘住房,总价80余万元。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20万元后,小王在某银行按揭贷款56万元。问:能不能再次办理购房提取?按新政能够办理哪些业务?\n\n1.因同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手续,故小王不能再次以购买该套住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小王如再次新购住房,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2.小王可以办理以下业务:①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金额。②办理“商转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自筹资金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所有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暂不能办理。③办理“商转公”直转,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须自筹资金,申请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工、建、农、中、交、邮等6大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均可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和其他银行贷款暂不能办理。④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结清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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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山市,城乡居民购房补贴可以在哪个部门申领?申领地点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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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城乡居民购房补贴申领受理部门及地点?\n\n京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房屋交易管理所网签备案窗口申领补贴。 |
content/doc/知识库你问我答数据.docx content/doc/接诉即办你问我答数据.docx wx/荆门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最高补贴4万元如何领取细则来了.json |
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我们是二孩家庭,新购了商品房,如何领补贴?”“再婚家庭三孩,购房享受补贴政策吗?”昨日,晚报记者从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市民关心的关于生育二孩或三孩购房补贴的细则出来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n去年,晚报君发布了\n《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n▼▼▼\n☝点击上图可回顾详情☝\n其中明确“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具体如何申领?日前,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n根据规定,符合国家二孩(2016 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n01\n申请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n02\n申请人所购普通住房为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和五个组团(主城区范围: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n03\n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2日(含起日)以后;\n04\n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n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n01\n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荆 发[2022]15 号)印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此后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n02\n同一套住房已经享受生育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n03\n同一类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生育购房补贴政策的。\n此项补贴的标准为:\n01\n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n02\n三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n所有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后 6 个月内可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n购房补贴分区域按家庭申领\n据悉,此次“二孩”“三孩”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区域,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各区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进行查询,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n申请人申领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n01\n《荆门市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 http://zfhcxjsj.jingmen.gov.cn/下载);\n02\n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离异家庭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抚养关系有效证明;\n03\n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n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地点为:\n东宝区: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6858。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442158。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 B 座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8658024。\n在此特别提醒\n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且申请人应为我市户籍;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购房补贴发放后,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申请人要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同时,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n请点击下方\n关注荆门晚报\n👇👇👇\n荆门晚报原创微信 未经授权 其它公众号禁止转载\n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袁凯\n主编/张义 编辑/聂传翼\n微信广告合作:0724-2378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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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服务用房面积按照什么标准进行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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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服务用房面积按什么标准配置?\n\n服务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00人及以下按8㎡/人;400人及以上按6㎡/人;中间值用公式(1000-编制定员)/100计算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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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点击蓝字关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n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掇刀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直有关单位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底二、各责任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一)受理内容及受理单位\n(二)整治重点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丧葬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坑蒙拐骗、欺行霸市行为;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2)与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主体相关联的民政系统内外殡葬服务机构中的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服务价格是否经过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是否公示公开,有无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是否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机构从业人员有无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现象等。2.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1)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主要包括: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2)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主要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3.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4.“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2)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3)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4)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5)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6)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5.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2)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5)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行为;(6)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6.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问题;(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问题;(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问题。7.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1)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效体检健康证明、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上岗;(3)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消毒清理工作,保持场所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有序;(4)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送餐盒;(5)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是否生熟、荤素分区存放,是否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材料;(6)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7)“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清理并保持正常运转;(8)是否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作为食品及食品原材料;(9)是否严格落实餐用具消毒保洁、食物留样及垃圾分类等管理规定。8.“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1)编造“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2)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3)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9.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2)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4)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6)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7)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8)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不落实问题;(9)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10)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的问题。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上述9个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电话:0724-2440015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掇刀区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2021年9月13日\n编辑:周静编审:李在法 钱修海\n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按什么标准配置?\n\n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配置面积标准类别适用对象使用面积(㎡/人)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市级副职30正处级24副处级18处级以下9市级机关所属副处级单位班子成员18其他人员9市级机关所属正科级单位正科级18副科级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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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生儿医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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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办理\n\n首次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新生儿户口本复印件;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三、新生儿父母联系电话,即可办理。(仅限居住地为本辖区的新生儿办理;出生90天内,可直接办理,出生当年免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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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沙洋县新生儿落户的申请流程?\n\n(一)申请一表登记。由新生儿母亲在助产医院设立的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填报并提交《沙洋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母亲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材料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给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材料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记录表等有关资料。(三)综合一窗受理。在助产医院设立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按照“专人专职专岗”要求,实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一窗受理、多证联办。(四)办理一站服务。1.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助产医院综合窗口核查信息后,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当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母子健康手册),并将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材料上传至“联办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落户方户口簿全户页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纸质材料,由医院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落户地派出所。(时限:即时)2.登记出生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理户口登记,并将落户信息上传至联办系统,联办系统通过短信提醒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事宜。(时限:1个工作日)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新生儿社保卡申领。医保、人社办理窗口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保卡申领,办理结束后联办系统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时限:医保登记2个工作日,社保卡申领5个工作日)(五)证件一并送达。事项办结后,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社保卡(医保卡)及出生户口采取就近领取或快递送达。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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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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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2-15,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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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n\n首次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新生儿户口本复印件;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三、新生儿父母联系电话,即可办理。(仅限居住地为本辖区的新生儿办理;出生90天内,可直接办理,出生当年免缴;超过90天,要求父母任意一方在掇刀区或市直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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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沙洋县新生儿落户的申请流程?\n\n(一)申请一表登记。由新生儿母亲在助产医院设立的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填报并提交《沙洋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母亲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材料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给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材料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新生儿出生记录表等有关资料。(三)综合一窗受理。在助产医院设立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综合窗口,按照“专人专职专岗”要求,实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一窗受理、多证联办。(四)办理一站服务。1.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助产医院综合窗口核查信息后,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当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母子健康手册),并将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材料上传至“联办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落户方户口簿全户页和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登记表等纸质材料,由医院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落户地派出所。(时限:即时)2.登记出生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理户口登记,并将落户信息上传至联办系统,联办系统通过短信提醒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事宜。(时限:1个工作日)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新生儿社保卡申领。医保、人社办理窗口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保卡申领,办理结束后联办系统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时限:医保登记2个工作日,社保卡申领5个工作日)(五)证件一并送达。事项办结后,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社保卡(医保卡)及出生户口采取就近领取或快递送达。 1、市民反映:其在妇幼接种狂犬疫苗,现咨询能否在掇刀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n\n掇刀区疾控中心回复:无接种狂犬疫苗的业务。\n\n2、市民咨询:私家车周末是否可以行驶在公交车道。\n\n交警回复:周末也不能行驶。\n\n3、市民咨询:荆门市看守所在哪里。\n\n公安局监管支队回复:东宝区牌楼镇福星路。 \n\n4、市民咨询:掇刀区安贞医院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n\n 掇刀区回复:安贞医院属民营医院。\n\n5、市民反映:其之前在东宝区政府服务中心注册人力资源许可证,现需注销,望帮助。\n\n市场管理科回复:只带上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人力资源许可证\n\n6、市民咨询:招工人员视同工龄退休是否需公证。\n\n人社12333专席回复:视同工龄需至人社局调取档案至人窗口办理。\n\n7、掇刀区市民咨询:智力残疾四级有哪些就业政策。\n\n就业服务中心回复:可在天鹅路福寿居就业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如有企业招聘会根据需求联系,提供就业科电话2339560详询,\n\n8、武汉市市民反映:其的企业需要使用液体磷酸,咨询钟祥市哪里有生产液体磷酸的企业。\n\n钟祥市袁田微信回复: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有企业生产液体磷酸,但不对外销售,都是企业自用。 \n\n9、市民咨询:证缴分离政策应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n\n不动产中心:要申请的话需要开发商找自规局提申请。\n\n10、钟祥市市民反映:6月15日满55周岁,咨询是否可在5月提前办理退休。\n\n人社专席12333回复:表示招工人员可在5月提前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55周岁当月1号办理。\n\n11、沙洋县马良镇权城社区居民咨询:社区设立红白理事会是起什么作用。\n\n沙洋县微信行政审批局回复:为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指定本制度。第一条: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n\n12、市民反映:其在漳河风景区游玩,在鄂旅投游客中心乘坐观光游船,公示持军官证可半价,咨询持警官证是否可半价。\n\n文旅局回复:现役武警、解放军、可半价。警察无优惠政策。\n\n13、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反映:其想前往京山市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咨询手术费用。\n\n京山市人民医院回复:关于京山市雁门口镇岱王岭村民咨询京山市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的费用的问题,多次联系市民无法接通,报销之后自己需要出2000多元,6月份有免费白内障手术,需经门诊医生检查,符合免费手术指标的话,可到住院部登记做免费手术。\n\n14、市民咨询:更换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n\n京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回复: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n\n15、市民反映:如何查询去世人员的个人资产(存款、房产和负债、基金、保险)。\n\n人社局12333回复:查询已故人员社保需带已故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人社窗口查询。人民银行回复:其在哪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去哪一家查询。\n\n17、市民咨询:荆门市是否有免费为孩子牙齿进行窝沟封闭的政策。\n\n卫健委回复:每年按照省里要求,学校会与口腔医院联系,医院前往学校进行免费服务,服务时间为上一年9月-来年6月份,目前已完成了3200例,资金已使用完,需要等到2023年9月。\n\n18、市民咨询:其是京山农村户口,武汉市缴纳社保,咨询在什么地方申请4050补贴。\n\n京山市信访局回复:在户籍所在地了人社服务中心填写审批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n\n19、市民咨询:其3月在掇刀区中心医院南院对面药店购买的阿柔比星药可以进行报销,现购买此药工作人员省里下发的文件不予报销,望核实。\n\n医保局回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药品是否能报销。\n\n20、掇刀区团林镇市民咨询: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补贴政策。\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没有补贴。\n\n21、市民咨询:荆门博物馆周末是否正常开放。\n\n荆门市博物馆新馆回复:正常开放,只有周一闭馆。\n\n22、市民反映:沙洋县十里铺镇镇上有免费两癌(宫颈癌)筛查政策,询问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免费的两癌筛查政策,沙洋县居民能否至市妇幼免费进行检查。\n\n市卫健委回复:可以已流动人口登记在常住城区的东宝妇幼、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掇刀人民医院均可以免费检查。 \n\n23、钟祥市市民咨询:户口从钟祥市乡镇迁至市区需要哪些材料。\n\n户籍科回复:如需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需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协议,带户口本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按照工作地落户,需要拿就业合同至工作地派出所办理。 \n\n24、市民咨询:湖北退休职工在北京去世,在北京火化,是否可以拿到丧葬费。\n\n12333回复:若在荆门市办理退休,可前往办理退休窗口办理丧葬费领取业务。\n\n25、市民咨询:听说老人去世之后有半年退休工资补贴,望核实是否有该政策。\n\n12333回复:有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话可以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办理退休窗口办理领取退休金。没有听说其他补贴政策。\n\n26、钟祥市石牌镇市民咨询:在钟祥市妇幼进行婚检是否收费。\n\n钟祥市信访局回复:婚检免费。\n\n27、市民反映:其爱人在掇刀区参保,其未参保,咨询是否可用其爱人生育险报销。\n\n掇刀区医保局回复:可以使用其老公生育险报销。\n\n28、市民反映:2021年在掇刀区碧桂园楚悦台工地打混凝土,当时有职业暴露,咨询在何处做尘肺鉴定。\n\n荆门市疾控中心回复:可至掇刀区尉迟恭路110号荆门市疾控中心做鉴定。\n\n29、市民反映: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叉车牌照,咨询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线下取牌照。\n\n行政审批局回复:在湖北政务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也会在网上回复意见内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n\n30、市民咨询:东宝区车沟巷店铺统一挂墙的营业执照牌子在何处领取。\n\n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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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符合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项目有什么用地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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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41-11, 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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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奖励\n\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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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n\n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的下列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残疾人;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成年孤儿;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n\n2、哪些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n\n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3.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4.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5.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的。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离休、退休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9.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n\n3、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n\n(1)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有中心认可的抵押物。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n\n4、夫妻双方公积金一方在荆门缴纳,一方在沙洋缴纳,可以办理商转公吗?\n\n上述情况按照我市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是可以办理的,建议以房屋购买地址来确定贷款申请人,如商贷房屋购买地在荆门可用在荆门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商贷房屋购买地若在沙洋,可用在沙洋缴交的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n\n5、从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缴交吗?\n\n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有两种,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存公积金,个人不能以单位名义缴交。个人若符合灵活就业开户条件,可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n\n6、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n\n问:我的征信有问题,能提取公积金吗?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可提取公积金;征信报告存在逾期记录时,可能影响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提取额度。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以上(含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情况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n\n7、已退休,未领取退休证,可以提取公积金吗?\n\n答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缴足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须提供退休证。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退休提取”线上办理渠道,无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流程:登录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业务-离退休。\n\n8、实施购房补贴政策\n\n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2万元/户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1.5万元/户给予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1万元/户给予补贴。 对毕业5年内,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n\n9、物业费包括什么\n\n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相关费用。\n\n10、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n\n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1元标准缴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元至80元标准缴存。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的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20至100元标准一次缴存,属于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n\n11、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n\n还建房、安置房、回迁房的区别,以及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拆迁安置房和拆迁回迁房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还建房的一种,但是安置房一般产权齐全,有两证,可以直接交易,而还建房有其他类型,其产权资料不一定齐全,办理两证还需等待一些时间。 但可以办理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n\n12、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住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之引进落户政策\n\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等文件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1号)中引进落户政策:\n\n1.对原注册地在荆门市域外,迁入科创城注册运营的科创主体,视其规模、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责任单位:荆楚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n2.对落户需用地的科创项目,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科创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科技局,漳河新区)\n3.对入驻科创城的各类科创主体,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和科研场地,享受“五年全免、五年减半”的场租政策。(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入驻科创城的科创主体享受装修补助,经审核认定后,按照装修实际支出的30%一50%给予补助(其中,简装场地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毛坯场地不超过5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n4.对入驻科创城的市政府与院校合作共建平台,经考核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经费和4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重大合作共建平台补助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n对引进的大学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重大分支机构,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n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独立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在落实市总部经济招引政策的基础上,按实收注册资本金的千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n\n13、如何办理居住证?\n\n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二选一即可):一、如在本辖区工作,可到所在辖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二、如在本辖区居住,可到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n\n14、户口迁移流程\n\n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出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插枝。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经过常住县、市 、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市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n\n1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n\n(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n\n(二)居民身份证\n\n(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n\n16、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n\n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双方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n\n17、开具无犯罪记录所需材料\n\n开具无犯罪记录需要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3、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n\n18、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n\n补办出生证明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1、2014年前出生的孩子在妇幼保健院办理;2、2014年后出生的孩子,在哪出生就在哪办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n\n19、车辆违章是否可以在异地处理\n\n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总之,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是车牌核发地处理。\n\n20、个人对个人二手车过户流程\n\n准备手续:带齐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开具发票:需至二手车市场开具销售发票;车管验车:接下来是车管所人员进行验车;选号挂牌:待验车完毕,买方可以到大厅进行选号挂牌。\n\n21、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n\n不属于110报警求助范围?1、要求民警接送其回家,送饭、送物的等;2、要求民警提供叫醒、提醒服务的;3、要求民警帮助照看小孩的;4、不慎将钥匙等小件物品、用品掉落在阴沟等;5、要求民警查房捉奸的;6、要求民警翻墙开锁的;7、要求民警排除车辆等正常故障的;8、要求民警捡拾掉落在树上衣物的;9、要求民警找回走失宠物的;10、其他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如果遇到危机时刻,不方便用手机求助时,可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短信报警?1、在狭小空间或者复杂场所遭遇抢劫、盗窃、设赌诈骗、超载、赌博、卖淫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可短信报警;2、人身受到限制、被绑架、非法拘禁时;3、听力,语言障碍,不方便语音报警的人群,报警在内容后加“L”,会优先处理。\n\n22、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n\n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荆门城市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2022年4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1、低保: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10元/月上调至780元/月); 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月上调至700元/月);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元/月上调至550元/月)。2、城市、农村特困供养:荆门中心城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6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71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610元/月。 此外,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96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106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至2410元/月;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2500元/月;中心城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 1560元/月;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上调至1400元/月。\n\n23、荆门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标准\n\n※ 荆门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县市区标准各不相同。 沙洋县高龄补贴: 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补贴2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暂时不针对70周岁申领。如果年龄到了,可直接跟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申报。 钟祥市高龄补贴: 需要本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补贴,2021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是30元/月,2022年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可能会调整到50元/月(已上报,暂还未实施50元/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老人享受退休工资,按80周岁至89周岁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二是没有退休工资按照95元/月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100周岁当年按照450元/月发放,并且增长一岁每月加30元。 京山市高龄补贴: (一)发放对象: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户口薄为主要依据); (二)发放编制: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2、年满90-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3、年满80至98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 (三)申报审批及复核流程:1、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并填表一式2份。2、村(居)委会初审、公示;3、镇(街道、区)审核、复核;4、市老龄办审批;5、市救助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象要先找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填表。跨年龄段的,如过89周岁刚满90周岁人员,过99周岁刚满100周岁人员,不需要对象再重新申报,救助局会根据动态情况自行调整发放金额。 屈家岭管理区高龄补贴: 具有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自行办理申请。高龄津贴从受理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元,对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n\n\n\n24、哪些是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n\n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n\n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n\n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n\n25、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n\n答: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合法证件。\n\n26、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n\n方法一(线上申请):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录入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和原参保地(转出地),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方法二(线下申请):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大厅)\n\n27、目前我市有哪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n\n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即2016年元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政策调整后的家庭,不再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当前,我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即凡属独生子女父母,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共有以下几个类别: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父母,满60周岁当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960元/年;二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原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招录职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与原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属独生子女父母的,领取退休证次年可以进行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申报途径分三种:企业正常经营的向原企业申报,企业破产或半破产的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国资部门认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n三是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无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集体企业招工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次年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奖励标准为一次性3500元。同时,对2016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具体发放办法需咨询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28、何为两部制电价?\n\n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个部分,一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二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n\n29、荆门207国道团林收费站的收费性质是什么?\n\n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属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荆门市子陵至砖桥段一级公路设罟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执行。\n\n30、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n\n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 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节约集约用地奖励\n\n(一)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允许企业在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0%。(二)对符合国家用地标准建设多层厂房,且容积率达1.5以上的工业项目,从第二层起对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按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元/平方米的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市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n\n市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政策兑现落实市级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面向中心城区,支持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发展、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制造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的资金。工作流程如下:1.由企业向所在地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或经信局)申报,各地经信部门承担项目审核主体责任,负责项目真实性审核,并就项目未享受招商引资同类政策及合法性、真实性签署意见后,统一行文上报。(1)支持条件: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生产性设备(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在3年建设有效期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生产性设备投资主要包括: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生产、检测、研发等设备购置,含设备安装、调试,不含设备租赁;自制成套、成台设备原材料及测试费用,不含设备维修;与项目建设配套的工业软件(投资规模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20%),以及项目前期研发性投入(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40%)。(2)申报资料:①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企业申报表、绩效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企业背景、规模,主要产品、行业地位、技术水平以及发展规划等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主要介绍项目建设的背景、目的、意义,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已建成规模等情况,包括建设周期年度、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等具体数据,以及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支持方向,建设项目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分析等。②其他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文件;项目生产性设备购置清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经审计的项目法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项目工程审计报告等),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需要提供采购机器人的相关资料;佐证材料,包括第三方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专利证书、检验报告、产品成果鉴定等;申报单位对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各地经信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2.申报资料评审。由市经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批。评审人员由相关产业、财会、环保、安全生产、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过程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3.现场检查。到企业现场抽查对比设备与发票的一致性。由市经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对每一个申报企业的项目设备进行抽查,查看出厂铭牌的日期与该设备发票出具时间是否相符。3.党组研究。现场核查后形成项目清单,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4.网站公示。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将项目清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日。5.上报市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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